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同盟會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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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關注組
#上庭聲援 - 10月21日 星期四】
其他和你寫團 2021.09.20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保釋及出車位置
疫症期間安排
政府最新公告 2021.02.26
202110月份聲援預告
上庭總結2021.10.20
2021.10.20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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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調案件不在列表內🍢

🏛高 等 法 院14樓36庭
👨🏻‍⚖️李運騰法官
🕙10:00
👤李(20) #不服定罪上訴 (#1006旺角 拒捕;審訊後罪成,於2021年3月4日被判處8星期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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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 域 法 院7樓23庭
👨🏻‍⚖️林偉權法官
🕝14:30
👥11名被告(16-29) #續審 [4/25] (#1006灣仔 暴動 9項蒙面 管有攻擊性武器)

🏛區 域 法 院8樓27庭
👨🏻‍⚖️郭偉健法官
🕝14:30
👥15名被告(17-26)🛑方已還押逾7個月 #提訊 (#1118理大 暴動 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 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方(25)🛑已還押逾7個月 #提訊 (#1001佐敦 暴動 管有攻擊性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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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 區 裁 判 法 院5樓4庭
👨🏻‍⚖️王證瑜裁判官
🕤09:30
👤陳(62) #審訊 [1/3] (#20200907中環 在公眾地方作出喧嘩或擾亂秩序的行為 普通襲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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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5樓1庭
👨🏻‍⚖️鄭念慈裁判官
🕥10:30
👤陸(24) #答辯 (#1013黃大仙 管有攻擊性武器 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14:30
👤盧(36) #答辯 (#20200126旺角 阻差辦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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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4樓3庭
👨🏻‍⚖️羅德泉署理總裁判官
🕤09:30
👤鄒幸彤(36)🛑已還押逾1個月 #提堂 (#港區國安法 #支聯會 煽動顛覆國家政權)
👥鄒幸彤,鄧岳君,梁錦威,陳多偉,徐漢光(36-71)🛑已還押逾1個月 #審前覆核 (#港區國安法 #支聯會 沒有遵從《香港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通知規定提供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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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 塘 裁 判 法 院6樓8庭
👩🏻‍⚖️鍾明新裁判官
🕤09:30
👤鄭(35) #審訊 [1/1] (#0805觀塘 無牌管有彈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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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 嶺 裁 判 法 院7樓6庭
👨🏻‍⚖️黃國輝裁判官
🕤09:30
👤盧俊宇/前屯門區議員(39) #審前覆核 (#20201123屯門 有意圖而提供虛假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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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聲援
09:30 東區裁判法院第八庭 💩楊明/林明樂(39) 不小心駕駛 拒絕提供血液樣本以作化驗 門窗玻璃透光度不足 #酒好飲墩好撼
14:30 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李亦晴,元秋香,張明芳,胡炳雄(34-61) 3項管理賣淫場所 2項管理無牌按摩院 經營賣淫場所 #蔡展鵬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關注組
#上庭聲援 - 11月04日 星期四】
其他和你寫團 2021.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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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最新公告 2021.10.27
上庭總結2021.11.03
2021.11.03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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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 審 法 院1樓 終 審 法 庭
👨🏻‍⚖️張舉能終審法院首席法官
👨🏻‍⚖️李義終審法院常任法官
👨🏻‍⚖️林文瀚終審法院常任法官
👨🏻‍⚖️岑耀信勳爵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
🕙10:00
👤盧建民🛑服刑中 #宣布判決 (#魚蛋革命 暴動;經審訊後罪成,於2018年6月11日被判處監禁7年,於2019年10月9日向高等法院上訴庭就著「不服定罪及刑期上訴」申請上訴許可被拒。刑罰上訴許可申請於2021年5月17日被拒,定罪上訴許可申請則於同日獲批。)
👤湯(38) #宣布判決 (#0728上環 暴動;原審法官裁定「共同犯罪計劃」不適用於非在暴動現場的人士,律政司司長將上述法律問題轉交上訴庭,上訴庭於2020年9月裁定相關原則適用於非身處暴動現場的人士,湯其後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的上訴許可獲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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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等 法 院3樓1庭
👩🏻‍⚖️杜麗冰法官
🕥10:30
👤馮達浚🛑已還押8個月 #申請保釋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串謀顛覆國家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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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 域 法 院7樓21庭
👨🏻‍⚖️游德康法官
🕤09:30
👥劉,郭,張,梁,黃,梁,吳,韋,卓,潘(17-41) #續審 [3/19] (#0811尖沙咀 暴動)

