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同盟會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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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關注組
#上庭聲援 - 11月22日 星期二】
COURT HEARING HK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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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最新公告 2022.03.31
[2022年11月份聲援預告]
上庭總結 2022.11.21
[2022.11.20-11.26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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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等 法 院3樓1庭
👩🏻‍⚖️杜麗冰法官
👩🏻‍⚖️李素蘭法官
👨🏻‍⚖️李運騰法官
🕥10:30
👥張劍虹,陳沛敏,羅偉光,林文宗,馮偉光,楊清奇/《蘋果日報》前高層(47-59)🛑張,羅已還押逾17個月;其餘被告已還押16個月 #聽取對控罪的回答及判刑 (#港區國安法 #蘋果日報 串謀勾結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 串謀發布煽動刊物)

🏛高 等 法 院12樓28庭
👨🏻‍⚖️高浩文法官
🕙10:00
👤葉(20) #審訊 [1/3] #原訴傳票 (#網上言行 #網上起底 藐視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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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 域 法 院7樓23庭
👨🏻‍⚖️李慶年法官
🕙10:00
👥雷,黃,陳(18-33) #續審 [6/12] (#1007屯門 暴動)

🏛區 域 法 院8樓24庭
👩🏻‍⚖️徐綺薇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30
👥簡,連,卓(19-24) #續審 [13/25] (#0831旺角 非法集結 暴動 刑事毀壞;#0831太子 暴動 襲擊他人致造成身體傷害 普通襲擊 搶劫)

🏛區 域 法 院8樓27庭
👨🏻‍⚖️郭偉健法官
🕝14:30
👥陳,李,黃,張,蔡(17-36)🛑陳,李,黃已還押逾6個月;蔡已還押逾1個月 #聆取對控罪的回答 (#網上言論 串謀煽惑有意圖而傷人 2項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20220507西貢 管有攻擊性武器 管有危險藥物 無牌管有槍械)
👤潘(61) #聆取對控罪的回答 (#網上言論 #煽惑殺林鄭 煽惑有意圖而傷人)

🏛區 域 法 院10樓35庭
👨🏻‍⚖️鄭念慈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14:30
👥何,鄭錦滿,陳,馮,林(23-33) #續審 [12/9] (#1120紅磡 2項妨礙司法公正)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5樓4庭 ( 區 域 法 院 )
👩🏻‍⚖️劉綺雲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30
👥*,李,鄧,林,孔,桂,黎,劉,李,魏,譚,譚,譚,田(15-24) #續審 [20/25] (#1118油麻地 暴動 管有攻擊性武器)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6樓8庭 ( 區 域 法 院 )
👩🏻‍⚖️張潔宜法官
🕤09:30
👥羅,李,何,楊,方,宋,雷,黃,陳(19-26)🛑方因另案已還押逾20個月 #裁決 (#1001油麻地 暴動 7項管有攻擊性武器 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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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 區 裁 判 法 院6樓2庭
👨🏻‍⚖️王證瑜裁判官
🕤09:30
👥黃浩銘,辛浩銘,陳寶瑩,周樹榮,梁國雄,曾健成,梁智輝/社民連成員🛑梁國雄因另案服刑中 #提堂 (#20200430灣仔 7項違反限聚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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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關注組
#上庭聲援 - 01月17日 星期二】
COURT HEARING HK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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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最新公告 2022.12.13
2023年1月份聲援預告
[2023.01.01-01.07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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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調案件不在列表內⭐️

🏛終 審 法 院1樓 終 審 法 庭
👨🏻‍⚖️李義常任法官
👨🏻‍⚖️霍兆剛常任法官
👨🏻‍⚖️林文翰常任法官
🕙10:00
👤蔡玉玲/香港電台《鏗鏘集》編導(37) #上訴許可申請 (#新聞工作 2項明知而作出在要項上虛假的陳述;經審訊後罪成,於2021年4月22日被判處罰款$6000。不服定罪上訴於2022年11月7日被駁回。就第一項理據申請終審法院上訴許可之證明書於2022年11月18日獲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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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等 法 院3樓 1 庭
👨🏻‍⚖️潘兆初首席高等法院法官
👨🏻‍⚖️彭偉昌上訴庭法官
👩🏻彭寶琴上訴庭法官
🕥10:30
👥張,胡,陳,蘇,李(17-25) #案件呈述上訴 [1/2] (#1001銅鑼灣 串謀暴動 串謀非法集結;於2021年2月24日被裁定全部罪脫)
👥余,賴,鍾,龔,陳,簡,莫,梁(18-42) #案件呈述上訴 [1/2] (#0831銅鑼灣 暴動 管有攻擊性武器;於2020年10月31日被裁定全部罪脫)

🏛高 等 法 院8樓18庭
👩🏻‍⚖️黎婉姫法官
🕟16:30
👥徐,何(27-41)🛑已還押逾37個月 #聽取對控罪的回答及判刑 (#1214屯門 企圖導致爆炸或製造、存有炸藥意圖危害生命或財產)
👤關(27)🛑已還押逾37個月 #審訊 [1/21] (#1214屯門 企圖導致爆炸或製造、存有炸藥意圖危害生命或財產)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4樓3庭 ( 高 等 法 院 )
👨🏻‍⚖️陳慶偉法官
👨🏻‍⚖️李運騰法官
👨🏻‍⚖️陳仲衡法官
🕙10:00
👥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林景楠,柯耀林,李予信,余慧明,吳政亨(25-61)🛑何桂藍,林卓廷,梁國雄,余慧明,吳政亨已還押逾22個月 #審訊前審核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串謀顛覆國家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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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 域 法 院8樓27庭
👨🏻‍⚖️高勁修首席區域法院法官
🕝14:30
👤馮(21)🛑已還押逾6個月 #提訊 (#1001荃灣 暴動)
👥蔡,丁(39-54) #提訊 (#1001灣仔 暴動 拒捕)
👤潘(61) #提訊 (#網上言論 #煽惑殺林鄭 煽惑有意圖而傷人)

