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执行 #关税 #抗癌药 #助听器 #奶粉 #个税 #个人所得税 #档案 #塑料袋 #回收 #环保 #洋垃圾 #香港 #台湾 #学习证明 #新能源 #汽车 #化妆品 #宣传 #长江 #捕捞 #禁捕 #警察 #国防法 #民法典 #电子票据 #发票 #报销 #财产 #法规条例
【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规】
1:中国调低883项商品进口关税 涉及抗癌药、助听器、婴儿奶粉等
2:累计收人不超6万元月份暂不预扣个税
3:档案满25年应向社会开放
4:禁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5:中国全面禁止进口洋垃圾
6:取消港台地区字习证明
7: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配置税
8:化妆品广告不得宣传有医疗作用
9:长江流域开启10年禁捕
10:1月10日中国人民警察节
11:民法典开始实施
12:国防法开始实施
13:退役军人保障法实施
14:财政电子票据和纸质票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可直接使用财政电子票据报销
15: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
(人民网)(新华社)(央视新闻)
【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规】
1:中国调低883项商品进口关税 涉及抗癌药、助听器、婴儿奶粉等
2:累计收人不超6万元月份暂不预扣个税
3:档案满25年应向社会开放
4:禁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5:中国全面禁止进口洋垃圾
6:取消港台地区字习证明
7: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配置税
8:化妆品广告不得宣传有医疗作用
9:长江流域开启10年禁捕
10:1月10日中国人民警察节
11:民法典开始实施
12:国防法开始实施
13:退役军人保障法实施
14:财政电子票据和纸质票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可直接使用财政电子票据报销
15: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
(人民网)(新华社)(央视新闻)
Forwarded from 乌鸦观察
#民法典 #民族语言 #教材 #宪法 #政协 #最高法 #备案审查 #联网查询 #城乡 #户籍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2020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
配合民法典的贯彻实施,我们开展了民法典涉及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专项审查和集中清理工作。清理中发现需要修改或者废止的规范性文件共2850件,其中行政法规31件,国务院规范性文件5件,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164件,地方性法规543件,地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1874件,司法解释233件。有关方面已经修改257件、废止449件。最高人民法院为贯彻实施民法典新制定了7件司法解释。
...
(一)积极稳妥处理合宪性、涉宪性问题
2020年全国“两会”期间,有全国政协委员提出提案,建议对民航发展基金的征收进行合宪性审查。我们审查认为,征收民航发展基金不属于宪法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的对私有财产的征收或者征用,不存在与宪法相抵触的问题。但是,征收民航发展基金依据的是国务院文件和有关部门规章,与2014年修改后的预算法第九条第一款关于政府性基金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的规定不符。我们已向司法部提出,如果需要继续征收民航发展基金,应当及时完善相关法律或者行政法规依据。
有的地方性法规规定,各级各类民族学校应当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或者本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教学;有的规定,经本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有条件的民族学校部分课程可以用汉语言文字授课。我们审查认为,上述规定与宪法第十九条第五款关于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的规定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教育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不一致,已要求制定机关作出修改。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对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分别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有公民对此提出合宪性审查建议,认为因计算标准不一致导致司法审判实践中出现不公平现象,与宪法有关精神不一致。我们审查认为,随着社会发展进步,国家提出城乡融合发展,城乡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将逐步缩小,城乡居民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的差异也应当随之取消。2019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院开展统一城乡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试点工作。我们与最高人民法院沟通,建议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适时修改完善人身损害赔偿制度,统一城乡居民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
(五)推进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的情况
我们坚持并完善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报告制度。2017年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连续四年听取和审议法制工作委员会所作的备案审查工作报告。2019年开始,我们推动地方人大常委会建立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报告制度。在2019年工作的基础上,我们2020年提出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普遍建立向常委会报告备案审查工作制度,逐步实现全覆盖的要求。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有200多个设区的市、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建立了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广东省21个设区的市和140多个县级人大常委会已经全部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报告,率先实现省、市、县全覆盖。
我们持续推进备案审查信息化建设。初步建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一期)并即将向社会开放使用,目前收录数据包括宪法、法律、法律解释、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经济特区法规和司法解释。我们推动地方人大常委会健全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功能,加快建设地方规范性文件数据库,以信息化手段提升备案审查能力。