🏛區 域 法 院7樓23庭
👨🏻‍⚖️林偉權法官
🕙10:00
👥11名被告(16-29) #續審 [14/25] (#1006灣仔 暴動 9項蒙面 管有攻擊性武器)

🏛區 域 法 院8樓25庭
👩🏻‍⚖️胡雅文法官
🕤09:30
👥黎智英,鄒幸彤,何桂藍🛑黎因另案服刑中;鄒因另案已還押逾1個月;何因另案已還押逾8個月 #續審 [4/10] (#20200604維園 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舉行一個未經批准集結)

🏛區 域 法 院8樓27庭
👨🏻‍⚖️郭偉健法官
🕝14:30
👤李(50) #提訊 (#0921元朗 2項有意圖而傷人 暴動 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行為)
👥江,黃,蕭,葉,黃,劉,李,呂(20-35)🛑江因其他案件已還押逾4個月 #提訊 (#1113中環 非法集結 刑事毀壞 2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曾(16)🛑已還押5個月 #提訊 (#0922旺角 暴動 縱火 不依期歸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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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 區 裁 判 法 院5樓5庭
👩🏻‍⚖️劉綺雲裁判官
🕤09:30
👥繆,甄(31-34) #續審 [3/5] (#20200101跑馬地 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 無牌維持電訊設施 管有攻擊性武器 管有仿製火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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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5樓1庭
👩🏻‍⚖️黃雅茵署理主任裁判官
🕥10:30
👤陸(24) #審前覆核 (#1013黃大仙 管有攻擊性武器 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10樓13庭
👨🏻‍⚖️鄭念慈裁判官
🕤09:30
👤楊(21) #進度報告 (#1027旺角 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審訊前認罪,於2020年11月5日被判處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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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4樓1庭
👨🏻‍⚖️羅德泉署理總裁判官
🕤09:30
👥趙,黃(26-29) #答辯 (#20210401石硤尾 刑事毀壞)

🏛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4樓2庭
👩🏻‍⚖️陳慧敏裁判官
🕝14:30
👤李(32) #續審 [3/3] (#20200309長沙灣 3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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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聲援
14:30 東區裁判法院第八庭 💩楊明/林明樂(39) 不小心駕駛 門窗玻璃透光度不足 #酒好飲墩好撼

(21:11更新)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關注組
#上庭聲援 - 07月19日 星期二】
COURT HEARING 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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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最新公告 2022.03.31
2022年7月份聲援預告
上庭總結2022.07.16
2022.07.18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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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調案件不在列表內🌟

🏛高 等 法 院3樓1庭
👨🏻‍⚖️黃崇厚法官
🕥10:30
👥郭永健,何偉航,黃浩銘,曾健成,麥德正,吳文遠,李卓人,梁國雄(31-64) 🛑李卓人,梁國雄因另案服刑中 #不服定罪及刑罰上訴 [1/2] (#20200501金鐘 違反限聚令;經審訊後罪成,各被判監禁14日,緩刑18個月。)

🏛高 等 法 院11樓27庭
👨🏻‍⚖️陳仲衡法官
🕥10:30
👤彭/牧師和你顛創辦人(59)🛑已還押逾3個月 #申請保釋 (#港區國安法 #旁聽師 作出一項或多項煽動意圖的作為 發表煽動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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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 域 法 院7樓20庭
👨🏻‍⚖️林偉權法官
🕤09:30
👥馬,吳,譚,楊,陳,陳,林(21-32) #審訊 [2/25] (#0811尖沙咀 暴動 3項管有攻擊性武器)

