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同盟會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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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報導
1️⃣【8.31太子站】5男襲警、阻差辦公及藏武罪成 求情稱事隔4年始起訴打亂人生規劃
bit.ly/3LLl9eC

2019年8月31日晚上警方闖入太子站月台執法,多人事隔近4年才被正式起訴。其中5男分別涉嫌向警掟盾牌、用雨傘打警員、協助被制服人士逃走和攜有鐳射筆,他們否認襲警、阻差辦公和管有攻擊性武器罪,經早前審訊,本日被裁定所有罪名成立。辯方求情時指,案件歷時約5年,控方於4年後才落案起訴,打亂了被告的人生規劃,冀法庭酌情減刑。裁判官陳志輝明言會判監,下令索取各人的背景報告,押後至8月15日判刑,期間5人須還柙。

2️⃣【串謀殺警案】控方指在「時代背景」下串謀呼之欲出:唔好用2024年睇2019年
bit.ly/46ymyPs

踏入第63日審訊,控方繼續結案陳詞,提及「屠龍」成員嚴文謙知道在12月8日的行動中,他們的崗位是負責「引戰」,即引警察到場。而有參與台灣軍訓的「屠龍」成員張銘裕,則會知道吳智鴻一方打算使用槍械。控方另質疑,另一成員李家田聲稱留在隊內是為取資助並「有飯食」,但他卻不出席小隊的飯局,明顯「一反自己嘅品性」。控方一度強調:「大家唔好用2024年嚟睇2019年嘅事件」,「2019喺香港係好特別嘅時間,用時代背景去睇事情,根本串謀係呼之欲出。」
#法庭報導
1️⃣九龍城潑水節襲擊案 TVB記者稱不想被近距離射水 仍「笑笑口」因不想表現「唔專業」
bit.ly/3Sygela

3名男子被指在去年九龍城泰國潑水節期間,用水槍近距離射向輔警及TVB記者,他們早前否認襲警及普通襲擊罪,案件開審。TVB記者李天耀供稱,3名被告用水槍向他近距離射水,使他全身衫褲鞋襪、「乜嘢內衣都濕哂」,他及同事亦未能進行報導工作,是「好大嘅滋擾」。影片可見李被射水期間仍「笑笑口」,李則解釋:「因為我唔想表現出一個我唔專業嘅態度,唔想表現出我唔滿意嘅一面。」辯方質疑當時李並沒有感到受威脅,也沒有即時報警求助。李在盤問下同意,當時覺得事態未至於需要向警方報案,若非警方要求他到警署落口供,他都不會主動投訴。

2️⃣【串謀殺警案】控方指吳智鴻一方早有串謀協議 「屠龍」近兩個月後加入
bit.ly/4fnhcKR

踏入第64日審訊,控方繼續結案陳詞,指吳智鴻一方早於2019年9月30日有串謀協議,其後吳「摻咗屠龍入嚟玩」,而「屠龍」於11月18日起加入,因此串謀協議是不斷演變。控方又指,部分 Telegram 訊息有促進協議之用,可證明串謀是存在,以及串謀者的參與程度;另有部份訊息卻並非促進之用,陪審員只可考慮作為背景資料,以及判斷被告是否知情。
#法庭報導
1️⃣涉7.1刺警事件後「連登」教刀傷警方法 裝修工否認煽惑蓄意傷人受審
bit.ly/3yeUzrm

23歲裝修工人涉在2021年7月1日警員在SOGO外被刺傷事件當晚,於網上「連登討論區」發布言論,包括「插撚死佢老豆老母」及「下次應該插身體中間小腸嘅部位」,因而被控一項煽惑他人蓄意傷人罪。他否認控罪,案件開審。控方認為,基於案發當晚的帖文留言氛圍、被告所使用的字句、部份網民的反應迴響,以及當時的社會動盪情況,被告留言的確是煽惑其他人非法及惡意傷害警務人員。

2️⃣【串謀殺警案】控方指「屠龍」眾籌為作嚴重暴力逼政府就範 意圖宣揚「五大訴求」政治主張
bit.ly/46CcLYI

第65日審訊,控方繼續結案陳詞,女被告劉佩凝被控「串謀提供或籌集財產以作出恐怖主義行為」罪。控方指,法例上單純眾籌並非罪行,本案控罪是眾籌意圖作出危害他人的嚴重暴力,對象需為作出行動以外的人,因此自焚或自殺不屬干犯控罪。至於眾籌目的是要意圖強迫政府或國際組織,或恐嚇公眾人士,或推展政治、宗教、思想上的主張。控方指,「屠龍」以嚴重傷害他人為目的而籌錢,並意圖宣揚政治主張如「五大訴求,缺一不可」,逼使特區政府就範。

