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資訊部
涉前年網上煽惑傷害林鄭 退休男子遭起訴 准保釋待轉介至區院
【獨立媒體】一名退休男子涉嫌前年在網上發佈言論煽惑傷害前特首林鄭月娥,被控一項「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導致有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今(6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11月8日再訊,以待控方準備轉介至區域法院之文件,期間獲准保釋。
被告潘姓男子(61歲)報稱退休人士,控罪指他於2020年2月4日,在香港非法煽惑其他不知名人士非法及惡意地導致林鄭月娥女士身體受嚴重傷害,意圖使她身體受嚴重傷害。(全文)
#20221006新聞 #網上言論
【獨立媒體】一名退休男子涉嫌前年在網上發佈言論煽惑傷害前特首林鄭月娥,被控一項「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導致有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今(6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11月8日再訊,以待控方準備轉介至區域法院之文件,期間獲准保釋。
被告潘姓男子(61歲)報稱退休人士,控罪指他於2020年2月4日,在香港非法煽惑其他不知名人士非法及惡意地導致林鄭月娥女士身體受嚴重傷害,意圖使她身體受嚴重傷害。(全文)
#20221006新聞 #網上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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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洛哥漢被控破壞街邊五星旗特區旗 今提堂准保釋候訊
【東方日報】摩洛哥籍男子疑與妻子感情生變,情緒激動下在本周日(2日)凌晨於北角破壞綁在馬路鐵欄邊的13支五星旗和12支區旗,旗幟和竹竿被放置在馬路,有汽車輾過。該男子被控1項侮辱國旗、1項侮辱區旗及1項刑事損壞罪,案件今天(6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應控方要求,將案押後至12月1日再訊,好讓控方向律政司索取法律意見。被告今天由當值律師代表,他准以100港元保釋候訊。
36歲被告是香港居民,他被控於2022年10月2日,在北角屈臣道與電氣道交界公開及故意地以玷污國旗的方式侮辱國旗及區旗;以及在同日同地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香港福建社團聯會的16支竹竿,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全文)
#20221006新聞 #20221002北角 #侮辱國旗
【東方日報】摩洛哥籍男子疑與妻子感情生變,情緒激動下在本周日(2日)凌晨於北角破壞綁在馬路鐵欄邊的13支五星旗和12支區旗,旗幟和竹竿被放置在馬路,有汽車輾過。該男子被控1項侮辱國旗、1項侮辱區旗及1項刑事損壞罪,案件今天(6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應控方要求,將案押後至12月1日再訊,好讓控方向律政司索取法律意見。被告今天由當值律師代表,他准以100港元保釋候訊。
36歲被告是香港居民,他被控於2022年10月2日,在北角屈臣道與電氣道交界公開及故意地以玷污國旗的方式侮辱國旗及區旗;以及在同日同地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香港福建社團聯會的16支竹竿,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全文)
#20221006新聞 #20221002北角 #侮辱國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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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班警涉酒吧襲女子 今提堂准保釋候審
【明報】48歲休班警涉於今年8月,在旺角一酒吧與女子起爭執,被指曾動手襲撃該女子,休班警上月被捕,事後被控一項普通襲撃罪,他現已被停職。案件今(6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將案件押後至11月16日,以待辯方索取文件,另批准被告以500元保釋外出,期間不得接觸控方證人。
被告馮漢邦(48歲),報稱公務員,被控於2022年8月6日,在旺角彌敦道594至596號旺角新城23樓Lab Bar襲擊魏可盈。(全文)
#20221006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休班飲酒打女人
【明報】48歲休班警涉於今年8月,在旺角一酒吧與女子起爭執,被指曾動手襲撃該女子,休班警上月被捕,事後被控一項普通襲撃罪,他現已被停職。案件今(6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將案件押後至11月16日,以待辯方索取文件,另批准被告以500元保釋外出,期間不得接觸控方證人。
