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下還有三權分立麼?】
【律政司指示法庭在《願榮光》案跟從特首意見】
香港高等法院上月拒應律政司要求就歌曲《願榮光歸香港》批出禁制令,律政司已提出上訴,並於周三(8日)公開上訴文件,列出上訴理據包括主張在行政長官根據《國安法》發出證明書後,法院一般應遵從(defer to)行政機關的判斷,又指因法庭缺乏敏感情報及作出判斷的制度能力及專業知識,而原審法官將自己錯置在跟行政機關同等位置作判斷。
律政司指出,行政長官已根據《港區國安法》第47條發出證明書,而證明書對法庭具約束力,法院通常應遵從(defer to)行政機關的判斷,當中包括是否存在重大公眾利益的國家安全風險,以及在執行特定法律或執法措施以應對國家安全風險和維護國家安全的必要性、有效性和實用性,因為法庭欠缺乏敏感情報(the Court's lack of sensitive intelligence),且欠缺作出判斷的制度能力及專業知識(also the lack of institutional capacity and expertise to make such evaluative judgement),故當行政機關判斷特定措施需執行、有效或具實際功用時,法庭應給予適當的重視及遵從有關判斷並頒下禁制令,並只能在特殊情况下才拒絕批出。
#司法獨立
#三權分立
#一國兩制
#願榮光歸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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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指示法庭在《願榮光》案跟從特首意見】
香港高等法院上月拒應律政司要求就歌曲《願榮光歸香港》批出禁制令,律政司已提出上訴,並於周三(8日)公開上訴文件,列出上訴理據包括主張在行政長官根據《國安法》發出證明書後,法院一般應遵從(defer to)行政機關的判斷,又指因法庭缺乏敏感情報及作出判斷的制度能力及專業知識,而原審法官將自己錯置在跟行政機關同等位置作判斷。
律政司指出,行政長官已根據《港區國安法》第47條發出證明書,而證明書對法庭具約束力,法院通常應遵從(defer to)行政機關的判斷,當中包括是否存在重大公眾利益的國家安全風險,以及在執行特定法律或執法措施以應對國家安全風險和維護國家安全的必要性、有效性和實用性,因為法庭欠缺乏敏感情報(the Court's lack of sensitive intelligence),且欠缺作出判斷的制度能力及專業知識(also the lack of institutional capacity and expertise to make such evaluative judgement),故當行政機關判斷特定措施需執行、有效或具實際功用時,法庭應給予適當的重視及遵從有關判斷並頒下禁制令,並只能在特殊情况下才拒絕批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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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國兩制
#願榮光歸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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