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同盟會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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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報導
1️⃣男警入鄰居單位非禮7歲女童 判囚9個月 官:知法犯法、不可原諒
bit.ly/4cUeNoM

一名育有兩子的35歲男警,涉去年在葵涌紀律部隊宿舍葵馥苑,以檢查煤氣為由入鄰居家中非禮7歲女童。被告否認一項猥褻侵犯罪,受審後罪成,被判囚9個月。裁判官水佳麗引述女童的受害人報告指,被告為其鄰居好友的父親,從未想像要求被告協助開門時,會受被告侵犯。女童得悉被告為警員後,更不能理解為何信任的人會傷害自己。女童亦擔心作供後會遭被告報復。水官判刑時指,被告蓄意犯案不可原諒,他身為警員知法犯法,他聲稱的個人壓力並非「無端端向天真瀾漫嘅細路埋手嘅原因」。

2️⃣【串謀殺警案】李家田稱以《高達》戰艦作為TG名 控方質疑:打外敵?革命?
bit.ly/3xUOno4

第52日審訊,選擇作供的被告李家田,接受控方大律師周凱靈盤問。李供稱被捕時遭多名警員拳打腳踢,現擔心在庭上說出被打經歷後,「出到去可能仲有啲咩報復性待遇。」但他強調:「驚但係我都仲要講,因為我要畀所有人知道,警察係會點做嘢。同埋我相信法庭可以畀到一個公義我。」控方另問及李的 Telegram 用戶名「I am reinforce Jr.」的意思。李解釋是動畫《高達》其中一部戰艦的名稱,並指自己喜歡《高達》的反戰概念。控方追問戰艦用途,李表示負責打仗。控方再問:「打外敵?革命?」李回答是「幫助國家打外敵」。

3️⃣張秀賢被法庭頒令破產 判詞:聲稱有意還錢但沒有償付能力、聆訊前稱生病但無出示證明
bit.ly/3S8D4zt

前元朗區議員張秀賢早前被爆欠債纍纍,其中一名債主、曾任考評局通識教育科目委員會及香港通識教育教師聯會主席的賴得鐘,入稟要求高院頒令宣布張破產,張在上月聆訊中聲稱願意還錢,惟案件本周一再訊時,張缺席聆訊,法官陳靜芬隨即頒令張破產。陳官本周四頒下書面理由,指在臨近聆訊開始之前,張致電法庭書記聲稱生病而未能出庭應訊,可是張沒有提交任何相關醫療證明文件。判詞又指,區院早前裁定張須還款14萬元連利息和訟費,對張有法律效力,然而張未有遵照法庭判決還錢,符合《破產條例》第6A(1)(a)條對「無能力償付」的定義。雖然張在誓章中聲稱有意還錢,但是張遲遲未還,亦沒有能力還款。

4️⃣女學生涉8.31灣仔暴動罪脫 律政司上訴得直 上訴庭:原審裁決有悖常理
bit.ly/3xQocPr
#法庭報導
1️⃣涉三度趁女童睡覺時「篤」臀及胸部 休班警脫3項非禮罪兼獲訟費

27歲休班警員涉嫌在2019至2020年期間,在秀茂坪紀律部隊宿舍某單位內三度趁當時年僅12歲的女童睡覺時「篤」她的胸部和臀部。休班警員被控3項非禮罪。暫委裁判官陳曉明指,女童的證供多次出現矛盾、前後不一和不合理之處,而且不是親眼目睹被告用手指「篤」其臀部;她又形容被告被發現之後,不是立即逃離現場,而是用了40秒爬在地上、「頭耷低」,向後退回房間,是匪夷所思。因此陳官不接納女童的證供,裁定休班警3項控罪不成立。休班警申請訟費,陳官指他從來沒有自招嫌疑,亦非技術性開脫,最終批出訟費。

