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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區國安法|最後文章談煽動罪 區家麟:若公眾是老闆 不存在煽動】

李家超正式宣佈參選特首後兩天,就被警方國安處以涉嫌串謀發佈或複製煽動刊物罪名拘捕的資深傳媒人區家麟,過往除為傳媒撰寫專欄外,亦定期在個人博客網站《潮池》發表文章,最後一篇發表於上月30日,不點名紀念網媒《立場新聞》被倒閉3個月,內文提到「煽動罪」,「如果一個社會,視統治者是為人民服務的公僕,公眾才是老闆」,就不存在所謂「煽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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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家麟 #港區國安法 #新聞自由 #煽動罪
#羊村繪本案
國際法下的 #表達自由#國家安全

#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 五名理事因發布兒童繪本,被裁定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成。法官指煽動意圖並非單單源自文字,而是這些文字在兒童腦海中產生的效果,故認為三本羊村繪本均有煽動意圖。

#國際法 及國際人權標準清楚指出,和平地行使表達自由不應視為威脅國家安全,亦不應受到任何限制和懲罰。

其中,《#約翰內斯堡原則》舉出一系列例子清晰指出,只要表達的方法是和平,即使表達內容涉及批評或 #侮辱國家 或其象徵、政府、政府機構或官員,又或倡議以 #非暴力 手段改變政府政策或更換政府,都不應視作威脅國家安全。

Credit: IG @hklabourr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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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雯齡 #楊逸意 #伍巧怡 #陳源森 #方梓皓
#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 #羊村案 #羊村繪本案 #煽動罪 #文字獄 #莫須有 #國安法 #法治喪屍
【羊村繪本案|陳國基去信《華郵》譴責社評 強調煽動罪「符合基本法及人權法案」】

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5名理事上周因羊村繪本案,被裁定串謀發佈煽動刊物罪成,引起國際關注。美國《華盛頓郵報》編輯部在案件宣判後發表評論文章,形容案件標誌香港司法制度跌至新低點,逐漸變成專制地區。政務司司長陳國基周四(15日)發表公開信,強烈譴責《華郵》的文章,稱文章完全不尊重香港司法制度。

《華郵》指出港府運用英治時期留下的煽動罪扼殺批評聲音,包括拘捕打算在北京冬奧揭幕日到中聯辦示威的社運人士古思堯、在法庭旁聽時鼓掌的人士,以至《蘋果日報》和《立場新聞》的高層等。文章形容香港從自由和法治的堡壘,變為專制和封閉的社會,令人慘不忍睹。

陳國基周四發表公開信回應《華郵》評論文章,稱「我們強烈譴責你們社評中毫無根據的指控」,強調羊村繪本案被告是在「公平審訊」後被定罪,「任何指摘這罪行(煽動罪)用作扼殺異見的說法都毫無根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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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村繪本案 #港區國安法 #煽動罪 #煽動刊物 #言語治療師 #出版自由 #言論自由 #陳國基 #華盛頓郵報 #HongKong #NationalSecurityLaw #Sedition #FreedomOfSpeech #TheWashingtonPost
【《立場》案開審|余若薇質疑部份文章超半年檢控期限 檢控官懶理再呈3篇文章被指「偷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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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2月29日遭港警國安處搜捕的網媒《立場新聞》前總編輯鍾沛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以及《立場》所屬公司Best Pencil (Hong Kong) Limited,被控一項串謀發佈或複製煽動刊物罪,兩被告還柙超過10個月,周一(31日)在區域法院開審。鍾、林二人不認罪,《立場》母公司沒有代表出庭,也屬於不認罪。案件原本由謝沈智慧女法官處理,但謝官感染武漢肺炎需要接受隔離,於上周六臨時改由審理羊村繪本案的法官郭偉健接手。控辯雙方就「檢控期限」法律爭議完成陳詞,郭官指需要考慮,押後案件至周二(11.1)裁斷,至於「煽動意圖」及「控罪有否違憲」的問題,則可於審訊時處理。

#立場新聞 #余若薇 #國安處 #鍾沛權 #林紹桐 #羊村繪本案 #煽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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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煽動案」控方指其為政治平台】
【文章推波助瀾反政府 反修例後收入大增】

詳細報道:https://bit.ly/3TVBYpO

香港前《立場新聞》總編輯鍾沛權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連同《立場》母公司,被控一項串謀發布或複製煽動刊物罪,案件周二(1日)於區域法院續審。踏入第二日審訊,法官郭偉健先就周一(31日)聆訊中,控辯雙方爭議涉案部分文章超出控罪「檢控期限」作出裁決,文章全部可以呈堂。控方隨後讀出開案陳詞,指《立場》「不只是網媒,更是政治平台」,指控被告細心安排,透過17篇報道、博客及專訪,協助宣揚違法行為及政治理念,散播分裂國家等思想,而反修例運動後《立場》獲得捐款大增,更顯示其獲大批志同道合、政治理念相同的公眾人士追捧。

