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關注組
【#上庭聲援 - 10月07日 星期五】
[COURT HEARING HK]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牆內收信地址一覽表]
[政府最新公告 2022.03.31]
[2022年10月份聲援預告]
[上庭總結2022.10.06]
[2022.10.02-10.08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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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 域 法 院2樓6庭
👩🏻⚖️謝沈智慧法官
🕙10:00
👥傑斯/D100網台主持,利(51-52)🛑傑斯已還押逾20個月 🔥#判刑 #充公令 (#網上言論 #D100網台 串謀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 3項洗黑錢)
🏛區 域 法 院2樓7庭
👨🏻⚖️鄧少雄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10:00
👤唐(31) #審訊 [4/11] (#20200524銅鑼灣 暴動 有意圖而傷人)
🏛區 域 法 院8樓27庭
👨🏻⚖️郭偉健法官
🕤09:30
👤蔣周(16)🛑已還押22日 #提訊 (#港區國安法 #光城者 串謀煽動顛覆國家政權)
🏛區 域 法 院9樓28庭
👨🏻⚖️姚勳智法官
🕝14:30
👤張(25) #審訊 [4/5] (#20200701銅鑼灣 意圖妨礙司法公正)
🏛區 域 法 院9樓31庭
👨🏻⚖️葉啓亮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11:00
👥陳,黎(18-25) #審訊 [16/30] (#1118油麻地 暴動 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區 域 法 院11樓36庭
👩🏻⚖️王詩麗法官
🕝14:30
👤羅(21) #擔保人提出解釋 (#0811尖沙咀 暴動;羅早前沒有出席審訊前覆核,當時辯方指羅現正身處台灣。)
🏛區 域 法 院11樓38庭
👨🏻⚖️郭啟安法官
🕤09:30
👥雷,梅,吳,吳,柯,安,潘,戴,王(20-25) #審訊 [18/30] (#1118油麻地 暴動 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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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 區 裁 判 法 院5樓5庭
👩🏻⚖️何慧嫻裁判官
🕤09:30
👤朱(19) #審訊 [1/1] (#20210701銅鑼灣 管有攻擊性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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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5樓1庭
👩🏻⚖️黃雅茵署理主任裁判官
🕛12:00
👤林(17) #提堂 (#1111深水埗 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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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是聲援
09:30 沙田裁判法院第二庭 🐶姚燕武,賴子樑,吳星熠(26-27) 煽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與他或向他作出嚴重猥褻行為 4項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嚴重猥褻行為 2項與年齡在16歲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 企圖與年齡在16歲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 2項製作兒童色情物品 #衰11製C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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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02-10.08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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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 域 法 院2樓6庭
👩🏻⚖️謝沈智慧法官
🕙10:00
👥傑斯/D100網台主持,利(51-52)🛑傑斯已還押逾20個月 🔥#判刑 #充公令 (#網上言論 #D100網台 串謀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 3項洗黑錢)
🏛區 域 法 院2樓7庭
👨🏻⚖️鄧少雄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10:00
👤唐(31) #審訊 [4/11] (#20200524銅鑼灣 暴動 有意圖而傷人)
🏛區 域 法 院8樓27庭
👨🏻⚖️郭偉健法官
🕤09:30
👤蔣周(16)🛑已還押22日 #提訊 (#港區國安法 #光城者 串謀煽動顛覆國家政權)
🏛區 域 法 院9樓28庭
👨🏻⚖️姚勳智法官
🕝14:30
👤張(25) #審訊 [4/5] (#20200701銅鑼灣 意圖妨礙司法公正)
🏛區 域 法 院9樓31庭
👨🏻⚖️葉啓亮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11:00
👥陳,黎(18-25) #審訊 [16/30] (#1118油麻地 暴動 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區 域 法 院11樓36庭
👩🏻⚖️王詩麗法官
🕝14:30
👤羅(21) #擔保人提出解釋 (#0811尖沙咀 暴動;羅早前沒有出席審訊前覆核,當時辯方指羅現正身處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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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啟安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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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 區 裁 判 法 院5樓5庭
👩🏻⚖️何慧嫻裁判官
🕤09:30
👤朱(19) #審訊 [1/1] (#20210701銅鑼灣 管有攻擊性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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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5樓1庭
👩🏻⚖️黃雅茵署理主任裁判官
🕛12:00
👤林(17) #提堂 (#1111深水埗 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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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聲援
09:30 沙田裁判法院第二庭 🐶姚燕武,賴子樑,吳星熠(26-27) 煽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與他或向他作出嚴重猥褻行為 4項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嚴重猥褻行為 2項與年齡在16歲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 企圖與年齡在16歲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 2項製作兒童色情物品 #衰11製CP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資訊部
男子涉暴動罪屢缺庭3萬保釋金被充公 擔保人母親稱子赴台升學後失聯
【星島日報】2019年8月11日,大批示威者於尖沙嘴警署外集結,11名男女被控暴動等罪,其中一人早前獲准保釋,但自去年12月就缺席法庭聆訊,直至同案被告審訊及判刑完成仍未依期歸押。法庭今午要求被告母親以擔保人身分到區域法院解釋,她解釋兒子早前赴台升學,去年6月畢業後理應自行安排買機票來港,惟之後便再無聯絡。法官王詩麗指,法庭相信被告一直知道應訊日期而未有依期歸押,事後亦無作出解釋,下令充公被告3萬元的保釋金。
羅母並無律師代表,親自解釋兒子早前獲法庭批准離港赴台升學,2021年6月畢業後應要自行安排購買機票回港,但她自此與兒子失去聯絡,承認沒有盡擔保人的責任,亦不反對法庭充公3萬元保釋金。控方確認,被告早前獲法庭批准離港,惟需在2021年8月15日之前回港,並在回港後24小時內通知警方,警方沒有收到通知;出入境紀錄顯示,被告最後的離港日期為2021年2月14日,目的地為台灣,之後並無返港。(全文)
#20221007新聞 #0811尖沙咀