🏛區 域 法 院8樓27庭
👨🏻‍⚖️高勁修首席區域法院法官
🕝14:30
👤余(19) #提訊 (#未知案發日期 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
👥王,盧(19-24)🛑王已還押逾12個月 (#20210701禮賓府 縱火)
👥李,袁 #未知是否手足 #聆取對控罪的回答 (#未知案發日期 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
👥關,葉,曾(30-50) #聆取對控罪的回答 (#網上言論 2項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導致有人身體受嚴重傷害)

🏛區 域 法 院10樓35庭
👨🏻‍⚖️鄭念慈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30
👥謝,*,曾(15-24) #審訊 [5/35] (#0929金鐘 暴動)

🏛區 域 法 院11樓36庭
👨🏻‍⚖️游德康法官
🕤09:30
👥李,黎,陳,彭,林,林,梁,梁(16-26) #審訊 [12/35] (#0829深水埗 暴動 管有攻擊性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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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10樓13庭
👨🏻‍⚖️莫子聰裁判官
🕤09:30
👤陸(24) #審訊 [1/2] (#1013黃大仙 管有攻擊性武器 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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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聲援
09:30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 🐶李卓賢(33) 非禮 妨礙司法公正 #非禮大肚婆
14:30 區域法院第廿七庭 🐶陳凱港, 汪浩毅 (49-50) 2項欺詐 #呃海景山莊按揭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關注組
#上庭聲援 - 07月20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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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最新公告 2022.03.31
2022年7月份聲援預告
上庭總結2022.07.19
2022.07.19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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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調案件不在列表內🌟

🏛高 等 法 院3樓1庭
👨🏻‍⚖️黃崇厚法官
🕥10:30
👥郭永健,何偉航,黃浩銘,曾健成,麥德正,吳文遠,李卓人,梁國雄(31-64) 🛑李卓人,梁國雄因另案服刑中 #不服定罪及刑罰上訴 [2/2] (#20200501金鐘 違反限聚令;經審訊後罪成,各被判監禁14日,緩刑18個月。)

🏛高 等 法 院5樓7庭
👩🏻‍⚖️李素蘭法官
🕝14:30
👤陳(53)🛑已還押23日 #申請保釋 (#網上言論 作出一項或多項煽動意圖的作為;#20220626太古 管有攻擊性武器 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

🏛高 等 法 院8樓18庭
👩🏻‍⚖️黎婉姫法官
🕥10:30
👤鄭(54) #不服定罪上訴 (#1103大埔 意圖抗拒受到合法拘捕而襲擊;經審訊後罪成,於2021年11月18日被判處4個月監禁,即時申請保釋等候上訴獲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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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 域 法 院7樓20庭
👨🏻‍⚖️林偉權法官
🕤09:30
👥馬,吳,譚,楊,陳,陳,林(21-32) #審訊 [3/25] (#0811尖沙咀 暴動 3項管有攻擊性武器)

🏛區 域 法 院8樓27庭
👨🏻‍⚖️高勁修首席區域法院法官
🕝14:30(不設旁聽)
👤李(50) #審訊前覆核 (#0921元朗 2項有意圖而傷人 暴動 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行為)

🏛區 域 法 院9樓28庭
👨🏻‍⚖️郭偉健法官
🕤09:30
👥黎,楊,伍,陳,方/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成員(25-28)🛑黎,楊已還押逾11個月;伍,陳,方已還押逾10個月 #審訊 [4/5] (#羊村繪本案 串謀發布、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

🏛區 域 法 院10樓35庭
👨🏻‍⚖️鄭念慈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30
👥謝,*,曾(15-24) #審訊 [6/35] (#0929金鐘 暴動)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6樓8庭 ( 區 域 法 院 )
👩🏻‍⚖️徐綺薇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30
👥陳,陳,鄭,鄭,張,張,周,方,馮,何,何(18-41) #審訊 [1/30] (#1118油麻地 暴動 2項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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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5樓1庭
👩🏻‍⚖️黃雅茵署理主任裁判官
🕝14:30
👤張(31)🛑已還押逾1個月 #提堂 (#20220523爆炸品 企圖製造爆炸品)

