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資訊部
47人案伍健偉改擬認罪 代表大狀經商議後同意案情
【法庭線】47名民主派涉組織及參與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由檢控起計至今逾1年半,2022年7月完成交付高等法院程序,其中29人擬認罪,18人擬不認罪。
原擬不認罪的伍健偉,周四(3日)在高等法院處理案件管理聆訊時,確認答辯意向改為擬認罪;使擬認罪被告增加1人至30人,擬不認罪被告則減至17人。
代表伍健偉的大律師在庭上指,伍在完成交付高院程序後,決定改為擬認罪,經與控方商議案情後,最終版本在10月6日獲伍確認及同意。伍對何時判刑保持中立。
另外2名同日應訊、擬認罪被告吳敏兒、譚凱邦,則冀在不認罪被告審訊前判刑。(全文)
#20221103新聞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法庭線】47名民主派涉組織及參與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由檢控起計至今逾1年半,2022年7月完成交付高等法院程序,其中29人擬認罪,18人擬不認罪。
原擬不認罪的伍健偉,周四(3日)在高等法院處理案件管理聆訊時,確認答辯意向改為擬認罪;使擬認罪被告增加1人至30人,擬不認罪被告則減至17人。
代表伍健偉的大律師在庭上指,伍在完成交付高院程序後,決定改為擬認罪,經與控方商議案情後,最終版本在10月6日獲伍確認及同意。伍對何時判刑保持中立。
另外2名同日應訊、擬認罪被告吳敏兒、譚凱邦,則冀在不認罪被告審訊前判刑。(全文)
#20221103新聞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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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救員一年前暴動罪脫 上訴庭另一案宣判救護「不等如中立」 律政司始提上訴
【獨立媒體】2019年8月31日灣仔的衝突中,一名急救員及一名法律系女學生去年獲裁定暴動及管有攻擊性武器罪不成立。裁決相隔一年,上訴庭今年8月就另一宗暴動上訴案件宣判,指暴動場合中擔任義務救護員並非有效辯護理由。據高院資料顯示,律政司於今年9月就無罪裁決,以案件呈述形式申請上訴。
在去年8月的裁決中,原審法官李俊文指,控方證人及片段只見到兩人遭截停一刻,無證據證明他們曾出現在暴動現場。另外,首被告楊姓男子自稱急救員,身穿反光衣、攜有急救用品,李官指這反而引伸即使他在暴動現場,只是提供救護服務,非參與暴動;且急救員雖然非辯解理由,但亦不招致入罪。
至今年8月底,上訴庭就一名報稱為義務急救員的26歲男子,在另一宗背景同樣為2019年8月31日灣仔衝突的暴動案件,宣布駁回定罪上訴。上訴庭在判詞指出,在暴動中充當「急救員」並非有效辯護理由,並強調若兩軍對壘,醫護兵「救人不等如中立」,就算曾幫助過受傷平民也不會改變本身任務。(全文)
#20221103新聞 #0831灣仔
【獨立媒體】2019年8月31日灣仔的衝突中,一名急救員及一名法律系女學生去年獲裁定暴動及管有攻擊性武器罪不成立。裁決相隔一年,上訴庭今年8月就另一宗暴動上訴案件宣判,指暴動場合中擔任義務救護員並非有效辯護理由。據高院資料顯示,律政司於今年9月就無罪裁決,以案件呈述形式申請上訴。
在去年8月的裁決中,原審法官李俊文指,控方證人及片段只見到兩人遭截停一刻,無證據證明他們曾出現在暴動現場。另外,首被告楊姓男子自稱急救員,身穿反光衣、攜有急救用品,李官指這反而引伸即使他在暴動現場,只是提供救護服務,非參與暴動;且急救員雖然非辯解理由,但亦不招致入罪。
至今年8月底,上訴庭就一名報稱為義務急救員的26歲男子,在另一宗背景同樣為2019年8月31日灣仔衝突的暴動案件,宣布駁回定罪上訴。上訴庭在判詞指出,在暴動中充當「急救員」並非有效辯護理由,並強調若兩軍對壘,醫護兵「救人不等如中立」,就算曾幫助過受傷平民也不會改變本身任務。(全文)
#20221103新聞 #0831灣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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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案】控方指帖文留言可證煽動 辯方稱無法篩選 官反問是否可刪除