2️⃣【串謀殺警案】李家田稱中大對峙時有人收起大殺傷力武器 認為對方做法有道德問題
bit.ly/3S93mBB

第53日審訊,被告李家田接受控方大律師周凱靈盤問。李供稱於11月曾前往中大示威現場,觀察情況為紀錄片取材。對話紀錄顯示,李曾在群組表示「大殺傷力武器收起唔畀用」。李解釋認為做法在道德上有問題,因警方曾用真槍射示威者,但這些人仍覺得「唔應該用武器對待警察」。控方問:「你覺得警方同示威者嘅武力不對稱?」李回應:「我有咁嘅察覺。」控方再三追問:「你思維上覺得警方同示威者武力不對稱?」李強調:「呢個係事實。」另外,李認為示威者表現不成熟似嬉戲,他們測試汽油彈的做法愚蠢,故表示「全童子軍,點睇」。
#法庭報導
1️⃣兩男認刑毀黃家駒墓碑 分別判入更生及勞教中心 官斥行為相當可恥
bit.ly/466jABg

兩名男子樂隊涉破壞Beyond已故主音黃家駒的墓碑,事後墓碑圍上白布。兩人早前承認刑事毀壞罪,16歲男學生被判入更生中心,另一名23歲青年判入勞教中心。總裁判官蘇惠德指,墓地是表達對先人懷念和尊重,被告為嘩眾取寵,破壞已故知名歌手的墓地和做出侮辱性行為,形容「行為相當可恥」。蘇官另提到,「白卡聯盟」鼓吹反政府、破壞社會安寧和滋擾他人的行為。

2️⃣20歲男生涉4年前apm商場「和你sing」被控非法集結還柙候訊
bit.ly/3WmNVbs

《港區國安法》2020年6月30日實施,有網民發起當晚在觀塘 apm 商場舉行「和你sing」活動,警方其後進入商場驅散並拘捕多人。一名20歲男子於事隔4年被落案起訴非法集結,首次提堂。案件押後至7月23日再提堂,被告須還柙候訊。

3️⃣【初選47人案】新西、新東被告押後一個月求情 據悉法庭稱因「未能預見的情況」
bit.ly/3S93YHn

47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31人認罪,14人被裁定罪成,已完成4批、共26名被告求情,包括被指組織者,以及港島、九東、九西、超區和衞服界的參選人。參選新界西的8人及新界東的11人,原定於7月30日及8月5日起進行求情,各料需時3天及4天。司法機構網頁最新顯示,兩批被告分別押後至8月27日及9月2日起求情。據悉,法庭發信通知控辯雙方,稱因「未能預見的情況」(unforeseen circumstances)而需押後求情聆訊。

4️⃣涉串謀探訪者冒簽民事索償文件 兩名還柙人士否認串謀製造虛假文書 押至9.27裁決
bit.ly/465VyGA

5️⃣【串謀殺警案】控方質疑李家田無問隊員試甚麼槍 反問:你覺得試水槍?
bit.ly/3zJBgqk
#法庭報導
1️⃣【串謀殺警案】所有證供完結 押後至下周四結案陳詞
bit.ly/4d9nSKH

2019年12月,「屠龍小隊」成員等涉計劃放炸彈及開槍殺警。6男1女否認「串謀謀殺」及「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等罪,踏入第56日審訊。李家田昨天完成作供,其餘被告不作供。法官張慧玲指現階段所有證供已完結,並押後至下周四進行結案陳詞。

2️⃣願榮光禁制令案 鄒幸彤不被視為訴訟一方 申上訴許可遭拒
bit.ly/4cKoK8J

律政司去年申請禁制令要求禁傳播反修例歌曲《願榮光歸香港》,正在還柙的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堅稱自己是訴訟方之一,並欲參與上訴程序,遭法官陳健強拒絕,她再向上訴庭申請上訴許可。上訴庭頒下書面判決,指鄒幸彤不承認自己是入稟狀所描述的「被告」之一,亦表明沒有意圖干犯任何一類的受禁行為,明顯地不是禁制令所針對的「被告」,鄒亦沒有向法庭申請加入或介入訴訟,因此看不到陳官早前拒絕認可鄒是「訴訟一方」的決定有任何錯誤,最終拒絕批出上訴許可,並下令鄒向律政司支付訟費。
#法庭報導
1️⃣【蘋果案】官裁3控罪表證成立 黎智英選擇親自作供 押後至11.20續審
bit.ly/3ydDiic

