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币 #判例 #财产 #虚拟财产
【上海高院发布判例:比特币具备财产属性 适用财产权法律规则】
5 月 5 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浦江天平”在“案例参考册”栏目发布了一则有关于比特币的案例。
案例显示,2020 年 10 月 10 日,原告程某向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施某某向其返还一个比特币。经审理,法院于 2021 年 2 月 23 日作出民事判决:被告施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程某一个比特币。
2021 年 5 月 27 日,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执行和解。和解过程中,申请执行人认可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的比特币的情况。
经双方当事人同意,进行折价赔偿,并达成一致意见:第一,申请执行人不再要求被执行人返还一个比特币;第二,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同意被执行人以申请执行人出借时的购入价人民币 84000 元折价赔偿给申请执行人;第三,若被执行人届时未履行,申请执行人可就此另行主张权利。
“司法实践中,法院本着司法实用主义的态度,并不对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作出直接判断。因其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符合财产属性,故适用财产权法律规则进行保护。”上海高院在案例评析中指出,审判实践中,人民法院对比特币的法律定位形成统一意见,认定其为虚拟财产。(21世纪经济报道)(浦江天平 @微信)
【上海高院发布判例:比特币具备财产属性 适用财产权法律规则】
5 月 5 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浦江天平”在“案例参考册”栏目发布了一则有关于比特币的案例。
案例显示,2020 年 10 月 10 日,原告程某向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施某某向其返还一个比特币。经审理,法院于 2021 年 2 月 23 日作出民事判决:被告施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程某一个比特币。
2021 年 5 月 27 日,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执行和解。和解过程中,申请执行人认可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的比特币的情况。
经双方当事人同意,进行折价赔偿,并达成一致意见:第一,申请执行人不再要求被执行人返还一个比特币;第二,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同意被执行人以申请执行人出借时的购入价人民币 84000 元折价赔偿给申请执行人;第三,若被执行人届时未履行,申请执行人可就此另行主张权利。
“司法实践中,法院本着司法实用主义的态度,并不对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作出直接判断。因其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符合财产属性,故适用财产权法律规则进行保护。”上海高院在案例评析中指出,审判实践中,人民法院对比特币的法律定位形成统一意见,认定其为虚拟财产。(21世纪经济报道)(浦江天平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