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同盟會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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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關注組
#上庭總結 - 07月27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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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29)🛑已還押14日 #判刑 (#20200831太子 企圖縱火)
👉🏻直播台】判處監禁 6 個月。(李志豪裁判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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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34)🛑已還押21日 #判刑 (#0914淘大 阻差辦公)
👉🏻直播台】判處監禁11星期。(劉淑嫻裁判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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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岑,葉(21-23) #裁決 (#0825荃灣 非法集結 管有攻擊性武器)
👉🏻直播台】全部罪名成立,須還押至8月10日判刑。(屈麗雯裁判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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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42) #新案件 (#0721元朗 暴動)
👉🏻直播台】保釋申請獲批,案件押後至9月7日再訊。(水佳麗裁判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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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68) #新案件 (#20220429東涌 #二胡伯伯 沒有許可證而奏玩樂器)
👉🏻資訊部】不認罪,案件押後至9月5日開審。(曾慶東暫委裁判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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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列表只包括認罪/裁決/判刑等案件,其餘上庭詳情請參看:
📌法庭文字直播台
📌被捕人士資訊部
📌COURT HEARING HK
【「二胡伯伯」對控方申押後稱「強烈抗議」】
【稱不下20次應訊 望法庭體諒老人】

詳細報道:bit.ly/3TKK6s0

因在街頭拉奏二胡演奏《願榮光歸香港》而被多次票控的「二胡伯伯」李解新,早前獲判無罪,但他仍涉及多單同類案件尚未解決,他周四(17日)早上再到九龍城裁判法院提訊。案件今年9月底時曾因控方申請押後至今處理,控方庭上再以律政司正研究是否就被告被判無罪案件提出上訴為由,再申請押後案件10星期。

沒有律師代表的被告自行陳詞,並選擇以普通話應訊,故需要安排法庭傳譯,他甫發言即表示對控方申請押後「強烈抗議」,稱不明白為何如此簡單程序,應該「當場提、當場審、當場判」,不明白為何自己已被判無罪,有案例下為何仍要無數次上庭應訊,又反建議希望控方可在今年內完結案件。

被告又再次提及,事發於2021年,如押後至明年才處理,便長達「3個年頭(2021至2023年)」,形容事件已成為「好大的國際笑話,我都成為國際人物」,批評主控官指自己「明顯無罪」,擔心會如由沙田裁判法院處理的另案,會被控方改以其他控罪檢控。

被告最後補充,指自己已68歲,前後已不下20次為同類案件在多個法院上庭,「精神壓力可想而知,希望法庭體諒一個老人」,又指斥檢控官「當我玩物是甚麼用意。」換來裁判官崔美霞再次阻止他繼續發言,並宣布批准控方申請,把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26日早上處理。

早前庭上披露的控罪指,被告於2021年8月3日、8月18日及9月9日,無合法權限或解釋,且沒有警務處處長發出的許可證,而在旺角地鐵站出口的公眾街道或道路上奏玩二胡。

至於由沙田裁判法院處理的案件,就涉及他於2022年8月24日,無合法權限或解釋,且沒有警務處處長發出的許可證,而在位於大圍港鐵站A出口外的公眾街道或道路上奏玩二胡。沙田一案10月時首次提訊後,控方申請押後,今月初再訊時,控方改控他「未經許可在公眾地方籌款」,並新增1宗傳票控罪,指他今年9月在中環沒有許可證而在公眾地方籌款,被告否認全部控罪,並於庭上指摘控方浪費政府資源。

翻查資料,被告去年3月已曾因此類案件被票控而於屯門法院應訊,而當時控方指不會就傳票提出證據起訴,裁判官最終撤銷有關傳票,被告累計至今已最少8次因在街頭拉奏二胡而遭警方票控。

#香港法庭
#二胡伯伯
#無牌演奏
#國際笑話
#國際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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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warded from 和你報WhatsNews Media
[二胡伯伯街頭演奏《願榮光》 被裁7項傳票罪成 判囚30日 准保釋候上訴]

#港聞

人稱二胡伯伯的69歲街頭演奏者李解新因多次在各街頭上演奏《願榮光歸香港》,過去已接獲多張傳票控告無牌演奏。今日 (24日)李解新於沙田裁判法院被裁定4項沒有許可證而奏玩樂器,以及3項未經批准在公眾地方進行籌款活動罪全部罪成,判入獄30日,准以2千元保釋等候上訴。控罪指被告於2021年8月3日、8月18日、9月9日、9月29日,分別在旺角東及中環等地方,無合法權限或解釋,且沒有警務處處長發出的許可證而在公眾街道或道路上奏玩二胡連擴音器。

完整報道:https://www.whatsnewsmedia.com/13633/15/34/25/

#願榮光歸香港 #罪成 #二胡伯伯 #李解新 #街頭演奏 #傳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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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胡伯伯」承認無牌演奏及籌款罪】 
【充公二胡囚18天官批「冥頑不靈」】

二胡伯伯」李解新在去年9至10月,被指無牌在街道演奏《願榮光歸香港》及籌款,周二(6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8項傳票控罪。案情指,國安處人員「先發制人」暗中觀察,把他拘捕。李解新較早前已因為同樣的傳票控罪被囚30日。主任裁判官徐綺薇指,被告在另案未有裁決前干犯本案,並於短時間內在不同地方拉奏《願榮光》,雖然上訴庭當時未頒下臨時禁制令,但被告「三番四次干犯相類同罪行,冥頑不靈」,判被告監禁18天。

被告李解新(現年71歲)被指在觀塘鴻圖道行人隧道、葵青劇院行人隧道、粉嶺港鐵站外的行人天橋、大埔墟港鐵外的行人隧道、元朗港鐵站外的扶手電梯附近等地點演奏《願榮光歸香港》。由途人舉報、軍裝警或便裝警巡邏時揭發,被告會停止拉奏,警方作警告後把被告放行。而國安警就「先發制人」,暗中用手機拍下過程。並於同年10月4日早上在觀塘採取行動,以「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拘捕李解新。被告辯稱自己在奏《願和平歸香港》和《願榮光歸林鄭》。徐官指三者旋律可能相同,惟客觀上令旁人聯想到《願榮光歸香港》。

控方指被告犯案時使用的二胡、身穿的衣物、警方搜屋期間搜獲的物品,均證明被告「死心不息」,若不充公,有機會再犯。辯方不反對充公被告在案發時使用的二胡連琴弓及擴音器等,但反對充公在被告家中搜獲的另外一把二胡、4支琴弓和3個擴音器,強調非案在發時使用,僅是被告的正常愛好。不過,控方指對警方而言,二胡大同小異。辯方重申,「二胡要買的話不便宜,對他來說是雙重懲罰」。惟徐官仍下令充公二胡,另把衣物歸還被告。

#二胡伯伯  #國安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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