【星島日報】2019年8月11日,大批示威者於尖沙嘴警署外集結,11名男女被控暴動等罪,其中一人早前獲准保釋,但自去年12月就缺席法庭聆訊,直至同案被告審訊及判刑完成仍未依期歸押。法庭今午要求被告母親以擔保人身分到區域法院解釋,她解釋兒子早前赴台升學,去年6月畢業後理應自行安排買機票來港,惟之後便再無聯絡。法官王詩麗指,法庭相信被告一直知道應訊日期而未有依期歸押,事後亦無作出解釋,下令充公被告3萬元的保釋金。
羅母並無律師代表,親自解釋兒子早前獲法庭批准離港赴台升學,2021年6月畢業後應要自行安排購買機票回港,但她自此與兒子失去聯絡,承認沒有盡擔保人的責任,亦不反對法庭充公3萬元保釋金。控方確認,被告早前獲法庭批准離港,惟需在2021年8月15日之前回港,並在回港後24小時內通知警方,警方沒有收到通知;出入境紀錄顯示,被告最後的離港日期為2021年2月14日,目的地為台灣,之後並無返港。(全文)
#20221007新聞 #0811尖沙咀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關注組
【#上庭聲援 - 10月29日 星期六】
[COURT HEARING 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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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最新公告 2022.03.31]
[2022年10月份聲援預告]
[上庭總結 2022.10.28]
[20221023-1029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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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 域 法 院7樓20庭
👨🏻⚖️林偉權法官
🕤09:30
👥馬,吳,譚,楊,陳,陳,林(21-32) #續審 [23/25] (#0811尖沙咀 暴動 3項管有攻擊性武器)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6樓8庭 ( 區 域 法 院 )
👩🏻⚖️香淑嫻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30
👥林,郭(18-19)🛑林已還押逾6個月,郭已還押逾19個月 #求情 (#1118油麻地 暴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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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 塘 裁 判 法 院
‼️沒有已知手足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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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
‼️沒有已知手足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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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 門 裁 判 法 院
‼️沒有已知手足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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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URT HEARING 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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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最新公告 2022.03.31]
[2022年10月份聲援預告]
[上庭總結 2022.10.28]
[20221023-1029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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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 域 法 院7樓20庭
👨🏻⚖️林偉權法官
🕤09:30
👥馬,吳,譚,楊,陳,陳,林(21-32) #續審 [23/25] (#0811尖沙咀 暴動 3項管有攻擊性武器)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6樓8庭 ( 區 域 法 院 )
👩🏻⚖️香淑嫻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30
👥林,郭(18-19)🛑林已還押逾6個月,郭已還押逾19個月 #求情 (#1118油麻地 暴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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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 塘 裁 判 法 院
‼️沒有已知手足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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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
‼️沒有已知手足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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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 門 裁 判 法 院
‼️沒有已知手足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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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關注組
【#上庭聲援 - 11月26日 星期六】
[COURT HEARING 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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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份聲援預告]
[上庭總結 2022.11.25]
[20221030-1126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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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調案件不在列表內🍫
🏛區 域 法 院7樓23庭
👨🏻⚖️林偉權法官
🕤09:30
👥馬,吳,譚,楊,陳,陳,林(21-32) #裁決 (#0811尖沙咀 暴動 3項管有攻擊性武器)
👤鄭(21)🛑已還押7個月 #提訊 (#0811尖沙咀 暴動 3項管有攻擊性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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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4樓3庭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
🕤09:30
👥鄒幸彤,鄧岳君,徐漢光(36-72)🛑鄒因另案服刑中 #續審 [11/5] (#港區國安法 #支聯會 沒有遵從《香港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通知規定提供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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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 塘 裁 判 法 院
‼️沒有已知手足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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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 門 裁 判 法 院
‼️沒有已知手足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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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URT HEARING HK]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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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最新公告 2022.03.31]
