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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9 天台暴動案 戰犯式拘捕
官批高壓手段、嚴重損害審訊公平 但三人罪成

2019年11月18日網民發起「圍魏救趙」,以分散理工大學的警力。19日凌晨警方於尖沙咀厚福街7-7A大廈的樓梯及天台拘捕5男6女,指控他們參與暴動、協助製作、運送汽油彈。分拆多案處理,其中一案三人不認罪,經審訊後今日於區域法院裁定罪名成立。

審訊期間辯方律師質疑警方拘捕期間將11名被捕者反手扣上索帶,一字排開伏在天台地下上等一小時,為高壓手段,令被捕人意志受損。又批評警員在無警誡下向第三被告查問,及於沒有向第二及第三被告解說被捕人權利之下要求拍攝還原照片,亦沒有解釋被捕人有權拒絕拍攝,做法嚴重損害緘默權及審訊公平。最後法官決定不接納相關舉證 。法官亦同意有警員於審訊期間作供有所隱瞞,警員辯稱當時並沒有將被捕人士伏於天台上,顯然與事實不符。而且認為被捕人受驚,亦有人年紀尚少,受警方高壓拘捕的影響下才配合警方要求背上背包拍攝還原照片。法官裁定三名警員嚴重損害被告利益,而且作供自相矛盾,對被告不利。而警方於沒有警誡下要求被捕人配合的做法並不算輕微違規,不能縱容變成習以為常,斥責警方行為需要合符守則才能彰顯法律精神。 雖然警方拘捕過程及調查有損被捕人士權利, 但仍然裁定暴動罪名成 。

​法官認為三人進入大廈未必畏罪,但亦沒有合理原因暴動地區逗留。亦指被告生穿黑衫並非必然參與暴動,市民亦會於日常穿著黑衫以表示對政府不滿。法官亦同意被告的裝備屬於防護性質,但就客觀環境,認為三人必然有意圖參與暴動。

辯方律師指第一被告案發時只有16歲,皇仁中學中六畢業後修讀東華學院註冊護士學位課程,少時有自閉症但成功克服。而第二被告於嶺南大學修讀社會科學系二年級,主修心理學,中學時獲獎無數更有義工獎狀,證明被告對社會有貢獻。

案件編號:DCC1055/2020
報導: IG/FB @boomheadhk

#天台暴動案 #戰犯式拘捕 #圍魏救趙 #理大圍城 #暴動 #沒有暴徒只有暴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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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圍城3周年 港警共檢控418人】
【等待審訊長達2-3年 不少被告前路茫茫】

詳細報道 ➡️ bit.ly/3hPtxy6

回溯2019 年反修例運動期間,11月11日網民發起「三罷」,大批示威者佔據香港理工大學。同月18日黑夜,港警圍堵理大,逾千人被困校園。近10萬人自發響應「圍魏救趙」行動,在紅磡、尖沙咀、佐敦、油麻地、旺角等地兵分多路前往理大,史無前例「萬里」人鏈貫穿彌敦道一帶,冒警方槍林彈雨驅散下,險象橫生。

而在油麻地碧街A1出入口,更釀成涉近百人的人踩人慘劇,30多人傷,當中逾半傷勢嚴重,200多人被捕。警方的圍捕行動引起社會爭議,更一度被質疑拖延消防救護員施救,惟警方多次否認指控。

當晚窩打老道十字路口,有很多警察和示威者對峙;另外在油麻地港鐵站A2出口附近,有群速龍突然衝出來。對於當晚親睹這一幕的「薯仔」,至今仍心有餘悸。

「薯仔」說:「因為警方的圍捕,而造成很多人受傷,令很多途人、示威者……因為事發突然,不少人來不及反應而受傷。很多救命聲、子彈聲,不知是橡膠子彈、還是閃光彈,總之聲音很混雜。因為A1出口那巷很窄,100、200人在裡面是不能站起來的,只能平躺的狀態,真得疊到人那麼高,警方卻一直不願承認是人疊人事件。」

「薯仔」感觸地憶述說,當晚他亦受重傷和被捕,這些記憶就如一把利刀,「每記起一次就如在皮膚上刻上一刀」,這些痛楚會使人染上「失語症」。這傷痛亦伴隨因當晚「圍魏救趙」行動而附上長達3年的暴動罪名,下月將面對判決。「薯仔」說過去2年原本以工作麻醉自己,到今年中終面對上庭應訊,才不得不重挑未結焦的傷口。

「薯仔」說:「大家最近見到南韓人疊人事件,都認為最近的是1993年的蘭桂芳,但對我們而言是2019年的油麻地。」

事隔3年,據港警數字,警方就理大事件共拘捕1393人,當中418多人被檢控,逾75%人被控暴動罪,主要涉及6個地區,包括理大內外、油麻地、佐敦、尖沙咀、尖東及紅磡。

