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 #检察 #检察官 #侦查权
【韩国完成“检方削权”立法,公职人员侦查权交给警方】
5月3日,在总统文在寅任期内的最后一次国务会议上,韩国国务会议批准颁布旨在“分离检方侦查权与起诉权”的两大法案,维系74年的现行韩国刑事司法体系面临大变革。
3日上午,韩国国会召开全体会议,以164人赞成、3人反对、7人弃权通过了《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当天下午,文在寅随即召开国务会议,同时批准颁布了《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和上月30日通过的《检察厅法》修正案。由此,有关法律颁布实施所需的行政程序画上句号。
新通过的两项法案大大削弱了有“最强权力中心”之称的韩国检察系统的权力。
原《检察厅法》第4条中规定,检方具有对“六大犯罪”——即“腐败、经济、公职人员、选举、军工项目、大型事故等总统令规定的重大犯罪”的侦查权。修正案颁布后,检方将被禁止直接侦办“六大犯罪”中的四项,侦办范围只保留“经济和腐败犯罪”。新法案还规定,其原有的侦查权将被移交警方,检方将只具备起诉权,且检察官不得对本人侦办的案件提起公诉。
两项修正案设有4个月的宽限期。考虑到6月举行地方选举,检方的直接侦查启动权将维持到12月底。(观察者网)(韩联社1、2)(韩民族日报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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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4-13 韩国政府临近换届,现执政党拟于本月立法剥夺检方侦查权,大检察厅及交接委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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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日,在总统文在寅任期内的最后一次国务会议上,韩国国务会议批准颁布旨在“分离检方侦查权与起诉权”的两大法案,维系74年的现行韩国刑事司法体系面临大变革。
3日上午,韩国国会召开全体会议,以164人赞成、3人反对、7人弃权通过了《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当天下午,文在寅随即召开国务会议,同时批准颁布了《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和上月30日通过的《检察厅法》修正案。由此,有关法律颁布实施所需的行政程序画上句号。
新通过的两项法案大大削弱了有“最强权力中心”之称的韩国检察系统的权力。
原《检察厅法》第4条中规定,检方具有对“六大犯罪”——即“腐败、经济、公职人员、选举、军工项目、大型事故等总统令规定的重大犯罪”的侦查权。修正案颁布后,检方将被禁止直接侦办“六大犯罪”中的四项,侦办范围只保留“经济和腐败犯罪”。新法案还规定,其原有的侦查权将被移交警方,检方将只具备起诉权,且检察官不得对本人侦办的案件提起公诉。
两项修正案设有4个月的宽限期。考虑到6月举行地方选举,检方的直接侦查启动权将维持到12月底。(观察者网)(韩联社1、2)(韩民族日报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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