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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資訊部
刑毁社民連道具棺材罪成 六旬散工判囚3周

【頭條日報】六旬散工孫國榮前年國慶日衝擊社民連遊行,導致遊行隊伍的黑色道具棺材倒下損毀。他經審訊後被裁定刑事毁壞罪成,今在東區法院被判囚3個星期,並須向社民連賠償300元。

林希維裁判官指,被告在事件中與他人共同犯案,並且使用長傘作為工具,及製造混亂令遊行人士及警員跌低,是本案的三大加刑因素。加上被告有16次出庭紀錄,案底纍纍,最後一次案底是在事發前不久,故認為他的悔意流於表面,適合短期監禁。(全文

#20210204新聞 #非手足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資訊部
男警被控偽造文書及行為失當提堂 准以1,000元現金保釋

【蘋果日報】灣仔區刑事調查隊男警涉嫌於2017年處理銀行櫃員機盜竊案時,偽造文件並冒充案件主管簽署,訛稱受害人通知已獲銀行賠償,不向警方提供口供,導致調查終結,令賊人於一年多後才落網。涉案男警上周被捕,被控三項偽造和一項在公職中行為失當罪,今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應辯方要求,將案件押後至下月18日再訊,以便被告索取法律意見。被告獲准以1,000元現金保釋,其間不得接觸11名控方證人。

被告歐陽燊(28歲) 報稱公務員,據悉已停職。案件由重案組跟進,控罪指被告於2017年4月6日、4月8日和5月17日偽造虛假文書,分別在一宗案件的調查報告和紀錄中偽造事實,並偽造女督察余詠雪的簽名,意圖由自己或他人使用該文書而誘使另一人接受為真確文書,因而作出或不作出某些作為,以致對該人或其他人不利。(全文

#20210204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資訊部
「空姐牛肉飯」郭德英私人檢控梁家榮被拒 張慧玲法官指相關決定涉及重大議題 轉介上訴庭處理

【頭條日報】「空姐牛肉飯」女東主郭德英及商人王文漢,早前分別申請私人檢控香港電台廣播處長梁家榮及前立法會議員郭榮鏗「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被拒,兩人提出上訴今於高等法院進行指示聆訊。王文漢指人大早前已DQ郭榮鏗等議員,正義已得到彰顯,故申請撤銷上訴;張慧玲法官另指挑戰裁判官拒批私人檢控涉及重大議題,故轉介郭德英的上訴申請予上訴庭排期處理,亦下令郭需在21日內向法庭提交相關文件。郭今日親自應訊,並指自己現需尋求法律意見,再考慮上訴會否聘請律師代表。

張慧玲法官指私人檢控的法庭程序現時沒有明顯的規則規管,上訴庭有需要釐清私人檢控的法庭程序,界定裁判官或法官在處理私人檢控申請時,應考慮表面證據或是合理成功定罪機會,方便日後作為下級法院可參考的指引。上訴庭亦有責任澄清私人檢控與《基本法》第 63 條兩者會否有所抵觸的重大議題。

張官遂根據《裁判官條例》第118(1d)條,「法官可將上訴或上訴的任何論點保留由上訴法庭考慮」,把郭德英的上訴申請交由上訴庭排期處理,案件會以中文或英文審理則容後決定。張官指郭如決定不聘請律師代表時,需盡快通知法庭,法庭或會安排「法庭之友」(amicus curiae),屆時向法庭提供中立的法律意見。(全文

#20210204新聞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資訊部
老翁刀片𠝹休班警臉判囚兩年 上訴獲減刑至 14 月 官:裁判官蘇文隆裁斷有瑕庛

【立場新聞】一名 73 歲老翁被指在上水多次毁壞北區前區議員廖興洪的橫額,其中一次遭一名休班警長發現並截查,遂用刀片「打交叉」𠝹傷警長右臉。老翁早前被裁定刑事毀壞罪及傷人罪罪成,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就傷人罪判處入‍獄兩年,他不服定罪和刑期,向高等法院申上訴。法官李運騰今(4 日)頒下判詞,駁回其定罪上訴,但批准判刑上訴,刑期由兩年減至 14 個月監禁。法官指,不能肯定老翁清楚事主是警員,但蘇文隆將此納入判刑因素,並反覆提及「事主是警長」,有欠穩妥。(全文

