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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選47人案 陳志全還柙逾半年 今獲批保釋

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當中僅13人獲准保釋。陳志全今(16日)於高等法院申請保釋。《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聽過雙方陳詞後,批准陳志全保釋,稍後會頒佈書面理由。

同為初選案被告的鄒家成、歌手黃耀明、沙田區議員鄭仲恒、麥潤培、前東區區議員韋少力等到場旁聽。

案件編號:HCCP473/2021
#初選47人案 律政司申押後明年 羅德泉回信拒絕兼反問文件進度
https://bit.ly/3wYPL4g

律政司早前申請將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7日才提訊,今被國安法指定法官、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拒絕。案件將在原定日子,即今月29日進行交付程序,羅官又要求控方在該日交代文件的核證進度。
#初選47人案 鄒家成違保釋條件被捕 消息指涉立選相關FB帖文
https://bit.ly/3ti1bA3

涉初選47人案的鄒家成,被指違反保釋條件,現正扣留在北角警署。據悉,當局指他在去年12月19日,所發出一個關於立法會選舉的 Facebook 帖文「被視為危害國家安全」。他將於明日被帶上法院提堂。
#初選47人案 戴耀廷等9人 押後至2.28被捕一周年再訊
https://bit.ly/3GEDTrc
#初選47人案 3人未能上庭押6.1提訊 被告離庭喊:小心地滑啊!
https://bit.ly/3MAIttT
#初選47人案 最快2023年中開審 或將未審先囚逾兩年
https://bit.ly/3Mty8PV

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自去年3月1日首度提堂,經歷7次提堂、6次提訊日,46人昨終正式交付至高等法院審訊或判刑,日期待定。至於吳政亨則要求初級偵訊,排期7月4日至8日處理。

首提堂逾15個月後,46人昨終成功交付至高等法院。按照法庭程序,控方會入稟公訴書,繼而排期並進行案件管理聆訊,之後才開審。據司法機構年報顯示,由入稟公訴書至聆訊,2021年、2020年及2019年的平均輪候時間分別為383、349及167日。范國威4月於高等法院申請保釋時,大律師吳靄儀便曾表示,預計案件最快於2023年中才能開審,意味屆時被告或將「未審先囚」逾兩年。

此外,被告或面臨終身監禁。根據《國安法》第22條「顛覆國家政權罪」,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將判處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積極參加者,將判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參加者,則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由於高等法院並沒有區域法院的7年刑期上限,意味交付高院後,各人最高刑罰可判處終身監禁。
#初選47人案 戴耀廷黃之鋒29人認罪 何桂藍林卓廷18人不認罪
https://bit.ly/3AvZqlW
#初選47人案 #87A解封 交付高院程序逾一年 為什麼拖了這麼久?
https://bit.ly/3PXQHxD

交付高院程序歷時一年 完整時序一覽
https://bit.ly/3pSh65f
#法庭報導
1️⃣禮賓府擲土製燃燒裝置 25歲男子判囚32月 官籲勿把負面情緒發洩在他人身上
https://bit.ly/3zngfOW

2️⃣#初選47人案 趙家賢:戴耀廷新東會上指當選後任期或只有七個月 鄒家成對傳統民主派有「好強烈批評」
https://bit.ly/3Gtinsr

3️⃣#初選47人案 趙家賢稱對戴耀廷未得共識推「攬炒」感「好火滾」 指對方猶如「民主派全港唯一領導人」
https://bit.ly/3Kx7KY1

4️⃣#立場案 鍾沛權質疑警「大包圍方式」擷取文章 再從中找證據針對立場 非基於客觀事實
https://bit.ly/42Thd2T

5️⃣退休警司買樓瞞出租 呃近600萬貸款囚一年半 不服定罪提上訴被駁回
https://bit.ly/3TXtBuA
#初選47人案 趙家賢稱黃之鋒朱凱廸倡簽共同綱領 稱辦初選「當自己係選管會主席」
https://bit.ly/3ooGVfC

