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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報導
1️⃣街頭奏願榮光 二胡伯認無牌演奏及籌款囚18日 第二度入獄 官批冥頑不靈
bit.ly/3LR3O49

多次在街頭演奏《願榮光歸香港》、人稱「二胡伯伯」的71歲老翁,去年10月被裁定7項無牌演奏及無牌籌款罪成,判囚30日。他出獄後再被票控6項「沒有許可證而在公眾街道或道路上奏玩樂器」和6項「沒有許可證而在公眾地方籌款」罪,涵蓋他去年入獄之前的時段。他承認其中8罪,餘下4罪則獲控方撤回。主任裁判官徐綺薇指,被告在上一宗案件尚待裁決期間干犯完全相類的罪行,而且在法庭未頒禁制令之前已三番四次干犯,冥頑不靈,就8罪合共判囚18日。

2️⃣九龍城潑水節襲擊案 輔警稱被告射水「非善意」 辯方追問下同意影片中面露笑容
bit.ly/3yt0w3O

3名男子被指在去年九龍城泰國潑水節期間,用水槍近距離射向3名輔警及TVB記者,他們早前否認襲警及普通襲擊罪,案件續審。輔警周永健供稱,當日在現場執勤期間,有3至4名手持大型水槍的男子向他和拍檔射水,遂以手勢示意要求對方停止,惟對方仍然繼續射水,因此感到他們並非善意。辯方庭上播放網上公開片段,指從片中可見周被市民射水時面露笑容。周一度表示:「可能你見到我啲牙,但係當時我未必係笑緊。」在辯方追問下,周最終同意他有笑容。

3️⃣【串謀殺警案】辯方指「屠龍」隊長黃振強是「騙子」、為減刑而「作故仔」牽連隊友
bit.ly/4fC2DD6

第66日審訊,辯方開始結案陳詞,指作為污點證人的「屠龍」隊長黃振強,其證供不盡不實,而且「呃隊友、係欺騙感情嘅騙子、一個大話冚另一個大話」,而就他私吞資金賭錢方面亦「鐵證如山」。辯方指黃利用隊友以獲得報酬,惟隊友一直被蒙在鼓裡,對計劃內容不知情。
#法庭報導
1️⃣墨西哥毒販求引渡失敗提司法覆核 律政司稱涉及外交、法庭不應介入
bit.ly/3SFk2kz

現時有15個國家與香港簽署移交判刑人士的協定,可將囚犯引渡至協定國繼續服刑。一名在香港高等法院被判囚27年的墨西哥女毒販要求引渡往墨西哥服刑,不過由於墨西哥並非協定國之一,保安局遂以「個別個案」形式考慮,並指她若引渡成功,有機會申請提早獲釋,服刑年期大減至8年,獲釋後甚至毋須戴電子設備接受監控。保安局最終拒絕女毒販的申請,她不服並提出司法覆核。

高院法官高浩文頒下判詞,駁回女毒販的司法覆核許可申請,判詞提及律政司指出,法庭不應介入保安局的決定,又指移交涉及外交事務,以及香港在雙邊協定的國際義務。高浩文最終同意保安局有廣泛酌情權,程序上亦沒有不妥,因此判女毒販敗訴。

2️⃣27歲男涉穿「光時」衫及戴黃口罩遊蕩 擬認「新煽動罪」 押至9.16答辯
bit.ly/3yCO4yr

27歲無業男子涉在6.12五週年當天,穿著印有「光時」的衣物和戴著印有「FDNOL」的黃色口罩,於石門港鐵站附近遊蕩,早前被起訴《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的「新煽動罪」及遊蕩罪等,案件再提堂。辯方指被告打算承認「新煽動罪」,但仍需時與控方商討案情及另外兩項控罪的處理方式,因此申請押後。《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遂將案件押後至9月16日再訊。男子須繼續還柙。

3️⃣58歲男被控新煽動罪 質疑條例違憲、不符言論自由 官押至9.20處理爭議
bit.ly/4fxYCj7

58歲男子涉在 YouTube、Facebook 及 X(前稱 Twitter)發布煽動內容的相片,早前遭國安處起訴《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的「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案件再提堂。被告擬爭議控罪合憲性,質疑新例之下毋須證明被告具煽惑暴力意圖便可入罪,不符合《基本法》所保障的言論自由。蘇官遂將案件押後至9月20日,屆時處理相關法律爭議。被告沒有保釋申請,須繼續還柙。

4️⃣【串謀殺警案】辯方:黃振強未經隊員同意下擅自決定配合行動、其他人「被賣豬仔」
bit.ly/3WEZzNU
#法庭報導
1️⃣8.18案終極上訴失敗 上訴人:法官須考慮定罪會否過份限制自由 終院:與本港司法制度原則不符
bit.ly/3yFbZgP

2019年8月18日「流水式集會」,黎智英、李柱銘、吳靄儀等7名民主派人士,就「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的定罪上訴至終院。終院頒布判決,5名法官一致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判詞指,香港法庭不應跟隨兩宗英國最高法院案例,因兩案的法律背景與香港相異,兩地法院處理人權挑戰的法律框架亦有不同之處。判詞亦指,上訴人針對控罪本身的憲法挑戰既已失敗,又沒有在審訊中挑戰警方禁令的合憲性,法庭只需考慮控方能否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控罪元素。上訴人曾力陳,原審法官在定罪之前,須評估定罪是否過份地限制集會自由,惟終院批評說法與本港司法制度的所有原則不符。

2️⃣賽西湖豪宅九成半單位被揭僭建 逾600業主申司法覆核抗清拆令失敗
bit.ly/4djIro6

寶馬山豪宅賽西湖大廈自70年代末落成後,一直存有僭建問題,業主未得屋宇署同意下,將廚房旁的露台晾衫位置加建樓板覆蓋。直至2018年全個屋苑被揭發有95%單位有類似僭建狀況,屋宇署在2018及2019年間發出876張清拆僭建的命令,數百名業主提出上訴失敗後,多達614名業主集體入稟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推翻決定。

