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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促審視美菲《共同防禦條約》】 
【應對中國「灰色地帶」戰略】

菲律賓與美國在印太地區是長期盟友,雙方簽署了《共同防禦條約》(MDT),有地緣政治分析師認為,兩國有需要重新審視條約,以應對中國近年在有主權爭議的南海水域頻頻進行所謂的「灰色地帶」活動,亦即所謂的非武裝攻擊行為。

根據去年5月發布的美菲雙邊國防準則,「如果在太平洋,包括南中國海的任何地方對美菲兩國公共船隻、飛機或武裝部隊,包括海岸防衛隊,發動武裝攻擊(Armed attack), 將會觸發1951年美菲共同防禦條約中第4和第5條款的共同防禦承諾。」

《BenarNews》報道,駐馬尼拉的地緣政治分析師吉爾(Don McLain Gill)表示,根據條約,兩國在遭到「外部武裝攻擊」時必須互相協防,但這一用語含糊不清,需要更清晰地去界定。

的確,雖然美菲聯盟成功遏制中國對菲律賓動武,但卻不包括保護菲律賓民用船隻,中國更加刻意遊走在「武裝衝突」紅線以外的灰色地帶不斷挑釁,在菲律賓專屬經濟區(EEZ)內頻頻騷擾和恐嚇菲方船隻。

吉爾稱,條約的第5條款需要兩國更明確地討論和闡釋。該條款指出,MDT適用於「對任何一方的大都市領土,或其管轄的太平洋島嶼,武裝部隊,在太平洋的公共船隻或飛機的武裝攻擊」。吉爾指出,需要對「武裝攻擊」有一個更嚴謹的定義,否則中國將繼續利用有關用語的模糊性」。

中國海警本月5日在南海向菲國補給船發射高壓水柱,導致4名菲律賓海岸防衛隊人員受傷,亦令到美菲兩國在何種情況下可能啟動共同防禦條約備受關注。

「是否要用到槍械來觸發條約?如果是這樣的話,並不能解決我們這邊的傷亡問題。」吉爾強調,必須更加關注中國不友好的行為可能對人命造成的潛在傷害。

另外,菲律賓總統小馬可斯下周二(19日)將與到訪的美國國務卿布林肯會面,討論合作及安全事務,小馬可斯表示,期望布林肯此行將加強菲律賓、美國及日本在菲律賓西部海域的合作,並重申菲律賓會盡一切能力捍衛領海。

#南海主權爭議
#菲律賓
#美菲共同防禦條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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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擬南海建浮動核電廠】
【分析指直接挑戰周邊主權聲索國】

據《華盛頓郵報》日前報道,中國打算在南海填海造地的島嶼打造20座浮動核電廠,有分析指出,如果這些核電廠支援中國的軍事活動,例如進行電子戰、偵察、無人機作戰等,除了嚴重威脅區域安全,更會直接挑戰周邊的主權聲索國。

雖然海牙仲裁庭在2016年裁決以「沒有法律依據」駁回中國的主張,但北京當局仍聲稱幾乎整個南海都是自己的。《美國之音》報道,印度「觀察家研究基金會」戰略研究項目副研究員巴蘇(Pratnashree Basu)表示,如果這些核電廠部署在南海,將被其他主權聲索國視為「直接挑戰」,有可能進一步加劇原本已緊張的地區局勢。

自2014年以來,中國在斯普拉特利群島(Spratly Islands,中方稱南沙群島)實際控制的島礁上填海造地,建造人工島,但越南和菲律賓也聲稱對群島擁有主權。她指出,越南2008年通過《原子能法》,要求進入越南水域的核動力船隻必須得到該國總理的授權,菲律賓沒有同樣規定,惟仍可根據《海事法》宣稱有權監視中國的核電廠。

巴蘇表示,浮動核電廠可為中國的海上油氣探勘提供能源,尤其可以幫助軍事基地,特別是可靠的能源有助加強監視和快速反應的能力。她建議相關主權聲索國和美國,透過東協和其他區域論壇解決對浮動核電廠的關切,以推動多邊參與而非單獨行動,「各國可以透過國際法庭或仲裁庭對在爭議海域部署浮動核電站提出挑戰,尋求可以限制或規範其運作的裁決。」

新加坡智庫「尤索夫伊薩東南亞研究院」(ISEAS-Yusof Ishak Institute)研究員何皇合(Ha Hoang Hop)認為,中國若在越南聲索主權的島嶼上,部署浮動核電廠「侵犯越南的主權」,有關部署將無可避免地支持中國在南海的軍事和巡邏行動,對區域安全構成嚴重威脅。

香港《南華早報》去年5月亦曾報道,中國意欲打造一批漂浮於南海的核電廠。報道指中國在亞太地區的多個爭議海域島嶼包括南沙和西沙群島,建置軍事設施如雷達系統,加上通訊和其他電子裝備,凡此種種都需要穩定的電力供應。

相較於在島嶼設置傳統的陸基電力供應設施,部署海上核電廠會更快及便捷,尤其對於在遠距離,或涉及政治因素不易取得燃料的地區,格外重要。

#海上浮動核電廠
#南海主權爭議
#海牙仲裁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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