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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定國:刊通緝犯言論或涉教唆他人】
【鄧炳強:籲眾籌或涉協助逃犯】

香港律政司長林定國周五(2月2日)向記者表示,公眾無需過份擔心正在進行公眾諮詢的基本法23條會損害新聞自由及公眾知情權,但同時亦提出,傳媒若果刻意幫助被港府通緝人士散播煽動言論,有協助教唆他人的嫌疑。保安局長鄧炳強則指,訪問被通緝港人後呼籲公眾捐款,或被視為協助逃犯。

林定國在Now新聞台最新一集《大鳴大放》節目中被記者問及23條通過後,傳媒如果訪問被通緝的海外港人會否觸犯法律。林定國表示,他覺得記者是「有篩選過訪問人選,不會是不經意地去做」,提供平台發表違法言論,要小心有觸犯法律的風險。

林定國直言,如果記者明知受訪者被通緝,本身是很熱切發表違反《國安法》或觸及《國安法》的言論,仍為被通緝人士提供平台,容許他們說同一番說話,記者有機會要負上協助教唆他人的嫌疑,奉勸傳媒「要自己去小心一點」 。

鄧炳強在同一節目上補充,如果傳媒訪問被通緝港人之後,呼籲公眾捐款,有機會被視為協助逃犯。

香港警務處去年12月以違反《國安法》的罪名,懸紅100萬港元通緝身處海外的許穎婷。她以往經常在媒體發表評論及向外國人講解香港人權及法治現況,但現在雖然沒有被法庭定罪,但已少有媒體敢刊登她的言論,甚至被所有香港媒體杯葛。許穎婷接受本台訪問時表示,港府常強調媒體要持平,持平報道的意思就是包容不同立場人士意見的空間 ,如果媒體只片面報道擁護《國安法》人士的意見,則是偏頗 。她認為,林定國的說法清楚地打壓新聞、言論自由。

許穎婷說﹕「大部分的主流媒體,即在香港本地的主流媒體,其實已沒有和我們做任何訪問。我們已經在香港主流媒體中被消失,沒有人敢再去報道,在外國流散的香港人究竟在做甚麼。香港不需要再包裝自己為一個自由社會,或者熱衷於去推廣新聞自由等價值 。無論香港政府怎樣去包裝,或者美化行為,舉例甚麼外國例子去合理化他們的做法,在國際社會的角度來看,都很清楚知道所有這些行為,其實都是對新聞自由、言論自由和公民社會的打壓 。」

#23條立法 #新聞自由 #公眾知情權 #通緝人士 #國家機密 #林定國 #許穎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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