[2022年11月份聲援預告]
[上庭總結 2022.11.25]
[20221030-1126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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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調案件不在列表內🍫
🏛區 域 法 院7樓23庭
👨🏻⚖️林偉權法官
🕤09:30
👥馬,吳,譚,楊,陳,陳,林(21-32) #裁決 (#0811尖沙咀 暴動 3項管有攻擊性武器)
👤鄭(21)🛑已還押7個月 #提訊 (#0811尖沙咀 暴動 3項管有攻擊性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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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4樓3庭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
🕤09:30
👥鄒幸彤,鄧岳君,徐漢光(36-72)🛑鄒因另案服刑中 #續審 [11/5] (#港區國安法 #支聯會 沒有遵從《香港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通知規定提供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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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 塘 裁 判 法 院
‼️沒有已知手足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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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 門 裁 判 法 院
‼️沒有已知手足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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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關注組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關注組
【#上庭聲援 - 01月28日 星期六】
[COURT HEARING HK]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牆內收信地址一覽表]
[政府最新公告 2022.12.13]
[2023年1月份聲援預告]
[上庭總結 2023.01.27]
[2023.01.22-01.28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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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 域 法 院7樓23庭
👨🏻⚖️林偉權法官
🕤09:30
👥馬,鄭,吳,譚,楊,陳,陳,林(21-32)🛑鄭已還押9個月;其他被告已還押逾2個月 🔥#判刑 (#0811尖沙咀 暴動 3項管有攻擊性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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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 區 裁 判 法 院
‼️沒有已知手足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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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
‼️沒有已知手足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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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 田 裁 判 法 院
‼️沒有已知手足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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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URT HEARING HK]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牆內收信地址一覽表]
[政府最新公告 2022.12.13]
[2023年1月份聲援預告]
[上庭總結 2023.01.27]
[2023.01.22-01.28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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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 域 法 院7樓23庭
👨🏻⚖️林偉權法官
🕤09:30
👥馬,鄭,吳,譚,楊,陳,陳,林(21-32)🛑鄭已還押9個月;其他被告已還押逾2個月 🔥#判刑 (#0811尖沙咀 暴動 3項管有攻擊性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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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 區 裁 判 法 院
‼️沒有已知手足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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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
‼️沒有已知手足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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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 田 裁 判 法 院
‼️沒有已知手足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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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區域法院第二十庭
#張潔宜法官
#20200119中環 #審訊 [1/25]
D1:劉頴匡/前民間集會團隊發言人
🛑因另案已還押逾23個月
D2:李(20)
D3:陳(34)🛑已還押逾19個月
D4:楊(19)
D5:黃(18)
控罪:
(1)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 [D1]
被控於2020年1月19日,在香港中環遮打花園,非法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
(2)拒絕服從或故意忽略服從警員命令 [D1]
被控於同日同地,拒絕或故意忽略服從督察級以上警員(即高級督察34135)發出的命令
(3)暴動 [D3、D4]
被控於同日同地,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4)有意圖而傷人 [D3、D4]
被控於同日同地,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意圖使高級督察34135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地傷害他
(5)暴動 [D2、D3、D5]
被控於同日,在香港中環長江集團中心外,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6)串謀有意圖而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 [D2、D3、D5]
被控於2020年1月19日在香港中環長江中心外,意圖使高級督察34135、警署警長54996、女警長57216、警員14804及一名身分不詳的人,身體受嚴重傷害而與其他身分不詳的人一同串謀非法及惡意地傷害他人
———————————————
⏺️D1答辯
❗️另涉初選案的D1否認控罪(1)(2),控方申請兩項控罪存檔法庭,法庭批准。
(主控原稱不提證供起訴,經法庭提醒此做法等同撤銷控罪後,改為申請存檔兩罪。)
D1繼續還押懲教看管🛑
📌一場暴動延伸/兩場獨立暴動?
法庭就本案兩項暴動控罪提出關注。控罪(5)指稱在長江中心發生的暴動,歷時只有1分鐘,較為罕見,而控罪(3)指稱發生暴動的遮打花園,其實與長江中心相距不遠,只隔一條馬路。法庭要求各方表述立場,長江中心暴動是遮打花園暴動的延伸,抑或兩址所發生的是兩場獨立的暴動?