🏛區 域 法 院9樓31庭
👩🏻‍⚖️梁少玲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14:30(不設旁聽)
👥梁,謝,黃,張,郭,劉(19-45) #審訊前覆核 (#1118油麻地 暴動 管有攻擊性武器)

🏛區 域 法 院10樓32庭
👨🏻‍⚖️陳廣池法官
🕤09:30
👥鍾,郭,馬,嚴(24-30) #續審 [6/20] (#1118理大 5項暴動)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6樓8庭 ( 區 域 法 院 )
👨🏻‍⚖️游德康法官
🕤09:30
👥勞,呂,吳,倪,蕭,蕭,蕭,黃,黃,張,張,趙,鍾,古,黃,林,李,何(17-31) #續審 [23/30] (#1118油麻地 暴動 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6樓10庭 ( 區 域 法 院 )
👩🏻‍⚖️梁嘉琪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16:00
👥謝,吳,李,黃,周,高,*,蘇(13-33) #續審 [20/30] (#1006灣仔 暴動 5項蒙面 管有攻擊性武器 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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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 區 裁 判 法 院6樓1庭
👩🏻‍⚖️屈麗雯裁判官
🕝14:30
👤郝(29) #答辯 (#2021立會選舉 煽惑不投票或投無效票)

🏛東 區 裁 判 法 院4樓8庭
👨🏻‍⚖️王證瑜裁判官
🕝14:30
👤羅(20) #提堂 (#0915銅鑼灣 襲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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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10樓13庭
👨🏻‍⚖️葉啓亮裁判官
🕤09:30
👥李,關,何,蔡(19-26) #續審 [3/4] (#20200510旺角 非法集結 管有攻擊性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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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7樓14庭
👨🏻‍⚖️李志豪裁判官
🕤09:30
👥朱,廖,劉(18-30) #續審 [2/6] (#0929旺角 非法集結 管有攻擊性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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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關注組
#上庭聲援 - 03月07日 星期二】
COURT HEARING 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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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最新公告 2022.12.13
[2023年3月份聲援預告]
[上庭總結 2023.03.06]
[2023.03.05-03.11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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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等 法 院5樓7庭
👨🏻‍⚖️彭偉昌上訴庭法官
🕥10:30
👤陳(16)🛑服刑中 #不服定罪和刑罰上訴許可申請 (#1228上水 暴動 企圖無牌管有槍械 2項拒捕;答辯時承認2項拒捕,暴動罪和企圖無牌管有槍械罪則經審訊後罪成,於2021年9月23日被判處總刑期為監禁4年9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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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 域 法 院7樓20庭
👩🏻‍⚖️張潔宜法官
🕤09:30
👥李,陳,楊(19-34)🛑陳已還押逾20個月 #續審 [22/25] (#20200119中環 2項暴動 有意圖而傷人 串謀有意圖而傷人)

🏛區 域 法 院7樓23庭
👩🏻‍⚖️崔美霞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10:00
👥翁,周,鍾,鍾,羅,吳,蘇,孫,鄧,曾,黃,黃子悅,王,甄,李(16-45)🛑孫和黃子悅已還押1日 #續審 [2/35] (#1118油麻地 暴動)

🏛區 域 法 院8樓27庭
👨🏻‍⚖️高勁修首席區域法院法官
🕝14:30
👤鄭(22)🛑因另案服刑中 #提訊 (#1112中環 暴動 蒙面)
👤潘(61) #提訊 (#網上言論 #煽惑殺林鄭 煽惑有意圖而傷人)

🏛區 域 法 院10樓34庭
👨🏻‍⚖️郭偉健法官
🕤09:30
👥Best Pencil (HK) Ltd.,鍾沛權,林紹桐/前《立場新聞》高層(34-52) #續審 [36/20] (#港區國安法 #立場新聞 串謀發布煽動刊物)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6樓8庭 ( 區 域 法 院 )
👩🏻‍⚖️嚴舜儀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15
👥鄧,余,施,李,翟,陳,陳,周,周,洪,林,李,黃(16-32) #續審 [24/40] (#1118油麻地 暴動 2項管有攻擊性武器 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法⽤途的⼯具並意圖作⾮法⽤途使⽤)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5樓4庭 ( 區 域 法 院 )
👩🏻‍⚖️王詩麗法官
🕚11:00
👥何,伍,冼,林,梁,黃,張,梁,陳,劉,黃,林,卓,黎(17-35) #續審 [20/40] (#1118何文田 6項妨礙司法公正;#1118理大 暴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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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10樓13庭
👨🏻‍⚖️葉啓亮裁判官
🕤09:30
👤李(28) #審訊 [1/2] (#1118尖沙咀 襲警 拒捕 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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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6樓10庭
👨🏻‍⚖️施祖堯裁判官
🕤09:30
👤蘇(26) #續審 [4/3] (#20200101旺角 襲警 普通襲擊)

🏛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7樓14庭
👨🏻‍⚖️施祖堯裁判官
🕤09:30
👤關(20) #審前覆核 (#20220604香港 刑事毀壞)
👤曾(16) #提堂 (#20220831太子 拒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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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 田 裁 判 法 院6樓7庭
👨🏻‍⚖️朱文瀚裁判官
🕤09:30
👥區,梁,梁(23-26) #續審 [2/4] (#20210111中大 非法集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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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聲援
09:30 區域法院第廿七庭 🐶陸振中(43) 3項猥褻侵犯 危險駕駛 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 有意圖而傷人 普通襲擊 #非禮醉駕咬手指
09:30 沙田裁判法院第一庭 🐶L.M.(38) 故意襲擊兒童導致不必要苦楚或健康損害 #留名虐兒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關注組
#上庭聲援 - 01月15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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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 域 法 院7樓23庭
👨🏻‍⚖️練錦鴻法官
🕚11:00
👤張(16) #裁決 (#網上言論 串謀有意圖而傷人)

🏛區 域 法 院9樓28庭
👨🏻‍⚖️姚勳智法官
🕙10:00
👥梁,蘇,李,胡(20-41) #續審 [6/15] (#1001灣仔 暴動)