🏛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8樓7庭
👩🏻‍⚖️梁雅忻裁判官
🕛12:00
👤陳(30)🛑已還押15日 🔥#判刑 (#1025九龍城 刑事損壞)

🕝14:30
👤陳(29) #裁決 (#20200126旺角 襲警)

🏛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10樓13庭
👨🏻‍⚖️莫子聰裁判官
🕤09:30
👤麥(27) #進度報告 (#20200229旺角 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經審訊後被定罪,於2021年8月6日被判處220小時社會服務令。)
👤陸(24) #續審 [2/2] (#1013黃大仙 管有攻擊性武器 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張(20)🛑已還押15日 #提堂 (#1118理大 暴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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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 塘 裁 判 法 院3樓1庭
👩🏻‍⚖️劉淑嫻裁判官
🕝14:30
👥郭,張 (19-34)🛑二人已還押15日 🔥#判刑 (#0914淘大 襲警 阻差辦公)
👤蔣(22) #提堂 (#20200630觀塘 非法集結)

🏛觀 塘 裁 判 法 院6樓8庭
👩🏻‍⚖️屈麗雯裁判官
🕝14:30
👤宋(38) #裁決 (#20210604秀茂坪 管有攻擊性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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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4樓3庭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
🕝14:45
👤何俊仁(69)🛑已還押逾13個月 #提堂 (#港區國安法 #支聯會 串謀顛覆國家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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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案件
09:30 高等法院第卅二庭 💩梁振英 訴 👥鍾劍華,立場新聞 #傳票 #寬延期限 (#小桃園飯局 誹謗;梁振英入稟高院指鍾及立場新聞誹謗,要求賠償及頒禁制令。)

#不是聲援
09:30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 💩黃煒龍/建制派社區主任(19) 威脅他人作非法的性行為 #staycation沙龍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關注組
#上庭聲援 - 09月17日 星期六】
COURT HEARING HK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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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最新公告 2022.03.31
2022年9月份聲援預告
上庭總結2022.09.16
2022.09.11-09.17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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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 域 法 院11樓36庭
👩🏻‍⚖️王詩麗法官
🕤09:30
👥袁,黃,黎,吳,甄,姚,彭,張,韋,梅,林,鄭(17-31) #續審 [17/20] (#1001佐敦 暴動)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6樓8庭 ( 區 域 法 院 )
👩🏻‍⚖️香淑嫻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30
👥李,陳,劉,鄭,廖,馬,謝,容,勞,梁,張(18-30) #續審 [28/30] (#1118油麻地 暴動 6項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2項管有攻擊性武器 3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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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 區 裁 判 法 院
‼️沒有已知手足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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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10樓13庭
👨🏻‍⚖️莫子聰裁判官
🕤09:30
👤陸(24) #續審 [3/2] (#1013黃大仙 管有攻擊性武器 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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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 嶺 裁 判 法 院
‼️沒有已知手足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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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關注組
#上庭聲援 - 10月21日 星期五】
COURT HEARING 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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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最新公告 2022.03.31
202210月份聲援預告
上庭總結2022.10.20
2022.10.16-10.22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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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 域 法 院7樓20庭
👨🏻‍⚖️林偉權法官
🕤09:30
👥黃,蕭,黃,劉,李,呂(20-35) #續審 [10/15] (#1113中環 非法集結 刑事毀壞 2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區 域 法 院8樓25庭
👨🏻‍⚖️鄭紀航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30
👤林(22) #提訊 (#0929金鐘 暴動)
👥馮,陳(27-39) #續審 [5/30] (#0929金鐘 暴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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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10樓13庭
👨🏻‍⚖️莫子聰裁判官
🕝14:30
👤陸(24) #續審 [4/2] (#1013黃大仙 管有攻擊性武器 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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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4樓2庭
👨🏻‍⚖️鄭念慈裁判官
🕤09:30
👥彭/牧師和你顛創辦人,趙(59-67)🛑彭已還押逾6個月 #續審 [11/7] (#網上言論 #牧師和你顛 作出煽動意圖的作為;#旁聽師 發表煽動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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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聲援