趙家賢繼續接受盤問,他曾於警方錄影會面表示,鄒家成等發布「墨落無悔」,令部分溫和民主派被逼「跟住個政治大勢」簽署,而戴耀廷曾指九龍東黃之鋒及新界西朱凱廸均叫同區其他候選人簽協議,最終兩區以戴草擬、無公開的共同綱領為藍本修訂,並在報名時夾附已簽署的共同綱領。趙亦曾於錄影會面稱因林卓廷代表在新東會議「反對攬炒」,故深信新東「肯定唔會」簽署相關文件,惟他今改稱民主黨代表當時僅提出「關注和顧慮」,林卓廷驚訝說「吓」。

此外,趙透露承辦初選時無就「35+計劃」與民主黨黨友黃碧雲及林卓廷直接聯繫,指他有「行事嘅道德準則」,雖只是辦民間初選仍「當自己係選管會主席嚟做」。

▌同日審訊
趙家賢稱無規定以投票達共識、戴耀廷會私下游說 指李永成為民主黨代表惟辯方指已離黨
https://bit.ly/3MIwON4
▌第十周審訊整理 趙家賢稱感被戴耀廷「騎劫」惟屢遭官質疑 指答應辦初選因不想被邊緣化
https://bit.ly/3L5BPOB
#初選47人案 趙家賢17天證供整理︱趙口中的「35+計劃」是怎樣的?民主動力角色是什麼?與區諾軒證供有出入嗎?
https://bit.ly/42il5Kc

第二名控方證人、同案認罪被告趙家賢上周完成歷時17天的作供。被指為「35+計劃」組織者之一,前民主動力召集人趙家賢於2021年6月已願助警方調查,並為控方呈遞大量與計劃相關的訊息及文件。惟趙強調民主動力只是初選的「服務提供者」,又稱感被戴耀廷「騎劫」、承認對戴懷有怨恨,並指若一早得知戴的「攬炒」主張,不會答應承辦初選。不過趙的說法屢被法官和辯方質疑,何桂藍一方更指他淡化自己參與換取減刑。

到底從趙家賢的角度而言,「35+計劃」是怎麼一回事?民主動力的角色又是什麼?他的證供與區諾軒有什麼出入,能夠填補區諾軒遺下的疑問嗎?在第三控方證人鍾錦麟作供之際,《獨媒》為讀者整理了趙家賢17天以來的說法。
#初選47人案 鍾錦麟作供完畢 控方為第四證人申匿名令獲批
https://bit.ly/3M50t21

審訊第54天,時任民主動力副召集人鍾錦麟接受辯方盤問,同意戴耀廷望以「35+」要求政府回應「五大訴求」。被問是否並非無論如何都會「一刀切」無差別否決預算案,鍾表示「為了爭取五大訴求而否決預算案」是「比較貼近實際情況」。鍾亦指,估計民主派較難取得「35+」,指2019年區議會民主派大勝純粹因為單議席單票制,難以簡單推斷2020年立法會選舉也能大勝,自言「我個人睇得保守啲」。法官指這只是鍾的看法,而非戴耀廷看法,鍾形容「佢(戴耀廷)係超級大好友」。

此外,鍾上周稱何桂藍於新東會議自介為「立場姐姐」,何兩度大叫「肯定冇」。鍾今再解釋當時戴耀廷介紹何為「立場姐姐」,何語帶無奈表示大家叫她做「立場姐姐」。在被告席的何擺手和做口型示意她沒有。鍾錦麟今作供完畢,法官批准控方為下一名控方證人申請匿名令,他將以「X先生」稱呼,可在屏風後作供及以特別通道出入法庭。

▌第十三周審訊整理 鍾錦麟:民動2020年2月與戴耀廷有共識協辦初選、戴曾稱不要求無差別否決財案
https://bit.ly/44vRgr3
▌趙家賢17天證供整理︱趙口中的「35+計劃」是怎樣的?民主動力角色是什麼?與區諾軒證供有出入嗎?
https://bit.ly/42il5Kc
#初選47人案 鍾錦麟3天證供整理︱民主動力如何參與「35+計劃」?與趙家賢證供有什麼出入?
https://bit.ly/3O8IXvo