該宗司法覆核案圍繞一個核心議題:當屋宇署多年來不執法,市民是否有「合理期望」僭建物被「容忍」?高院法官高浩文頒下判詞,認為期望執法行動有「容忍」,本身就是不合理,而申請人無異於要求屋宇署對未來可能出現、而數目未明的僭建物不執法,該要求本身一定是不合法。法官最終判賽西湖業主敗訴,兼且向屋宇署支付訟費。

3️⃣【串謀殺警案】辯方:李家田視「屠龍」為「飲飲食食群組」、被警員「打嚇氹」後才招認
bit.ly/3AxloYc

第70日審訊,辯方繼續結案陳詞。代表第四被告李家田的大律師林芷瑩表示,李加入「屠龍」是希望訪問隊員及「攞錢」,對於當時經濟環境不佳、戶口僅剩個位數的李而言,他因有人資助「飲飲食食」而逗留隊內,李實際上是參與「飲飲食食嘅群組」。辯方指,只有黃振強及吳智鴻等知道大計劃,而被告則蒙在鼓裡,「你有你 plan,我有我打算,黐飲黐食。」辯方另指,李在家中廁所被警員「打嚇氹」之下,才作出招認,而控方未能解釋其中一個「謎團」,就是為何重點搜查隊沒有搜查廁所。雖然涉事警員否認,但辯方強調:「冇人會認自己打過人。」
#法庭報導
1️⃣【8.31太子站】3男襲警及阻差辦公罪成囚7至18周 2人藏鐳射筆囚逾5個月
bit.ly/3WQi2av

2019年8月31日晚上警方闖入太子站月台執法,多人事隔近4年才被正式起訴。其中5男分別涉嫌向警掟盾牌、用雨傘打警員、協助被制服人士逃走和攜有鐳射筆,他們否認襲警、阻差辦公和管有攻擊性武器罪,經早前審訊被裁定罪成。辯方早前求情指,案件歷時4至5年,影響被告的人生規劃。裁判官陳志輝接納從被告被捕直至現在確實有一段時間,因此考慮案件延誤、被告良好背景和家庭情況等因素,而酌情減刑。就襲警和阻差辦公罪成的3人判囚7至18周;餘下2名藏鐳射筆罪成的被告,則分別判囚5個月2周及5個月1周。

2️⃣8.18流水式集會 海外法官廖柏嘉回應批評:按法律審案
bit.ly/4dlQbGg

終審法院周一駁回涉黎智英、李柱銘、吳靄儀等7名民主派人士的「818流水集會案」終極上訴,前港督彭定康批評裁決不公,又指一直致力保護人權的海外非常任法官廖柏嘉(Lord Neuberger)參與其中,情況令人難以接受。港府發聲明批評彭定康詆毀並強烈譴責,廖柏嘉有份擔任信託人的慈善組織 Prisoners Abroad 亦發聲明,引述廖柏嘉指自己根據法律審理案件,又指司法裁決可能導致有人入獄,但自己作為法官,與組織信託人身份無衝突。

3️⃣【串謀殺警案】辯方:控方將暴動歸類為恐怖活動、但從未聽過政府如此定性
bit.ly/4dJUrPk

第73日審訊,辯方繼續結案陳詞。代表劉佩凝的大律師馬維騉表示,控方立場指毋須證明本案眾籌款項僅用作12.8的用槍及炸彈計劃,只需證明款項用作投擲汽油彈及破壞公共設施等恐怖主義活動。惟辯方反駁,控方沒有分析過2019年是否真的發生過恐怖主義活動。辯方反問:「警方發言人、政府、國際媒體有冇話香港好多恐怖份子?大小審訊入面,有冇話邊單係恐怖活動?有冇聽過任何人形容2019年事情係恐怖主義活動?」辯方指,2019年騷亂只是被定性為暴動,他從未聽說過政府將暴動定性為恐怖主義活動。

4️⃣被指拖欠室內工程費尾數 「齊惜福」發起人梁唐青儀反指電力渠務問題不斷 反申索22.5萬元
bit.ly/4do2T7k

5️⃣快必煽動案 終院批出上訴許可 今頒理由:議題具重要性
bit.ly/46LlxDu
#法庭報導
1️⃣涉包圍深水埗警署暴動罪成 女生申上訴遭拒
bit.ly/3WMPIph

2019年8月29日市民號召「遍地開花放映會」,其後大批人士包圍深水埗警署,警方拘捕多人。案發時年僅16歲、現20歲的女生被裁定暴動罪成,判入教導所。她不服定罪提出上訴,上訴庭開庭處理。代表女生的大律師黃宇逸指,5名蒙面人士拋擲磚頭到警署的事件結束後,涉案暴動亦隨之結束,而女生在2分鐘之後才首次出現。法官潘敏琦則指暴動是有流動性,縱使「5男掟磚事件」結束了,並不代表警署外的暴動結束。黃宇逸冀法庭理解上訴人案發時十分年輕,心智尚未成熟,未意識到有暴動發生。潘官質疑,為何一名16歲的女生會在夜晚故意乘搭地鐵到深水埗,並身處一個「沸沸揚揚的地方」。潘官聽畢陳詞後拒絕批出上訴許可。

