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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小姐早前向投訴警察課投訴,指被一名女警要求當眾脫去連身裙搜身,認為對方行為不當。陳小姐指,事發當晚雖然有「打底」,但現場有其他男警及市民在場,認為脫去連身裙的要求並不合理。投訴警察課調查16個月後,認為涉事警員「並無過錯」,監警會同意調查結果。

投訴警察課於調查結果指,警員當時確定事主有底層衣服的情況下,要求她脫去連身裙,行動符合警察程序與法律條文,故將指控列為「並無過錯」。不過一名警員未有就是次搜身作詳細紀錄,該警員被確立一項「疏忽職守」指控,會採取適當紀律行動。

詳細報道:https://www.facebook.com/RTHKVNEWS/videos/2346715158805533/

#香港電台 #香港警察 #投訴警察課 #搜身 #監警會

土共統治下警甴點會有錯!錯嘅永遠喺無辜市民!
元朗7.21白衣人襲擊事件距今近三年,監警會透露,一名當日於元朗警署接聽電話的警員,因未有按承諾回覆報案號碼而被投訴疏忽職守,投訴獲證明屬實,並受口頭訓諭。

監警會主席王沛詩就稱,曾有世界頂尖學者向她表達意見,指任何電話系統都有機會被人癱瘓,為何7.21事件當日警方的999報案電話系統癱瘓,就有人要投訴警察,質疑屬浪費資源。

https://news.mingpao.com/ins/%e6%b8%af%e8%81%9e/article/20220621/s00001/1655806375142/

#明報 #明報即時新聞 #反修例 #監警會 #721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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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人除咗向汪配屍講DLLM!都無嘢好講!
【監警無法證實記者遭射海綿彈】
2019年反修例期間,一名時任 #記者 在旺角採訪時被 #防暴警 發射 #海綿彈,事後投訴警察課裁定「#無法證實」,該記者向 #監警會 提出覆核。據商業電台報道,監警會昨日表示完成覆核,並維持原有調查結果,重申「無法證實」不代表當事人的陳述不可信,或被投訴的警員「並無過錯」。涉事人對結果感到極度失望。

時任 #商台記者 的鄭先生於2019年11月中,在旺角亞皆老街近砵蘭街採訪示威時,被防暴警驅趕。他轉身離開後發現 #背囊被打穿,並發現 #海綿彈彈頭。時任警務處處長鄧炳強曾透露已訓斥涉事警員,之後於2021年公開表示,已完成內部紀律覆檢,證明涉事警員「係有唔啱嘅地方」,亦有相關懲罰。

然而,投訴警察課於去年9月中去信鄭先生指出,所有投訴均「無法證實」。當時監警會秘書長 #梅達明 強調,投訴人可按機制覆核結果。

已出任保安局局長的 #鄧炳強 亦在電台節目上稱,尊重投訴警察課的「無法證實」結論,指事發時社會紛亂,警方須對付大量示威者,「即時反應好緊,係咪每一個同事每一刻都係做到百分百完美呢?相信總係有改善空間」,他承認曾訓斥同僚外,亦強調「有改善空間係咪代表調查完結果一定係錯呢?未必。」

商台昨日報道,監警會完成覆核及維持原有調查結果,並曾向當事人確認沒有新資料提供,覆核個案後認為調查沒不妥之處。監警會又提到,「無法證實」代表沒有可靠證據支持或否定任何一方的陳述,因此不代表當事人的陳述不可信,或者被投訴的警員「並無過錯」。

鄭先生則對覆核結果感到極度失望,亦不同意調查結果。他重申事發時並非調查所指他「衝上前用手觸碰警員手部」,而是他拍攝時用手指向警員行動呼號卡,再被警員接觸前臂。他不同意結論形容發射海綿彈「並非不合理」,認為警員 #不符合最低程度武力原則,不是根據警方的《程序手冊》,在應對暴力攻擊下開槍。

#信報 #今日信報 #反修例運動 #旺角 #採訪 #投訴警察課 #非代表並無過錯
【港警:炒牌、截查市民增 致投訴警察增45%】
監警會「助攻」警方 促規管市民亂告警察】

香港監警會周二(19日)舉行會議,指首8個月交通檢控,包括打擊違例泊車個案高達180萬宗,這令投訴港警的案件大增45%。在過千宗的個案當中,投訴警員「疏忽職守」與「行為不當/態度欠佳/粗言穢語」佔9成。

警方指,粗言穢語、行為不當屬「輕微投訴」,由5月開始試行俗稱「IR」的「透過簡便方式」處理,警方不會再進行調查,改由高級警員去調解輕微投訴。

本應監察警員投訴調查的監警會,在會上反「助攻」警方,促規管市民亂告警察。

#監警會 #投訴 #炒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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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警將投訴個案轉介精神病輔導機構】 
【投訴者擔心社工淪為撤案工具】

繼去年警方推出「簡便方式解決投訴」處理「輕微投訴」,由調查改由總督察或以上職級的警員作調解員處理,最近更嘗試將經常投訴的個案,轉介予專責精神病工作的社福機構。

警方稱希望替事主解決生活難題,但有社工擔心,一旦介入投訴個案,會失去市民對社福機構與社工的信任。

有投訴者就質疑,轉介服務當中欠缺機制,保證社工不會淪為警方推搪查案的工具,投訴或將石沉大海,詳情請點擊報道連結

#投訴警察課
#利民會
#監警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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