D2不爭議當時長江中心外有發生暴動,爭議點只是被告是否在場參與;D2立場是沒有參與任何暴動。如果現在指本案暴動是由遮打花園延伸至長江中心,辯方會有爭議。
D3不爭議當時長江中心外有發生暴動,只需要控方證明第一場暴動(遮打花園)已完結、第二場暴動(長江中心)才開始,因被告已承認參與遮打花園暴動。D3立場是沒有參與長江中心暴動,但傾向控罪(3)(5)指涉的其實是同一場暴動。
D4面對的兩項控罪只涉及長江中心位置,不爭議遮打花園在1628時之前曾發生暴動。
承認參與長江中心暴動的D5,立場是只於中途加入,並非從遮打花園開始參與暴動。法庭指出,按照盧建民案例,中途加入已經屬參與該場暴動;根據控方開案陳詞,發生追打警員時,有部分人由遮打花園跑到長江中心。本案到底是一場暴動或兩場獨立暴動?
控方表示,雖然暴動有流動性,但後來到長江中心聚集人士未必全部由遮打去到;片段顯示除了原本追打警員的人外,有好多人後來加入。遮打花園集會原為合法,某些人士令其後來演變成非法。證人走到長江中心外再被毆打,所以分為兩個暴動;長江中心從來沒有合法聚集。
法庭關注,若然最終裁定本案兩項控罪指涉的實為一場暴動,將會影響認罪D5案情。控方確認,控方現有證供只能反映D5在長江中心暴動的參與度,遮打花園部分無關。
法庭歸納辯方分歧:D3只承認參與遮打花園暴動而不承認長江中心暴動,如法庭裁定實為一場暴動,定罪的控罪(3)暴動就會包含長江中心部分;D2情況則相反。
D3代表鍾大律師表示,被告角色被動,只能因應控方建構的控罪而作回應。(張官:我唔知我有冇權將兩條控罪合埋一條控罪喎。)辯方強調,暴動基本要證明開始和結束時間,而第一場結束與第二場開始時間息息相關。如果控方就第二場暴動舉證站不住腳,邀請法庭裁定控罪(5)罪名不成立;但如果暴動涉及已承認的控罪,或會有Duplicity/Double jeopardy風險。控方要證明到被告干犯控罪(5)(6)所指的罪行。
法庭最終表示,若然裁定控方證供未能證明長江中心發生暴動,就遮打花園暴動的判刑不會考慮長江中心部分案情。辯方接受遮打花園事件當作長江中心暴動的背景資料。
⏺️D2-5答辯
D3承認控罪(3)(4)❗️否認控罪(5)(6)❌
D5承認控罪 (5)❗️控罪(6)存檔法庭
D2、D4否認所有控罪❌
⏺️同意案情
📌D3案情(控罪3、4)
劉頴匡申請2019年1月19日下午2-10時於中區遮打花園舉行集會,警方就此集會發出不反對通知書,但反對中環至灣仔間的遊行。負責中區公眾活動管理的PW1由在2019年12月29日開始認識劉,隨後在公眾活動聯絡會議跟劉見面不下10次;劉清楚其警員身分及職責。
舉行集會當日,PW1-4及其他警民關係組警員到場,告知劉若然集會發生刑事罪行或破壞社會安寧,將會解散集會,勸喻劉好好管理集會。現場有約100名穿黑衣人士,有些戴上口罩、手持美國國旗揮舞,有人站上遮打花園簷蓬,構成危險,於是PW1要求劉呼籲遮打花園簷蓬上人士返回地面,劉有嗌咪呼籲但不被理會。
警方在集會期間於現場或附近拘捕了一些人,並搜出可疑物品,包括螺絲批、士巴拿、鎚子、噴漆及裝有易燃物品的瓶子等。終審法院有3個鏡頭被噴上噴漆。1541時PW1通知劉,要求劉控制集會人士及安排糾察到終院制止示威者破壞。1555時PW1從通訊機得知,美利道、會所街有黑衣人聚集,企圖堵路,遂叫劉管理集會人士,劉回覆會派人處理。約100名黑衣人從集會地點跑到德輔道中近雪廠街堵路,警方驅散不果。
此時劉卻呼籲逼爆會場之後可以流水式向金鐘方向離開。PW1指示劉到遠處傾談遭拒,劉又要求PW1出示委任證;劉有按警方要求,宣布集會終止,呼籲集會人士離場。約50-60名示威者圍住PW 1及其他3名警員,高叫「黑社會」、「死黑警」等挑釁說話,現場情緒高漲,多人叫囂,有一中國籍女子向警員吐口水。PW1等證人被腳踢、硬物擊頭,亦有人向警員拋水樽、雨傘。PW1等人逃跑到長江中心外,當時PW1頭部流血,仍被包括D3在內的示威者追擊。
事後PW1住院2天,獲批12天病假;PW2獲得2天病假;PW3留醫10天,獲103天病假;PW4留醫2天,獲27天病假。
警方於2020年3月11日在D3的住所拘捕D3。警誡下D3承認在遮打花園用腳踢了一名警員,因當時劉要求警員出示委任證,有人包圍期間自己上前踢了一腳。有片段影到D3包圍及毆打PW1。D3從片段中指認出自己由遮打花園走向長江中心。
📌D5案情(控罪5)
(大致重複上述控罪3、4案情。)被示威者追打的4名警員及另一人到達長江中心外,發現大門鎖上,無法進入。人群繼續包圍5人,直至有人叫「防暴警到」才散開;D2、D3、D5在人群之中。D5從長江中心逃跑時被截停,警誡下保持緘默。他當時著黑衫黑褲,有護目鏡和防毒面具。