2️⃣8.31旺角非法集結罪成 男學生申上訴遭拒 官質疑站馬路中央非單純「睇熱鬧」
bit.ly/4dvjMwT

2019年8月31日太子站事件,警方在站內拘捕多人,其中22歲男學生被指參與同日晚上的旺角非法集結,去年經審訊被裁定罪成,判囚8個月,已服刑完畢。他不服定罪提出上訴,上訴庭開庭處理其上訴許可申請。上訴人的代表大律師指,當晚旺角的道路已經被堵塞,無論是車路還是行人路都站滿人,上訴人在該處出現不一定是參與集結,有可能是「睇熱鬧」。法官彭偉昌則質疑,上訴人從來都可以離開現場,但他選擇不離開,直至最終在太子站被警方拘捕,又質疑他曾站在馬路中間,「八咩卦呢?」彭官即場宣布拒絕批出上訴許可,將稍後頒布書面決定理由。

3️⃣【串謀殺警案】法官提醒陪審團 指污點證人有強烈誘因作供、有機會作假冤枉被告
bit.ly/46LH27j

第74日審訊,控辯雙方已完成結案陳詞,法官張慧玲開始引導陪審團。張官提醒,3名污點證人有強烈誘因協助控方作證,他們希望獲減刑,故有機會剪裁證供,甚至作出虛假證供,冤枉被告牽涉本案,因此陪審團需謹慎處理其證供。張官又指,陪審團毋須考慮是次檢控是否公平,並提醒「唔好畀自己個人嘅同情或者偏見影響,要用持平中肯嘅態度」。張官亦指,串謀者毋須以書面或正式的形式達成協議,可用身體、語言、手勢或動作等達成協議,其中3個情況則不屬參與串謀,包括:對串謀不知情、無意圖加入串謀、「詐諦」加入串謀。

4️⃣被指員工數目減、保就業撥款非全部用於支薪 好鄰舍北區教會遭政府入稟追討10.4萬元
bit.ly/3SSgpHU
#法庭報導
1️⃣涉世界女排聯賽侮辱國歌 21歲自閉症男判囚8周准保釋候上訴 官:明顯無真誠悔意
bit.ly/3X8CSmB

一名患自閉症及過度活躍症的21歲青年,涉於去年6月紅館舉辦世界女排聯賽奏國歌期間,倒豎姆指、發噓聲、掩耳及高唱《Do You Hear the People Sing?》等,早前被裁定侮辱國歌罪成。裁判官林子康判刑時接納被告非因政治原因犯案,但指被告直至背景報告仍堅持法庭已拒絕接納、是「迪士尼人」影響他作出涉案反應的說法,又強調自己無意圖侮辱國歌,明顯無真誠悔意;而被告明知曾因無準時服藥而令自己情況變差,案發前仍因覺得累而選擇自行停藥和單獨前往紅館觀看賽事,令辯方以其病況求情的力度「大大減弱」。林官終以9個月為量刑起點,考慮被告精神狀況減刑一星期,判監8周。被告申請保釋等候上訴獲批。

2️⃣【串謀殺警案】法官引導陪審團 引述辯方指試槍當日尚未落實大行動日期及地點
bit.ly/4cyUHzI

第75日審訊,法官張慧玲第二日引導陪審團。張官引述控方立場指,Telegram 群組「行山討論區」是為了於11月16日試槍及炸彈而設,目的是將串謀付諸實行。辯方則指,若說試槍及炸彈是為促進串謀則太過早,因試槍當日尚未知道大行動落實的日期及地點。辯方指,最早於12月3日才知道大行動的落實日期。而代表張銘裕的大律師姚本成更認為,12月8日凌晨吳智鴻與黃振強在餐廳見面時,才正式落實大行動的地點,因此「屠龍」一方最早於上述時間知道串謀協議的全部詳情。
#法庭報導
1️⃣兩男非法集結脫罪 律政司上訴冀發還重新考慮裁決 遭質疑不公道
bit.ly/3SVxWiI

3男子被指於2019年11月12日在荃灣參與非法集結,經審訊被裁定非法集結罪及使用蒙面物品罪不成立,律政司相隔近兩年提出上訴,案件於高院聆訊處理。兩名答辯人均力陳不應發還重審,因原審時終院尚未就盧建民案頒布判決,控方邀請法庭基於其當時所理解的法律原則去作出裁決;當裁決結果不如控方所願,到後來終院釐清了相關法律原則,並且對控方有幫助的時候,控方便提出上訴。若然法庭批准案件發還重審,控方便會好像獲得第二次機會般(a second bite of the cherry),是不公道的做法。法官郭啟安表示需時考慮,將於兩個月內頒布判決。

2️⃣涉7.21元朗暴動及傷人 被告申請轉用英文審訊遭拒
bit.ly/4dQL40A

4名白衣人事隔近4年被控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其中一人已認罪囚4年7個月。另外3人中,2名被告擬認罪,餘下一名43歲商人擬不認罪,案件排期至明年1月13日開審及聽取答辯。不認罪的43歲商人由大律師 David Boyton 代表,今申請將審訊語言由中文改為英文,使他能夠更好地替被告辯護;他又指審訊議題僅圍繞被告的身份辨認,預料只需4天時間。惟法官陳廣池指本案沒有重大情況改變,法庭已定了在約5個月之後開審,若然改為英文審訊,控方將需要時間翻譯大量文件和證據,加上 Boyton 懂得說中文,最終拒絕辯方的申請,維持以中文審訊。

3️⃣《公開試當真》男主角滕毅康認於Donki盜竊 IG發文致歉:一時貪念犯下過錯,後悔莫及
bit.ly/3Mxnr1z

近期上映的紀錄片《公開試當真》男主角滕毅康,於今年5月在九龍灣淘大商場「Don Don Donki」盜竊蘋果、雞蛋和即食麵等貨品,總值689.2元。滕承認一項盜竊罪,被判罰款3,000元。滕在社交媒體發布帖文,承認「因為自己一時貪念犯下過錯,後悔莫及。」他向家人、公司和《公開試當真》團隊致歉,尤其是許賢。他表示會「好好承擔後果,在未來的每一天做好自己」,不再令別人和自己失望。
#法庭報導
1️⃣退休漢否認煽惑殺林鄭 反對部份錄影會面片段呈堂 稱受警員誘使下承認帖文不恰當、非常後悔
https://bit.ly/3XeLRD8

