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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 #加班 #带薪休假 #工人权利

【深圳出台首部地方性健康法规 加班太多将被“强制休假”】

10月29日,深圳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深圳经济特区健康条例》,提出推行强制休假制度,以更好地保障劳动者身心健康。作为国内首部地方性健康法规,该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不少网友对推行强制休假制度表示支持,但也直言担心无法改变“996”的工作模式。业内专家认为,强制休假的新规出台有一定示范效应。(工人日报)(深圳经济特区健康条例

这个条例太泛了,等制定更详细的规则
Forwarded from 乌鸦观察
#快手 #字节跳动 #大小周 #劳动者权益 #加班

【快手开启全员大小周工作制度】

12月30日上午消息,快手召开全员会,宣布将于2021年1月10日开启全员大小周工作制度,周日开始上班。对此,快手方面暂无回应。

据了解,目前字节跳动也是大小周工作制度,第一周工作六天,第二周工作五天,如此循环反复,加班费是2倍。(新浪科技)
Forwarded from 乌鸦观察
#拼多多 #加班 #猝死 #公关 #社区团购

凌晨一点半 拼多多23岁员工元旦加班猝死 官方回应“哪一个不是用命换钱”

脉脉上有人发帖称,近日拼多多新疆买菜女员工在凌晨一点半下班路上猝死,年仅23岁,目前原帖已删除。

据称,该员工内部花名:润肺,内部IM签名:肺宝为多多守边疆。

对此,拼多多官方认证账号在知乎回复称,“你们看看底层的人民,哪一个不是用命换钱,我一直不以为是资本的问题,而是这个社会的问题,这是一个用命拼的时代,你可以选择安逸的日子,但你就要选择安逸带来的后果,人是可以控制自己的努力的,我们都可以”,该回答已被删除。

此前网传拼多多将实行超级大小周制度,大周工作七天,小周工作六天,每月休息两天。(知乎
Forwarded from 乌鸦观察
#拼多多 #加班 #猝死 #公关 #社区团购 #回应

【拼多多回应23岁女员工意外离世:“已火化 勿信网传截图”】

1月4日下午消息,近日,有网友爆料称,一名供职于拼多多旗下多多买菜业务的23岁女员工在凌晨1点下班的路上猝死。

拼多多4日下午就此事做出回应,表示公司同事一直陪伴家属,遵父母意愿,张*霏于1月3日火化,公司也不对外发公告。

拼多多在公告中称,“张*霏,女,1998年生,花儿一样的年纪。2019年7月入职拼多多。北京时间12月29日凌晨1:30,在与同事一起走路回家的路上突然捂腹,晕厥倒地。同事立即呼叫120送往乌鲁木齐本地医院,经近6个小时急救依然无效,不幸离世。公司同事一直陪伴家属,遵父母意愿,张*霏于1月3日火化,公司也不对外发公告。”

拼多多同时强调从未发布过网传截图的“官方回应”,并表示坚决反对截图上的观点。(新浪科技)

此前据多个不同排版的知乎回答截图显示,拼多多官方认证账号在知乎回复称,“你们看看底层的人民,哪一个不是用命换钱,我一直不以为是资本的问题,而是这个社会的问题,这是一个用命拼的时代,你可以选择安逸的日子,但你就要选择安逸带来的后果,人是可以控制自己的努力的,我们都可以”,该回答已被删除。

拼多多给媒体的回应长图里,有一张死者父亲的朋友圈截图,从「删除」按钮和个人页昵称头像可以看出来,这张截图是发布者自己截的,有网友指出,“那么什么情况下,一位父亲会主动发完这种朋友圈,然后在 2 分钟内马上截图并发给拼多多员工呢?”(知乎
Forwarded from 乌鸦观察
#拼多多 #加班 #猝死 #公关 #社区团购 #回应 #知乎

【拼多多疑似回应「员工猝死」后秒删,知乎回应属实】

「拼多多」系知乎注册用户,其身份真实无误。知乎有严格的身份认证流程和机制。

4 日 8 时 19 分 49 秒,「拼多多」创建回答「你们看看底层的人民,哪一个不是用命换钱,我一直不以为是资本的问题,而是这个社会的问题,这是一个用命拼的时代,你可以选择安逸的日子,但你就要选择安逸带来的后果,人是可以控制自己的努力的,我们都可以」。

4 日 8 时 20 分 17 秒,「拼多多」自行删除了上述回答。(知乎小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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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多多回应23岁女员工意外离世:“已火化 勿信网传截图”
Forwarded from 乌鸦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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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多多 #加班 #猝死 #公关 #社区团购 #回应 #知乎 甚至不是拼多多员工

