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通报 #湖北 #Hubei
【湖北 #黄冈 市 #团风 县通报3例确诊病例轨迹:涉及超市、游乐场、医院等】
湖北团风县发布《关于团风县3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行动轨迹的通告(第49号)》:
8月10日0-24时,团风县3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系8月9日报告的3例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病例,普通型),均为王某花密切接触者,在隔离点检测时发现,目前在武汉金银潭医院隔离治疗,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确诊病例1:
靖某某,女,团风县淋山河镇张岗村人,活动轨迹如下:
7月26日-7月31日,在淋山河镇区活动。
8月1日,9时30分乘私家车到黄石市黄石港区金华路楚乡厨艺餐馆就餐;14时20分回到家中之后未外出。
8月3日,17时步行到淋山河镇区,21时回家。
8月4日未外出。
8月5日,10时在淋山河冰棒批发店购买冰棒,10时30分与丈夫一起乘私家车到淋山河赵家寨村亲戚家,11时30分返回。
8月6日,在淋山河镇张岗村家中。
8月7日,晚上19时30分在淋山河镇黄商超市购物,19时51分回到家中。
8月8日未外出。
确诊病例2:
邵某某,女,团风县淋山河镇张岗村人。活动轨迹如下:
7月26日-8月1日,在团风县淋山河张岗村活动。
8月1日,邵某某到新洲云梦里143号女儿家中。
8月2日,9时带孙子到新洲摩尔城旁的游乐场玩耍,11时回到女儿家中。
8月3日,7时和丈夫一起租车回到淋山河张岗村家中。18时带孙子在淋山河镇万豪酒店就餐,19时带孙子乘坐徐某某私家车回家。
8月4至5日,未外出。
8月6日,6时步行至淋山河街上买菜后返回家中。13时到汪某某家中,17时回家。
8月7日,6时30分步行到淋山河街上牙科诊所补牙,7时回家。
8月8日,13时到汪某某家中串门,13时30分到许某家中。
确诊病例3:
郭某某,女,团风县淋山河张岗村人。活动轨迹如下:
7月26日,在团风县淋山河镇区活动。
7月27日,上午从团风县淋山河自驾车到武汉中南医院肿瘤科,19时35分回到团风县淋山河镇家中。
7月28日-7月31日,未外出。
8月1日-8月7日,未外出。
8月8日,8时30分乘丈夫私家车到淋山河卫生院接种第一剂新冠病毒疫苗;10时接种完成后回家。
8月9日,在家中未外出。
请与上述人员活动轨迹有过交集的居民朋友,第一时间主动与团风县疾控中心联系(电话:0713-3697733、18972732008),并按要求配合调查、检测等管控措施。前往核酸采样过程中,加强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请广大群众看到公告后相互转告,提示相关人员尽快联系团风县疾控中心。如果隐瞒不报,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团风县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8月11日(澎湃新闻)
【湖北 #黄冈 市 #团风 县通报3例确诊病例轨迹:涉及超市、游乐场、医院等】
湖北团风县发布《关于团风县3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行动轨迹的通告(第49号)》:
8月10日0-24时,团风县3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系8月9日报告的3例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病例,普通型),均为王某花密切接触者,在隔离点检测时发现,目前在武汉金银潭医院隔离治疗,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确诊病例1:
靖某某,女,团风县淋山河镇张岗村人,活动轨迹如下:
7月26日-7月31日,在淋山河镇区活动。
8月1日,9时30分乘私家车到黄石市黄石港区金华路楚乡厨艺餐馆就餐;14时20分回到家中之后未外出。
8月3日,17时步行到淋山河镇区,21时回家。
8月4日未外出。
8月5日,10时在淋山河冰棒批发店购买冰棒,10时30分与丈夫一起乘私家车到淋山河赵家寨村亲戚家,11时30分返回。
8月6日,在淋山河镇张岗村家中。
8月7日,晚上19时30分在淋山河镇黄商超市购物,19时51分回到家中。
8月8日未外出。
确诊病例2:
邵某某,女,团风县淋山河镇张岗村人。活动轨迹如下:
7月26日-8月1日,在团风县淋山河张岗村活动。
8月1日,邵某某到新洲云梦里143号女儿家中。
8月2日,9时带孙子到新洲摩尔城旁的游乐场玩耍,11时回到女儿家中。
8月3日,7时和丈夫一起租车回到淋山河张岗村家中。18时带孙子在淋山河镇万豪酒店就餐,19时带孙子乘坐徐某某私家车回家。
8月4至5日,未外出。
8月6日,6时步行至淋山河街上买菜后返回家中。13时到汪某某家中,17时回家。
8月7日,6时30分步行到淋山河街上牙科诊所补牙,7时回家。
8月8日,13时到汪某某家中串门,13时30分到许某家中。
确诊病例3:
郭某某,女,团风县淋山河张岗村人。活动轨迹如下:
7月26日,在团风县淋山河镇区活动。
7月27日,上午从团风县淋山河自驾车到武汉中南医院肿瘤科,19时35分回到团风县淋山河镇家中。
7月28日-7月31日,未外出。
8月1日-8月7日,未外出。
8月8日,8时30分乘丈夫私家车到淋山河卫生院接种第一剂新冠病毒疫苗;10时接种完成后回家。
8月9日,在家中未外出。
请与上述人员活动轨迹有过交集的居民朋友,第一时间主动与团风县疾控中心联系(电话:0713-3697733、18972732008),并按要求配合调查、检测等管控措施。前往核酸采样过程中,加强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请广大群众看到公告后相互转告,提示相关人员尽快联系团风县疾控中心。如果隐瞒不报,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团风县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8月11日(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