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送中 文宣谷 Channel⚠️
49.5K subscribers
55.6K photos
678 videos
1.67K files
7.44K links
Download Telegram
Forwarded from 書生
//上年「赴湯杜火」案,郭法官曾判定暴動和非法集結要罪成,必須證明在「當事人在現場和其他暴動者實質集結在一起」。

律政司很快提出上訴,指即使當事人不再現場,只要擁有「共同犯罪目的」,同屬犯罪。

今日上訴庭判律政司勝訴。//

//……本來原訴庭的判決定可以令被告及所有香港人獲得踹息的空間。

但上訴庭的最新判決,最可能直接引導的結果是未來會有更多手足被改控更嚴重的非法集結或暴動罪。

同時我們亦要有心理準備面對新一輪大抓捕行動。警方可能會針對家長車、哨兵、TG channel admin 或網民以非法集結或暴動罪作出檢控。//

全文請看:https://www.patreon.com/posts/49191731

#手足密切關注 #法治已死 #赴湯杜火 #法理 #暴動 #非法集結 #言論自由 #書生百用
【7.28 上環】24 人被控暴動 20 人罪成 一人早前認罪還押

前年 7 月 28 日上環爆發激烈衝突,44 人被控暴動,分成三案處理。涉及 24 名被告的第二案,當中一人早前認罪還押,餘下被告今(13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裁決。法官陳仲衡裁定當中 20 人罪成,當中兩人另被控襲警及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成。

案件編號:DCCC871/2019

原文:https://www.facebook.com/710476795704610/posts/4734255036660079/?d=n

#立場新聞 #暴動 #20190728上環
2022年,過去一周罪成或判刑。

【7.28上環】
2019年7月28日上環警民衝突,44人被控暴動罪,分成3案處理。其中涉24人案件,21人暴動、襲警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成,判囚30至42個月。

【7.28上環】
2019年7月28日上環警民衝突,另一案15人暴動罪成。還柙至1月31日判刑。

【8.11太古】
2019年8月11日港島東大遊行,示威者於太古站外聚集。5名男子被控非法集結罪。

【9.21元朗】
721事件兩個月,大批市民在元朗集結。有白衣男子被指撕下連儂牆文宣遭「私了」。陳澧圖(又名陳楚峰,28歲,裝修工人)承認非法集結罪、暴動罪及有意圖而傷人罪,判囚4年9個月。

【8.25荃灣】
2019年8月荃灣二陂坊發生「福建幫」白衣人斬人事件後,同月25日市民舉行「荃葵青遊行」,警方出動水炮車,並首次開槍示警。5男2女被控非法集結等6罪。

【9.5屯門】
2019年9月5日凌晨警方在屯門截查私家車,警方事後取得他們「車Cam」錄音,發現3人曾與一名女子商量破壞輕鐵站。3名男子被裁定串謀刑事損壞罪成,女被告則罪名不成立,還柙至1月27日判刑。

【10.1黃大仙龍】
2019年10月1日市民發起「六區開花」,5名青年在黃大仙龍翔道被捕,被裁定暴動及拒捕罪成立,還柙至2月11日判刑。

【11.13西灣河】
2019年11月網民一連數日發起「三罷」,劉志健(25歲,侍應)被指手持磚頭站在西灣河電車路軌上,被裁定參與非法集結和使用蒙面物品罪成,判監6個月。

【3.21銅鑼灣】
2020年3月21日市民號召在多區舉行「毋忘7.21」靜坐,一名未成年女生(現年18歲)在銅鑼灣時代廣場附近遭警察截查,發現背囊藏有一支鐳射筆,被裁定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成,被判入更生中心。

【6.4六四悼念】
2021年警方禁止六四悼念晚會,已解散的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被控六四前夕,在社交媒體及報章撰文,煽惑市民參與未經批准集結,被判囚15個月。鄒求情時指出,六四難屬才是本案受害者,並讀出他們證言。鄒又強調:「文字自有其內在生命力,無法被法律、當權者決定」,無論被判刑多少她都會堅持發聲,旁聽席一度傳出掌聲。


#暴動 #非法集結 #撐手足 #法庭新聞
全文:https://www.facebook.com/100044261748267/posts/475515863933801/?d=n
6.12 三周年|反修例 814 人被控暴動 逾八成罪成被告判囚 近六成案件仍未開審

2019 年 6 月 12 日,引起廣泛爭議的《逃犯條例》修訂草案,原定在立法會恢復二讀,警方嚴密佈防,大批示威者佔據金鐘夏慤道一帶,並向警方投擲雜物,警方以催淚彈、橡膠子彈及布袋彈等武器清場。當日是反修例運動首場警民衝突,亦拉開及後連串衝突的序幕。

據《法庭線》統計,截至 2022 年 6 月 12 日,共 814 人被控暴動罪,當中 86 人案發時 18 歲以下;部分人被控多於一項暴動罪,共涉 839 人次,而目前只有約 27% 的案件審結。

元朗 721 白衣人鄧懷琛就兩項暴動罪,合共被判囚 7 年,監禁刑期最長;其次為 11.18 理大衝突中,被指在加士居道投擲汽油彈的蔡潤庭,被判囚 5 年 8 個月。

數百人目前就暴動控罪面對漫長等候,有被告獲判無罪,律政司提出上訴;有人事隔逾兩年,今年被捕,部分案件延至 2023 年 11 月才開審。

6.12 三周年之際,《法庭線》整理和分析暴動案件數字,將實況「定格」,讓社會透過數據,回顧衝突規模,以及掌握檢控情況和進展。

報道連結:報道連結:https://bit.ly/3NTCXDW

************
訂閱支持,撐起《法庭線》
https://bit.ly/3Mesou8

#暴動 #反修例 #數據分析 #法庭線 #thewitness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