踏入第二日審訊,雖然旁聽案件人數略減,但續有不少前《立場》員工到場,並在開庭前跟鍾沛權及林紹桐高呼「早晨」及揮手,前《立場》博客區家麟、資深傳媒人蔡玉玲、社民連曾健成等均有到庭旁聽。

法官郭偉健甫開庭,即就首天聆訊中控辯雙方就煽動控罪的檢控時限為半年之爭議作出裁決,郭偉健拒絕接納辯方觀點,裁定控方全部17篇文章可呈堂,詳細理由會於裁決書一併頒布。

控方其後開始讀出開案陳詞,指本案爭議點包括涉案刊物是否具煽動意圖,而3名被告和他人之間曾否作出犯罪「協議」或「共同謀劃」,並認為只須證明被告知悉涉案刊物內容及具煽動意圖,毋須證明他們有煽動意圖,或有意圖引致暴力或製造騷亂及混亂。

控方在開案陳詞中又形容,《立場》不僅是網媒,更是政治平台,提及其背景時,指其自稱是《主場新聞》的繼承者,於 2014 年 12 月(俗稱「雨傘運動」)後創立,宗旨是「守護民主、人權、自由、法治和公義」,而網站的簡介,表示營運資金除了由董事會成員贊助外,亦有部分來自「其他認同《立場新聞》理念的人士贊助」。

至於涉案17篇文章,控方稱可分為專訪、網誌及新聞報道3個類別,並分成6大類,包括「民主派35+初選案」、「12港人潛逃案」、「境外勢力倡議國際制裁」、「《國安法》有關的執法行動及司法程序」、「中大暴動案」,及「惡意攻擊中央和政權」,指《立場》於《國安法》實施後,在《立場》發布及持續刊登,供公眾人士免費閱覽。就本案的社會背景,控方並指法庭可藉「司法認知」,得悉當時社會上大規模暴力破壞表面看似消退,但「仍然充斥各種暗湧和政治炸彈」,而中央及香港嘗試以《國安法》撥亂反正、排除內外勢力干擾「一國兩制」,社會政治氣氛「甚不平和極不穩定」,法庭須於此背景下,方能理解刊物有否煽動意圖,及被告的犯罪意圖。

控方又特別指出,在「境外勢力倡議國際制裁」類別下,《立場》訪問3名要求外國制裁中國、潛逃海外進行違法行為的「反中亂港分子」,即羅冠聰、許智峯和梁頌恆,又轉載被通緝的張崑陽之文章,3篇專訪於同一星期發布,是「有目的和編排」,而《立場》不但沒與4人的非法立場劃清界線,「反而全都包裝作人權戰士」,又「美化」羅冠聰為「本著良心為港人爭取民主之海外人士」。

#香港法庭
#立場新聞
#煽動罪
#港區國安法
#新聞自由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區域法院第廿七庭
#郭偉健法官
#網上言論 #聆取對控罪的回答
#串謀意圖而傷人
#煽動罪 #20220507西貢

D1 陳 (35)🛑已還押逾6個月
D2 李 (17)🛑已還押逾6個月
D3 黃 (36)🛑已還押逾6個月
D4 張 (16) 
D5 蔡 (19) 🛑已還押逾1個月

D2曾被判入更生中心,於監管令期間干犯此案。

控罪詳情:
(1) 串謀有意圖而傷人 [D1-D5]
D1-5同被控於2022年2月8日至5月7日,在香港意圖使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而一同串謀與其他不知名人士串謀非法及惡意傷害另一些人。

(2) 管有攻擊性武器或工具意圖作非法用途 [D1]
D1被控於2022年5月7日在香港鑽石山龍蟠街8號龍蟠苑龍珠閣某單位管有攻擊性武器一把刀,意圖將其用作非法用途使用。

(3) 管有危險藥物 [D3]
D3被控於2022年5月7日在西貢公路嘉林別墅一單位,管有危險藥物1.98克草本大麻及2瓶含微量四氫大麻酚的呋喃衍生物的固體。

(4) 無牌管有槍械 [D3]
D3被控於2022年5月7日在西貢公路嘉林別墅一單位,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即一支弩及3支箭

(5) 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 [D1]
控罪指他於2022年4月5日至2022年5月7日期間,在香港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即在Instagram 發布、提供及/或持續提供陳述、相片和海報,具意圖:
(a)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及/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或激起對其離叛;
(b)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
(C)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
(d)引起或加深香港不同階層居民間的惡感及敵意;
(e)煽惑他人使用暴力;及/或
(f)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6) 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 [D2D3]
控罪指二人於2022年2月19日至2022年5月7日期間在香港,一同串謀和與其他人串謀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即研發武器,具意圖:
(a)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及/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或激起對其離叛;
(b)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
(c)煽惑他人使用暴力;及/或
(d)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
合法命令。