🏛區 域 法 院10樓32庭
👨🏻‍⚖️陳廣池法官
🕙10:00
👤潘(61) #提訊 (#網上言論 #煽惑殺林鄭 煽惑有意圖而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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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 嶺 裁 判 法 院4樓1庭
👩🏻‍⚖️黃雅茵署理主任裁判官
🕤09:30
👤文(38) #提堂 (#2023區議會選舉 煽惑不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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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案件
10:00 高等法院第廿三庭 👤賴(65) #原訴傳票 #續審 [4/7] (#20200824西九龍法院大樓 藐視法庭;賴被指於2020年8月24日在西九龍法院大樓外騷擾死因庭證人,藐視法庭。)

#不是聲援
10:00 區域法院第卅九庭  🐶郭展昇(39), 韓廷光(29), 梁飛鵬(29), 龐雋詩(29), 林華嘉(44), 莫志成(25), 尹栢詩(25), 陳守業(27) 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 2項刑事損壞 3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5項妨礙司法公正 #毆打露宿者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關注組
#上庭聲援 - 08月21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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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份聲援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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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等 法 院3樓1庭
👨🏻‍⚖️彭偉昌上訴庭法官
🕙10:00
👤陸(19)🛑服刑中 #上訴期間申請保釋 (#1030屯門 非法集結;經審訊後罪成,於2024年7月17日被判處1年監禁。)

🏛高 等 法 院5樓7庭
👩🏻‍⚖️張慧玲法官
🕣08:45
👥張,張,嚴,李,賴,許,劉(21-29)🛑李已還押逾49個月;賴已還押逾46個月;張,張,嚴還押逾39個月;許已還押逾38個月 #續審 [87/70] (#1208灣仔 串謀對訂明標的之爆炸 企圖引起可危害生命的爆炸 串謀謀殺;#11月元朗 意圖危害生命而管有槍械及彈藥;#籌集資金 串謀提供或籌集財產作恐怖主義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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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 域 法 院10樓32庭
👨🏻‍⚖️陳廣池法官
🕤09:30
👤潘(61) #審訊 [1/7] (#網上言論 #煽惑殺林鄭 煽惑有意圖而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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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聲援
10:00 區域法院第卅七庭 🐶陸振中(43) 3項猥褻侵犯 危險駕駛 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 有意圖而傷人 普通襲擊 #非禮醉駕咬手指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關注組
#上庭聲援 - 08月22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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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份聲援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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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等 法 院5樓7庭
👩🏻‍⚖️張慧玲法官
🕣08:45
👥張,張,嚴,李,賴,許,劉(21-29)🛑李已還押逾49個月;賴已還押逾46個月;張,張,嚴還押逾39個月;許已還押逾38個月 #續審 [88/70] (#1208灣仔 串謀對訂明標的之爆炸 企圖引起可危害生命的爆炸 串謀謀殺;#11月元朗 意圖危害生命而管有槍械及彈藥;#籌集資金 串謀提供或籌集財產作恐怖主義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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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 域 法 院10樓32庭
👨🏻‍⚖️陳廣池法官
🕤09:30
👤潘(61) #續審 [2/7] (#網上言論 #煽惑殺林鄭 煽惑有意圖而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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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5樓4庭
👨🏻‍⚖️蘇惠德總裁判官
🕒15:00
👤鍾(29)🛑已還押逾1個月 #提堂 (#23條 3項煽動意圖 2項刑事損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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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 田 裁 判 法 院3樓1庭
👨🏻‍⚖️鄭紀航署理主任裁判官
🕝14:30
👤李(19) #答辯 (#20200701銅鑼灣 阻差辦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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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案件
10:15 區域法院第廿六庭 👥何,周,周(36-48) #提訊 (#特殊百份百貸款 串謀欺詐;國安處指三人連同另一人串謀詐騙中小企「百分百擔保特惠貸款」計劃。)

#不是聲援
10:00 區域法院第卅七庭 🐶陸振中(43) 3項猥褻侵犯 危險駕駛 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 有意圖而傷人 普通襲擊 #非禮醉駕咬手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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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庭聲援 - 08月23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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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份聲援預告
上庭總結 2024.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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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等 法 院4樓5庭
👨🏻‍⚖️彭偉昌上訴庭法官
🕙10:00
👤簡(21) #宣布判決理由 (#0831旺角 非法集結;經審訊後於2023年4月15日被裁定罪成,定罪上訴許可申請於2024年8月16日被駁回。)

*庭上將不會讀出判詞,申請人亦無需出庭

🏛高 等 法 院5樓7庭
👩🏻‍⚖️張慧玲法官
🕣08:45
👥張,張,嚴,李,賴,許,劉(21-29)🛑李已還押逾49個月;賴已還押逾46個月;張,張,嚴還押逾39個月;許已還押逾38個月 #續審 [89/70] (#1208灣仔 串謀對訂明標的之爆炸 企圖引起可危害生命的爆炸 串謀謀殺;#11月元朗 意圖危害生命而管有槍械及彈藥;#籌集資金 串謀提供或籌集財產作恐怖主義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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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 域 法 院10樓32庭
👨🏻‍⚖️陳廣池法官
🕙10:00
👤潘(61) #續審 [3/7] (#網上言論 #煽惑殺林鄭 煽惑有意圖而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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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5樓1庭
👨🏻‍⚖️高偉雄署理主任裁判官
🕤09:30
👤陳(76) #審前覆核 (#20230928獅子山 沒有許可證展示條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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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聲援
10:00 區域法院第卅七庭 🐶陸振中(43) 3項猥褻侵犯 危險駕駛 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 有意圖而傷人 普通襲擊 #非禮醉駕咬手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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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庭聲援 - 08月26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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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份聲援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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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等 法 院5樓7庭
👩🏻‍⚖️張慧玲法官
🕣08:45
👥張,張,嚴,李,賴,許,劉(21-29)🛑李已還押逾49個月;賴已還押逾46個月;張,張,嚴還押逾39個月;許已還押逾38個月 #續審 [90/70] (#1208灣仔 串謀對訂明標的之爆炸 企圖引起可危害生命的爆炸 串謀謀殺;#11月元朗 意圖危害生命而管有槍械及彈藥;#籌集資金 串謀提供或籌集財產作恐怖主義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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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 域 法 院10樓32庭
👨🏻‍⚖️陳廣池法官
🕙10:00
👤潘(61) #續審 [4/7] (#網上言論 #煽惑殺林鄭 煽惑有意圖而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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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案件
14:30 高等法院第廿三庭 👤賴(65) #宣讀判詞 (#20200824西九龍法院大樓 藐視法庭;賴被指於2020年8月24日在西九龍法院大樓外騷擾死因庭證人,藐視法庭。)

