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 参议院通过修案,将「非合意性交」 纳入 #强暴罪 的定义。

修案并将合意性交的最低年龄从13岁提高到16岁,年龄相近的青少年合意性行为则不列为犯罪。

然而,幸存者批评法案没有简单、明确地将强暴罪定义为「非合意性交罪」,而是列出八种被害人可能无法表示同意的情况。

日本曾在2017年修法,扩大刑法强暴罪的定义,但仍未达到国际标准。日本法律狭隘地将强暴罪定义为「以强暴或胁迫」手段、或趁对方「丧失意识或无法反抗」而实施强制性交。

联合国专家曾敦促各国政府调整法律以符合人权标准,强调「缺少被害人同意应为任何强暴罪定义的核心」。

在日本,遭受 #性暴力 会连带背负污名,被害人往往因此不愿出面。 2021年的官方民意调查发现,只有6%的受暴男女曾向警方报案,女性近半表示因为「感到羞愧」而未求助。

有些幸存者还谈到警员在做笔录时对他们加以侮辱及二次伤害。 「强暴胁迫」的法律门槛也造成大部分案件得到无罪释放的结果。

日本政府应当修改关于强暴和性暴力的法律,使其符合国际人权标准,第一步即是采取以幸存者为中心的途径。警察和检察官亦应致力使加害者受到法律制裁,并确保所有幸存者能获取相关服务与支持。

全文:https://www.hrw.org/zh-hans/news/2023/06/14/japan-should-recognize-nonconsensual-intercourse-rap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