月後D5就傷人罪被捕,警誡下稱當時聽到有人叫「打狗呀」,於是走到長江中心,承認有意襲擊警員但防暴警已到場,自己未能出手。
⏺️D5減刑陳詞
辯方呈上4宗區域法院案件供法庭參考。
🌟DCCC314/2020 #1113旺角:案中D2只參與數分鐘,參與度較低,雖然開審前才認罪,扣減後被姚勳智法官判監27個月;
🌟DCCC234/2020 #1118油麻地:林偉權法官裁定9人刻意裝扮,以鼓勵形式參與暴動,暴動不算大規模,案情亦非最嚴重,以45個月為量刑起點;
🌟DCCC23/2021 #0811尖沙咀:沒有證據被告直接使用暴力或暴動有預謀,游德康法官以3年9個月作量刑起點;
🌟DCCC106/2021 #1007屯門:李慶年 法官認為蓄意留守鼓勵的被告量刑基準介乎3-4年,除一人判教導所外其餘被告以3年9個月量刑。
本案D5不是由遮打花園開始追打,只在長江中心近滙豐、恒生大廈聽到打警察才前去加入,亦沒有直接襲擊,只是在暴動人群之中,警察到場馬上就走。
控罪指涉暴動歷時1分鐘,4名警及一市民的傷勢不是最嚴重,沒有證據公物受破壞。D5只是跟隨角色,沒有號召、帶領,沒有證據指他由遮打花園開始追打,他沒有直接襲擊事主。D5今年1月13日更換律師,2月3日已獲律政司同意認罪協商並去信法庭通知認罪意向,希望法庭採納25%刑期扣減。
D5現已21歲,錯過判教導所年齡,辯方望法庭索取背景報告及勞教報告。法庭回應,被告面對暴動罪,勞教中心刑期較短,不能反映嚴重性,因此不會下令為他索取勞教中心報告。
播放兩段長江中心外片段(P210有線新聞直播、P204)。
⏺️保釋事宜
已定罪的D5保釋被撤銷,還押候判。其判刑及D3承認兩項控罪的判刑將會一同在審訊完結後處理。
案件押後至明天0930同庭續審,D3繼續還押,D2與D4續以現有條件保釋,審訊當天豁免警署報到
💛感謝臨時直播員💛
#張潔宜法官
#20200119中環 #審訊 [1/25]
D1:劉頴匡/前民間集會團隊發言人
🛑因另案已還押逾23個月
D2:李(20)
D3:陳(34)🛑已還押逾19個月
D4:楊(19)
D5:黃(18)
控罪:
(1)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 [D1]
被控於2020年1月19日,在香港中環遮打花園,非法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
(2)拒絕服從或故意忽略服從警員命令 [D1]
被控於同日同地,拒絕或故意忽略服從督察級以上警員(即高級督察34135)發出的命令
(3)暴動 [D3、D4]
被控於同日同地,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4)有意圖而傷人 [D3、D4]
被控於同日同地,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意圖使高級督察34135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地傷害他
(5)暴動 [D2、D3、D5]
被控於同日,在香港中環長江集團中心外,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6)串謀有意圖而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 [D2、D3、D5]
被控於2020年1月19日在香港中環長江中心外,意圖使高級督察34135、警署警長54996、女警長57216、警員14804及一名身分不詳的人,身體受嚴重傷害而與其他身分不詳的人一同串謀非法及惡意地傷害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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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答辯
❗️另涉初選案的D1否認控罪(1)(2),控方申請兩項控罪存檔法庭,法庭批准。
(主控原稱不提證供起訴,經法庭提醒此做法等同撤銷控罪後,改為申請存檔兩罪。)
D1繼續還押懲教看管🛑
📌一場暴動延伸/兩場獨立暴動?
法庭就本案兩項暴動控罪提出關注。控罪(5)指稱在長江中心發生的暴動,歷時只有1分鐘,較為罕見,而控罪(3)指稱發生暴動的遮打花園,其實與長江中心相距不遠,只隔一條馬路。法庭要求各方表述立場,長江中心暴動是遮打花園暴動的延伸,抑或兩址所發生的是兩場獨立的暴動?
