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nCoV疫情实时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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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nCoV 相关资讯实时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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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通报 #疫情动态 #应急处置 #防控政策 #人间百态 #紧急寻人 #实用工具 #科普辟谣 #疫苗研发 #世卫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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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nCoV疫情实时播报🅥
#疫情通报 #浙江 #Zhejiang 【截至4月13日18时,#宁波 疫情防控最新动态】 1、海曙在防范区内发现1例新冠阳性感染者,轨迹公布 2、海曙调整高桥镇防范区范围 3、海曙、奉化,宁波大学核酸检测结果公布 4、宁波公交集团部分公交线路临时调整通告 详细内容👉(宁波发布@微信公众平台)
#疫情通报 #浙江 #Zhejiang

截至4月14日6时,#宁波 疫情防控最新动态

1、海曙区在集中隔离点发现1例阳性感染者

2、江北区集中隔离点新增1例阳性感染者

3、北仑区新增3例初筛阳性感染者,轨迹公布

4、江北、鄞州、奉化公布新一轮核酸检测结果

5、海曙、江北、鄞州开展新一轮全域核酸检测;奉化区组织开展管控区、防范区全员核酸检测

6、镇海区调整常设核酸检测采样点开放时间

详细内容👉宁波发布@微信公众平台
2019-nCoV疫情实时播报🅥
#疫情通报 #浙江 #Zhejiang 【截至4月14日6时,#宁波 疫情防控最新动态】 1、海曙区在集中隔离点发现1例阳性感染者 2、江北区集中隔离点新增1例阳性感染者 3、北仑区新增3例初筛阳性感染者,轨迹公布 4、江北、鄞州、奉化公布新一轮核酸检测结果 5、海曙、江北、鄞州开展新一轮全域核酸检测;奉化区组织开展管控区、防范区全员核酸检测 6、镇海区调整常设核酸检测采样点开放时间 详细内容👉(宁波发布@微信公众平台)
#疫情通报 #浙江 #Zhejiang

截至4月14日18时,#宁波 疫情防控最新动态

1、江北、宁波大学公布核酸检测结果

2、14日19:30起,宁波大学由静态管理转为封闭式管理

3、鄞州区“405”疫情、象山县“406”疫情“三区”范围调整

4、高新区将在“三区”范围内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5、宁波市区这些公交线路有调整

6、散布谣言,行政处罚
宁波发布@微信公众平台

截至4月15日6时,宁波疫情防控最新动态

1、海曙调整疫情防控“三区”范围。

2、海曙、江北、鄞州、奉化核酸检测结果公布。

3、海曙、江北、鄞州、奉化、高新区开展核酸检测通告。
宁波发布@微信公众平台
#疫情动态 #浙江 #Zhejiang

#宁波 市疫情防控办最新通告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保障全市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工作或居住在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含东钱湖镇)、宁波高新区区域内,自4月11日零时以来未做核酸检测的市民(含外来人员),4月16日零时起统一赋黄码。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已进入关键阶段,打赢疫情防控遭遇战、阻击战、歼灭战,需要广大市民的积极参与,尽快到就近的核酸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宁波发布@微信公众平台
2019-nCoV疫情实时播报🅥
#疫情通报 #浙江 #Zhejiang 【截至4月15日16时,#宁波 疫情防控最新动态】 1、海曙在集中隔离点发现1例阳性感染者,轨迹公布 2、江北集中隔离点新增1例初筛阳性感染者 3、4月14日鄞州区全域核酸检测结果公布 4、奉化开展核酸检测通告 5、宁波地铁、公交线路最新调整 (宁波发布@微信公众平台)
#疫情通报 #浙江 #Zhejiang

截至4月18日22时,#宁波 疫情防控最新情况

1、鄞州区解除“405”疫情“三区”管控,调整“412”疫情“三区”范围

2、江北区“三区”核酸检测结果公布,疫情防控“三区”范围调整

3、奉化区组织岳林街道、锦屏街道相关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4、高新区公布3处核酸检测服务点

5、宁波地铁、公交线路最新调整
宁波发布@微信公众平台
#疫情通报 #浙江 #Zhejiang

#宁波 #象山 县在集中隔离点发现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4月19日11时25分,象山县集中隔离点发现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为4月18日省外重点地区自驾返象人员,全程闭环受控纳入集中隔离,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象山县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机制,深入排查相关接触者,未发现在象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象山发布@微信公众平台
#疫情通报 #浙江 #Zhejiang #紧急寻人

#宁波#宁海 县发现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轨迹公布

2022年4月22日4时42分,宁海县在重点人群核酸采样检测中发现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该病例长期在外务工,系船员,于4月21日下午包车返回宁海,直接至定点机构进行核酸检测后即返回宁海县桃源街道时代嘉园小区家中。宁海县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机制,组织开展流调溯源、隔离管控、核酸检测等工作,并对其居住地等进行临时封控,开展环境采样检测和消杀。目前,该病例已送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其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已按规范落实管控措施。后续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该病例4月14日以来活动轨迹如下:

4月14日至20日均在船上工作。(4月19日在舟山做过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

4月21日13时在浙江舟山金塘锚地码头下船,乘坐包车返程。14时51分在宁波镇海蛟川街道高速路口、15时55分在象山客运中心附近的城乡公交车站,先后放下同车随行人员。16时40分经大佳何镇自象山进入宁海。17时18分到达宁海老布厂综合服务点做核酸检测。17时57分由其妻子自驾接回家,18时09分到家后未外出。