3️⃣九龍城潑水節襲擊案 攝影師稱被告「批㬹」及射水時大叫「TVB」
bit.ly/3WRLuOH

3名男子被指在去年九龍城泰國潑水節期間,用水槍近距離射向輔警及TVB記者,他們早前否認襲警及普通襲擊罪,案件續審。TVB 攝影師譚永文供稱,被告一邊向記者射水,一邊大嗌「TVB、TVB」,使其他人情緒高漲,並形容情況混亂,感覺到「有攻擊性」。譚稱他與同事轉移拍攝位置期間,3名被告持續射水,其中網名「勇狗」的被告更「批㬹」,於是最終向在場警員求助。TVB 記者吳家軒則供稱,被告以比較大的水槍射他,使他感覺到痛楚,後來覺得對方「唔係玩水咁簡單」,因被告尾隨他及持續向他的眼和耳射水。
#法庭報導
1️⃣街頭奏願榮光 二胡伯認無牌演奏及籌款囚18日 第二度入獄 官批冥頑不靈
bit.ly/3LR3O49

多次在街頭演奏《願榮光歸香港》、人稱「二胡伯伯」的71歲老翁,去年10月被裁定7項無牌演奏及無牌籌款罪成,判囚30日。他出獄後再被票控6項「沒有許可證而在公眾街道或道路上奏玩樂器」和6項「沒有許可證而在公眾地方籌款」罪,涵蓋他去年入獄之前的時段。他承認其中8罪,餘下4罪則獲控方撤回。主任裁判官徐綺薇指,被告在上一宗案件尚待裁決期間干犯完全相類的罪行,而且在法庭未頒禁制令之前已三番四次干犯,冥頑不靈,就8罪合共判囚18日。

2️⃣九龍城潑水節襲擊案 輔警稱被告射水「非善意」 辯方追問下同意影片中面露笑容
bit.ly/3yt0w3O

3名男子被指在去年九龍城泰國潑水節期間,用水槍近距離射向3名輔警及TVB記者,他們早前否認襲警及普通襲擊罪,案件續審。輔警周永健供稱,當日在現場執勤期間,有3至4名手持大型水槍的男子向他和拍檔射水,遂以手勢示意要求對方停止,惟對方仍然繼續射水,因此感到他們並非善意。辯方庭上播放網上公開片段,指從片中可見周被市民射水時面露笑容。周一度表示:「可能你見到我啲牙,但係當時我未必係笑緊。」在辯方追問下,周最終同意他有笑容。

3️⃣【串謀殺警案】辯方指「屠龍」隊長黃振強是「騙子」、為減刑而「作故仔」牽連隊友
bit.ly/4fC2DD6

第66日審訊,辯方開始結案陳詞,指作為污點證人的「屠龍」隊長黃振強,其證供不盡不實,而且「呃隊友、係欺騙感情嘅騙子、一個大話冚另一個大話」,而就他私吞資金賭錢方面亦「鐵證如山」。辯方指黃利用隊友以獲得報酬,惟隊友一直被蒙在鼓裡,對計劃內容不知情。
#法庭報導
1️⃣墨西哥毒販求引渡失敗提司法覆核 律政司稱涉及外交、法庭不應介入
bit.ly/3SFk2kz

現時有15個國家與香港簽署移交判刑人士的協定,可將囚犯引渡至協定國繼續服刑。一名在香港高等法院被判囚27年的墨西哥女毒販要求引渡往墨西哥服刑,不過由於墨西哥並非協定國之一,保安局遂以「個別個案」形式考慮,並指她若引渡成功,有機會申請提早獲釋,服刑年期大減至8年,獲釋後甚至毋須戴電子設備接受監控。保安局最終拒絕女毒販的申請,她不服並提出司法覆核。

高院法官高浩文頒下判詞,駁回女毒販的司法覆核許可申請,判詞提及律政司指出,法庭不應介入保安局的決定,又指移交涉及外交事務,以及香港在雙邊協定的國際義務。高浩文最終同意保安局有廣泛酌情權,程序上亦沒有不妥,因此判女毒販敗訴。

2️⃣27歲男涉穿「光時」衫及戴黃口罩遊蕩 擬認「新煽動罪」 押至9.16答辯
bit.ly/3yCO4yr

27歲無業男子涉在6.12五週年當天,穿著印有「光時」的衣物和戴著印有「FDNOL」的黃色口罩,於石門港鐵站附近遊蕩,早前被起訴《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的「新煽動罪」及遊蕩罪等,案件再提堂。辯方指被告打算承認「新煽動罪」,但仍需時與控方商討案情及另外兩項控罪的處理方式,因此申請押後。《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遂將案件押後至9月16日再訊。男子須繼續還柙。