被告馮漢邦(48歲),報稱公務員,被控於2022年8月6日,在旺角彌敦道594至596號旺角新城23樓Lab Bar襲擊魏可盈。(全文)
#20221006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休班飲酒打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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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文員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脫控方提覆核 證據不足裁定維持原判
【星島日報】女文員2019年在示威活動中,疑管有雷射筆、士巴拿、灰鏟等物品,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罪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及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兩罪,早前裁定兩罪罪脫,惟控方就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申請覆核聆訊,案件今午於九龍城裁判法院進行覆核裁決。裁判官崔美霞評估控方所提出的證據後,維持裁定答辯人罪名不成立,又指控方依賴環境證供只能確立答辯人身處的位置,難以猜測其到場目的。
控方日前表示,裁判官裁決時對答辯人沒有蒙面給予過大比重,且其身處的環境附近有示威活動,背包裡的涉案物品亦是觸手可及。裁判官今裁決時反駁指,對答辯人的衣服、位置、攜帶物品等作出評估並非比重過大,另指雖然答辯人的行為可疑,但她沒有蒙面,以及管有的物品亦有其他合法用途,亦非必然犯罪。
控方又稱,當時銅鑼灣時代廣場有30至40人正在示威,不排除答辯人會否參與其中。裁判官批評,控方依賴環境證據,只能確立答辯人身處的位置,以及控方沒有片段能攝錄黑衣人的聚集,難以猜測其到場目的,故接納辯方指出警員的口供是傳聞證供的說法,維持裁定答辯人罪名不成立。(全文)
#20221006新聞 #1110銅鑼灣
【星島日報】女文員2019年在示威活動中,疑管有雷射筆、士巴拿、灰鏟等物品,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罪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及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兩罪,早前裁定兩罪罪脫,惟控方就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申請覆核聆訊,案件今午於九龍城裁判法院進行覆核裁決。裁判官崔美霞評估控方所提出的證據後,維持裁定答辯人罪名不成立,又指控方依賴環境證供只能確立答辯人身處的位置,難以猜測其到場目的。
控方日前表示,裁判官裁決時對答辯人沒有蒙面給予過大比重,且其身處的環境附近有示威活動,背包裡的涉案物品亦是觸手可及。裁判官今裁決時反駁指,對答辯人的衣服、位置、攜帶物品等作出評估並非比重過大,另指雖然答辯人的行為可疑,但她沒有蒙面,以及管有的物品亦有其他合法用途,亦非必然犯罪。
控方又稱,當時銅鑼灣時代廣場有30至40人正在示威,不排除答辯人會否參與其中。裁判官批評,控方依賴環境證據,只能確立答辯人身處的位置,以及控方沒有片段能攝錄黑衣人的聚集,難以猜測其到場目的,故接納辯方指出警員的口供是傳聞證供的說法,維持裁定答辯人罪名不成立。(全文)
#20221006新聞 #1110銅鑼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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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女友手機及八達通掉落海 休班警被停職明日提堂
【東方日報】今年4月24日晚上近8時,警方接獲一名姓張(30歲)女子報案,指在中環民光街近1號碼頭附近休憩處,與一名姓羅(36歲)男子因感情問題爭執,期間羅男懷疑盜去事主價值約5000港元的手提電話及八達通後掉入海中,其後逃去。
中區警區重案組跟進案件,經調查後,人員於4月25日在中區拘捕該名姓羅男子,他已被控一項「盜竊」罪,案件將於10月7日上午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被捕男子為一名休班警務人員,已被停職。(原文)
#20221006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東方日報】今年4月24日晚上近8時,警方接獲一名姓張(30歲)女子報案,指在中環民光街近1號碼頭附近休憩處,與一名姓羅(36歲)男子因感情問題爭執,期間羅男懷疑盜去事主價值約5000港元的手提電話及八達通後掉入海中,其後逃去。
中區警區重案組跟進案件,經調查後,人員於4月25日在中區拘捕該名姓羅男子,他已被控一項「盜竊」罪,案件將於10月7日上午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被捕男子為一名休班警務人員,已被停職。(原文)
#20221006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