【拼多多对跨年晚会供应商及账号管控不严的致歉声明】

拼多多回应:

网传截图显示,今早8时许,拼多多知乎官方账号突然发布一则疑似个人言论。经我们排查,该内容系拼多多营销合作供应商员工用个人手机发布,该言论不代表任何拼多多官方态度,拼多多官方对该言论表示强烈反对。此事系拼多多对官方账号管控不严导致,我们向公众表示真诚歉意。

事件具体情况如下:

(1)该内容系拼多多品牌营销合作公司员工“李某某”编写发布。12月31日,该员工参与了拼多多跨年晚会的内容运营等合作营销任务,用手机登陆了拼多多的知乎官方账户,并保持了登陆状态。

(2)今早8时19分,李某某在地铁上翻看新闻,想要发表一下自己的想法,于是用手机客户端进行了回复。回复后,李某某发现发布账户为此前登陆留存的机构账号,于是立即进行了删除处理。(从发布到删除,间隔不到30秒。)

(3)该内容旋即被网友截图传播,并被误认为是拼多多官方回复。对此,拼多多严正声明:李某某并非拼多多员工,也未获得任何授权,该行为系非合规授权使用拼多多官方账户发表个人言论,不代表拼多多官方态度。事发后,拼多多已经暂停与该供应商合作,修改密码回收账户,并将进一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拼多多坚决反对李某某所发布的言论。对于该言论造成的负面影响,我们再次表示真诚的歉意,并将立刻对官方账户进行全面排查整改。

附:李某某发来的情况说明(cnBe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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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多多疑似回应「员工猝死」后秒删,知乎回应称确有其事
Forwarded from 乌鸦观察
#拼多多 #加班 #猝死 #公关 #社区团购 #回应 #知乎 “突然想起”

【拼多多知乎账号被禁言15天一度被永久禁言|股价大跌6.13%

1月5日,知乎网页显示,由于违反知乎社区管理规定,拼多多的知乎官方账号被禁言15天。而根据网友截图显示,该账号一度被永久禁言。(搜狐科技

此外,在站方封号前,“拼多多”已经自己把所有 71 个回答都删掉了。(tombkeeper @微博)

截至美股周一收盘,拼多多股价大跌6.13%,报166.78美元,目前总市值为2045.27亿美元。(电商报

【上海劳动监察部门:调查拼多多用工情况】

1月4日,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从上海市长宁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获悉,接到网络舆情后,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已对拼多多公司的劳动用工情况进行调查,会对该公司用人合同、用工时间等情况进行检查。(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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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warded from 乌鸦观察
#浙大 #拼多多 #加班 #值班 #007 #本分 #审查 #断网 #监控 #开除 #脉脉 #匿名 #副业 #信号屏蔽 #空气质量

【拼多多前员工:我在拼多多的三年】

作者称,本文目的是希望学弟学妹们千万不要去拼多多,从一个底层员工的视角,记录一下拼多多这家公司三年以来的整体变化,本文不涉及技术机密,只讨论行政制度、文化氛围、办公体验等,记录个人主观意愿,离职后于家中编写,记录一下经历,存在主观印象,部分内容已做马赛克处理。

在记录作者三年来在拼多多的经历外,该贴还分享了拼多多一系列经典事件:

1. 100元优惠券事件引发的全员7*24值班

2. 人满为患下的工位和厕所

3. 像喂猪一样卡点进食和为避免员工白嫖而取消水果与甜点

4. 办公网禁止访问部分网站

5. 消息流通靠口口相传和内网移除搜索功能

6. HR查监控确认考勤

7. 周六加班旷班被集体开除

8. 查员工手机并开除在脉脉发帖质疑空气质量的员工

9. 禁止从事副业

10. 办公室进行手机信号屏蔽等。
telegraph)(githu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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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冠军黑客Flanker疑因拒绝违法攻击而被拼多多开除(cnBeta
#拼多多 #996 #加班 #选择权 ”选择的权利“

【拼多多个别部门投票决定是否推行 “996”,加班费或将按月发放】

1月20日讯,拼多多对内又启动了多项管理上的微调。市场部门的部分小组工作时长已从无明文规定但员工默认的 “11-11-6” 调整为 “9-9-6”,即 9 点上班,晚上 9 点下班,一周工作 6 天,已试行两周。此外,个别部门已发起作息投票,让员工在 “11-11-6” 和 “9-9-6” 中二选一。但目前技术、产品、招商等其他部门尚未有作息调整迹象。