3️⃣58歲男被控新煽動罪 質疑條例違憲、不符言論自由 官押至9.20處理爭議
bit.ly/4fxYCj7

58歲男子涉在 YouTube、Facebook 及 X(前稱 Twitter)發布煽動內容的相片,早前遭國安處起訴《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的「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案件再提堂。被告擬爭議控罪合憲性,質疑新例之下毋須證明被告具煽惑暴力意圖便可入罪,不符合《基本法》所保障的言論自由。蘇官遂將案件押後至9月20日,屆時處理相關法律爭議。被告沒有保釋申請,須繼續還柙。

4️⃣【串謀殺警案】辯方:黃振強未經隊員同意下擅自決定配合行動、其他人「被賣豬仔」
bit.ly/3WEZzNU
#法庭報導
1️⃣8.18案終極上訴失敗 上訴人:法官須考慮定罪會否過份限制自由 終院:與本港司法制度原則不符
bit.ly/3yFbZgP

2019年8月18日「流水式集會」,黎智英、李柱銘、吳靄儀等7名民主派人士,就「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的定罪上訴至終院。終院頒布判決,5名法官一致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判詞指,香港法庭不應跟隨兩宗英國最高法院案例,因兩案的法律背景與香港相異,兩地法院處理人權挑戰的法律框架亦有不同之處。判詞亦指,上訴人針對控罪本身的憲法挑戰既已失敗,又沒有在審訊中挑戰警方禁令的合憲性,法庭只需考慮控方能否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控罪元素。上訴人曾力陳,原審法官在定罪之前,須評估定罪是否過份地限制集會自由,惟終院批評說法與本港司法制度的所有原則不符。

2️⃣賽西湖豪宅九成半單位被揭僭建 逾600業主申司法覆核抗清拆令失敗
bit.ly/4djIro6

寶馬山豪宅賽西湖大廈自70年代末落成後,一直存有僭建問題,業主未得屋宇署同意下,將廚房旁的露台晾衫位置加建樓板覆蓋。直至2018年全個屋苑被揭發有95%單位有類似僭建狀況,屋宇署在2018及2019年間發出876張清拆僭建的命令,數百名業主提出上訴失敗後,多達614名業主集體入稟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推翻決定。

該宗司法覆核案圍繞一個核心議題:當屋宇署多年來不執法,市民是否有「合理期望」僭建物被「容忍」?高院法官高浩文頒下判詞,認為期望執法行動有「容忍」,本身就是不合理,而申請人無異於要求屋宇署對未來可能出現、而數目未明的僭建物不執法,該要求本身一定是不合法。法官最終判賽西湖業主敗訴,兼且向屋宇署支付訟費。

3️⃣【串謀殺警案】辯方:李家田視「屠龍」為「飲飲食食群組」、被警員「打嚇氹」後才招認
bit.ly/3AxloYc

第70日審訊,辯方繼續結案陳詞。代表第四被告李家田的大律師林芷瑩表示,李加入「屠龍」是希望訪問隊員及「攞錢」,對於當時經濟環境不佳、戶口僅剩個位數的李而言,他因有人資助「飲飲食食」而逗留隊內,李實際上是參與「飲飲食食嘅群組」。辯方指,只有黃振強及吳智鴻等知道大計劃,而被告則蒙在鼓裡,「你有你 plan,我有我打算,黐飲黐食。」辯方另指,李在家中廁所被警員「打嚇氹」之下,才作出招認,而控方未能解釋其中一個「謎團」,就是為何重點搜查隊沒有搜查廁所。雖然涉事警員否認,但辯方強調:「冇人會認自己打過人。」
#法庭報導
1️⃣【8.31太子站】3男襲警及阻差辦公罪成囚7至18周 2人藏鐳射筆囚逾5個月
bit.ly/3WQi2av

2019年8月31日晚上警方闖入太子站月台執法,多人事隔近4年才被正式起訴。其中5男分別涉嫌向警掟盾牌、用雨傘打警員、協助被制服人士逃走和攜有鐳射筆,他們否認襲警、阻差辦公和管有攻擊性武器罪,經早前審訊被裁定罪成。辯方早前求情指,案件歷時4至5年,影響被告的人生規劃。裁判官陳志輝接納從被告被捕直至現在確實有一段時間,因此考慮案件延誤、被告良好背景和家庭情況等因素,而酌情減刑。就襲警和阻差辦公罪成的3人判囚7至18周;餘下2名藏鐳射筆罪成的被告,則分別判囚5個月2周及5個月1周。

