Nikki Miu國際新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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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大選前哨:#DQ特朗普 #佛州稅務律師引憲法第14修正案 #圖阻特朗普入閘 早前報導過 #喬布斯 遺孀擁有的《大西洋雜誌》宣傳兩位左癌教授撰寫的法文章,自行「釋法」(憲法),稱 #特朗普 在沒有任何定罪的情況下,引用第十四修正案試圖DQ特朗普。 今佛羅里達州棕櫚灘一名稅務律師 Lawrence Caplan ,以同一理由入稟,要求法庭頒令取消特朗普參選資格。 入稟狀聲稱:「特朗普不僅參與了 #一月六日 叛亂,還向參與此類行動​​的人士提供了援助和安慰,符合第十四修正案第三節定義中這些術語的明…
#DQ特朗普
#有關憲法第十四修正案第三節
#長文注意⚠️

憲法第十四修正案第三節,亦即美共政權企圖用來 DQ #特朗普 的藉口,於 1868 年獲批頒布;其中第三節涉及在內戰中,站在聯邦一方的前州和聯邦官員及其盟友的待遇:

「如果之前作為國會議員或官員,或作為任何州立法部門的成員,或任何州的行政或司法官員,以支援美國憲法,不得參與叛亂或叛亂或叛亂,或向其敵人提供援助或安慰。 但國會可以透過眾議院三分之二的投票取消資格。」

第三節無疑適用於聯邦,但內容其實相當模糊,沒有明確提及總統或總統候選人。

另外,若說特朗普參與了「叛亂」,司法部應該對 #1月6日栽贓委員會 提出的指控採取行動。
若特朗普顯然犯下了叛亂罪,國會應於 2021年1月6日 至就職日的兩週內將他定罪。
事實卻是,以妖婆 #佩洛西 為首的眾議院以「叛亂」彈劾特朗普後,參議院宣告他無罪。
而參議院的無罪定論,是聯邦政府對特朗普是否實施叛亂問題的唯一官方調查結果。

司法部的特別顧問未能指控特朗普叛亂,參議院未能在第二次彈劾中定罪,這凸顯了「取消資格」的學術理論存在嚴重缺陷。
這一切,與港共DQ人的做法和理由是何其相似。

小編傾向相信曾是 #特勤局 特工的政評人 Dan Bongino 的說法,稍微理解美國法律的人應明白無論政治檢控或企圖DQ,理據都很薄弱,對家明顯已經陣腳大亂無所不用其極,真心擔心特朗普的人身安全。

https://thefederalist.com/2023/08/25/why-twisting-the-14th-amendment-clause-to-get-trump-wont-hold-up-in-cou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