第三名控方證人、同案認罪被告鍾錦麟本周完成3天的作供。作為時任民主動力副召集人兼西貢區議會主席,鍾錦麟主要只就民主動力與戴耀廷2020年2月的一次會面、以及鍾唯一出席過的首次新界東協調會議情況作供。

不過,同為民主動力成員,鍾錦麟和趙家賢就民主動力如何參與「35+計劃」的說法大相逕庭,就新東會議情況的描述亦不同。在控方已傳召所有主要證人之際,《獨媒》整理了鍾錦麟3天的證供及當中與趙家賢證供的出入。

▌趙家賢17天證供整理︱趙口中的「35+計劃」是怎樣的?民主動力角色是什麼?與區諾軒證供有出入嗎?
https://bit.ly/42il5Kc
▌區諾軒24天證供整理︱「35+計劃」怎樣開始?就否決預算案達成共識了嗎?
https://bit.ly/3zmfZj2
#初選47人案 控方首稱被告《國安法》生效前涉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官質疑不公
https://bit.ly/45Ems86

16人不認罪,踏入審訊第59天,處理「共謀者原則」等法律爭議,包括該原則是否適用於《國安法》生效前的言行。控方表示,區諾軒和戴耀廷於2020年1月的飯局已達成串謀協議,有無差別否決預算案迫使政府回應五大訴求的不合法「共同目的」,而被告涉同意濫用立法會議員職權,可構成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惟法官質疑,飯局上並沒有達成任何協議,區諾軒亦稱與戴耀廷目的不同;又指控方已處理本案兩年半,但開審50多天才首稱被告《國安法》生效前或早已違法,質疑對被告造成不公。

控方亦援引一宗1950年的美國上訴法院案例,指控罪生效前的言行可納為「共謀者原則」下的證據,但同意是控方能找到的唯一案例,遭法官質疑案例不適用於本案。辯方陳詞時則批評,控方於法律爭議階段才突提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的指控是「不公平至極」,又強調《國安法》生效前討論無差別否決預算案並不構成任何罪行,故共謀者原則不可能適用。

▌第十五周審訊整理 控方傳畢證人 押5.29處理「共謀者原則」法律爭議
https://bit.ly/3IsES1o
#初選47人案 第十七周審訊整理 4被告申毋須答辯 官裁16不認罪被告全表證成立
https://bit.ly/43MyRF0

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16人否認「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進入審訊第十七周。法官上周裁定「共謀者原則」不適用於《國安法》生效前言行,林卓廷、黃碧雲、何桂藍及吳政亨一方本周作出中段陳詞,爭議控罪的「非法手段」在《國安法》下無清晰定義,而政府於被告被控後才修訂法例,列明無差別反對政府議案不屬擁護《基本法》,辯方指該條文無追溯力,故被告案發時行為不構成「非法手段」,要求法庭裁定表面證供不成立。控方則認為上述條文僅就現行法律作闡釋,認為被告濫用《基本法》權力迫使政府妥協仍屬「非法手段」。

法官聽取雙方陳詞後,裁定16名不認罪被告全部表證成立,須要答辯。其中除了吳政亨、余慧明及楊雪盈3人料暫時不作供,其餘13名被告,括鄭達鴻、梁國雄、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林卓廷、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柯耀林、李予信均擬作供,部分人會傳召辯方證人和呈交文件證據,法官料辯方案情或需時共39天。案件下周一(12日)續審。

▌第十六周審訊整理 「共謀者原則」法律爭議 法官裁定不適用於《國安法》生效前言行
http://bit.ly/43JxXZW
#初選47人案 何桂藍稱立會過半不可能「奪權」、不同意戴耀廷以「宿命」形容「攬炒」:反抗係香港人嘅選擇
https://tinyl.io/8yUb