控方早前舉證完畢,辯方昨日作中段陳詞,要求法庭就黎面對的3項控罪裁定表證不成立。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宣布,裁定黎所面對的3項控罪表證成立,需要答辯。經30分鐘休庭,辯方指給予法律意見後,黎選擇親自作供,另擬傳召一名專家證人就社交軟件 Signal 作供。由於3名法官在8至10月均有其他案件要處理,未能立即聽取黎的證供。經商討後,最終押後至11月20日續審,屆時黎將出庭作供。

2️⃣退休警涉呃OT津貼 上司指發現被告不在警署 懷疑他無故缺勤並作調查
bit.ly/3Yf4OWX

一名已退休的56歲總督察,涉於2019年8月反修例運動期間,七度訛稱超時參與「踏浪者行動」,以騙取超時工作津貼。男警被控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以及7項「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圖欺騙其主事人」的交替控罪。他不認罪,繼續受審。被告的上司、時任沙田警區分區指揮官的警司馬勝遠供稱,於2019年9月6日未能在沙田警署找到被告,因此懷疑他在沒有合理原因下缺勤,其後就被告的申領津貼作出調查。馬續指,雖然他不信納被告有正當理由申領津貼,但為了「保存證據」,以及擔心被告會在系統內取消相關資料,因此仍簽署被告提交的申請表。
#法庭報導
1️⃣美心閘門縱火囚6年 退休警兒子上訴 指官無因被告患過度活躍症而索懲教院所報告
bit.ly/4c1NEj5

2020年7月1日大批市民到港島區遊行,抗議《港區國安法》實施,一名為退休警兒子的20歲男學生於銅鑼灣被搜出汽油彈。他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縱火、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及盜竊等四罪罪成,判囚6年。男生就刑罰提出上訴,在高等法院聆訊。申請方指,原審法官謝沈智慧沒有因申請人患過度活躍症及抑鬱症,而索取各懲教院所報告。申請方認為屬技術性錯誤,希望法官能重新索取勞教中心等報告。申請方亦強調申請人有努力改變,他在案發後結婚並獲妻子支持。申請人在獄中亦考了今屆文憑試,獲得英文5*佳績,而其他科目則合格,包括數學獲2。彭官卻指:「我冇不敬嘅意思,2真係唔係好高。」最後彭官決定將案件交合議庭處理,並指:「呢件案有佢微妙嘅地方」,但強調並非批出上訴許可。

2️⃣退休警涉呃OT津貼 總督察稱被告「自動延伸佢嘅返工時間」 被誤導下批核申請
bit.ly/4deyO9K

已退休的56歲總督察涉於2019年8月反修例運動期間,訛稱參與「踏浪者行動」而超時工作,騙取逾時工作津貼。他否認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以及7項「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圖欺騙其主事人」的交替控罪,案件續審。沙田警區總督察(行動)劉德怡(音譯)供稱,被告提交的「逾時工作批核表格」中,部份報稱時數並沒有發生警署保衛行動,被告亦沒有被指派或授權在該些時段工作,惟他「自動延伸佢嘅返工時間」。可是由於她當時要批核2,000至3,000小時的逾時津貼申請,所以只要下屬的上班和下班紀錄完整以及提供證明文件,她便會「特事特辦」,盡快批核申請,因此簽署了涉案的批核表格。綜合兩日的庭上證供,被告涉嫌虛報的逾時工作時數至少有74小時51分鐘。
#法庭報導
1️⃣3男串謀製遙距引爆裝置 曾討論炸「狗屋」 官斥非常邪惡 判囚8年4月至12年
bit.ly/3y8YXbj