拼多多或将在春节前后将员工加班费调整为按月发放。目前,已有技术部门主管通过公司内部沟通工具 Knock 向下属通知此事,但随后该消息又被撤回。此前,拼多多员工全年的加班费会在春节前随固定年终奖一起发放,加班费一年仅发这一次,这笔收入没有具体的工时明细,数额约等于员工 2 个月左右的工资。(品玩 @微博)(晚点 LatePost
#阿里 #企业文化 #996 #361 #PUA #加班 #劳动者权益

阿里内网帖子火出圈 企业文化被员工吐槽名不副实】

3月5日,阿里内网的一张帖子里,有员工吐槽阿里996、361、领导PUA,以及阿里的福报文化与组织问题。最近拼多多的数据超过了淘宝,在这内忧外患的时候,很多阿里员工似乎对自己公司的文化产生了怀疑。

阿里内网的一张帖子《致阿里》中,员工指出了阿里的很多问题,包括996、361、领导PUA,以及阿里的福报文化与组织问题,其中写道:“马云就是不想员工舒服,觉得员工舒服了公司就会不行。总是希望员工过得苦,体会自己当年创业的苦。”

在阿里内网还有一个帖子,是号召大家愿意为阿里去死的。这两个帖子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一个人发帖喷阿里高层,被群众点赞,一个人发帖号召大家愿意为阿里去死,被高层点赞。围绕着这两个帖子,阿里的员工发起了一场对于企业内部管理和文化的大讨论。

在知乎的评论区中,几乎一大部分网友的评论都对阿里的管理模式,怨声载道。

一位认证为“阿里巴巴集团员工”的网友吐槽:“不建议大家来阿里了,公司层面去年是阿里的多事之秋,拼多多的日活用户超过淘宝,蚂蚁上市失败,本地生活饿了么+口碑被美团按在地上摩擦,投资苏宁易购几百亿亏一半。

还有“蚂蚁金服员工”评论道:“小公司从来没来过的还是可以试一下,能抗住加班到半夜被 pua 就行。”(简易财经
#深圳 #劳动者权益 #工资 #不定时工作制 #三倍工资 #加班 #欠薪 #经营困难

【深圳拟规定因生产经营困难工资最长不得超过20日支付,取消不定时工作制员工在法定休假日的三倍工资

5月27日,深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一次会议审议《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修正案(草案)》初审意见报告。草案提到因生产经营困难,工资支付需延长五日以上的,应当征得本单位工会或者员工本人书面同意,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二十日。草案继续取消了不定时工作制员工在法定休假日工作享受百分之三百加班工资的规定。

草案调整了关于工资支付期限的规定,将《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工资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约定的工资支付日或者实际工资支付日不得超过支付周期期满后的一个月,但不适用于第十二条关于支付日延长的规定”。即用人单位可以无条件的将工资支付期限延长至支付周期期满后的一个月。

有意见提出,此项修改无条件扩大了用人单位在工资支付期限方面的自主权,不利于维护员工及时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建议审慎修改。经研究,在当前经济运行面临较大压力、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增多的背景下,适当增加企业调整工资支付期限的灵活性和自主权,对减少因未能及时发放工资待遇产生的劳资纠纷、维护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具有积极意义。但工资支付期限涉及劳动者的切身利益,直接影响劳动者的生活,无条件扩大用人单位在工资支付期限方面的自主权,会对劳动者权益带来一定损害。结合当前的经济形势,可以允许就生产经营困难的用人单位,适当延长工资支付期限,以统筹平衡劳资双方利益,推动员工与企业共渡难关。

因此,建议不改动《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有关工资支付期限的规定,将第十二条中“因生产经营困难,需延长五日以上的,应当征得本单位工会或者员工本人书面同意,但是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中的十五日延长至二十日,即:“因生产经营困难,需延长五日以上的,应当征得本单位工会或者员工本人书面同意,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二十日”。

草案依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取消了不定时工作制员工在法定休假日工作享受百分之三百加班工资的规定。有意见提出,此项修改减少了不定时工作制员工的收入,建议删除。

经研究,草案取消不定时工作制员工加班工资的规定有上位法的依据。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在法定休假日工作不享受标准工时制下的相关加班待遇,与其工作特点是相适应的。因此,建议保留草案的修改内容。(南方都市报)
#希腊 #罢工 #游行 #抗议 #劳动者权益 #远程办公 #育儿假 #性骚扰 #调休 #集体谈判 #加班

