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同盟會2.0
1.63K subscribers
31.9K photos
1.44K videos
48 files
28.7K links
香港同盟會2.0
鑑於本會海外Admin時差問題,未能及時跟進香港即時訊息,舊channel由即日開始停用,轉由亞洲分會手足繼續打理,務求把最新革命資訊帶卑大家!請繼續Follow香港同盟會2.0
Download Telegram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資訊部
9.14 牛頭角|20 歲學生認非法集結 判入勞教中心 另案理大衝突認暴動周五判刑

【法庭線】2019 年 9 月 14 日,逾 300 名手持五星旗的市民在牛頭角淘大商場聚集,與反修例示威者互相指罵和打鬥。一名 20 歲學生 2022 年 7 月承認參與非法集結罪,還押一個月索報告後,周三(10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入勞教中心。

被告親撰求情信,指受社會氛圍影響而無知犯案,已了解到錯誤,望盡快更生、重新努力讀書。辯方透露,被告因案骨折、患抑鬱,其母已離世,家庭靠綜援維生,亦很大機會不能完成副學士,擬重考 DSE 入大學,望法庭判監禁以外的拘留式刑罰。

裁判官劉淑嫻指,本案涉及不同政見人士群聚衝突,指「可以演化成暴動」,但同意辯方求情,遂採納報告建議。此外,被告另案被控理大外圍參與暴動,已認罪,周五判刑。(全文)

#20220810新聞 #0914淘大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資訊部
8.10 紅磡|保安員非法集結等罪成 入稟索償指遭警施刑 審訊曾提遭捅背、警否認

【法庭線】2019年8月10日,紅磡爆發示威,28歲保安員被控非法集結、襲警等4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成立,判囚21個月。保安員周二(9日)入稟區院,向律政司司長索償,指警員在警車及警署內,對他施加不合法武力,要求法庭下令賠償,惟未有列明索償金額。

原告為張 (25),被告為律政司司長。入稟狀指,警員在2019年8月10日及/或11日,於黃埔港鐵站A出口或其附近、一輛警車及紅磡警署內,對原告施加不合法武力。

翻查報道,案件2021年1月審訊時,辯方曾向拘捕張的警員吳振霆指出,張在黃埔港鐵站A出口、被警員制服期間,遭踩頭、踢腰、胸及膝壓左手。辯方指,警員帶張上警車時,將他的頭推向窗口玻璃或欄杆,又多次拳打他的頭、用證物之一的彈叉彈他的背,並用警棍捅其背及肩。

辯方續指,吳在警車內曾捏張的下體;回到警署後,吳故意推跌張,令他左膝擦傷及兩邊手腕瘀傷,並將他的頭壓向枱面,說「頭再郁就打你」。吳否認以上辯方的說法。(全文

#20220810新聞 #0811黃埔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資訊部
47歲女警長涉偷USB、書券 警誡稱「紀念品係人都攞得」

【法庭線】47歲女警長被指於2019年底,在少年警訊會所內偷去2支警察紀念品USB ,以及共值2400元的28張書券。她否認3項盜竊罪,案件周三(10日)在粉嶺法院開審。

雙方承認事實指,被告曾任少年警訊聯絡主任,案發時已離職,但被閉路電視拍到在該處出現。案發後3天,警方拘捕及警誡被告,她聲稱「呢兩個公仔USB,我攞嚟自己用嘅,因為係紀念品,係人都攞得」。(全文

#20220810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偷同袍書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