控方案情指稱被告在警誡下稱:「個 Facebook account 係我嘅,當時我唔滿意特首林鄭處理疫情和反修例事件」,惟辯方反對相關招認紀錄呈堂,指稱警員誘使被告簽名。辯方亦反對第三次錄影會面片段呈堂,並指稱警員在錄影之前,要求被告「必須同意發佈帖文的理由為不滿特首林鄭月娥處理疫情及反修例事件,並因此感到憤怒,發洩對政府的不滿,並非說笑」,又稱「錄影完冇問題嘅話,你就可以保釋離開」。被告因而在錄影會面中確認相關說法。

2️⃣29歲男涉在巴士椅背寫煽動字句 押後至下月 待控辯雙方商討控罪
https://bit.ly/3Xf9xHa

29歲男子涉於今年3月至4月期間,屢次在巴士座位的椅背寫上煽動字句,遭國安處起訴《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的3項「出於煽動意圖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以及兩項「摧毀或損壞財產」罪。案件今(22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辯方申請押後,以待控辯雙方就控罪作出商討,並表示「有信心最後個結果係並不需要審訊」。總裁判官蘇惠德批准押後案件至9月19日。被告沒有保釋申請,須繼續還柙。

3️⃣交通督導員認警署內刑毀緊急開關掣 被判罰款2,000元及賠償
https://bit.ly/4fXK7oU

47歲交通督導員於今年5月在長沙灣警署,以保溫瓶破壞男更衣室電子門的緊急開關掣,導致該電子門不能運作。他今(22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一項刑事毀壞罪,被判罰款2,000元,並須向警務處賠償2,300元。警方昨發稿表示,被告現時已被停職。
#法庭報導
1️⃣涉煽惑殺林鄭 退休漢稱拘捕警員為20年前戲劇工作坊學生 錄口供前指示須承認發泄不滿
bit.ly/3WYME9W

63歲退休男子涉嫌於2020年在 Facebook 發佈言論「真係認真諗吓 點樣殺死林鄭」,被指煽惑他人傷害前特首林鄭月娥。他否認一項「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案件續審。被告反對招認紀錄及錄影會面呈堂,他親自供稱,警方上門拘捕他時,其中一名警員林青松認得被告是他中學時戲劇工作坊的導師,之後林便改稱被告為「潘老師」,並稱只要合作便不會有問題。被告又稱,在第三次錄影會面之前,林曾指示他必須在錄影會面中同意自己因為不滿意當時林鄭處理疫情和反修例事件,因此覺得好憤怒,發布帖文以發泄對政府的不滿,而非「講笑」。控方在盤問時指,被告曾在2016年與楊雪盈等人組成「文化同行」,參選文化界特首選委,因他不支持由1,200票選出特首,想透過競逐選委來抗衡制度,顯示他在那時候已經對特區政府的一些做法不同意。

2️⃣【串謀殺警案】法官引導陪審團:不能撇開2019年反修例運動背景
bit.ly/4e05W5I

6男1女否認「串謀謀殺」及「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等罪,踏入第79日審訊,法官張慧玲第六日引導陪審團。張官指,控方沒有直接的證供可證明各被告達成協議,並屬串謀者,大部分是依賴環境證供。而陪審團需要小心考慮環境證供,不能單憑推斷或臆測。控方於結案陳詞指,陪審團可考慮2019年的社會氛圍狀況,以推論本案的串謀;辯方卻不同意這個做法。張官今表示,不可能完全不考慮2019年的社會事件作為背景,反而要考慮相關背景,不能將其撇開,當時串謀者打算趁民陣遊行期間執行計劃,而「唔係就咁擺個炸彈喺街」。張官預計明天可讓陪審團退庭商議。

3️⃣法院外騷擾證人 Lunch哥及退休女子藐視法庭罪成
bit.ly/4cJ9KqN

「Lunch哥」李國永和一名退休女保安員,涉2020年8月在一宗死因研訊後,在法院門外辱罵及騷擾3名證人,因而被控一項「藐視法庭」罪。案件於高院宣讀判詞。法官陳慶偉指,李的 Instagram 帖文顯示對死者離世十分關注,他必然對當日進行死因研訊知情,而且知悉3名事主的身份,不可能「認錯人」,李大叫侮辱性言語和舉中指,目的就是騷擾、辱罵和威嚇3名事主。至於退休女保安員則大叫「冚家剷」,和應其他示威者。二人均被裁定罪成。案件押後至9月20日作求情,期間二人獲准保釋。
#法庭報導
1️⃣【初選47人案】伍健偉親自陳情確認無悔意 選擇留港兌現承諾 與港人齊上齊落
bit.ly/3X0aamY

本日處理參選新西的8人,及梁國雄、柯耀林的求情。其中前元朗區議員伍健偉沒有法律代表,親自陳情。他指暴動是人民無被聽見的聲音,高壓統治和嚴刑峻法只能收一時之效,他參與初選非為私利,而是不希望有人受傷、被捕,甚至犧牲生命。伍又指,初選手段「和平理性非暴力」,「五大訴求」亦合情合理、無被法庭裁定違法,政府是「不為」而非「不能」,惟法官打斷指並非表達政見場合。伍續指,他無打算離開香港,亦願為個人過去一切言行負責,但他不會為與選民所共享的信念和價值道歉,不可辜負人民信任。