#不是聲援
10:00 區域法院第卅七庭 🐶陸振中(43) 3項猥褻侵犯 危險駕駛 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 有意圖而傷人 普通襲擊 #非禮醉駕咬手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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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庭聲援 - 08月27日 星期二】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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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份聲援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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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等 法 院5樓7庭
👩🏻‍⚖️張慧玲法官
🕣08:45
👥張,張,嚴,李,賴,許,劉(21-29)🛑李已還押逾49個月;賴已還押逾46個月;張,張,嚴還押逾39個月;許已還押逾38個月 #續審 [91/70] (#1208灣仔 串謀對訂明標的之爆炸 企圖引起可危害生命的爆炸 串謀謀殺;#11月元朗 意圖危害生命而管有槍械及彈藥;#籌集資金 串謀提供或籌集財產作恐怖主義行為)

🏛高 等 法 院14樓36庭
👨🏻‍⚖️姚勳智高等法院暫委法官
🕙10:00
👤陳寶瑩(67) #不服定罪上訴 [2/1] (#20210724旺角 無牌籌款;經審訊後罪成,於2023年3月16日被判處罰款1,000元。)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4樓3庭 ( 高 等 法 院 )
👨🏻‍⚖️陳慶偉法官
👨🏻‍⚖️李運騰法官
👨🏻‍⚖️陳仲衡法官
🕙10:00
👥伍健偉,梁國雄,柯耀林,朱凱迪,張可森,黃子悅,尹兆堅,郭家麒,吳敏兒,譚凱邦🛑黃因另案服刑中;柯已還押逾2個月;其餘八名被告已還押逾41個月 #求情 [1/3]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串謀顛覆國家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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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 域 法 院10樓32庭
👨🏻‍⚖️陳廣池法官
🕙10:00
👤潘(61) #續審 [5/7] (#網上言論 #煽惑殺林鄭 煽惑有意圖而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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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聲援
10:00 區域法院第卅七庭 🐶陸振中(43) 3項猥褻侵犯 危險駕駛 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 有意圖而傷人 普通襲擊 #非禮醉駕咬手指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關注組
#上庭聲援 - 08月28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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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份聲援預告
上庭總結 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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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等 法 院3樓1庭
👨🏻‍⚖️李運騰法官
👨🏻‍⚖️陳仲衡法官
👩🏻‍⚖️黎婉姫法官
🕔17:00
👥支聯會,李卓人,何俊仁,鄒幸彤(36-69)🛑鄒幸彤因另案服刑中;李卓人已還押逾40個月;何俊仁已還押逾17個月 #案件管理聆訊 (第三次) (#港區國安法 #支聯會 煽動顛覆國家政權)

🏛高 等 法 院5樓7庭
👩🏻‍⚖️張慧玲法官
🕘09:00
👥張,張,嚴,李,賴,許,劉(21-29)🛑李已還押逾49個月;賴已還押逾46個月;張,張,嚴還押逾39個月;許已還押逾38個月 #續審 [92/70] (#1208灣仔 串謀對訂明標的之爆炸 企圖引起可危害生命的爆炸 串謀謀殺;#11月元朗 意圖危害生命而管有槍械及彈藥;#籌集資金 串謀提供或籌集財產作恐怖主義行為)

🏛高 等 法 院13樓33庭
👩🏻‍⚖️胡雅文法官
🕤09:30
👤陳(31) #更改保釋條件 (#1118理大 暴動)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4樓3庭 ( 高 等 法 院 )
👨🏻‍⚖️陳慶偉法官
👨🏻‍⚖️李運騰法官
👨🏻‍⚖️陳仲衡法官
🕙10:00
👥伍健偉,梁國雄,柯耀林,朱凱迪,張可森,黃子悅,尹兆堅,郭家麒,吳敏兒,譚凱邦🛑黃因另案服刑中;柯已還押逾2個月;其餘八名被告已還押逾41個月 #求情 [2/3]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串謀顛覆國家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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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 域 法 院10樓32庭
👨🏻‍⚖️陳廣池法官
🕥10:30
👤潘(61) #續審 [6/7] (#網上言論 #煽惑殺林鄭 煽惑有意圖而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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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聲援
10:00 高等法院第一庭 💩王志榮(54), 鄧懷琛 (60), 吳偉南(57), 鄧英斌(61), 蔡立基(40) 3項暴動 2項有意圖而傷人 串謀有意圖而傷人 #0721元朗 #白衣暴徒
10:00 區域法院第卅七庭 🐶陸振中(43) 3項猥褻侵犯 危險駕駛 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 有意圖而傷人 普通襲擊 #非禮醉駕咬手指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區域法院卅二庭
#陳廣池法官
#網上言論 #煽惑殺林鄭
#審訊 [6/7]

👤潘(61)

控罪: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導致有人身體受嚴重傷害
指他於或約於 2020年2月4日,在香港非法煽惑其他不知名人士,非法及惡意地導致林鄭月娥身體受嚴重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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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代表:#方富樂大律師