📌 高等法院判案書

#20210204新聞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資訊部
發展障礙男生擲汽油彈遭加刑 父感悟面對不公無人可獨善其身 感激陌生人扶持

【蘋果日報】患有亞氏保加症及過度活躍症的15歲男生向已婚警察宿舍投擲汽油彈,今被上訴庭加刑判入教導所,男生父母情緒激動,更一度怒斥律政司:「賺埋啲咁嘅陰騭錢!」男生爸爸受訪時坦承曾經太自私,又過度保護兒子,如今才發現當不公義臨到家門前,無人可獨善其身。他看見庭內庭外陌生人無條件的相助與守護,同樣希望為香港付出多一分力,「我都希望,我自己都可以幫到人,唔係話要做某一樣嘢;可能少少嘢,都可以幫到人。」

還柙期間,爸爸每天都到壁屋懲教所探望兒子。他最記得有次他跟兒子說未來兩天來不了,兒子竟主動關心謂:「天氣涷呀,着多幾件衫。」爸爸話說至此,不禁哽咽。「佢以前比較隱晦,我瞓喺廳嘅時候,佢會話:你做乜瞓係個廳度啊,入房瞓啦嘛。」當時他不以為然,直到兒子隔着一面窗叫他多穿衣,他才發現,兒子一直都懂得去關心別人,只是表達方式與常人不同。

爸爸說,兒子保釋的時候從來沒有行差踏錯,亦已完成5個月的感化令,如今卻有如此結局:「你認為有個不公,我哋都去接受,默默咁去接受;但今日睇到,份社會服務令報告從來都冇提過,咁攞嚟做乜?即係呃人,係咪?」爸爸不禁怒斥:「佢6、7歲已經確診㗎啦,唔通你話我哋部署咗?有病都唔可以作為求情理由,你諗吓今日嘅法律係代表乜嘢?」

這段時間,爸爸很感激香港人,不論是精神上支持,還是負責「推post」,他都非常感激。而在法院車輛出入口附近,除了他,還有一班送車師,「(送車師)話可能會追到有架車係我個仔,話我哋唔會放棄你……所以我都希望,我自己都可以幫到人,唔係話要做某一樣嘢;可能少少嘢,都可以幫到人。」即使他們與爸爸互不相識,仍一直默默守候。(全文

#20210204新聞
#1118柴灣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資訊部
加拿大政府:一港囚犯被迫加籍中國籍「二選一」 或失領事保護

【綜合報道】加拿大全球事務部表示,一名同時擁有加拿大和中國國籍的香港囚犯,被告知需要在公民身份中兩選一;如果宣稱自己是加拿大籍,該人士會失去在香港的居留權;但如果宣稱是中國籍,將失去加拿大政府的保護。

加拿大全球事務部表示,上月18日接到通知,一名擁有加拿大和中國國籍的香港囚犯,被告知需要就國籍作出宣稱,暫時未知對方是否已作決定。當局指,種種迹象顯示,越來越多在港被囚、擁有雙重國籍的人士,被迫要求在中國籍或其他國籍中二選其一。

加拿大政府表示,正與「志同道合的伙伴(likeminded partners)」合作,以保護在港擁有雙重國籍居民的人權和安全,並建議所有希望獲得加拿大領事服務的雙重國籍人士,不要宣稱自己是中國籍,向當局表明其加拿大人身份。

外電引述本港保安局發言人表示,除非一名香港居民已向入境處申請更改國籍並獲批,否則他仍然是中國公民,根據《維也納領事關係公約》及中國與其他國家的雙邊協議,領事館人員有權探視被懲教署拘留的本國國民,但並非中國國民。

報道來源:蘋果日報香港電台

#20210204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