与上述活动轨迹有时空交集的人员,请第一时间主动向属地村(社区)报告;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到就近检测点接受核酸检测;配合做好流调和健康管理工作,如瞒报、迟报、谎报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宁波发布@微信公众平台
#疫情通报 #浙江 #Zhejiang

#宁波#象山 县在集中隔离点发现1例确诊病例】

4月24日3时50分,象山县集中隔离点发现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为4月18日省外重点地区自驾返象人员,全程闭环受控纳入集中隔离,18-22日每天核酸检测阴性,23日晚核酸初筛阳性,后经市疾控中心复核和定点医院诊断确认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象山县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机制,排查发现2名同行密切接触者,于4月18日同时纳入集中隔离管控,18-23日核酸检测均为阴性,未发现其他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象山发布@微信公众平台
#防控政策 #浙江 #Zhejiang

#宁波 市进一步调整常态化核酸检测频次】
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发最新通知,决定自6月25日零时起对我市常态化核酸检测频次再次进行调整。

一、调整常态化核酸检测要求。全市范围内居民及其他在甬人员常态化核酸检测频次由每72小时1次调整为每7天1次。未按时完成核酸检测的人员,在场所码页面核酸检测模块变灰码提醒,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得进入各类公共场所。全市重点行业岗位人员核酸检测频次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确保频次不减、全员覆盖;对未按照规定要求检测的,健康码赋黄码。市外非疫情重点地区来甬返甬人员应按照市内常态化检测要求予以落实。

二、守紧守牢各类“小门”。进入各类公共场所(含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机关企事业单位,应严格落实测温、扫“场所码”、戴口罩、核验“健康码+行程码”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要求,切实守牢“小门”。“场所码”扫码结果异常或体温异常人员,禁止进入各类公共场所和机关企事业单位,行程卡带星号人员(按规定应纳入管控人员除外)应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入内。

三、严格落实“四方”责任。各地要调整优化采样点设置,加强核酸检测质量管理,切实提升区域核酸检测能力,为市民提供安全、便捷、优质的核酸检测服务。属地、部门、单位和个人要严格落实“四方”责任,切实做到放得开、管得住,坚决防止工作简单化、一刀切、层层加码,努力实现常态化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双赢。(宁波发布 @ 微信公众平台
#防控政策 #浙江 #Zhejiang

#宁波 市优化调整疫情防控相关措施通告】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现就我市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不再开展常态化核酸检测,实行“愿检尽检”,各地继续提供便民检测服务。

二、除养老院、福利院、中小学、幼儿园等特殊场所外,乘坐地铁、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进入公共场所,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再扫“场所码”。

三、通过药店购买“四类”药品的人员,不再要求核酸检测和赋码促检。

四、请符合条件的群众尽快接种疫苗,倡导60岁以上人群“应接尽接”,进一步巩固人群免疫屏障。

五、请广大群众继续落实规范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做好“手卫生”等个人防护措施,当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六、各级政府、各企事业单位、基层社区(村)和社会各界同心协力,共同营造科学防治的良好氛围。

以上措施自12月5日起实施,下一步将根据国家政策和疫情形势变化,持续优化调整相关防控措施。

宁波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2月4日(宁波发布 @ 微信公众平台
#防控政策 #Zhejiang #浙江

#宁波:研究生考试初试具体防疫要求公布】
考生须通过“支付宝”或“浙里办”APP完成本人浙江“健康码”(浙江省内各市“健康码”可通用)的申领。考生须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地区,不聚餐、不参加聚集活动、不出入公共场所,当好自己健康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确保顺利参加考试。

所有考生须开展自我健康监测,并于12月17日8:30至20日17:30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zjzs.net)—服务平台—“浙江省教育考试防疫信息申报”—“2023年研考考生个人健康登记”或通过微信扫描以下二维码进行在线健康打卡。考生须如实申报健康状况,在规定时间内至少打卡一次。

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须凭首日考试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参加考试。报考点将设立核酸检测点为考生服务,具体时间、地点由各报考点公布。考生须于所属报考点规定的时间内凭本人准考证至报考点指定的核酸采样点进行“单人单管”核酸采样,也可在报考点规定的时间前至社会采样点完成“单人单管”核酸采样。

考点将根据考生核酸检测结果安排不同考场,确保应考尽考。核酸结果阳性的考生,将重新安排考场,通过专用通道,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核酸结果阴性的考生,若入场时出现测量体温异常,经复测后仍异常的,在指定专用的备用考场参加考试。隔离收治中的健康异常考生应当提前向报考点报告相关情况,由报考点提供有关赴考帮助。

考生要事先了解考点交通情况,提前出行赴考,为入场身份核验、健康检测预留足够的时间。考试当天,考生须自行做好防护工作,提前抵达考点,积极配合进行体温测量并出示健康码、核酸检测报告。

进入考点考场及候考时,考生应当加大人员间距,不扎堆、不聚集。入考场时自觉做好手消处理,考试结束时有序离场。所有考生进入考场前必须佩戴医用外科或以上级别口罩,但不得妨碍身份识别和验证;在进入考场后要坚持做好个人防护,在普通考场考试的考生提倡全程佩戴口罩,在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的考生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zjzs.net)以及报考点在官网、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的公告。考生可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本次考试具体防疫须知。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浙江省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宁波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