2️⃣8.18流水式集會 海外法官廖柏嘉回應批評:按法律審案
bit.ly/4dlQbGg

終審法院周一駁回涉黎智英、李柱銘、吳靄儀等7名民主派人士的「818流水集會案」終極上訴,前港督彭定康批評裁決不公,又指一直致力保護人權的海外非常任法官廖柏嘉(Lord Neuberger)參與其中,情況令人難以接受。港府發聲明批評彭定康詆毀並強烈譴責,廖柏嘉有份擔任信託人的慈善組織 Prisoners Abroad 亦發聲明,引述廖柏嘉指自己根據法律審理案件,又指司法裁決可能導致有人入獄,但自己作為法官,與組織信託人身份無衝突。

3️⃣【串謀殺警案】辯方:控方將暴動歸類為恐怖活動、但從未聽過政府如此定性
bit.ly/4dJUrPk

第73日審訊,辯方繼續結案陳詞。代表劉佩凝的大律師馬維騉表示,控方立場指毋須證明本案眾籌款項僅用作12.8的用槍及炸彈計劃,只需證明款項用作投擲汽油彈及破壞公共設施等恐怖主義活動。惟辯方反駁,控方沒有分析過2019年是否真的發生過恐怖主義活動。辯方反問:「警方發言人、政府、國際媒體有冇話香港好多恐怖份子?大小審訊入面,有冇話邊單係恐怖活動?有冇聽過任何人形容2019年事情係恐怖主義活動?」辯方指,2019年騷亂只是被定性為暴動,他從未聽說過政府將暴動定性為恐怖主義活動。

4️⃣被指拖欠室內工程費尾數 「齊惜福」發起人梁唐青儀反指電力渠務問題不斷 反申索22.5萬元
bit.ly/4do2T7k

5️⃣快必煽動案 終院批出上訴許可 今頒理由:議題具重要性
bit.ly/46LlxDu
#法庭報導
1️⃣涉包圍深水埗警署暴動罪成 女生申上訴遭拒
bit.ly/3WMPIph

2019年8月29日市民號召「遍地開花放映會」,其後大批人士包圍深水埗警署,警方拘捕多人。案發時年僅16歲、現20歲的女生被裁定暴動罪成,判入教導所。她不服定罪提出上訴,上訴庭開庭處理。代表女生的大律師黃宇逸指,5名蒙面人士拋擲磚頭到警署的事件結束後,涉案暴動亦隨之結束,而女生在2分鐘之後才首次出現。法官潘敏琦則指暴動是有流動性,縱使「5男掟磚事件」結束了,並不代表警署外的暴動結束。黃宇逸冀法庭理解上訴人案發時十分年輕,心智尚未成熟,未意識到有暴動發生。潘官質疑,為何一名16歲的女生會在夜晚故意乘搭地鐵到深水埗,並身處一個「沸沸揚揚的地方」。潘官聽畢陳詞後拒絕批出上訴許可。

2️⃣8.31旺角非法集結罪成 男學生申上訴遭拒 官質疑站馬路中央非單純「睇熱鬧」
bit.ly/4dvjMwT

2019年8月31日太子站事件,警方在站內拘捕多人,其中22歲男學生被指參與同日晚上的旺角非法集結,去年經審訊被裁定罪成,判囚8個月,已服刑完畢。他不服定罪提出上訴,上訴庭開庭處理其上訴許可申請。上訴人的代表大律師指,當晚旺角的道路已經被堵塞,無論是車路還是行人路都站滿人,上訴人在該處出現不一定是參與集結,有可能是「睇熱鬧」。法官彭偉昌則質疑,上訴人從來都可以離開現場,但他選擇不離開,直至最終在太子站被警方拘捕,又質疑他曾站在馬路中間,「八咩卦呢?」彭官即場宣布拒絕批出上訴許可,將稍後頒布書面決定理由。

3️⃣【串謀殺警案】法官提醒陪審團 指污點證人有強烈誘因作供、有機會作假冤枉被告
bit.ly/46LH27j

第74日審訊,控辯雙方已完成結案陳詞,法官張慧玲開始引導陪審團。張官提醒,3名污點證人有強烈誘因協助控方作證,他們希望獲減刑,故有機會剪裁證供,甚至作出虛假證供,冤枉被告牽涉本案,因此陪審團需謹慎處理其證供。張官又指,陪審團毋須考慮是次檢控是否公平,並提醒「唔好畀自己個人嘅同情或者偏見影響,要用持平中肯嘅態度」。張官亦指,串謀者毋須以書面或正式的形式達成協議,可用身體、語言、手勢或動作等達成協議,其中3個情況則不屬參與串謀,包括:對串謀不知情、無意圖加入串謀、「詐諦」加入串謀。