3名男子涉於2019年12月,在屯門小冷水路一山坡試爆土製遙距引爆裝置失敗,當場被捕,警方搜查後發現3人曾在通訊群組討論「炸狗屋」。他們被控一項「串謀導致性質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害的爆炸」罪,其中2人認罪,餘下一人經審訊後罪成。3人還柙至本日判刑。法官黎婉姬指,本案比光城者案較嚴重之處,在於3人針對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以及意圖危害他人生命,造成傷亡。若然被告的計劃成功,只會令社會的暴力事件變本加厲,而且被告針對在困難中執法的警務人員,是「非常邪惡」的行為。考慮各人犯案角色、認罪及參與社會服務等因素,黎官判首被告監禁12年,另外兩名認罪被告則分別囚8年4個月及8年7個月。

2️⃣【串謀殺警案】控方指只需證被告加入協議但毋須實行、提陪審團勿帶入政治立場
bit.ly/4c4FqXe

2019年12月,「屠龍小隊」成員等涉計劃放炸彈及開槍殺警。6男1女否認「串謀謀殺」及「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等罪,踏入第61日審訊。控方開始作結案陳詞,提及本案控罪屬「串謀罪行」,即達成「協議」作不合法行為,控方毋須證明協議成功實行。控方續指,一旦達成協議後,可以「有人進、有人出」,後來加入者只需知道協議目的及自己的角色,毋須知道他人崗位。她引用「打劫」的例子:「我只需要知道目的係打劫銀行,知道我係負責揸車;我唔需要知道邊間銀行,唔需要知道邊個踩線。」至於牽涉籌錢作恐怖主義行為的控罪,則毋須證明與用槍及炸彈相關,只需證明款項用作破壞公共設施及投擲汽油彈等。控方亦提醒陪審員,不論對2019年社會運動取向如何,支持還是反對,但考慮本案時「唔好將自己嘅立場放喺入面」。

3️⃣區選前提供免費書法班 歐頌賢涉舞弊上訴得直 高院指提升知名度不等於誘使投票
bit.ly/4d34UFF

4️⃣【安達臣道天秤倒塌案】誤殺案交付高院 屋宇署勞工處傳票再押後訊
bit.ly/4d43HxS
#法庭報導
1️⃣【8.31太子站】5男襲警、阻差辦公及藏武罪成 求情稱事隔4年始起訴打亂人生規劃
bit.ly/3LLl9eC

2019年8月31日晚上警方闖入太子站月台執法,多人事隔近4年才被正式起訴。其中5男分別涉嫌向警掟盾牌、用雨傘打警員、協助被制服人士逃走和攜有鐳射筆,他們否認襲警、阻差辦公和管有攻擊性武器罪,經早前審訊,本日被裁定所有罪名成立。辯方求情時指,案件歷時約5年,控方於4年後才落案起訴,打亂了被告的人生規劃,冀法庭酌情減刑。裁判官陳志輝明言會判監,下令索取各人的背景報告,押後至8月15日判刑,期間5人須還柙。

2️⃣【串謀殺警案】控方指在「時代背景」下串謀呼之欲出:唔好用2024年睇2019年
bit.ly/46ymyPs

踏入第63日審訊,控方繼續結案陳詞,提及「屠龍」成員嚴文謙知道在12月8日的行動中,他們的崗位是負責「引戰」,即引警察到場。而有參與台灣軍訓的「屠龍」成員張銘裕,則會知道吳智鴻一方打算使用槍械。控方另質疑,另一成員李家田聲稱留在隊內是為取資助並「有飯食」,但他卻不出席小隊的飯局,明顯「一反自己嘅品性」。控方一度強調:「大家唔好用2024年嚟睇2019年嘅事件」,「2019喺香港係好特別嘅時間,用時代背景去睇事情,根本串謀係呼之欲出。」
#法庭報導
1️⃣九龍城潑水節襲擊案 TVB記者稱不想被近距離射水 仍「笑笑口」因不想表現「唔專業」
bit.ly/3Sygela