法官李運騰問,伍健偉是否沒有悔意?伍答「無錯」,指作為政治人物,期許自己要有承擔、竭盡所能,留守到最後一刻,「所以我並唔後悔,我選擇留喺香港,我需要兌現我莊嚴嘅承諾,同香港人齊上齊落」。伍指未來打算放低政治人物身分,但仍望貢獻香港社會,認為港人只要抱持自救互助精神,活在真實的當下,理想定會實現,「長夜終盡,黎明將至,民主終將再次得勝。」法官陳慶偉最後指,由於伍較遲認罪和沒有悔意,減刑折扣明顯會較他人少,伍表示完全明白。

2️⃣【初選47人案】還柙期間兒子出生 張可森求情稱會以家庭為中心、與妻協力養育兒子成人
bit.ly/4cNsTrr

3️⃣【初選47人案】尹兆堅郭家麒獲前高官撰求情信讚和平理性 官不認同郭犯案與性格不符
bit.ly/3MnmB7e

4️⃣【初選47人案】長毛陳情堅信權力歸於人民 願港人莫失莫忘爭取民主
bit.ly/3AD0ZkT

5️⃣社民連街站被指無牌籌款 陳寶瑩上訴遭駁回 明言上訴至終院
bit.ly/3AHoWYf

6️⃣【串謀殺警案】3男6女陪審團今早開始退庭商議
bit.ly/3Minz4O
#法庭報導
1️⃣【立場案】鍾沛權及林紹桐「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成 9.26判刑
bit.ly/4g5pUha

《立場新聞》母公司、前總編輯鍾沛權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自2022年10月開審,經歷56日審訊、裁決三度押後。國安法指定法官郭偉健裁定3名被告均罪名成立,鍾沛權聞判表現平靜。至於林紹桐則缺席聆訊,辯方稱已呈上醫療報告,感謝法官批准他不出庭。案件押後至9月26日判刑,鍾沛權和林紹桐獲准原有條件保釋。

2️⃣【立場案】鍾沛權及林紹桐陳情:無愧於時代、如實記錄報道是新聞工作者不可逃避的責任
bit.ly/4e4yniW

辯方呈上林紹桐和鍾沛權撰寫的陳情書,林提及新聞工作者效忠對象「只有是公眾,亦只能是公眾」,同事最後在巨大壓力下仍堅守崗位,「無愧於時代」,「曾經與這一群出類拔萃的新聞工作者並肩工作,是我的榮幸」,「新聞工作者捍衛新聞自由的唯一方式是報道⋯⋯而我只是行業的其中一人,剛巧成為被告。」

鍾沛權則提到太太陳沛敏在2011年日本大地震採訪,面對危險仍不願提前撤退,故「她這份對新聞工作的執着,我銘刻在心」。鍾指,《立場》前同事亦抱持相似信念,更多非新聞工作者的港人亦同樣堅持在各自崗位上實踐信念,「如實記錄和報道他們的故事和思想,是新聞工作者不可逃避的責任。」

資深大律師余若薇陳詞指,鍾林二人曾分別還柙349日和313日,相等於已服刑16.5個月及15個月,望法庭能判處一個令二人毋須再服刑的刑期。余又提到,二人在本案後已失去工作,林紹桐患嚴重疾病需接受化療,如入獄難以接受治療。案件押後至9月26日判刑,鍾沛權和林紹桐獲准原有條件保釋。

3️⃣【立場案|判詞】官指區選前發生一連串暴力事件 抗爭者派別依然大勝 肯定民粹年代已降臨香港
bit.ly/3Z25CPq

4️⃣【立場案|判詞】何桂藍專訪裁煽動:引發讀者對政府強烈敵意、煽動「攬炒」特區
https://bit.ly/3MncFdY

5️⃣首案涉恐怖主義 6人《反恐條例》爆炸罪及串謀殺警罪脫 1人交替爆炸罪成 1人籌集財產罪脫
bit.ly/3Z2nCsU

6️⃣【串謀殺警案】張俊富早前認藏煙花及胡椒噴劑 判囚18個月
bit.ly/3Mn4Nt9
#法庭報導
1️⃣《頭條新聞》被通訊局裁辱警 港台工會及記協上訴得直 警告獲撤銷
bit.ly/4cReIBU

香港電台已停播的節目《頭條新聞》,於2020年2月播出的集數被指侮辱警方,通訊事務管理局裁定投訴成立,向港台發出警告。港台工會連同記協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推翻通訊局的決定,高院原訟庭於2021年裁定部份投訴成立、部份投訴不成立。之後雙方各自提出上訴,上訴庭今頒下判決,就通訊局裁定節目中事實不準確、未有讓多方面意見表達及違反守則,3名法官一致裁定不能成立。至於王喜穿著警察制服、以垃圾袋包著自己,是否構成詆毀或侮辱,3名法官意見不一致,首席法官潘兆初認為是表達蔑視,以及表示加入警隊的人是無用的廢物;惟上訴庭副庭長關淑馨及上訴庭法官區慶祥則認為,考慮節目整體內容,當中對警方的諷刺是針對其抗疫表現,而非針對警方的社會地位,因此以大比數裁定局方指稱港台違反守則是不能成立。換言之,針對港台的警告均被撤銷。

2️⃣5人暴動罪脫 律政司上訴得直發還原審考慮 3人擬認罪 2人申重啟辯方案情遭反對
bit.ly/3TeUYkI

2019年10月6日示威者上街抗議《禁蒙面法》,5人受審後被裁定暴動罪不成立,但使用蒙面物品罪成。律政司不服暴動的無罪裁決,以案件呈述形式上訴。高院法官裁定無罪裁決「有悖常理」,應予撤銷,案件須發還原審法官重新考慮裁決。案件提訊。辯方透露,其中3名被告打算認罪,其餘兩名被告則申請重啟辯方案情,但遭控方反對。暫委法官高偉雄將案押後至明年2月17日,以處理法律爭議;並安排擬認罪被告於明年3月10日答辯及求情。同日會就辯方申請作出裁決。
#法庭報導
1️⃣涉連登留言「殺狗」 31歲放射師煽惑傷警罪成囚13個月 官:增警方執法困難
bit.ly/3yX3lup