D2不爭議當時長江中心外有發生暴動,爭議點只是被告是否在場參與;D2立場是沒有參與任何暴動。如果現在指本案暴動是由遮打花園延伸至長江中心,辯方會有爭議。
D3不爭議當時長江中心外有發生暴動,只需要控方證明第一場暴動(遮打花園)已完結、第二場暴動(長江中心)才開始,因被告已承認參與遮打花園暴動。D3立場是沒有參與長江中心暴動,但傾向控罪(3)(5)指涉的其實是同一場暴動。
D4面對的兩項控罪只涉及長江中心位置,不爭議遮打花園在1628時之前曾發生暴動。
承認參與長江中心暴動的D5,立場是只於中途加入,並非從遮打花園開始參與暴動。法庭指出,按照盧建民案例,中途加入已經屬參與該場暴動;根據控方開案陳詞,發生追打警員時,有部分人由遮打花園跑到長江中心。本案到底是一場暴動或兩場獨立暴動?
控方表示,雖然暴動有流動性,但後來到長江中心聚集人士未必全部由遮打去到;片段顯示除了原本追打警員的人外,有好多人後來加入。遮打花園集會原為合法,某些人士令其後來演變成非法。證人走到長江中心外再被毆打,所以分為兩個暴動;長江中心從來沒有合法聚集。
法庭關注,若然最終裁定本案兩項控罪指涉的實為一場暴動,將會影響認罪D5案情。控方確認,控方現有證供只能反映D5在長江中心暴動的參與度,遮打花園部分無關。
法庭歸納辯方分歧:D3只承認參與遮打花園暴動而不承認長江中心暴動,如法庭裁定實為一場暴動,定罪的控罪(3)暴動就會包含長江中心部分;D2情況則相反。
D3代表鍾大律師表示,被告角色被動,只能因應控方建構的控罪而作回應。(張官:我唔知我有冇權將兩條控罪合埋一條控罪喎。)辯方強調,暴動基本要證明開始和結束時間,而第一場結束與第二場開始時間息息相關。如果控方就第二場暴動舉證站不住腳,邀請法庭裁定控罪(5)罪名不成立;但如果暴動涉及已承認的控罪,或會有Duplicity/Double jeopardy風險。控方要證明到被告干犯控罪(5)(6)所指的罪行。
法庭最終表示,若然裁定控方證供未能證明長江中心發生暴動,就遮打花園暴動的判刑不會考慮長江中心部分案情。辯方接受遮打花園事件當作長江中心暴動的背景資料。
⏺️D2-5答辯
D3承認控罪(3)(4)❗️否認控罪(5)(6)❌
D5承認控罪 (5)❗️控罪(6)存檔法庭
D2、D4否認所有控罪❌
⏺️同意案情
📌D3案情(控罪3、4)
劉頴匡申請2019年1月19日下午2-10時於中區遮打花園舉行集會,警方就此集會發出不反對通知書,但反對中環至灣仔間的遊行。負責中區公眾活動管理的PW1由在2019年12月29日開始認識劉,隨後在公眾活動聯絡會議跟劉見面不下10次;劉清楚其警員身分及職責。
舉行集會當日,PW1-4及其他警民關係組警員到場,告知劉若然集會發生刑事罪行或破壞社會安寧,將會解散集會,勸喻劉好好管理集會。現場有約100名穿黑衣人士,有些戴上口罩、手持美國國旗揮舞,有人站上遮打花園簷蓬,構成危險,於是PW1要求劉呼籲遮打花園簷蓬上人士返回地面,劉有嗌咪呼籲但不被理會。
警方在集會期間於現場或附近拘捕了一些人,並搜出可疑物品,包括螺絲批、士巴拿、鎚子、噴漆及裝有易燃物品的瓶子等。終審法院有3個鏡頭被噴上噴漆。1541時PW1通知劉,要求劉控制集會人士及安排糾察到終院制止示威者破壞。1555時PW1從通訊機得知,美利道、會所街有黑衣人聚集,企圖堵路,遂叫劉管理集會人士,劉回覆會派人處理。約100名黑衣人從集會地點跑到德輔道中近雪廠街堵路,警方驅散不果。
此時劉卻呼籲逼爆會場之後可以流水式向金鐘方向離開。PW1指示劉到遠處傾談遭拒,劉又要求PW1出示委任證;劉有按警方要求,宣布集會終止,呼籲集會人士離場。約50-60名示威者圍住PW 1及其他3名警員,高叫「黑社會」、「死黑警」等挑釁說話,現場情緒高漲,多人叫囂,有一中國籍女子向警員吐口水。PW1等證人被腳踢、硬物擊頭,亦有人向警員拋水樽、雨傘。PW1等人逃跑到長江中心外,當時PW1頭部流血,仍被包括D3在內的示威者追擊。
事後PW1住院2天,獲批12天病假;PW2獲得2天病假;PW3留醫10天,獲103天病假;PW4留醫2天,獲27天病假。
警方於2020年3月11日在D3的住所拘捕D3。警誡下D3承認在遮打花園用腳踢了一名警員,因當時劉要求警員出示委任證,有人包圍期間自己上前踢了一腳。有片段影到D3包圍及毆打PW1。D3從片段中指認出自己由遮打花園走向長江中心。
📌D5案情(控罪5)
(大致重複上述控罪3、4案情。)被示威者追打的4名警員及另一人到達長江中心外,發現大門鎖上,無法進入。人群繼續包圍5人,直至有人叫「防暴警到」才散開;D2、D3、D5在人群之中。D5從長江中心逃跑時被截停,警誡下保持緘默。他當時著黑衫黑褲,有護目鏡和防毒面具。
月後D5就傷人罪被捕,警誡下稱當時聽到有人叫「打狗呀」,於是走到長江中心,承認有意襲擊警員但防暴警已到場,自己未能出手。
⏺️D5減刑陳詞
辯方呈上4宗區域法院案件供法庭參考。
🌟DCCC314/2020 #1113旺角:案中D2只參與數分鐘,參與度較低,雖然開審前才認罪,扣減後被姚勳智法官判監27個月;
🌟DCCC234/2020 #1118油麻地:林偉權法官裁定9人刻意裝扮,以鼓勵形式參與暴動,暴動不算大規模,案情亦非最嚴重,以45個月為量刑起點;
🌟DCCC23/2021 #0811尖沙咀:沒有證據被告直接使用暴力或暴動有預謀,游德康法官以3年9個月作量刑起點;
🌟DCCC106/2021 #1007屯門:李慶年 法官認為蓄意留守鼓勵的被告量刑基準介乎3-4年,除一人判教導所外其餘被告以3年9個月量刑。
本案D5不是由遮打花園開始追打,只在長江中心近滙豐、恒生大廈聽到打警察才前去加入,亦沒有直接襲擊,只是在暴動人群之中,警察到場馬上就走。
控罪指涉暴動歷時1分鐘,4名警及一市民的傷勢不是最嚴重,沒有證據公物受破壞。D5只是跟隨角色,沒有號召、帶領,沒有證據指他由遮打花園開始追打,他沒有直接襲擊事主。D5今年1月13日更換律師,2月3日已獲律政司同意認罪協商並去信法庭通知認罪意向,希望法庭採納25%刑期扣減。
D5現已21歲,錯過判教導所年齡,辯方望法庭索取背景報告及勞教報告。法庭回應,被告面對暴動罪,勞教中心刑期較短,不能反映嚴重性,因此不會下令為他索取勞教中心報告。
播放兩段長江中心外片段(P210有線新聞直播、P204)。
⏺️保釋事宜
已定罪的D5保釋被撤銷,還押候判。其判刑及D3承認兩項控罪的判刑將會一同在審訊完結後處理。
案件押後至明天0930同庭續審,D3繼續還押,D2與D4續以現有條件保釋,審訊當天豁免警署報到
💛感謝臨時直播員💛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關注組