涉「理大圍城」案件,至今僅近20%審結,定罪率逾80%,刑期最長被告被判囚5年8個月,不少被告等待審訊或還押長達2至3年,「薯仔」亦是其中一員。綜合案件判詞,不少被判罪成案件,主因是法庭認為雖沒有直接證據指出被告有使用暴力,但被告只要身處現場,有證據顯示有「鼓勵」他人成為暴動一分子。

雖面對前路茫茫,但「薯仔」說,經歷漫長的每周警署報到、宵禁令、每日早起應對繁瑣法律程序,現在「總算有個了斷」。對於為3年前所做的事要付出的代價,「薯仔」說難以言語,「感覺很奇怪,大家都在這地被不同枷鎖困住了,這3年大家都是在失去自由,我們只是特殊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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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理工大學
#油麻地人疊人
#反送中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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喺法治社會,佢只係一把遮,一個望遠鏡;
但喺香港,呢一切都成為極權將人送進監獄既原因。// Art by IG @walkwith_hk

// 7人暴動判囚5年1個月 2男攜縮骨遮望遠鏡囚5年4個月 目前最長刑期 //

#遮 #望遠鏡 #雨傘 #油麻地 #圍捕 #救理大 #圍魏救趙 #鄭紀航 #紅官 #狗官冚家亡 #欲加之罪 #冤獄 #沒有暴徒只有暴政
【油麻地暴動|兩男沒穿黑衣和裝備】
【官斥「胡說八道」判囚5年】

2019年11月「理大衝突」期間,大批市民發起「圍魏救趙」,支援理大示威者,結果在油麻地、尖沙咀一帶被捕,全部被控以暴動罪。其中兩名男子被裁定罪成,周二(23日)在區域法院判刑,法官謝沈智慧指二人「胡說八道」並拒絕接納其供詞。辯方求情指被告已深感後悔及沒有預謀犯案,惟法官質疑是「口惠而實不至」,只接納二人沒有號召角色,兩人各判入獄5年。

被告潘曉東 (案發時22歲),報稱為室內設計助理,以及尼泊爾裔的Pun Dhan Bahadur (案發時34歲),報稱地盤工人。法官謝沈智慧早前在裁決時斥兩被告「胡說八道」,指潘雖然當時身穿白色上衣,但有黑背囊和黑鞋等衣物;至於居於佐敦吳松街的Bahadur,法官認為他即使是當區居民,也可以參與暴動,而他當時身穿灰色上衣,身上雖無任何裝備,但深色上衣是當時示威者的標誌。除非完全失去聽覺、嗅覺及視覺,否則不會不知道彌敦道的情況,正常人不會走近,故兩人在暴動核心地帶被捕的唯一合理推論,是在支持及鼓勵暴動。

潘曉東在求情信中聲稱十分後悔,法官直言是「口惠而實不至」,同時強調面對嚴重控罪時,個人及家庭背景、身體狀況甚或判刑對家庭的影響,都不屬減刑因素,故判兩人入獄5年。同案另外6名被告,包括羅凱欣、吳穎貽、伍潤民、龐志佳、黃浩軒及王子豪,已在開審前認罪,被判囚41至45個月不等。

#理大圍城 #圍魏救趙 #油麻地暴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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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資訊部
11.18油麻地圍捕案全審結 213人被控暴動 200人罪成 97%不涉直接證據 

【法庭線】2019 年 11 月 18 日,警方圍封理工大學,大批市民「圍魏救趙」,213 人在油麻地碧街一帶被捕,兩日後在多個法院提堂,分拆 17 案處理。消防隊長庭上作供指,油麻地站附近窄巷內發生「人疊人」,疊起來約有 1.7 米高,被解救出來的人遭警方帶走。距離事發接近 5 年,最後一案於周一(16 日)審結,除 7 人被指潛逃,17 案共有 200 人罪成﹐最重判囚 5 年 4 個月。

《法庭線》整理判詞,發現 97% 罪成被告不涉直接證據,法庭主要以衣著、裝備等環境證據,以及身處現場,推論被告參與暴動。有法官指,被告無防護裝備、只穿黑衣或深色裝束,逗留在暴動現場,「無疑助長示威者的氣焰」。另有被告被捕時穿灰衣及人字拖鞋,法官認為,他在暴動核心被制服,唯一推論是在場支持及鼓勵暴動。

記者亦統計,近 4 成判囚被告的量刑起點為 5 年或以上。有法官形容,本案是「香港有史以來,其中一宗規模最大及最暴力的暴動」。亦有法官指,即使沒有證據顯示被告曾親自作出襲擊或破壞,但他們視香港法治與秩序如無物,身處現場壯大暴動聲勢,須重判以儆效尤。(全文)

#20240920新聞 #1118油麻地 #圍魏救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