[下午進度]
14:32 開庭

📍一般事項
📌傳召被告作供
🔹控方繼續盤問
同意自己貼文及回覆實際看到人數多過所見回覆數目。「真係認真諗下 點樣殺死林鄭」解釋是吹水因所有認識自己朋友一睇便知是吹水。智力正常的人知不是認真手法。舉例如黃子華楝篤笑內容誇張、會用多餘字眼?朋友圈大多是文化人,理解會似自己有幽點感。問為何不加「說笑」?說笑講明是講笑或加哈哈笑符號是低級手法。寫嘢要有D認真,再加D多餘用字,兩者沖突才會有搞笑效果。

問為說笑可以講飲食,答因見當時見有人寫,咀咒林鄭去死不是當時普遍話題。自己標題12個字冇提過行動。雖然之後回覆用搶,但機會接近零,是完全不可能。再者自己出貼2小時冇人回才留言要槍炮引朋友入嚟吹水。主控針對十多個回應及四十多個留言,形容一有人回應又不停回應。被告指一諗到搞笑野便打出來。
不同意被捕後在家第一時間答貼文係因不滿林鄭,完全冇說吹水,那個答案才是最真實、直接原因,補充是PW21指示要咁答。不同意留言回應是有目標及計劃,如提過Popo, G4 及收買波叔等。不同意Popo是有惡意、負面說法,是從網絡得知美國對警員常用簡稱。留言「波叔可能都想林鄭死」是嘻笑恕駡刑式講笑。朋友根本不可能接觸手留彈及導彈。
🗣️馮咩咁樣講?常識
🗣️你朋友中有冇人作奸犯科?無
控問及「江湖追殺殺令」,指是一笑片對白,演員有梁家輝、陳輝虹。「籌旗買槍炮」不可能是真,籌旗要公開,做犯法嘢點會公開?
跟住有人回應「老公係教授,有幾耐前有2單教援殺妻」,答當時冇聯想到2單港大及中大教搜殺妻新聞,想到殺妻是搞笑
🗣️我唔覺得殺妻案講笑,係有發生咗!被告回應聽返來林兆波好憎老婆,同意是道聽塗說。
接住留言柒婆夾雜粗口不同意是仇恨,用粗口不代表仇視。
今日上午用「奶賓府」,指是自創搞笑。主控呈上其他較早案件術語專家證人引用「奶賓府」,被告答未聽過有其他人用此字句。
🗣️那單案是2020年2月8日,遲過被告2月4日貼文!除非你指是貶意,但你爭議自創
主控修正問被告自創但是有貶意不是搞笑?答不知別人諗法,自己是食字搞笑。「奶賓府包括廚房佬都係黨員」、「出賣大佬死全家」再次解釋是搞笑。

📌案件管理
主控問完第三十多個留言,仍有十多個要問,今日內不可能完成,辯方指會有覆問不長但也需時,原定預留9月2日結案陳詞可作審訊。

16:13 是日完畢

案件押後至9月2日 10:00再續。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關注組
#上庭聲援 - 09月02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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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份聲援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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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等 法 院5樓7庭
👩🏻‍⚖️張慧玲法官
🕝14:30
👤賴(29)🛑已還押逾46個月 #求情 (#1208灣仔 串謀導致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害的爆炸)

🏛高 等 法 院13樓31庭
👩🏻‍⚖️胡雅文法官
🕤09:30
👤張(28)🛑因另案還押中 #申請保釋 (#1118理大 暴動)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4樓3庭 ( 高 等 法 院 )
👨🏻‍⚖️陳慶偉法官
👨🏻‍⚖️李運騰法官
👨🏻‍⚖️陳仲衡法官
🕙10:00
👥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劉穎匡,楊岳橋,范國威,呂智恆(24-54)🛑鄒,劉因另案服刑中;何,林,楊,范已還押逾41個月;陳已還押逾2個月 #求情 [1/4]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串謀顛覆國家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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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 域 法 院10樓32庭
👨🏻‍⚖️陳廣池法官
🕙10:00
👤潘(61) #續審 [7/7] (#網上言論 #煽惑殺林鄭 煽惑有意圖而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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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聲援
10:00 西九龍法院大樓第三庭 💩林景楠(32) 串謀顛覆國家政權 #民主派初選
10:00 區域法院第卅七庭 🐶陸振中(43) 3項猥褻侵犯 危險駕駛 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 有意圖而傷人 普通襲擊 #非禮醉駕咬手指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區域法院卅二庭
#陳廣池法官
#網上言論 #煽惑殺林鄭
#審訊 [7/7]

👤潘(61)

控罪: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導致有人身體受嚴重傷害
指他於或約於 2020年2月4日,在香港非法煽惑其他不知名人士,非法及惡意地導致林鄭月娥身體受嚴重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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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代表:#岑頴欣 高級檢控官
辯方代表:#方富樂大律師

[今日進度]