31歲放射師涉於2019年12月在「連登」討論區,在一則討論應對警方策略的帖文下,留言提及「打狗」和「殺狗」等選項,又指「冇共識冇得搞」。事隔近3年他被起訴一項「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罪。他否認控罪,受審後罪成,被判囚13個月。暫委法官香淑嫻指,被告提議殺警察,是對警方執勤的安全造成真實風險,其留言亦對「樓主」造成影響。被告煽惑他人傷害的對象是預期會進行拘捕的警員,顯示他意圖慫恿他人集體傷害警員,並正面挑戰司法制度,真實增加警方執法的困難,令警方面對暴力風險。

2️⃣前家姑擬否認妨礙司法公正 為遷就律師檔期冀明年10月開審 官質疑毋須特殊專長大律師處理
bit.ly/4dQaKuq

蔡天鳳被揭發遭肢解烹屍,前夫一家被控謀殺,其中前夫鄺港智另涉盜竊案潛逃7年,前家姑李瑞香涉妨礙和阻撓警方對鄺的調查和拘捕,被控企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早前獲高院批准保釋外出,案件再訊。辯方透露,李瑞香擬不認罪,並申請明年10月審訊,因需要遷就其代表大律師的檔期。惟法官高勁修指法庭可安排6月審訊,並質疑:「點解唔可以6月呢?被告自費聘請律師,係咪真係冇其他律師處理到,導致審期需要押後4個月?」辯方回應,被告有意繼續聘用現時的大律師,且心儀對方處理審訊。高官其後指,案情主要牽涉閉路電視,「唔係一啲好特殊嘅案情,唔係需要特殊技能同專長嘅大律師先有能力處理。」高官最終排期明年6月2日開審,期間被告繼續保釋。

3️⃣8.31灣仔 陳虹秀等4人暴動罪脫遭律政司上訴須重審 3人認罪 求情指案件拖延至今4年
bit.ly/4gaiusZ

4️⃣《蘋果》訂紙停運後才抵港 3年來無人取貨 德國物流公司入稟追討存倉等費用
bit.ly/3ZbFK3A
#法庭報導
1️⃣通州街公園露宿者受襲案 6警涉遮CCTV、屈藏毒罪成 2人罪脫
https://bit.ly/4dawfoK

法官張潔宜裁定其中6人罪成,2人罪脫,案件押後至10月8日求情,罪成被告全獲准保釋候判。罪成警長離庭時感激家人、朋友及同袍的支持:「多謝你同我一路咁行。」

2️⃣港大評議會案 4人上訴否認「公器私用」、量刑明顯過重 獲減刑至15個月
https://bit.ly/4daMFgS

在聆訊中,上訴人投訴謝沈智慧錯誤理解證據,以致似乎採取了較極端的觀點,例如她指梁健輝事件與學生會評議會的功能和事務無關,4人利用評議會作為平台進行煽惑,是「公器私用」。

3️⃣港大評議會「感激」梁健輝議案 4學生認煽惑傷警囚2年 今上訴得直減刑至15個月
https://bit.ly/3zdLkYR

4名港大生被指於2021年7月的學生會評議會上,動議及支持「感激」7.1刺警男子梁健輝的議案,去年在區域法院承認交替控罪「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罪,法官謝沈智慧判處各人囚2年。4人不服刑期過重,提出上訴,上訴庭聽畢陳詞後,指雖然控罪嚴重,但是認為原審法官採用監禁35個月是過重,合適量刑起點應是24個月。至於上訴人投訴原審法官就認罪只減刑20%,以及就撤回議案僅減刑4個月是太少,上訴庭認為無理由干涉原審決定,因此最終減刑至15個月。上訴庭稱會在3個月內頒布書面判詞。

4️⃣7.1阻差辦公罪脫 律政司上訴得直案件重審 青年改認罪判囚3個月1周
https://bit.ly/3MI8DNl

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指,案發為7月1日,除了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的週年紀念日,亦是《港區國安法》生效首天。而案發地點銅鑼灣時代廣場是著名地標,人流眾多且名店林立,廣場外佈滿示威者,被告的行為可能會引起其他人仿效,並造成更大規模的暴力衝突。

5️⃣涉向強姦案疑犯訛稱受害人願收6萬元和解 男警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轉區院訊
https://bit.ly/3XrPDaS

27歲男警涉於今年4月處理一宗強姦案時,向疑犯訛稱受害人願以6萬港元作庭外和解,男警事後被控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及一項「企圖欺詐」的交替控罪。控方申請毋須答辯,將案件轉介至區域法院,並於10月3日進行答辯,獲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批准。被告今沒有律師代表,表示尚未聘請,獲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法庭報導
1️⃣【理大圍城】油麻地圍捕最後一案審結 8人暴動罪成囚4年2月至4年半不等
https://bit.ly/3XkhnOA

2019年11月「理大圍城」,油麻地、佐敦、尖沙咀一帶發生警民衝突。警方在油麻地圍捕213人,分成多案起訴暴動罪。其中8人經審訊被裁定罪成,今(16日)於區域法院判刑。暫委法官黃雅茵指當晚示威者「有備而戰」,示威者在民居和商舖相近的位置投擲汽油彈,使他們擔心人身安全,以及引致相當嚴重的滋擾。不過黃官考慮部份被告在候審期間仍積極學習及工作,部份人的父母患病,予以減刑2至4個月,最終判8人監禁4年2個月至4年半不等。