09:45 觀塘裁判法院第一庭 🐶沈志明,楊卓麟(35-41) 在公職中行為失當 #偽造信呃CCTV
10:00 高等法院第十八庭 🐶蘇賢浩(38) 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 #Donki偷拍裙底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十三庭
#莫子聰裁判官 #續審 [4/2] Part 2
👤陸(24) #1013黃大仙 

控罪1: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被告被控於2019年10月13日,在黃大仙港鐵站E出口外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即1個能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

控罪2: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被告被控於2019年10月13日,在黃大仙港鐵站E出口外的公眾地方,無合法辯解而管有1包膠索帶,意圖摧毀或損壞他人財產。

第1天審訊的內容*:
https://t.me/youarenotalonehk_live/21050

*第2天聆訊因控方大律師不適而沒有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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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W1被告作供:(續)

口罩:

被告指在2019年9月26日,他因上文提及「巴士站電腦模擬系統」計畫,要做實地交通流量視察,亦曾就這視察拍攝照片(辯方呈上電郵證物以證實這實地視察的存在)。被告指他在這日有戴上口罩,因為他有暗瘡的問題(辯方亦呈上照片證物,指被告直到2019年10月7日都仍有暗瘡問題),戴上口罩可提升自己的自信。被告指他在這日有帶備雷射筆和雨傘,這是因為他每次在地盤視察都會帶備「四寶」。

(在盤問下,被告指:一,他在2019年9月起因暗瘡問題而戴上口罩;二,他不知道社運人士會戴上口罩,但曾在油尖旺見過蒙面人士打破東西(被告認為蒙面人士不等於社運人士),可是他已不記得這些人的衣服。他指在這時,害怕有東西真的會被蒙面人士破壞;三,他不知道當時社會氣氛是針對警察,和有人曾破壞警察宿舍;四,他知道「721」和「831」事件,但不知道有新屋嶺事件,和有立法會議員在立法會提出彈劾和要求警方交代詳情;五,他見過報紙有相片指警方使用過度武力;六,他不見有示威者戴上V煞面具和防毒面具,只見到他們戴上口罩。在他自己而言,戴口罩不是犯法和會令自己感到邪惡(即會做暴力行為的人);七,因朋友了解他暗嗆的情況,故他敢於除罩與他朋友合照。)
================
DW2胡先生作供:

與被告的關係:

胡先生是被告其中一位上司。他指出自己不會因此而篇作故事。此外,他與被告只是工作上的關係,他不知道被告的政治意念、有沒有參與社會運動和犯法,被告本人也沒有向他表達自己的政治觀感。

被告的工作1 – 酒店視察:

他指自己沒有參與這工作,這是由DW3跟進(輔以2019年9月20日電郵)。

被告的工作2 – 機電處匯報:

他指出原本匯報在2019年10月14日10:00開始,而他本來約了被告在09:30時在機電處附近集合,可是由於被告沒有出現(事實上因已被捕),他亦曾致電被告詢問情況但不果,所以他向機電處建議延遲會議,這是因為被告在這匯報擔任重要角色,因為他可以講解「巴士站電腦模擬系統」的考察實況(他沒有參與這考察) (輔以2019年9月30日、10月3日和10月14日的電郵),並通知被告不用出席匯報。後來,他從上司電郵得知被告因家事要請了3天年假(輔以WhatsApp通話)。他指出當時有人有時因社會事件如「大三罷」引起的交通問題而不能上班,但不知道當時被告沒有出席匯報的原因。直到被告找他做證人前,他是以為被告沒有出席匯報是因家事(沒有確認詳情),亦不知道他在2019年10月13日被捕。