10:31 開庭

📍一般事項
📌傳召被告作供
🔹控方繼續盤問
-主控向被告餘下十多條留言,朋友發言「每天咒罵她快死 齊心就事成」,同意「她」是指林鄭,句子只是幻想、自己有讃好是搞笑。接著朋友說「百病纏身,長命到99」自己留言「日日洗腎」是搞笑誇張。
🗣️身為文化界你咁低俗!
-同意主控指自己沒有資料林鄭本身身體健康情況。問到朋友再寫「林鄭上腦」下有藍色讚好是否被告所作,被告澄清不是,但自已有時比like 是禮貌上打招呼,自己不停回應因為大家對話留言彼此之間是講笑,打完一個話題又再繼續下一個。內容有「念力、咀咒」正常人看便知是天馬行空。被問似乎有些朋友如Shirley X很久沒接觸可能政見不同會跟住做?被告指咁不排除零點零幾的人想法不正常。
🗣️問題是比如有人十幾年冇見你點知佢立場?被告答認識控方提及的人,除非失常,否則不會當真。
🗣️大家2019所見,冇論乖乖仔、學歷幾高,都可以變成好激進
-你不會知朋友Shirley政治立場?不同意,雖然耐冇見面但她偶然有貼文,大概知道對方立場。
-咁你即是同Shirley有溝通,之前話比like是hello打招呼咪唔正確?幾個月冇見面咪打招呼。
-你FB七百幾朋友,可能得十多個同你互動留言,咁你對其他朋友之林鄭立埸不會知?我相信朋友內除一二百人非香港人的白人,其他人應該對林鄭看法會同普遍香港人一樣不滿
🗣️你點知朋友係白人?有時裸聊對方其實是男但貼女人相你知唔知?我工作上認識的人才交換FB。官🗣️你點知香港人普遍人不滿林鄭?新聞訪問中多人不滿防疫,通關,果時仲有人做民調反映
🗣️邊個做民調?不記得
-有人貼圖指林鄭眼神兇狠,被告回應「呢種眼神(兇狠)我都有」再次重申是搞笑,不同意圖片中特首眼神兇狠。
-之後有朋友留言提議買兇,同意自己作留言「買兇我夾十蚊」,字面中是買兇殺人但明顯是搞笑。
-「要制止佢 要隊冧佢」是自己貼文,同意字面是殺人,目標是林鄭,但係純粹吹水。
-同意出貼文是博人讚好,不同意貼文是因當時自己心態對林鄭不滿。
-你錄影會面說過貼文是吹水及不滿林鄭管治?答「不滿」也是吹水搞笑,不同意今日解釋是想淡化。不同意知道貼文會影響其他人,就如會面所說貼文不恰當。同意搞笑貼文在冷靜後應該刪去但不同意不刪除貼文是因為想引起討論挑釁其他人。
🔸覆問
-「買兇我夾十蚊」意思是搞笑
-「呢種眼神我都有」自己在傍有加哈哈笑表情
-本貼文標題12個字自己想法是不涉及行動,附和下當時社會氣氛咀咒下,沒有諗過行動。
-貼文見到有人留言搞笑便回覆,又再者自己諗到搞笑野便寫
-澄清答主控貼文如搞笑冷靜後應刪除貼文可能誤會咗冷靜意思,自己一直是冷靜。

-辯方案情完-

11:29 小休至 11:44 討論結案陳詞安排

📌案件管理
雙方同意明天下午1430口頭結案陳詞,另暫定10月2日 10:00 作裁決

11:48 是日完畢

案件押後至明午1430作口頭結案陳詞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關注組
#上庭聲援 - 09月03日 星期二】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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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份聲援預告
上庭總結 2024.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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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等 法 院3樓1庭
👨🏻‍⚖️彭偉昌上訴庭法官
👩🏻‍⚖️潘敏琦上訴庭法官
👩🏻‍⚖️彭寶琴上訴庭法官
🕙10:00
👤王(46) #案件呈述上訴 (#1110旺角 非法集結 蒙面;於2021年7月9日被裁定罪脫。律政司不服判決提出上訴。)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4樓3庭 ( 高 等 法 院 )
👨🏻‍⚖️陳慶偉法官
👨🏻‍⚖️李運騰法官
👨🏻‍⚖️陳仲衡法官
🕙10:00
👥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劉穎匡,楊岳橋,范國威,呂智恆(24-54)🛑鄒,劉因另案服刑中;何,林,楊,范已還押逾41個月;陳已還押逾2個月 #求情 [2/4]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串謀顛覆國家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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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 域 法 院10樓32庭
👨🏻‍⚖️陳廣池法官
🕝14:30
👤潘(61) #續審 [8/7] (#網上言論 #煽惑殺林鄭 煽惑有意圖而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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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聲援
10:00 西九龍法院大樓第三庭 💩林景楠(32) 串謀顛覆國家政權 #民主派初選
10:00 區域法院第卅七庭 🐶陸振中(43) 3項猥褻侵犯 危險駕駛 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 有意圖而傷人 普通襲擊 #非禮醉駕咬手指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區域法院卅二庭
#陳廣池法官
#網上言論  #煽惑殺林鄭
#審訊 [8/7]

👤潘(61)

控罪: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導致有人身體受嚴重傷害
指他於或約於 2020年2月4日,在香港非法煽惑其他不知名人士,非法及惡意地導致林鄭月娥身體受嚴重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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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代表:#岑頴欣 高級檢控官
辯方代表:#方富樂大律師

[今日進度]

14:33 開庭

📌結案陳詞
🔹控方
採納書面,被告補錄口供及錄影會面有招認,辯方爭議後法庭裁定自願及準確。控方證人也確認有招認及電腦所截取內容呈堂。被告盤問可見非政治中立,回應開玩笑是開脫說法,發出貼文帶有貶意,如用Popo字眼。貼文或留言所講內容也沒有事實基楚、留言更是有舖排,控方立埸是即使發洩情緒並非完全沒有意圖煽動。

🔸辯方
同樣採納書面,不打算讀出。只回應控方書面,涉案貼文主題12個字沒有實質行動,被告沒有逐一在朋友留言下再留言,沒有如控方所言不斷滾存留言引起討論。被告對特首不滿以嘻笑怒駡形式留言之提議希望法庭接納是不切實際,天馬行空,意圖只為「抝水吹」、擦存在感。如真打算傳開去,可以用通訊軟件如Telegram 等發放。
🗣️證據上被告冇Telegram. IG 戶口,而其whatsapp 得十個八個朋友。
律:被告也有Youtube 戶口
🗣️你同意控方指發洩情緒也可以有意煽動?定被告不是發洩情緒?
律:後者
🗣️咁你指貼文主題12個字及四十多個留言不是發洩又不在今日陳詞寫...
律師進一步指貼文在FB發放,朋友有七百多個但只得少數朋友回應
🗣️你知道可以截圖或轉載?可以forward 去咗第二個羣組、去到外國好似愛爾蘭都仲得。𐄘認事實都有同意被告朋友Sam Chan轉載並且報警。
律:冇證供被告發文時知悉或想到貼文會被轉載
🗣️也沒證據被告嘗試禁止轉載,雖然我唔清楚FB有冇呢個功能
🗣️就算天馬行空,接收訊息的人誤會而付諸實行,咁是否煽動?
律:被告當時想法同意圖是重點,被告認為想法不設實際不可行如美男計、收買波叔及買來褔槍等。