本案為油麻地圍捕的213人之中,最後一批裁決和判刑的被告。213人當中,有200人被定罪,6人經審訊被裁定暴動罪不成立,餘下7人已潛逃。

2️⃣6.12五周年穿「光時」衫 27歲男認「新煽動罪」 案情指知違法、展示望使公眾記起2019
https://bit.ly/3B61jc0

案情指,被告承認於台灣購買涉案衣物帶返港,他認為「光時」意思是將香港回復到英國管治年代、不再由中國管治,他知道「光時」有煽動意思、亦知道展示是違法,而他在6.12特意穿着,是望使其他人同意該理念,並使公眾記起2019年社會動亂。案情又透露,被告當時攜有一盒排泄物,意圖將其擲向不認同「光時」理念的人作發洩。此外,23條生效後,煽動罪最高刑罰由2年增加至7年,辯方求情指,最高刑罰增加,不代表所有煽動案的刑罰都相應增加,只是增加最嚴重罪行的刑罰;而本案「只係一個人着咗件衫行咗25分鐘」,無證據有人受煽惑。庭上亦提及,被告有一項舊煽動罪案底。
#法庭報導
1️⃣6.12五週年穿「光時」上衣遊蕩 男子認「新煽動罪」囚14個月 新例下首宗定罪及判刑案件
bit.ly/3BbH8JN

27歲無業男子涉在6.12五週年當天,穿著印有「光時」的上衣和戴著印有「F.D.N.O.L.」的黃色口罩,於石門港鐵站附近遊蕩,被控《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的「新煽動罪」及遊蕩罪等。他早前認煽動罪,另外兩罪則撤回,押後判刑。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指,被告今年3月從台灣購入涉案衣物,並選擇在6.12這個特別日子展示煽動字句,屬有預謀犯案,企圖令動亂「死灰復燃」。蘇官指被告攜帶一盒排泄物,顯示他隨時準備以暴力方式回應不同意見人士。蘇官考慮被告行為所帶來的國家安全風險、被告有同類型案件的前科及認罪等因素,最終判囚14個月。本案為首宗定罪及判刑的新煽動罪案件。

2️⃣29歲男認巴士椅背寫「光時」、「港獨」等字句 認新煽動罪囚10個月
bit.ly/3zeXPDz

29歲男子涉於今年3月至4月期間,屢次在巴士座位的椅背寫上「香港獨立」、「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等字句,遭國安處起訴《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的3項「出於煽動意圖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以及兩項「摧毀或損壞財產」罪。男子承認3項煽動罪,另外2罪則獲撤回。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判刑時指,涉案字句鼓吹香港特區脫離中央的合法管治,乃「嚴重危害國家統一及領土完整」。而被告以公共交通工具為目標,選擇在上層和較後端的位置寫上字句,必定是避免被職員發現。被告帶備箱頭筆登上巴士,作案後把犯案工具棄掉,由此可見他並非即興下行事。蘇官考慮案情、被告意圖及潛在國安風險之後,3罪合共判處監禁10個月。被告進入囚室之前,向公眾席揮手告別,有旁聽人士大叫:「保重!」本案為第二宗牽涉「新煽動罪」而被定罪及判刑的案件。

3️⃣【元朗7.21】控方結案指林卓廷「抹黑」白衣人為黑社會、對「保衛家園」訴求視而不見
bit.ly/3MSr4iu
#法庭報導
1️⃣去年認舊煽動罪判囚 58歲男出獄後再被控新煽罪 今認罪囚14個月
https://bit.ly/4exgfhx

58歲男子去年12月承認舊煽動罪被判囚半年,他出獄後再涉在 YouTube、Facebook 及 X(前稱 Twitter)發布「革命無罪,造反有理」、「共產黨下台」、「獨裁者習近平,早日下地獄」等言論,遭國安處起訴《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的「新煽動罪」。他原本打算爭議控罪合憲性,押後至今早(20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處理法律爭議,惟因應「快必」譚得志案,相關法律爭議不獲終院受理,男子遂改為承認控罪。

2️⃣#元朗721 辯方結案指被告射水屬自衛、以減低白衣人攻擊力
https://bit.ly/3XB0SOi

2019年7.21元朗站事件中,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與6男被控暴動罪,控辯雙方今(20日)於區域法院作結案陳詞。辯方指,白衣人是有備而來的挑釁者,若然他們真的相信有人進入元朗「攪事」,應該交由警方處理,「唔係自己出嚟,唔係可以好似軍政府咁,劃定一個地區有宵禁令。香港係文明社會,絕對唔可以有一班人咁樣」。辯方亦強調,案發時被告手無寸鐵,他們射水是合法自衛,目的為保護自己及他人,希望減低白衣人的攻擊力。案件押後至12月12日裁決,除林卓廷外,其餘被告繼續保釋。

3️⃣Lunch哥藐視法庭罪成下周判刑 官質疑悔意流於表面
https://bit.ly/4eafYBA

「Lunch哥」李國永和一名退休女保安員,涉2020年8月在一宗死因研訊後,在法院門外辱罵及騷擾3名證人,法官陳慶偉早前裁定二人「藐視法庭」罪成,今(20日)於高院求情。陳官在庭上讀出李的求情信,惟質疑李的道歉對象僅限於3名事主,而不是法庭;又質疑李一方面請求法庭輕判,另一方面卻不服判決申請上訴,沒有真誠悔意,或者悔意流於表面,反問法庭可以如何寬大處理判刑。李則稱已完全遠離麻煩事情,轉而專注在其他事情上,這反映他後悔過去的所作所為。陳官最終押後至9月24日判刑。
#法庭報導
1️⃣新例下未獲懲教扣減刑期 張敬生申人身保護令 特首發證明書後改由國安法指定法官審
https://bit.ly/3XTYVhx

