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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政工會回應立法會通過《公職條例草案》之聲明】

立法會被保皇黨全面控制下,倉促通過了要求現任區議員宣誓「擁護《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2021年公職(參選及任職)(雜項修訂)條例草案》。社會及政治組織從業員工會有不少會員現職區議員助理,作為會員及同工的代表,工會表示極度失望,並認為這對選舉制度及工會會員權益帶來極大衝擊。

根據草案,如果監誓人認為某議員並非真誠宣誓,可即場判定其宣誓無效。如果議員並未完成宣誓,該議員將極可能即時「被DQ」。而即使宣誓過關,日後律政司亦可以隨時指控已宣誓的區議員違誓,未及判罪,那怕只是展開法律程序,相關區議員就必須停職停薪。有消息指議員一旦被法庭「DQ」,會被追溯任期內所有薪津,然而,至今政府未有明確說法。

議員資格該由選民決定

工會認為,議員資格是由選民決定,而非監誓人決定的。而向「被DQ者」追討薪津,即是抹煞「被DQ」的區議員過去一年多的辛勞。根據現時僱傭條例,即使僱員犯下嚴重過失,最嚴重的處罰也只可以是即時解僱兼喪失補償金,不可能追討過去薪資。勞動有價,現時區議員的工作已高度專職化,那個社會賢能以工餘時間加入議會服務社群的日子,早已不復存在。難道監誓人就有權決定,區議員過往一年多的汗水付出,無論是議會內的審議工作,還是派口罩給街坊服務社區,都不屬於工作?

另外,工會亦擔心,若果區議員「被DQ」及被追討任內薪津,區議會秘書處便不會支付尾期薪金、代通知金、有薪年假等款項,議員助理會因此而被拖欠應得的權益。由於議員助理直接受僱於區議員,而不是區議會或民政署,此等安排將變相令「被DQ」的區議員無力支付職員薪津而被迫欠薪,最後可能要議員助理申請「破欠基金」解決。

工會對立法會倉促通過《公職條例草案》感到極度失望,但工會相信,現時的區議員及區議員助理將 #無懼風高浪急 ,繼續 #砥礪前行 ,以自己的方法服務社會。

社會及政治組織從業員工會
2021年5月14日

#NeverSurrender
#揸緊宗旨 #千祈唔好慣
#可以懷憂不能喪志
#一息尚存 #抗爭到底
#社會及政治組織從業員工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