内详(备案审查制度研究)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2020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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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民法典的贯彻实施,我们开展了民法典涉及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专项审查和集中清理工作。清理中发现需要修改或者废止的规范性文件共2850件,其中行政法规31件,国务院规范性文件5件,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164件,地方性法规543件,地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1874件,司法解释233件。有关方面已经修改257件、废止449件。最高人民法院为贯彻实施民法典新制定了7件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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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积极稳妥处理合宪性、涉宪性问题
2020年全国“两会”期间,有全国政协委员提出提案,建议对民航发展基金的征收进行合宪性审查。我们审查认为,征收民航发展基金不属于宪法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的对私有财产的征收或者征用,不存在与宪法相抵触的问题。但是,征收民航发展基金依据的是国务院文件和有关部门规章,与2014年修改后的预算法第九条第一款关于政府性基金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的规定不符。我们已向司法部提出,如果需要继续征收民航发展基金,应当及时完善相关法律或者行政法规依据。
有的地方性法规规定,各级各类民族学校应当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或者本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教学;有的规定,经本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有条件的民族学校部分课程可以用汉语言文字授课。我们审查认为,上述规定与宪法第十九条第五款关于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的规定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教育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不一致,已要求制定机关作出修改。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对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分别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有公民对此提出合宪性审查建议,认为因计算标准不一致导致司法审判实践中出现不公平现象,与宪法有关精神不一致。我们审查认为,随着社会发展进步,国家提出城乡融合发展,城乡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将逐步缩小,城乡居民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的差异也应当随之取消。2019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院开展统一城乡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试点工作。我们与最高人民法院沟通,建议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适时修改完善人身损害赔偿制度,统一城乡居民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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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推进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的情况
我们坚持并完善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报告制度。2017年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连续四年听取和审议法制工作委员会所作的备案审查工作报告。2019年开始,我们推动地方人大常委会建立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报告制度。在2019年工作的基础上,我们2020年提出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普遍建立向常委会报告备案审查工作制度,逐步实现全覆盖的要求。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有200多个设区的市、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建立了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广东省21个设区的市和140多个县级人大常委会已经全部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报告,率先实现省、市、县全覆盖。
我们持续推进备案审查信息化建设。初步建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一期)并即将向社会开放使用,目前收录数据包括宪法、法律、法律解释、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经济特区法规和司法解释。我们推动地方人大常委会健全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功能,加快建设地方规范性文件数据库,以信息化手段提升备案审查能力。
内详(备案审查制度研究)
#2021两会提案 #两会 #提案 #鲁晓明 #结婚年龄 #民法典
【全国政协委员鲁晓明:建议男女法定结婚年龄降低至18岁】
3月2日,全国政协委员,民建省委会副主委,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鲁晓明表示:建议修改《民法典》1047条的规定,将结婚年龄规定为"结婚年龄,不得早于十八周岁。"
当前,我国的法定结婚年龄为男满22岁,女满20岁。这一结婚年龄立基于上世纪80年代人口急遽膨胀、人口增长远超社会承载能力的现实国情,作为控制人口增长的手段,是晚婚晚育理念的制度化。经过几十年晚婚晚育的宣传教育,我国生育观念已发生根本改变。
鲁晓明认为,从生理发育角度来看,一般情况下,女子14岁、男子16岁左右就基本发育成熟。过晚的结婚年龄使生理发育成熟的青年人需要经历6年以上的婚姻等待期,不仅造成人为的禁欲,对公民权利形成不必要的克减,而且导致非婚同居等婚外性行为泛滥,影响婚姻的严肃性,对结婚登记等我国婚姻制度构成冲击。同时,将法定结婚年龄限制在不超过18岁的水平是世界通行做法。
我国民法规定的自然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为18岁。结婚作为影响深远的民事行为,行为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同时将结婚年龄规定为男女均满18岁能够避免对现行教育体系构成冲击。为此,他建议修改《民法典》1047条的规定,将结婚年龄规定为"结婚年龄,不得早于十八周岁。"(信息时报)(头条新闻)
【全国政协委员鲁晓明:建议男女法定结婚年龄降低至18岁】
3月2日,全国政协委员,民建省委会副主委,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鲁晓明表示:建议修改《民法典》1047条的规定,将结婚年龄规定为"结婚年龄,不得早于十八周岁。"
当前,我国的法定结婚年龄为男满22岁,女满20岁。这一结婚年龄立基于上世纪80年代人口急遽膨胀、人口增长远超社会承载能力的现实国情,作为控制人口增长的手段,是晚婚晚育理念的制度化。经过几十年晚婚晚育的宣传教育,我国生育观念已发生根本改变。
鲁晓明认为,从生理发育角度来看,一般情况下,女子14岁、男子16岁左右就基本发育成熟。过晚的结婚年龄使生理发育成熟的青年人需要经历6年以上的婚姻等待期,不仅造成人为的禁欲,对公民权利形成不必要的克减,而且导致非婚同居等婚外性行为泛滥,影响婚姻的严肃性,对结婚登记等我国婚姻制度构成冲击。同时,将法定结婚年龄限制在不超过18岁的水平是世界通行做法。
我国民法规定的自然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为18岁。结婚作为影响深远的民事行为,行为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同时将结婚年龄规定为男女均满18岁能够避免对现行教育体系构成冲击。为此,他建议修改《民法典》1047条的规定,将结婚年龄规定为"结婚年龄,不得早于十八周岁。"(信息时报)(头条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