15:34 是日完畢

案件押後至10月2日 10:00 同庭作裁決,期間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關注組
#上庭聲援 - 10月02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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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份聲援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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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等 法 院3樓1庭
👩🏻‍⚖️張慧玲法官
🕝14:30
👤吳(23)🛑已還押逾57個月 #求情 (#1208灣仔 串謀對訂明標的之爆炸;#1208北角 意圖危害生命而管有槍械及彈藥)

🏛高 等 法 院5樓7庭
👨🏻‍⚖️陳仲衡法官
🕤09:30
👥何,李,吳,張,楊,張,何,周(23-36)🛑D1何,李,吳,D4張已還押逾54個月;D7何已還押逾30個月 #續審 [16/75] (#20200307爆炸 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 串謀導致可能危害生命或財產的爆炸 妨礙司法公正 企圖製造炸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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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 域 法 院10樓32庭
👨🏻‍⚖️陳廣池法官
🕙10:00
👤潘(61) #裁決 (#網上言論 #煽惑殺林鄭 煽惑有意圖而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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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區域法院卅二庭
#陳廣池法官 #裁決
#網上言論 #煽惑殺林鄭

👤潘(61)

控罪: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導致有人身體受嚴重傷害
被告被控於或約於 2020年2月4日,在香港,非法煽惑其他不知名人士,非法及惡意地導致林鄭月娥身體受嚴重傷害。#傷人17

控方代表:#岑頴欣 高級檢控官
辯方代表:#方富樂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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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已準備好書面理由,以方便控辯雙方和有興趣的市民閱讀。因此,法官只會在庭上讀出判詞中最重要的內容。若判詞沒有手文之誤,法官會立刻上載判決書;若有手文之誤,法官會立刻修改,並於14:00至14:30時上載判決書。

裁決理由:

📌背景:

被告人否認1項「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導致有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

被告被指於案發日,在有766名粉絲的 Facebook 發出貼文 — 「真係認真諗吓點樣殺死林鄭」言論及多次留言,意圖煽惑他人非法及惡意地導致林鄭月娥身體受嚴重傷害。

被告沒有刑事定罪紀錄。

辯方的抗辯方向可概括如此:被告以嘻笑怒駡的留言表達對特首不滿,是不切實際,天馬行空,意圖只為「抝水吹」和「擦」存在感,沒有煽惑意圖。

辯方在是次審訊爭議這些內容的呈堂性:(1) 被告被捕時,在住所作的口頭招認、(2) 被告所作的補錄警誡口供、以及 (3) 被告於2022年4月28日所作的第三次錄影會面招認。就此法庭以特別事項方式,並在考慮所有證供和其他因素後,裁定被告上述內容都是被告自願錄取及準確,均可呈堂。

在此裁決理由,會先交代特別事項的裁決依據,其後處理一般事項的的裁決。

📌特別事項:

辯方指控:

簡單而言,辯方指:

- 被告於2022年4月27日在家中被捕時,遭警員恐嚇威迫。PW2向被告指要跟警員指示做及作答,如「我要查你電腦,合作啲比密碼,唔比我哋都開到。」、「煽動案我地做過好多...請合作」。

- 被告於2022年4月27日在家中被捕時,PW1說被告面善,問他是否自己於十幾年前參加過之工作坊的導師,並表示「潘sir, 煽動案好common, 不用擔心,合作啲得喇」。

- 進行錄影會面時,警員8732問被告當時社會氣氛是否對林鄭政策及反修例不滿,被告只是簡單回答,警員卻作了引導問題。

- 被告於2022年4月28日下午進行第三次錄影前,警員向他說「今朝大sir睇到你昨晚份口供不係太滿意...」。

辯方盤問:

控方傳召了3名證人 — DPC 5973、警長7168、和DPC 17603。他們的證供指被告是自願錄取及準確,不涉利誘。辯方主要抨擊PW1的可信性,並帶出以下案情:

- 於2022年4月27日,當被告開門時,PW1即說「而家拉你」。其後,被告在PW2恐嚇下說出密碼。

- 於2022年4月27日,PW1在睡房內指被告「好面善」,問他是否擔任PW1參與過工作坊之導師,並稱呼其「潘sir」。其後,PW1向被告說「煽動好common,我哋做好過好多,不用擔心,合作啲就得」,亦用引導式問被告「其實2019年社會氣氛好多人不滿,你係咪因為咁先發文xxxx」、「咁你宜家睇返呢個留言係咪唔恰當」、「咁你同唔同意delete留言」。最後,PW1在睡房內要求被告在補錄口供記事冊上作簽名確認,並向被告說「冇事嘅,簽咗佢」。

- 於2022年4月28日14:30時,PW1提取被告作進一步錄影會面。被告的第一次錄影會面和第三次錄影會面的內容有出入,即由開玩笑、沒有提過有悔意、否認罔顧其他人,至承認會觸犯法例。

- 於2022年4月28日為被告作正式錄影會面前,PW1帶被告去一間沒有錄影設備的房間,說「大sir睇過尋日份口供,認為不夠清晰,要再做錄影會面做補充」。其後,PW1在此房內指示被告作答,包括留言不恰當、不是講笑會影響人等。PW1向被告指,如果他合作順利,他可以保釋離開。

被告作供:

在庭上,被告除指出上述指控外,亦說:

- 警員入屋後,要求被告說出電子器材位置,並要求提供密碼。當時PW2恐嚇他「要查你電腦的資料,要合作,唔比密碼我哋都開到」。被告指很驚,因為他第一次被警察查。

- 當PW1說出面善,合作等言論後,被告覺得PW1好誠懇,好似想幫他,故他相信PW1。

- 入睡房後,在大廳的警員說在被告電腦中找到證據,並大聲通知PW1。當時PW1向被告宣佈拘捕及警誡,並說當時社會氣氛好多人不滿政府,他們在 Facebook 等社交媒體貼文,這宗案件不算嚴重, 亦問被告是否不滿意林鄭月娥對疫情的行動及反修例。被告答「大概係掛。」。