3名男子被指在去年九龍城泰國潑水節期間,用水槍近距離射向輔警及TVB記者,他們早前否認襲警及普通襲擊罪,案件開審。TVB記者李天耀供稱,3名被告用水槍向他近距離射水,使他全身衫褲鞋襪、「乜嘢內衣都濕哂」,他及同事亦未能進行報導工作,是「好大嘅滋擾」。影片可見李被射水期間仍「笑笑口」,李則解釋:「因為我唔想表現出一個我唔專業嘅態度,唔想表現出我唔滿意嘅一面。」辯方質疑當時李並沒有感到受威脅,也沒有即時報警求助。李在盤問下同意,當時覺得事態未至於需要向警方報案,若非警方要求他到警署落口供,他都不會主動投訴。

2️⃣【串謀殺警案】控方指吳智鴻一方早有串謀協議 「屠龍」近兩個月後加入
bit.ly/4fnhcKR

踏入第64日審訊,控方繼續結案陳詞,指吳智鴻一方早於2019年9月30日有串謀協議,其後吳「摻咗屠龍入嚟玩」,而「屠龍」於11月18日起加入,因此串謀協議是不斷演變。控方又指,部分 Telegram 訊息有促進協議之用,可證明串謀是存在,以及串謀者的參與程度;另有部份訊息卻並非促進之用,陪審員只可考慮作為背景資料,以及判斷被告是否知情。
#法庭報導
1️⃣涉7.1刺警事件後「連登」教刀傷警方法 裝修工否認煽惑蓄意傷人受審
bit.ly/3yeUzrm

23歲裝修工人涉在2021年7月1日警員在SOGO外被刺傷事件當晚,於網上「連登討論區」發布言論,包括「插撚死佢老豆老母」及「下次應該插身體中間小腸嘅部位」,因而被控一項煽惑他人蓄意傷人罪。他否認控罪,案件開審。控方認為,基於案發當晚的帖文留言氛圍、被告所使用的字句、部份網民的反應迴響,以及當時的社會動盪情況,被告留言的確是煽惑其他人非法及惡意傷害警務人員。

2️⃣【串謀殺警案】控方指「屠龍」眾籌為作嚴重暴力逼政府就範 意圖宣揚「五大訴求」政治主張
bit.ly/46CcLYI

第65日審訊,控方繼續結案陳詞,女被告劉佩凝被控「串謀提供或籌集財產以作出恐怖主義行為」罪。控方指,法例上單純眾籌並非罪行,本案控罪是眾籌意圖作出危害他人的嚴重暴力,對象需為作出行動以外的人,因此自焚或自殺不屬干犯控罪。至於眾籌目的是要意圖強迫政府或國際組織,或恐嚇公眾人士,或推展政治、宗教、思想上的主張。控方指,「屠龍」以嚴重傷害他人為目的而籌錢,並意圖宣揚政治主張如「五大訴求,缺一不可」,逼使特區政府就範。

3️⃣九龍城潑水節襲擊案 攝影師稱被告「批㬹」及射水時大叫「TVB」
bit.ly/3WRLuOH

3名男子被指在去年九龍城泰國潑水節期間,用水槍近距離射向輔警及TVB記者,他們早前否認襲警及普通襲擊罪,案件續審。TVB 攝影師譚永文供稱,被告一邊向記者射水,一邊大嗌「TVB、TVB」,使其他人情緒高漲,並形容情況混亂,感覺到「有攻擊性」。譚稱他與同事轉移拍攝位置期間,3名被告持續射水,其中網名「勇狗」的被告更「批㬹」,於是最終向在場警員求助。TVB 記者吳家軒則供稱,被告以比較大的水槍射他,使他感覺到痛楚,後來覺得對方「唔係玩水咁簡單」,因被告尾隨他及持續向他的眼和耳射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