【#上庭總結 - 06月14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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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韋(25)🛑服刑中 #不服定罪上訴許可申請 (#0811尖沙咀 暴動;經審訊後罪成,於2022年3月5日被判處監禁3年6個月。)
👉🏻【直播台】上訴許可申請被拒,繼續服刑。(彭偉昌上訴庭法官,潘敏琦上訴庭法官,彭寶琴上訴庭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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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19)🛑已還押14日 🔥#判刑 (#20221001深水埗 侮辱國旗 2項侮辱香港區旗)
👉🏻【直播台】判入更生中心。(李志豪裁判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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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列表只包括認罪/裁決/判刑等案件,其餘上庭詳情請參看:
📌【法庭文字直播台】
📌【被捕人士資訊部】
📌【COURT HEARING 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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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韋(25)🛑服刑中 #不服定罪上訴許可申請 (#0811尖沙咀 暴動;經審訊後罪成,於2022年3月5日被判處監禁3年6個月。)
👉🏻【直播台】上訴許可申請被拒,繼續服刑。(彭偉昌上訴庭法官,潘敏琦上訴庭法官,彭寶琴上訴庭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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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19)🛑已還押14日 🔥#判刑 (#20221001深水埗 侮辱國旗 2項侮辱香港區旗)
👉🏻【直播台】判入更生中心。(李志豪裁判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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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文字直播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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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URT HEARING HK】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關注組
【#上庭聲援 - 07月05日 星期三】
[COURT HEARING HK]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牆內收信地址一覽表]
[政府最新公告 2022.12.13]
[2023.07.02-07.08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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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調案件不在列表內⭐️
🏛高 等 法 院5樓8庭
👨🏻⚖️彭偉昌上訴庭法官
👩🏻⚖️潘敏琦上訴庭法官
👩🏻⚖️彭寶琴上訴庭法官
🕦11:30
👤韋(25)🛑服刑中 #宣布判決理由 (#0811尖沙咀 暴動;經審訊後罪成,於2022年3月5日被判處監禁3年6個月。不服定罪上訴許可申請於2023年6月13日被駁回。)
*庭上將不會讀出判詞,上訴人亦無需出庭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4樓3庭 ( 高 等 法 院 )
👨🏻⚖️陳慶偉法官
👨🏻⚖️李運騰法官
👨🏻⚖️陳仲衡法官
🕙10:00
👥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余慧明,吳政亨(25-61)🛑何桂藍,林卓廷,梁國雄,余慧明,吳政亨已還押逾28個月 #續審 [79/90]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串謀顛覆國家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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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 域 法 院10樓32庭
👨🏻⚖️陳廣池法官
🕤09:30
👥葉,翁,尹,溫,黃,姚(18-27) #續審 [19/35] (#1118油麻地 暴動)
🏛區 域 法 院11樓38庭
👨🏻⚖️郭啟安法官
🕙10:00
👤李(50) #續審 [3/5] (#0921元朗 2項有意圖而傷人 暴動;#20200624葵涌 妨礙司法公正)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6樓8庭 ( 區 域 法 院 )
👨🏻⚖️李志豪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30
👥黃,何,馬,王宗堯,吳,林(21-41) #續審 [20/44] (#0701立法會 暴動 進入或逗留立法會會議廳 2項刑事損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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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 區 裁 判 法 院4樓8庭