就他個人而言,他打算在匯報時使用PowerPoint和使用錄影帶以展示「巴士站電腦模擬系統」的考察實況,因此他會帶備電腦、雷射筆(協調指出一些數據和考察情況)和紙本版本PowerPoint(以派予聽者),但若有同事需要時,他願意借出。就被告而言,他認為被告會在匯報時用到雷射筆,因為可以協助指出車輛的狀況和位置等。

他指自己沒有在2019年10月11日向被告指自己會在2019年10月14日自備雷射筆。

雷射筆和雨傘:

關於雷射筆,他指雖然公司沒有提供雷射筆,但多數會願意出錢協助。此外,他沒有向被告解釋雷射筆的用途,亦沒有教被告如何購買和保管雷射筆。還有,即使他用了雷射筆10年,他在2019年時仍不知道雷射筆有分等級;關於雨傘,他指自己會隨時帶在身上,怕忽然落雨,再者雨傘(「縮骨遮」)的體積小。

公司的運作:

他指公司應該沒有著員工不得參與社會運動,至少他自己沒有留意到。他自己本人亦沒有著下屬不得參與社會運動。關於家事,公司通常會酌情允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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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W3溫先生作供:

與被告的關係:

溫先生是被告其中一位上司。他指出自己不會因此而篇作故事。他寫了一份文件是關於他對被告的看法,他認為被告在工作上*勤力、可信賴、盡責和做事認真。與此同時,他亦指出被告有時候不討好上級,因為他會查根究底(除非是很高級的人),例如若上司的指示與被告的知識的有出入,被告會表達質疑(但不會據理力爭),因此上級要費時向他解釋情況。此外,他在2021年8月/9月時知道被告牽涉本案,因為被告主動對他說自己的情況,並希望他可以分派多點人手協助其管理一個酒店工程。

*強調後加

他指自己平時可能會不經意分享自己就社會事件的看法,但他不知道被告的政治立場,亦不知道他在2019年10月13日被捕。在一般情況下,他不會過問下屬的家庭情況,亦不會與下屬討論社會事件(不過可能會與同級的同事提及)。事實上,公司通常就社會事件上的話題避之則吉。

他不知道被告在2019年10月13日管有雷射筆的目的。

被告的工作1 – 酒店視察:

他指被告有參與這視察。(輔以2019年9月20日電郵和酒店機房照片)。就他而言,實地考察通常會使用雷射筆,因為會有不同設施和管道在天花上,所以使用雷射筆可以方便他們與聽者溝通。在實地考察和會議前,他會叫下屬準備「四寶」,避免出洋相,而自己則不會準備。

在2019年9月17日,他有叫被告準備「四寶」。他指公司不會準備雷射筆,但有渠道讓員工申索雷射筆的金錢。他認為被告在這視察時有使用雷射筆,因為該酒店機房暗,要有雷射筆或電筒的協助。

被告的工作2 – 機電處匯報:

他指這匯報由DW2處理。他不知道被告請了3日假。事實上,公司也不會要求員工要報到。

雷射筆和雨傘:

關於雷射筆,他認為他的下屬會懂得用雷射筆。就他而言,他直到審訊時才知道雷射筆有分級;關於雨傘,他指自己會隨時帶在身上,這是他的習慣,亦怕會忽然下雨。

-辯方案情完畢-

*上述內容非全部的辯方案情,只是較重點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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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將案件至2022年11月18日14:30作結案陳詞。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關注組
#上庭聲援 - 11月18日 星期五】
COURT HEARING HK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牆內收信地址一覽表
政府最新公告 2022.03.31
[2022年11月份聲援預告]
上庭總結 2022.11.17
[2022.11.13-11.19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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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 等 法 院5樓7庭
👨🏻‍⚖️彭偉昌上訴庭法官
👩🏻‍⚖️潘敏琦上訴庭法官
👩🏻‍⚖️彭寶琴上訴庭法官
🕚11:00
👥李,張,李(23-25)🛑A1李,A3李服刑中 #宣佈判決理由 (#0905屯門 串謀損壞財產;經審訊後罪成,於2022年1月27日被判處1年6個月監禁,張於8月30日申請保釋等候上訴獲批。)