4️⃣被指員工數目減、保就業撥款非全部用於支薪 好鄰舍北區教會遭政府入稟追討10.4萬元
bit.ly/3SSgpHU
#法庭報導
1️⃣涉世界女排聯賽侮辱國歌 21歲自閉症男判囚8周准保釋候上訴 官:明顯無真誠悔意
bit.ly/3X8CSmB

一名患自閉症及過度活躍症的21歲青年,涉於去年6月紅館舉辦世界女排聯賽奏國歌期間,倒豎姆指、發噓聲、掩耳及高唱《Do You Hear the People Sing?》等,早前被裁定侮辱國歌罪成。裁判官林子康判刑時接納被告非因政治原因犯案,但指被告直至背景報告仍堅持法庭已拒絕接納、是「迪士尼人」影響他作出涉案反應的說法,又強調自己無意圖侮辱國歌,明顯無真誠悔意;而被告明知曾因無準時服藥而令自己情況變差,案發前仍因覺得累而選擇自行停藥和單獨前往紅館觀看賽事,令辯方以其病況求情的力度「大大減弱」。林官終以9個月為量刑起點,考慮被告精神狀況減刑一星期,判監8周。被告申請保釋等候上訴獲批。

2️⃣【串謀殺警案】法官引導陪審團 引述辯方指試槍當日尚未落實大行動日期及地點
bit.ly/4cyUHzI

第75日審訊,法官張慧玲第二日引導陪審團。張官引述控方立場指,Telegram 群組「行山討論區」是為了於11月16日試槍及炸彈而設,目的是將串謀付諸實行。辯方則指,若說試槍及炸彈是為促進串謀則太過早,因試槍當日尚未知道大行動落實的日期及地點。辯方指,最早於12月3日才知道大行動的落實日期。而代表張銘裕的大律師姚本成更認為,12月8日凌晨吳智鴻與黃振強在餐廳見面時,才正式落實大行動的地點,因此「屠龍」一方最早於上述時間知道串謀協議的全部詳情。
#法庭報導
1️⃣兩男非法集結脫罪 律政司上訴冀發還重新考慮裁決 遭質疑不公道
bit.ly/3SVxWiI

3男子被指於2019年11月12日在荃灣參與非法集結,經審訊被裁定非法集結罪及使用蒙面物品罪不成立,律政司相隔近兩年提出上訴,案件於高院聆訊處理。兩名答辯人均力陳不應發還重審,因原審時終院尚未就盧建民案頒布判決,控方邀請法庭基於其當時所理解的法律原則去作出裁決;當裁決結果不如控方所願,到後來終院釐清了相關法律原則,並且對控方有幫助的時候,控方便提出上訴。若然法庭批准案件發還重審,控方便會好像獲得第二次機會般(a second bite of the cherry),是不公道的做法。法官郭啟安表示需時考慮,將於兩個月內頒布判決。

2️⃣涉7.21元朗暴動及傷人 被告申請轉用英文審訊遭拒
bit.ly/4dQL40A

4名白衣人事隔近4年被控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其中一人已認罪囚4年7個月。另外3人中,2名被告擬認罪,餘下一名43歲商人擬不認罪,案件排期至明年1月13日開審及聽取答辯。不認罪的43歲商人由大律師 David Boyton 代表,今申請將審訊語言由中文改為英文,使他能夠更好地替被告辯護;他又指審訊議題僅圍繞被告的身份辨認,預料只需4天時間。惟法官陳廣池指本案沒有重大情況改變,法庭已定了在約5個月之後開審,若然改為英文審訊,控方將需要時間翻譯大量文件和證據,加上 Boyton 懂得說中文,最終拒絕辯方的申請,維持以中文審訊。

3️⃣《公開試當真》男主角滕毅康認於Donki盜竊 IG發文致歉:一時貪念犯下過錯,後悔莫及
bit.ly/3Mxnr1z

近期上映的紀錄片《公開試當真》男主角滕毅康,於今年5月在九龍灣淘大商場「Don Don Donki」盜竊蘋果、雞蛋和即食麵等貨品,總值689.2元。滕承認一項盜竊罪,被判罰款3,000元。滕在社交媒體發布帖文,承認「因為自己一時貪念犯下過錯,後悔莫及。」他向家人、公司和《公開試當真》團隊致歉,尤其是許賢。他表示會「好好承擔後果,在未來的每一天做好自己」,不再令別人和自己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