【希腊新劳工改革引发全国罢工 上万人上街游行】

6月10日希腊民众举行24小时全国罢工行动,上万民众上街抗议政府计划推行的劳工改革,导致交通和公共服务中断。

当地警方表示,超过1万6000人参与了由工会和反对党在首都雅典多处举办的示威活动。另外,还有1万人在北部的塞萨洛尼基市参与游行,希腊其他大城市也出现示威活动。

希腊政府表示,下周将在议会进行投票的该项改革法案,将推行选择性的灵活工作时间、制定远程办公规则、改善育儿假,还包括防止职场性骚扰的保护措施。

劳工部长哈齐达基斯表示,新规定将允许员工亲自与管理层协商,选择在一年内的部分时期延长工作时间,然后进行更长的休假。这项改革允许员工一天最多工作10小时,以换取额外的有薪假。这是该法案最具争议的部分

工会和反对党说,政府正在寻求将8小时工作制提高到10小时,废除5天工作制和集体谈判协议,并使罢工更加困难,这会破坏集体谈判、扰乱员工的个人生活,使雇主将加班文化正当化来剥削员工,狠批这是“现代奴役”。

此外该法案还将赋予工人在办公时间以外断开联系的权利,并引入 "数字工作卡 "来实时监控员工的工作时间,以及将法定加班时间增加到每年150小时。

此次的全天罢工导致渡轮和地铁暂停服务,首都雅典大部分公共交通陷入瘫痪。希腊国会周三已一读通过该项改革法案。(联合早报)(路透社)(希腊日报)
Forwarded from 乌鸦观察
#劳动者权益 #加班 #996 #加班费 #奋斗者计划 #包薪制 #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 #工伤 #猝死 #仲裁委员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发布超时加班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

案例1.劳动者拒绝违法超时加班安排,用人单位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某快递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工作时间为早9时至晚9时,每周工作6天。2个月后,张某以工作时间严重超过法律规定上限为由拒绝超时加班安排,某快递公司即以张某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仲裁委员会裁决某快递公司支付张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8000元(裁决为终局裁决)。仲裁委员会将案件情况通报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某快递公司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责令其改正,给予警告。...

案例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放弃加班费协议,能否主张加班费

....某科技公司在与张某订立劳动合同时,要求其订立一份协议作为合同附件,协议内容包括“我自愿申请加入公司奋斗者计划,放弃加班费。”半年后,张某因个人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加班费。某科技公司认可张某加班事实,但以其自愿订立放弃加班费协议为由拒绝支付。...

仲裁委员会裁决某科技公司支付张某2020年6月至12月加班费24000元。...约定放弃加班费的协议免除了用人单位的法定责任、排除了劳动者权利,显失公平,应认定无效。

案例3.用人单位未按规章制度履行加班审批手续,能否认定劳动者加班事实

...某医药公司加班管理制度规定:“加班需提交加班申请单,按程序审批。未经审批的,不认定为加班,不支付加班费。”吴某入职后,按照某医药公司安排实际执行每天早9时至晚9时,每周工作6天的工作制度。其按照某医药公司加班管理制度提交了加班申请单,但某医药公司未实际履行审批手续。2020年11月,吴某与某医药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某医药公司支付加班费,并出具了考勤记录、与部门领导及同事的微信聊天记录、工作会议纪要等。某医药公司虽认可上述证据的真实性但以无公司审批手续为由拒绝支付。....

仲裁委员会裁决某医药公司支付吴某2019年12月至2020年11月加班费50000元。...

案例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实行包薪制,是否需要依法支付加班费

周某于2020年7月入职某汽车服务公司,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约定月工资为4000元(含加班费)。2021年2月,周某因个人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认为即使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认定其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工资,某汽车服务公司亦未足额支付加班费,要求支付差额。某汽车服务公司认可周某加班事实,但以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月工资中已含加班费为由拒绝支付。...

根据周某实际工作时间折算,即使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认定周某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工资,并以此为基数核算加班费,也超出了4000元的约定工资,表明某汽车服务公司未依法足额支付周某加班费。故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某汽车服务公司支付周某加班费差额。

案例5.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增加工作任务,劳动者是否有权拒绝

张某于2018年9月入职某报刊公司从事投递员工作,每天工作6小时,每周工作6天,月工资3500元。2020年6月,因同区域另外一名投递员离职,某报刊公司在未与张某协商的情况下,安排其在第三季度承担该投递员的工作任务。张某认为,要完成加倍的工作量,其每天工作时间至少需延长4小时以上,故拒绝上述安排。某报刊公司依据员工奖惩制度,以张某不服从工作安排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仲裁委员会裁决某报刊公司支付张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4000元(裁决为终局裁决)。...