🏛高 等 法 院3樓1庭
👨🏻‍⚖️李運騰法官
🕥10:30
👤蔡玉玲/香港電台《鏗鏘集》編導(37) #申請終審法院上訴許可之證明書 (#新聞工作 2項明知而作出在要項上虛假的陳述;經審訊後罪成,於2021年4月22日被判處罰款$6000。其後不服定罪上訴被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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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 域 法 院7樓23庭
👨🏻‍⚖️李慶年法官
🕤09:30
👥雷,黃,陳(18-33) #續審 [5/12] (#1007屯門 暴動)

🏛區 域 法 院8樓24庭
👩🏻‍⚖️徐綺薇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30
👥簡,連,卓(19-24) #續審 [11/25] (#0831旺角 非法集結 暴動 刑事毀壞;#0831太子 暴動 襲擊他人致造成身體傷害 普通襲擊 搶劫)

🏛區 域 法 院10樓35庭
👨🏻‍⚖️鄭念慈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14:30
👥何,鄭錦滿,陳,馮,林(23-33) #續審 [11/9] (#1120紅磡 2項妨礙司法公正)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5樓4庭 ( 區 域 法 院 )
👩🏻‍⚖️劉綺雲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30
👥*,李,鄧,林,孔,桂,黎,劉,李,魏,譚,譚,譚,田(15-24) #續審 [18/25] (#1118油麻地 暴動 管有攻擊性武器)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6 樓8庭 ( 區 域 法 院 )
👩🏻‍⚖️梁嘉琪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30
👥賴,陳(18-19) #續審 [4/4] (#20210505將軍澳 入屋犯法 襲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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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 區 裁 判 法 院6樓1庭
👩🏻‍⚖️嚴舜儀主任裁判官
🕝14:30
👤陳(18) #提堂 (#20201206香港 #電話滋擾 不斷打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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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10樓13庭
👨🏻‍⚖️莫子聰裁判官
🕝14:30
👤陸(24) #裁決 (#1013黃大仙 管有攻擊性武器 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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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案件
10:00 高等法院第廿七庭 👤龔振祺/前油塘區議員(30) #不服定罪上訴 (#20210615油塘 在公眾地方打鬥;經審訊後罪成,於2022年7月14日被判處罰款200元。)
10:00 高等法院第卅七庭 👤梁 與 🐶警務處處長 #傳票 #就索償聲明提供進一步和更好的細節 (#1118尖沙咀 梁的診所在2019年11月18日遭警員誤射兩枚催淚彈進內致起火,故要求警務處處長賠償逾672.1萬港元。)

#不是聲援
09:30 觀塘裁判法院第八庭 🐶林浩(32) 危險駕駛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 #撞昏女子毋須停職

(2108 更新)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十三庭
#莫子聰裁判官
#1013黃大仙 #裁決

陸(24)

控罪1: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被告被控於2019年10月13日,在黃大仙港鐵站E出口外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即1個能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

控罪2: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被告被控於2019年10月13日,在黃大仙港鐵站E出口外的公眾地方,無合法辯解而管有1包膠索帶,意圖摧毀或損壞他人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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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訊部分內容
part 1
part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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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回應辯方陳詞
關於辯方提出的英國案例
控方認為案情不同,該案是關於電腦軟件,判詞提及,及物與不及物,與本案無關。

控方呈上案例 HCMA26/2021 胡xx,控罪為非法集結及管有。

陳慶偉法官指出第二控罪中的檢控基礎是否需要實質指出損壞何種財產,但法例是指出有否「意圖」。案例中被告沒有爭議管有白電油,只是爭議有否意圖。

本案同樣法庭只需要考慮被告有否「意圖」去損壞財產,而非考慮損壞哪種財產。即使法庭相信欄杆不會因此而損毀,但其會否可以用在人身上呢?控方沒有只限於索埋欄杆。

辯方指出終審法院已討論,限制人身自由亦非本項控罪,而且人必然非「物件」。莫官同意。

控方又舉例索帶如何破壞物件,例如:夾硬嘅可能會令啲油甩左。

控方強調重點是法庭是否接納其有否合理辯解管有該物品。

關於行駛緘默權,當時被告可以打電話給辯方證人向警員說出管有用途,其緘默權並無損。但控方認為隔了這麼久才說,是編作出來,用以脫罪。

辯方回應:
辯方已在書面陳詞回應。控方案例的是白電油,與本案有明確分別。白電油的破壞可能性必然大於索帶,正如剛剛討論,索帶如何損壞欄杆?

