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warded from 書生
//上年「赴湯杜火」案,郭法官曾判定暴動和非法集結要罪成,必須證明在「當事人在現場和其他暴動者實質集結在一起」。
律政司很快提出上訴,指即使當事人不再現場,只要擁有「共同犯罪目的」,同屬犯罪。
今日上訴庭判律政司勝訴。//
//……本來原訴庭的判決定可以令被告及所有香港人獲得踹息的空間。
但上訴庭的最新判決,最可能直接引導的結果是未來會有更多手足被改控更嚴重的非法集結或暴動罪。
同時我們亦要有心理準備面對新一輪大抓捕行動。警方可能會針對家長車、哨兵、TG channel admin 或網民以非法集結或暴動罪作出檢控。//
全文請看:https://www.patreon.com/posts/49191731
#手足密切關注 #法治已死 #赴湯杜火 #法理 #暴動 #非法集結 #言論自由 #書生百用
律政司很快提出上訴,指即使當事人不再現場,只要擁有「共同犯罪目的」,同屬犯罪。
今日上訴庭判律政司勝訴。//
//……本來原訴庭的判決定可以令被告及所有香港人獲得踹息的空間。
但上訴庭的最新判決,最可能直接引導的結果是未來會有更多手足被改控更嚴重的非法集結或暴動罪。
同時我們亦要有心理準備面對新一輪大抓捕行動。警方可能會針對家長車、哨兵、TG channel admin 或網民以非法集結或暴動罪作出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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