案例6.处理加班费争议,如何分配举证责任

....林某主张其工作期间每周工作6天,并提交了某打卡APP打卡记录(显示林某及某教育咨询公司均实名认证,林某每周一至周六打卡;每天打卡两次,第一次打卡时间为早9时左右,第二次打卡时间为下午6时左右;打卡地点均为某教育咨询公司所在位置,存在个别日期未打卡情形)、工资支付记录打印件(显示曾因事假扣发工资,扣发日期及天数与打卡记录一致,未显示加班费支付情况)。某教育咨询公司不认可上述证据的真实性,主张林某每周工作5天,但未提交考勤记录、工资支付记录。...

仲裁委员会裁决某教育咨询公司支付林某加班费10000元(裁决为终局裁决)。...

案例7.劳动者超时加班发生工伤,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单位是否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017年8月,某服务公司(已依法取得劳务派遣行政许可)与某传媒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约定某服务公司为某传媒公司提供派遣人员,每天工作11小时,每人每月最低保底工时286小时。2017年9月,某服务公司招用李某并派遣至某传媒公司工作,未为李某缴纳工伤保险。2018年8月、9月、11月,李某月工时分别为319小时、293小时、322.5小时,每月休息日不超过3日。2018年11月30日,李某工作时间为当日晚8时30分至12月1日上午8时30分。李某于12月1日凌晨5时30分晕倒在单位卫生间,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死亡原因为心肌梗死等。2018年12月,某传媒公司与李某近亲属惠某等签订赔偿协议,约定某传媒公司支付惠某等工亡待遇42万元,惠某等不得再就李某工亡赔偿事宜或在派遣工作期间享有的权利,向某传媒公司提出任何形式的赔偿要求。上述协议签订后,某传媒公司实际支付惠某等各项费用计423497.80元。此后,李某所受伤害被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某服务公司、惠某等不服仲裁裁决,诉至人民法院。...

一审法院判决: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因用人单位未为李某参加工伤保险,其工亡待遇由用人单位全部赔偿。某服务公司和某传媒公司连带赔偿惠某等医疗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合计766911.55元。某传媒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例8.用人单位以规章制度形式否认劳动者加班事实是否有效

常某于2016年4月入职某网络公司。入职之初,某网络公司通过电子邮件告知常某,公司采取指纹打卡考勤。员工手册规定:“21:00之后起算加班时间;加班需由员工提出申请,部门负责人审批。”常某于2016年5月至2017年1月期间,通过工作系统累计申请加班126小时。某网络公司以公司规章制度中明确21:00之后方起算加班时间,21:00之前的不应计入加班时间为由,拒绝支付常某加班费差额。...

一审法院判决:某网络公司支付常某加班费差额32000元。双方不服,均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例9.劳动者在离职文件上签字确认加班费已结清,是否有权请求支付欠付的加班费

....该工资表显示,2017年7月至2019年10月期间肖某存在不同程度的双休日加班及法定节假日加班,但仅获得少则46.15元、多则115.40元的出勤补款或节假日补助。2019年11月,肖某向某科技公司提出离职,当日双方签署离职申请交接表。该表“员工离职原因”一栏显示:“公司未上社会保险,工作压力大、没给加班费。”“员工确认”一栏显示:“经说明,我已知悉《劳动合同法》上的权利和义务,现单位已经将我的工资、加班费、经济补偿结清,我与单位无其他任何争议。本人承诺不再以任何理由向某科技公司及用工单位主张权利。”员工签名处有肖某本人签名。肖某对离职申请交接表的真实性认可,但认为表中“员工确认”一栏虽系其本人签字,但并非其真实意思,若不签字,某科技公司就不让其办理工作交接,该栏内容系某科技公司逃避法律责任的一种方法。

原告诉讼请求:请求判决某科技公司与某快递公司支付加班费82261元。一审法院判决:驳回肖某加班费的诉讼请求。肖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改判:某科技公司与某快递公司连带支付肖某加班费24404.89元。

案例10.加班费的仲裁时效应当如何认定

张某于2016年7月入职某建筑公司从事施工管理工作,2019年2月离职。工作期间,张某存在加班情形,但某建筑公司未支付其加班费。2019年12月,张某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裁决某建筑公司依法支付其加班费,某建筑公司以张某的请求超过仲裁时效为由抗辩。张某不服仲裁裁决,诉至人民法院。

原告诉讼请求:请求判决某建筑公司支付加班费46293元。一审法院判决:某建筑公司支付张某加班费18120元。张某与某建筑公司均未提起上诉,一审判决已生效。

内详👉最高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