另則,法例重點在於「將來使用」,辯方指索帶是合法使用的物品,視乎案件有多少證據以證明,而本案中並無證據指出被告有意圖使用索帶來破壞任何物品。

有關緘默權
辯方指出無論因為驚而行駛,還是任何原因而行駛,這是法律保障,不能因當時緘默而削弱其現時證供的可信性。當然,於警誡供詞的說法與庭上供詞有不同,這樣則肯定會削弱證供可信性。

莫官問辯方如何回應控方:點解唔搵上司同警員講?

辯方:首先被告會否與上司講其被捕這事?不打電話讓DW去同警員講,與沒找DW去法庭作供是同出一轍。呢個會變相把責任交由被告去證明自己無罪,在現行的香港法律是不正確的。

莫官問道:假設法庭相信索帶是用以索埋欄杆,算唔算是法例講的「物理性質上改變」

辯方回應:索帶把鐵欄變成三角形擺在其他位置,與法庭剛剛舉例,把白紙畫花,是不同的,因為把白紙畫花是把白色的部分破壞,但索帶即使把鐵欄紥成三角形,仍不能將其破壞。「物理性質上改變」應該是例如由直變彎,由接合變斷裂等情況。

莫官表示需要小小時間考慮證供,把案件押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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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押後至2022年11月24日0930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裁決,被告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關注組
#上庭聲援 - 11月24日 星期四】
COURT HEARING HK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牆內收信地址一覽表
政府最新公告 2022.03.31
[2022年11月份聲援預告]
上庭總結 2022.11.23
[2022.11.20-11.26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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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 域 法 院7樓20庭
👨🏻‍⚖️林偉權法官
🕙10:00
👥劉,曾(55) #續審 [2/9] (#20200604旺角 非法集結 拒捕)

🏛區 域 法 院8樓24庭
👩🏻‍⚖️徐綺薇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30
👥簡,連,卓(19-24) #續審 [15/25] (#0831旺角 非法集結 暴動 刑事毀壞;#0831太子 暴動 襲擊他人致造成身體傷害 普通襲擊 搶劫)

🏛區 域 法 院10樓32庭
👨🏻‍⚖️陳廣池法官
🕙10:00
👥黎智英,黃(59-72)🛑黎因另案服刑中 #求情 (#壹傳媒欺詐案 欺詐)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5樓4庭 ( 區 域 法 院 )
👩🏻‍⚖️劉綺雲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30
👥*,李,鄧,林,孔,桂,黎,劉,李,魏,譚,譚,譚,田(15-24) #續審 [22/25] (#1118油麻地 暴動 管有攻擊性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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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 區 裁 判 法 院6樓2庭
👨🏻‍⚖️王證瑜裁判官
🕝14:30
👥陳,姜,鄒,黃 #審前覆核 (#20210604銅鑼灣 違反限聚令)

🕞15:30
👥李志宏/前沙田區議員(26) #審前覆核 (#20201021中環 違反限聚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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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10樓13庭
👨🏻‍⚖️莫子聰裁判官
🕤09:30
👤陸(24) #裁決 (#1013黃大仙 管有攻擊性武器 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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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聲援
09:30 區域法院第廿七庭 李雪輝(58), 🐶鄧栩洋(30), 🐶莊港偉(46) 串謀欺詐 假冒公職人員 #警察冒警
10:15 區域法院第廿六庭 🐶郭展昇,韓廷光,梁飛鵬,龐雋詩,林華嘉,莫志成,尹栢詩,陳守業(25-44) 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 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 2項刑事損壞 3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3項妨礙司法公正 #毆打露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