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终新闻
2.62K subscribers
389 photos
57 videos
80 files
2.29K links
事实需要信源,观点需要论据。

本频道的新闻均可查证,并会尽量使用可靠性高的信源。个人能力有限,有任何问题与建议欢迎评论区指出,整理不易转载注明出处。

本频道目前仅一人运营,更新频率与质量取决于频道主的空闲时间。

特别鸣谢 @bigcrowdev

本频道主要参考的新闻媒体与telegram频道
https://t.me/juzhonews/197

频道主的所有频道,欢迎订阅
https://t.me/juzhonews/660
Download Telegram
Forwarded from 乌鸦观察
#陕西 #离婚冷静期 #诉讼离婚 #家暴 #父母

【女子称忍受丈夫打骂40年起诉离婚,法院驳回:应珍惜来之不易的幸福晚年】

原标题:原告李金兰与被告杨执印离婚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2020)陕0632民初1058号

原告李某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原、被告解除婚姻关系;2、依法判令原、被告分割共同财产;3、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事实和理由:1980年,原、被告在阿党镇人民政府登记结婚。双方婚前了解较少,彼此了解不深。婚后,原告发现被告脾气暴躁,容易发火,经常对原告非打即骂。为了照顾年幼的子女,原告多年一直忍气吞声。现原、被告子女均已成年,并参加工作且成家,原告以与被告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诉至本院。
...
本院认为,婚姻应以夫妻感情为基础,原、被告共同生活近40载,且将子女三人抚养成人,40载携手岁月,风里雨里实属不易,都应珍惜来之不易的幸福晚年。双方虽因琐事发生矛盾,但并不足以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年少夫妻老来伴,晚年生活更加需要相互支撑,原告李某某、被告杨某某今后只要能互谅互让,相互珍惜,加强沟通与交流,妥善处理化解现有矛盾,仍是一个和睦美满的家庭,故对原告李某某离婚之请求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第九十一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李某某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由原告李某某负担。(裁判文书网)
Forwarded from 乌鸦观察
#福建 #连城 #离婚冷静期 #诉讼离婚

【民法典生效后 福建连城法院发出首张“离婚冷静期通知书”】

2021年1月1日,民法典生效。1月7日,福建连城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称其发出了首张“离婚冷静期通知书”。通知书中写道:“人们常说‘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你们从相识、相恋到新婚燕尔组建家庭,曾拥有幸福美好的过往。婚姻关系的存续是以夫妻感情为基础的,当婚姻因故出现裂痕,感情陷于危机的时刻,双方应珍惜缘分,努力挽救,善于修复,谁愿意看到自己的孩子缺失父爱或者母爱呢?……本院希望你们静下心来,多考虑对方的付出与艰辛,互相理解与支持,用积极的态度去沟通交流,用智慧与真爱去化解矛盾,用理智和温情去解决问题,用耐心和真情去温暖子女,珍惜身边人,彼此尊重与信任,勿轻言放弃婚姻和家庭,且行且珍惜。”

文章中称,连城法院结合《民法典》相关规定,结合审判实务,针对双方“对孩子抚养权不清晰”等几种情形制作了“离婚冷静期通知书”。规定最长30天的“冷静期”,是为了给婚姻双方当事人一定的冷静思考时间,在此期间让婚姻双方缓解关系,作出理智的选择,减少轻率离婚、冲动离婚的现象。本案张某和李某虽然都同意离婚,但是双方“对孩子抚养权不明晰”。法官委托家事调查员了解情况后,综合分析张某和李某平日感情融洽,只是因为一些家庭琐事导致离婚,双方都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婚姻还有修复的可能,遂向双方颁发了“离婚冷静期通知书”。目前该文章已删除。(搜狐新闻 @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