【獨立媒體】《立場新聞》母公司、前總編輯鍾沛權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今(3日)於區域法院續審。控方表示,涉案文章在社交平台帖文下的部分留言對案件重要,從人們的反應可反映《立場》有煽動(stir up)他人。辯方資深大律師余若薇指作為網媒「冇辦法篩選咩人入嚟留言」,該些留言亦「唔係我哋嘅說話,都唔係我哋嘅立場」。國安法指定法官郭偉健反問「但留言係咪可以刪除呢?」,認為若相關留言隔了一段時間仍存在,需考慮其效果。控方其後要求證人讀出認為「重要」的留言,不少提及「加油」,亦有留言指「全家總動員票投本土派」、「Chinazi popo Go to hell 3萬」、「我支持香港獨立」等。(全文)
#20221103新聞 #港區國安法 #立場新聞
【獨立媒體】《立場新聞》母公司、前總編輯鍾沛權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今(3日)於區域法院續審。控方表示,涉案文章在社交平台帖文下的部分留言對案件重要,從人們的反應可反映《立場》有煽動(stir up)他人。辯方資深大律師余若薇指作為網媒「冇辦法篩選咩人入嚟留言」,該些留言亦「唔係我哋嘅說話,都唔係我哋嘅立場」。國安法指定法官郭偉健反問「但留言係咪可以刪除呢?」,認為若相關留言隔了一段時間仍存在,需考慮其效果。控方其後要求證人讀出認為「重要」的留言,不少提及「加油」,亦有留言指「全家總動員票投本土派」、「Chinazi popo Go to hell 3萬」、「我支持香港獨立」等。(全文)
#20221103新聞 #港區國安法 #立場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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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拘中學教師涉網上教人製造毒氣彈
【明報】警方網罪科今日(3日)拘捕一名在天水圍中學任教化學的30歲男子,指他今年10月中在網上討論區發布煽惑他人製造毒氣以及其他武器的言論。警方表示,涉案男子疑網上講述製造硫化氫的方式及其用途,包括製造臭氣彈及毒死他人。警方今早以煽惑他人意圖損害而施用有害物品罪,在屯門將該男子拘捕,並於行動中檢約1.8公斤化學合成物,男子正被扣留調查。
警方表示,被捕人報稱在天水圍區一間中學任教化學,警方稱相信他利用職務之便,在校內實驗室取得化學原材料製造硫化氫,並將有關步驟和成果紀錄拍照,上載至網上討論區。涉案男子在帖文以圖文並茂方式解釋製造硫化氫的化學原料、分量、混合比例,以及工序,並以表列方式,列出不同濃度的硫化氫對人體造成甚麼程度傷害。
警方調查後發現,涉事發文者曾在2019年7月發布另一則煽惑他人製造「火焰發射器」的帖文,指他有機會違犯高等法院在2019年頒發的臨時禁制令,即禁止在任何媒介上發布任何訊息促進、鼓勵或煽動使用或威脅使用暴力,相關禁制令仍生效。(全文)
#20221103新聞
【明報】警方網罪科今日(3日)拘捕一名在天水圍中學任教化學的30歲男子,指他今年10月中在網上討論區發布煽惑他人製造毒氣以及其他武器的言論。警方表示,涉案男子疑網上講述製造硫化氫的方式及其用途,包括製造臭氣彈及毒死他人。警方今早以煽惑他人意圖損害而施用有害物品罪,在屯門將該男子拘捕,並於行動中檢約1.8公斤化學合成物,男子正被扣留調查。
警方表示,被捕人報稱在天水圍區一間中學任教化學,警方稱相信他利用職務之便,在校內實驗室取得化學原材料製造硫化氫,並將有關步驟和成果紀錄拍照,上載至網上討論區。涉案男子在帖文以圖文並茂方式解釋製造硫化氫的化學原料、分量、混合比例,以及工序,並以表列方式,列出不同濃度的硫化氫對人體造成甚麼程度傷害。
警方調查後發現,涉事發文者曾在2019年7月發布另一則煽惑他人製造「火焰發射器」的帖文,指他有機會違犯高等法院在2019年頒發的臨時禁制令,即禁止在任何媒介上發布任何訊息促進、鼓勵或煽動使用或威脅使用暴力,相關禁制令仍生效。(全文)
#20221103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