國安法指定法官黎婉姬透露特首於上周六(21日)發出證明書,證明本案與國家安全相關,因此她獲委派處理本案。張敬生透過法律代表申請保釋,由於懲教一方指稱不相信張獲釋後不會再危害國安,並需時準備相關資料給法庭,故黎官押後至明早繼續處理。至於人身保護令申請則定於10月3日審理。

2️⃣涉對警作不實指控、籲同事參與六四集會 前檢控主任遭革職申司法覆核 11月底頒判決
https://bit.ly/47J7K0Y

時任東區裁判法院高級二級檢控主任黃華芬,被指在2020年利用公職電郵發信投訴警方說謊,又呼籲同事參與六四集會。他在2021年遭停職及須接受內部紀律聆訊,去年7月被裁定黃兩項指控成立,至今年3月遭革職。黃早前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撤銷兩項已成立的指控,以及被公務員事務局革職的決定。案件今(23日)在高等法院聆訊,黃及答辯方均接納書面陳詞,並無口頭補充,法官高浩文押後至11月29日或之前頒下判決。

3️⃣許智峯涉未付多案訟費遭頒破產令 高院頒命令不開始計算破產期
https://bit.ly/4e9JtUf

2020年12月宣布流亡的立法會前議員許智峯,目前定居於澳洲並獲認許為當地律師。他過往就反修例事件入稟及提出私人檢控,被下令支付訟費;另因藐視法庭罪成判囚3年半,同時須付懲罰性訟費。惟許未有支付訟費,遭律政司入稟高院申請他破產,高院今年2月頒布破產令。破產管理署向法庭申請「不開始令」,要求不得開始計算破產期。高院今早(23日)進行聆訊,法官陳靜芬批准申請。換言之,破產期不得開始計算,自動解除破產的日期亦會因而延後。
#法庭報導
1️⃣港大評議會案 高院駁回張敬生人身保護令申請 懲教署呈國安委決定、指張「無足夠反省」
bit.ly/3XCsXFd

4名港大生被指2021年7月學生會評議會上,動議及支持「感激」7.1刺警男子梁健輝的議案,去年承認「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罪,判監2年,上訴得直改判監15個月。時任主席張敬生已服畢三分之二刑期,惟未能提早獲釋,上周向法庭申請人身保護令,高院昨開庭處理,懲教署一方指需時準備資料,押至今續處理。

懲教署一方表示,國安委昨天基於案件性質及事實情況作出決定,認為本案的煽惑傷人罪屬危害國安罪行,如張獲減刑不利於國安;而懲教署署長今亦表示同意內部評委會意見,認為張沒有足夠反省,仍對施暴者暴力行為表示理解和同情,其言行難令人相信他有真誠悔過,綜合國安委決定等,不信納他獲減刑不會不利國安。

國安法指定法官黎婉姫聽畢陳詞後,引「黎智英案」指國安委決定不受司法覆核,對法院有約束力,裁定懲教對張的羈留「完全合法」,駁回其人身保護令申請,張敬生須續服刑。據悉,張將於11月獲釋。

2️⃣「Lunch哥」及女子藐視法庭罪成 各判監禁3個月
bit.ly/3ZCHqne

「Lunch哥」李國永和一名退休女保安員,涉2020年8月在一宗死因研訊後,在法院外範圍辱罵及騷擾3名證人,法官陳慶偉早前裁定二人「藐視法庭」罪成。陳官指,當日包圍人群所用的言語極之侮辱,行為亦非常粗穢,導致3名事主擔心人身安全。不能忽視的是藐視行為是在法院範圍內發生,而3名事主剛剛完成作供,在警員的護送下離開法院,二人某程度上可謂在法官席前作出藐視行為。陳官又指,雖然李長期患過度活躍症,惟他當日清楚知道自己所作所為,其責任不會因為他的精神狀況和學習障礙而大幅減低。考慮所有情況後,陳官判二人監禁3個月,並須向律政司支付訟費,款額須以較高及懲罰性的彌償基準來評定。

3️⃣前大埔區議員陳振哲涉兩度非禮前員工 准保釋候訊
bit.ly/3MTTt83

前大埔區議員陳振哲被控兩項猥褻侵犯罪提堂。陳獲准保釋,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將案件押後至11月19日進行答辯,以待辯方索取法律意見和文件。控方在庭上透露,案件第一證人為陳的前員工。
#法庭報導
1️⃣【立場案】鍾沛權判囚21個月 林紹桐可獲即時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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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新聞》母公司、前總編輯鍾沛權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上月被裁定罪成。國安法指定法官郭偉健判處鍾沛權監禁21個月,至於林紹桐以14個月為量刑起點,但考慮其健康狀況,以及入獄可能對他生命有危害,判處他可即時獲得釋放的刑期。《立場》母公司則判罰款5,000元。

鍾沛權和林紹桐已分別還柙11.5個月及10個月9日,意味鍾沛權須即時入獄,如無行為良好三分一扣減,須多服刑9.5個月;林紹桐可獲即時釋放。鍾沛權聞判表現平靜,林紹桐則一度仰天,其妻子激動落淚。散庭時,多人向鍾沛權揮手,鍾沛權逐一揮手回應,又頻頻微笑合十、做OK手勢和豎起拇指。至於《立場》母公司的充公令,將於2025年3月17日處理。

2️⃣【立場案|判詞】官指《立場》非進行真正傳媒工作、而是參與抗爭 助促進本土主義在港萌芽壯大
bit.ly/4ekk0Hw

3️⃣【立場案|判詞】官嚴詞斥區家麟博客文章完全不尊重法院判決 「語調輕挑、充滿藐視」
bit.ly/47YhDYR

4️⃣出版羊村繪本罪成 言語治療師總工會遭除名 高院下令充公財產
bit.ly/4eW466n

5️⃣【串謀殺警案】黃振強自行求情指「出庭指證難免受憎恨或潛在報復」冀獲減刑
bit.ly/3BkWW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