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資訊部
【整頓法援】多個國安法被告被委派非自選律師 至少 3 被告擬放棄法援自資打官司
【立場新聞】政府上月提出檢討法援制度的一系列措施,包括刑事案必須由法援署署長委派律師予受助人。政務司司長李家超當時指,新制度會在年底前全面落實,未有透露確實日期。《立場》發現,法援新制度已開始實施,多名於 9 月及 11 月初申請法援的《國安法》和暴動案被告,均未能提名自己原本的律師,被署方委派其他法律代表,當中包括已被捕多時的「47人初選案」被告。一眾受影響被告之中,至少三人擬放棄法援,計劃自資數以百萬打官司。
《立場》得悉,有至少兩名《國安法》被告,早於政府向立法會提交法援改革建議前,已申請並獲批法援,但最近收到通知,將由署方委派律師。
另外,有暴動及《國安法》被告亦指,在政府宣布新措施後才入紙申請,發現表格沒再出現提名律師一欄,法援署職員向他們表示,現已不會讓刑事案被告自選律師。
據知,目前有至少三名《國安法》被告計劃放棄法援,當中有人透露,被委派的大律師及事務律師,雖然其中一人過往曾於反修例案,為示威者辯護,但由於另一名代表,在政治案件中名不經傳,令被告感到不安心,亦擔憂對方沒有相關經驗,故暫時計劃放棄法援,意味需自資數以百萬聘請原有律師。(全文)
#20211123新聞 #指派律師
【立場新聞】政府上月提出檢討法援制度的一系列措施,包括刑事案必須由法援署署長委派律師予受助人。政務司司長李家超當時指,新制度會在年底前全面落實,未有透露確實日期。《立場》發現,法援新制度已開始實施,多名於 9 月及 11 月初申請法援的《國安法》和暴動案被告,均未能提名自己原本的律師,被署方委派其他法律代表,當中包括已被捕多時的「47人初選案」被告。一眾受影響被告之中,至少三人擬放棄法援,計劃自資數以百萬打官司。
《立場》得悉,有至少兩名《國安法》被告,早於政府向立法會提交法援改革建議前,已申請並獲批法援,但最近收到通知,將由署方委派律師。
另外,有暴動及《國安法》被告亦指,在政府宣布新措施後才入紙申請,發現表格沒再出現提名律師一欄,法援署職員向他們表示,現已不會讓刑事案被告自選律師。
據知,目前有至少三名《國安法》被告計劃放棄法援,當中有人透露,被委派的大律師及事務律師,雖然其中一人過往曾於反修例案,為示威者辯護,但由於另一名代表,在政治案件中名不經傳,令被告感到不安心,亦擔憂對方沒有相關經驗,故暫時計劃放棄法援,意味需自資數以百萬聘請原有律師。(全文)
#20211123新聞 #指派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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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頓法援】唐英傑上訴案 大狀劉偉聰不獲指派 法援署:為免影響受助人利益
【立場新聞】首宗國安法案件被告唐英傑提出上訴,消息指法援署委派新律師行予唐英傑,而原審代表大律師劉偉聰不再獲指派代表唐。法援署今日回覆《立場》查詢時,不點名指如個別律師如因涉嫌觸犯法例而被扣押或獲保釋候審,因而可能影響其處理個案,即使律師未被定罪,為避免影響受助人的利益,法援署亦不會委派法援個案予有關律師。
涉及 47 人案的劉偉聰在今年 2 月底被起訴之後,在今年 6 月仍獲法援署指派為唐英傑原審的代表大狀,當時法援署指劉偉聰符合獲委派法援案件的資格。
法援署不點名回應指出,在委派法援案件給予外委律師時,法援署會以受助人的利益為依歸,個別律師經驗和專長只是其中一項考慮因素;如個別律師因涉嫌觸犯法例而被扣押或獲保釋候審,因而可能影響其處理個案,「那麼即使有關律師未被定罪,為避免影響受助人的利益及個案進度,法援署亦不會委派法援個案予有關律師。」
劉偉聰本身涉及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被控告違反國安法,目前獲目釋。
劉偉聰被控之後,仍然獲法援署指派在原審時代表唐英傑。《大公報》及《文匯報》曾經質疑,劉偉聰因涉初選而被控,或可透過唐英傑案接觸涉及國安法的機密資料,要求法援署撤換劉偉聰作唐英傑的代表。
港區國安法首案 24 歲被告唐英傑,因去年7月1日駕駛插有「光時」旗幟的電單車撞向警員,被裁定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成立,共判囚9年,唐英傑已就定罪和判刑提出上訴,案件本周五(26日)進行法庭指示,料需時30分鐘,由上訴庭法官彭偉昌審理。(全文)
#20211124新聞 #港區國安法 #20200701灣仔 #民主派初選 #指派律師
【立場新聞】首宗國安法案件被告唐英傑提出上訴,消息指法援署委派新律師行予唐英傑,而原審代表大律師劉偉聰不再獲指派代表唐。法援署今日回覆《立場》查詢時,不點名指如個別律師如因涉嫌觸犯法例而被扣押或獲保釋候審,因而可能影響其處理個案,即使律師未被定罪,為避免影響受助人的利益,法援署亦不會委派法援個案予有關律師。
涉及 47 人案的劉偉聰在今年 2 月底被起訴之後,在今年 6 月仍獲法援署指派為唐英傑原審的代表大狀,當時法援署指劉偉聰符合獲委派法援案件的資格。
法援署不點名回應指出,在委派法援案件給予外委律師時,法援署會以受助人的利益為依歸,個別律師經驗和專長只是其中一項考慮因素;如個別律師因涉嫌觸犯法例而被扣押或獲保釋候審,因而可能影響其處理個案,「那麼即使有關律師未被定罪,為避免影響受助人的利益及個案進度,法援署亦不會委派法援個案予有關律師。」
劉偉聰本身涉及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被控告違反國安法,目前獲目釋。
劉偉聰被控之後,仍然獲法援署指派在原審時代表唐英傑。《大公報》及《文匯報》曾經質疑,劉偉聰因涉初選而被控,或可透過唐英傑案接觸涉及國安法的機密資料,要求法援署撤換劉偉聰作唐英傑的代表。
港區國安法首案 24 歲被告唐英傑,因去年7月1日駕駛插有「光時」旗幟的電單車撞向警員,被裁定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成立,共判囚9年,唐英傑已就定罪和判刑提出上訴,案件本周五(26日)進行法庭指示,料需時30分鐘,由上訴庭法官彭偉昌審理。(全文)
#20211124新聞 #港區國安法 #20200701灣仔 #民主派初選 #指派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