👩🏻⚖️屈麗雯裁判官
🕝14:30
👤鄭(27) #裁決 (#網上言行 #國歌法 侮辱國歌 侮辱區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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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10樓13庭
👨🏻⚖️葉啓亮裁判官
🕝14:30
👥符,呂(37-42) #續審 [5/4] (#20200229旺角 非法集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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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URT HEARING HK]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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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最新公告 2022.12.13]
[2023.07.02-07.08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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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等 法 院5樓8庭
👨🏻⚖️彭偉昌上訴庭法官
👩🏻⚖️潘敏琦上訴庭法官
👩🏻⚖️彭寶琴上訴庭法官
🕦11:30
👤韋(25)🛑服刑中 #宣布判決理由 (#0811尖沙咀 暴動;經審訊後罪成,於2022年3月5日被判處監禁3年6個月。不服定罪上訴許可申請於2023年6月13日被駁回。)
*庭上將不會讀出判詞,上訴人亦無需出庭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4樓3庭 ( 高 等 法 院 )
👨🏻⚖️陳慶偉法官
👨🏻⚖️李運騰法官
👨🏻⚖️陳仲衡法官
🕙10:00
👥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余慧明,吳政亨(25-61)🛑何桂藍,林卓廷,梁國雄,余慧明,吳政亨已還押逾28個月 #續審 [79/90]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串謀顛覆國家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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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 域 法 院10樓32庭
👨🏻⚖️陳廣池法官
🕤09:30
👥葉,翁,尹,溫,黃,姚(18-27) #續審 [19/35] (#1118油麻地 暴動)
🏛區 域 法 院11樓38庭
👨🏻⚖️郭啟安法官
🕙10:00
👤李(50) #續審 [3/5] (#0921元朗 2項有意圖而傷人 暴動;#20200624葵涌 妨礙司法公正)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6樓8庭 ( 區 域 法 院 )
👨🏻⚖️李志豪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30
👥黃,何,馬,王宗堯,吳,林(21-41) #續審 [20/44] (#0701立法會 暴動 進入或逗留立法會會議廳 2項刑事損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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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 區 裁 判 法 院4樓8庭
👩🏻⚖️屈麗雯裁判官
🕝14:30
👤鄭(27) #裁決 (#網上言行 #國歌法 侮辱國歌 侮辱區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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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10樓13庭
👨🏻⚖️葉啓亮裁判官
🕝14:30
👥符,呂(37-42) #續審 [5/4] (#20200229旺角 非法集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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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資訊部
8.11尖沙咀|女教師暴動罪成囚3年半 申定罪上訴許可被拒 官指原審分析合乎常理
【法庭線】2019 年 8 月 11 日,大批示威者包圍尖沙咀警署,多人被控暴動罪。27歲女教師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成立,判囚 3 年半。她不服定罪提上訴許可,即日被高院上訴庭駁回。法官周三(5日)頒下判詞指,針對申請人的環境證據,如衣著及裝備,當中疊加效果所產生的推論是壓倒性,認為原審裁斷正確,分析合乎邏輯常理,拒絕批出許可,維持原判。(全文)
#20230705新聞 #0811尖沙咀
【法庭線】2019 年 8 月 11 日,大批示威者包圍尖沙咀警署,多人被控暴動罪。27歲女教師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成立,判囚 3 年半。她不服定罪提上訴許可,即日被高院上訴庭駁回。法官周三(5日)頒下判詞指,針對申請人的環境證據,如衣著及裝備,當中疊加效果所產生的推論是壓倒性,認為原審裁斷正確,分析合乎邏輯常理,拒絕批出許可,維持原判。(全文)
#20230705新聞 #0811尖沙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