- 在睡房期間,PW1問被告是否知道涉案言論有刑事後果,被告答不知道。

- 在睡房期間,PW1進一步問被告知是否覺得涉案言論不恰當,以及是否願意刪除涉案言論。被告答係不恰當及願意刪除,並在PW1要求下,在其記事冊簽名。

- 被告沒有說過PW1在記事冊所寫的「2019年及2020年不滿林鄭...,在FB寫...」之內容,他只有回答PW1所問。

- 於2022年4月28日為作正式錄影會面前,PW1要求被告:(1) 說因不滿林鄭,在憤怒下發文發洩不滿;(2) 說認為行為不恰當,會影響其他人;和 (3) 說感到後悔。

特別事項的裁決:

PW1在盤問下毫無動搖,他於事隔19年後已忘記參加過被告參與的工作坊並不出奇。無論如何,就算PW1拉攏被告,也沒證明PW1曾對被告作出利誘。另外,本案控罪嚴重,不是普通扔垃圾,PW1不可能說煽動好少事好common。

被告作供不盡不實。被告也非平庸之輩,他曾在2016年參與選舉,得票什至比知名度更高的黃秋生多。即使他知道可以保釋,不可能會覺得沒有後續和不會檢控,亦不何能相信無事而被利誘招認及簽名。再者,他從無作正式投訴。另外,根據首2次錄影會面,可見被告對答如流,亦有毛氈保暖和進餐。

被告在住所作的口頭招認、被告所作的補錄警誡口供、以及被告於2022年4月28日所作的第三次錄影會面招認都是被告自願錄取及準確,均可呈堂。

📌一般事項:

在法庭裁定一般事項的表面證供成立後,被告選擇出庭作供。

被告作供:

在庭上,被告除同意錄影會面的內容外,亦說:

- 被告在 Facebook 的吹水貼文是時事、生活得意吹水題材,沒特定範疇,當有興趣時便出貼文,沒有煽動意圖。

- 「收買波叔」、「揾機槍、曲尺」、「用美男計」、「奶賓府...」、「出賣大佬隨時比人拉」、「日日洗腎」、「呢種眼神(兇狠)我都有」,這些留言全是用誇張失實和食字gag,純粹搞笑,不是認真,被告沒有意圖煽動,或相信留言可以煽動到其他人。

一般事項的裁決:

舉證責任在於控方。被告沒有刑事定罪紀錄,其證供可信性較高,犯罪傾向性較低。

被告的言論得到16名友人讃好和43則回應,被告亦14次回應他人留下之言論。

本案不能抽空當時的社會環境和撕裂、以及高等法院禁制令的背景。本案的重要元素是阻止煽惑他人犯罪,令法律盡早介入,而有沒有人被實際煽惑,則不是重要的著眼點。

被告不是誠實的證人。

被告不是目不識丁的人,他曾參選文化界選舉,得到約300張票,亦知道2019年社會事件的背景。被告在網絡引起討論,並繼續回應他人回應發酵討論,與自己當初的原意相違背。被告亦不知道700多名粉絲的想法,被告天真的想法只是自圓其說,低估自己言論在當時社會環境下引起的潛在風險。事實上,在國安法實施後,社會情況已安定,被告才能低估自己言論的風險。

被告的留言可以被傳播和二次創作(Sam Chan截圖報警便是一例),但他沒有在內容中表明是說笑和假話。事實上,以當時天橋火燒人、中大暴動、理大暴動、立法會暴動等事而言,任何不可能預期發生的事均有可能發生。

考慮涉案言論、由被告發出的其他言論、社會氣氛等,當被告發布涉案留言時,他有意圖使或相信被煽惑者會做出非法及惡意傷害林鄭月娥的行為,且具有煽惑他人干犯該罪的犯罪意圖。

在政治的真道理下,並沒有絕對的言論自由。控方已就控罪舉證至毫無合理疑點,被告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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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讀出被告簡單背景,簡單而言,他有良好背景和家庭。在法官詢問下,控方希望法庭參考DCCC514/2022案的判刑。

辯方希望作書面求情。

法官要求控辯雙方就如何處理涉案三項電子設備作進一步商討。

法官將判刑押後至2024年10月7日10:00,被告還押監房看管🛑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關注組
#上庭總結 - 10月02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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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61) #裁決 (#網上言論 #煽惑殺林鄭 煽惑有意圖而傷人)
👉🏻直播台】 罪名成立,還押至10月7日判刑 。(陳廣池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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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列表只包括認罪/裁決/判刑等案件,其餘上庭詳情請參看:
📌法庭文字直播台
📌被捕人士資訊部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關注組
#上庭聲援 - 10月07日 星期一】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牆內收信地址一覽表
2024年10月份聲援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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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等 法 院5樓7庭
👨🏻‍⚖️陳仲衡法官
🕤09:30
👥何,李,吳,張,楊,張,何,周(23-36)🛑D1何,李,吳,D4張已還押逾54個月;D7何已還押逾30個月 #續審 [19/75] (#20200307爆炸 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 串謀導致可能危害生命或財產的爆炸 妨礙司法公正 企圖製造炸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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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 域 法 院10樓32庭
👨🏻‍⚖️陳廣池法官
🕙10:00
👤潘(61)🛑已還押5日 🔥#判刑 (#網上言論 #煽惑殺林鄭 煽惑有意圖而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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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案件
15:00 高等法院第卅二庭 👤梁 與 🐶警務處處長 #宣布決定 (#1118尖沙咀 梁的診所在2019年11月18日遭警員誤射兩枚催淚彈進內致起火,故要求警務處處長賠償逾672.1萬港元。)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關注組
#上庭總結 - 10月07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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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61)🛑已還押5日 🔥#判刑 (#網上言論 #煽惑殺林鄭 煽惑有意圖而傷人)
👉🏻直播台】 判監1年4個月 。(陳廣池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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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64) 🌟#新案件 (#20241003荃灣 8項刑事損壞;#20241004荃灣 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資訊部】 被告因留院而沒有應訊,押後至10月10日再訊。(溫紹明裁判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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