審訊第86天,何桂藍繼續作供,談及對民主派35+可能性的理解。就時任中聯辦主任駱惠寧稱民主派過半企圖「奪取管治權」,何指民主派過半只有否決權,但不能影響政府決策,奪權無可能出現;又對時任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稱民主派控制立會下,「政府無法確保重要議案通過」便是「嚴重憲政危機」,直言「咁你個憲政真係好有問題」。何指,理解駱惠寧眼中「你有一個否決佢嘅權力,你就已經係搶咗佢嘅權力」,故當時認為「只要民主派掂到35+嗰條線,DQ又好釋法又好,北京呢個層面都會出手阻止」,不關乎民主派入議會後會做什麼。

何又表示,不同意戴耀廷〈真攬炒十步 這是香港宿命〉一文以「宿命」為標題,指香港宿命或變成澳門或大陸任何一個城市,但「唔係話中共壓落嚟,香港人就一定會反抗,反抗係香港人嘅選擇」。何又指以2019年的民氣,認為民主派有可能取得35+,但料中共必定會以新方法應對,「唯一一勞永逸嘅方法就係取消選舉。」

同日審訊
▌何桂藍開始作供 稱曾就讀北京清華大學 2019前無想過轉行「諗住做到坐為止」
https://tinyl.io/8yKv
▌何桂藍供述「五大訴求」源起、指「攬炒」是種精神:明知承受好大代價仍堅持應做的事
https://tinyl.io/8yNQ
#初選47人案 何桂藍:早料反對《國安法》會被DQ、仍參與初選望讓港人明確展示政治意志
https://tinyl.io/8zse

審訊第89天,何桂藍繼續作供,表示看到《國安法》後有兩個反應,首先是「要走就而家好走喇,如果唔係可能一世都走唔到」,其次是「佢哋終於搵到個可以DQ晒全世界嘅理據」。何指當時決定不離開香港,並公開表態反對《國安法》,解釋內地政治犯會以言入罪,而她已發表過很多「會瀨嘢」的言論,因此「避都冇用」。何指料反對《國安法》必定會被DQ,但作為追求民主的人,不反對是「自相矛盾」。惟何亦指,就《國安法》條文列明「干擾」政權機關履行職能,她從無想過「撳個反對掣都算係干預」,因對她而言投票「連議會抗爭都唔算」。

何續指,雖料無法入閘仍參與初選,是「做得一日得一日」,望「攞一個最大嘅票數」。何解釋當時難以進行公開遊行,很多港人無法用行動表達立場,而選舉可讓港人明確展示他們的政治意志,「就係唔接受《國安法》」,故當時望透過參選「攞一個最大嘅票數」。

今日審訊
▌何桂藍:香港「法治無存」是客觀陳述、港府不值得任何人花精神怨恨
https://tinyl.io/8zo2
#初選47人案 庭上播陳志全街站片段 指影片如成DQ或「國安惡法」罪證「我哋都係光明正大嘅」
https://tinyl.io/955E

審訊第97天,陳志全接受盤問,法官關注陳於2020年6月底初選街站提及「不惜」運用基本法權力,以否決預算案迫政府回應五大訴求,陳強調他當時是鼓勵選民投票,或「隨口噏」。庭上續播放街站完整片段,陳志全提到以往參選如「爭獎牌」,但今時今日是「爭住去犧牲」,並指當時擺街站遭警察抄身分證,亦可能有拍片,但他說「你唔使拍我吖」,指「無論係DQ嘅罪證又好,未來呢個國安惡法嘅罪證又好,我哋都係光明正大嘅」,有被告聞言發笑。陳在街站又質疑,國安法指定法官由特首揀選,一定是選被告斬人也讚他有「高尚情操」的法官;又批評《國安法》如「強姦香港市民」之餘還要說是「性交轉運」,指香港人「最低限度都要識嗌唔好」。

同日審訊
▌陳志全指若民主派過半拒開會 預算案「首讀都讀唔到」
https://tinyl.io/94o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