—————————————
5名被告有律師代表
辯方申請押後,控方不反對但控方已經準備好答辯

D2 D4 D5各代表最近才收到法援署通知,需時索取文件及法律意見

D3於兩星期前已去信法援署但未批
—————————————
D1-D3沒有保釋申請,D4現有條件保釋,D5保釋申請被拒

押後至2023年2月2日1430再訊,除D4外其餘被告繼續還押🛑

💛感謝臨時直播員💛
國安拘捕旺角市集6人 反修例圖文簡錄疑涉煽動

警方 #國安處#海關 今(17日)約下午6時突擊旺角「隱世市集」,拘捕至少3男3女,懷疑有人在攤檔售賣違反國安法的物品。

涉案檔口疑為「影衰mi」,1月份推出一本關於2019年反修例運動的圖文簡錄,被指涉嫌違反「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警員抬走逾15箱攤檔貨品作證物,包括木櫈、利是、郵票、印有安心出行紅碼的T恤等,由大貨車車走。晚上約8時解封現場,涉事攤檔所有貨品被清走,只剩下空貨架。被捕的3男3女,年齡介乎18至62歲,涉干犯「作出具煽動意圖行為」罪。

#隱世市集 位於 #旺角 #銀城廣場 地下,由 #良之聯盟#夠薑媒體 合辦,現場有售賣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胡志偉同尹兆堅團隊的商品。有其他檔主表示以前已有食環署、海關、消防處人員到場,今日傍晚約6時警方、海關突然封鎖市集出入口,要求所有顧客出示身份證才可離開。其後對所有檔主作出問卷調查,包括詢問租金、目標銷售對象、貨品來源等問題,又對所有貨物拍照記錄,亦有要求所有檔主登記身份證。仔細搜查涉事攤檔所有貨物及其雜物後,並拘捕6人。現場解封後仍有一架衝鋒車在對面馬路戒備,車上警員不時拍攝市集門口情況。

懷疑觸犯 #煽動罪 的刊物為一本400頁全彩色,記錄由2019年6月至2020年2月所發生社會事件的記錄冊,內容大多由新聞圖片剪輯而成,定價$260,1月發售。簡單翻閱後,發現不少圖片亦可於網上瀏覽,相信出自網媒及傳統報章電視媒體。日記內容多為簡單描述當日所發生的社會大事件,例如北角白衣人、三罷、各大遊行等。

Posted by 爆炸頭 @boomheadhk
Forwarded from Channel C TG頻道 🎞
涉於「隱世巿集」售煽動書籍案 52歲男商人還柙候訊
全文:https://channelchk.com/a/6900

警務處國安處上周二(17日)搜查旺角銀城廣場「隱世巿集」,網媒「Free HK Media」創辦人姜嘉偉(姜牧師)等6人被捕。其中姜嘉偉與商人李龍現及陳尚恩涉經營「影衰mi雜貨店」及出售反修例書籍,被控串謀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

李龍現早前因腳傷留院未能出庭應訊,他今日(25日)出院後被押解至東區裁判法院提訊。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將案件押後至3月17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李龍現沒有申請保釋,同案其餘被告上周四應訊時申請保釋被拒,3名被告須還柙候訊。

#隱世巿集 #姜牧師 #國安 #煽動罪 #channelc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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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女旁聽師涉庭上拍掌煽動罪成】
【棄上訴須即時服刑3個月】

詳細報道 ➡️ https://bit.ly/3XRxWAK

六旬「旁聽師」趙美英及YouTube頻道「牧師和你顛」創辦人彭滿圓,被指在2022年1月旁聽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煽動參與六四集結案的裁決及求情期間,作出拍手等滋擾行為,因而被控「發表煽動文字」等罪,兩人否認控罪,但去年10月被裁定罪成,分別被判囚3個月及12個月。趙美英之後不服定罪,向高等法院就定罪提出上訴,案件原定周二(31日)在高等法院聆訊,但她透過法律代表向法庭表示撤銷上訴申請,獲法官批准後,法官同時下令她須即時服刑。

本案為首宗涉及法庭旁聽人士違反煽動罪的案件,由於其他「旁聽師」早已知悉趙美英放棄上訴的決定,故均有到場旁聽表達支持,並在散庭後向她輕呼:「保重!」

相關控罪指,本案上訴人趙美英(68歲,家庭主婦)與同案另一被告彭滿圓(59歲),被控一項「發表煽動文字」罪。兩人均否認控罪,案件由《國安法》指定法官、裁判官鄭念慈負責審訊,並在去年10月27日裁定兩人所有罪名成立。鄭官判決時指,趙美英在裁判官作出警告後,仍在庭上說出「我都有拍手」、「包青天嚟審」及「有尊嚴呀,亂咁判」等言論,內容包含裁判官不依法律、亂判案件、行為過份和司法不公的意思,行為影響司法公正、司法莊嚴及法庭運作,絕非一時失言或情緒宣洩,必定是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及藐視,亦具有煽動意圖。

審訊時未有法律代表的彭滿圓親自陳情,指雖被裁定罪成,但從守護良知及捍衛人權法治的角度來看,「歷史將宣判我無罪」,稱自己坦承曾拍掌及指正法官是「戰勝恐懼的自由」,強調無論面對多長刑期都會欣然接受,他最終被判囚12個月。

至於趙美英,她的大狀求情時曾提出多個因素供法庭作量刑考慮,包括被告只是口頭說出煽動字句,沒以文字發表,歷時亦不長也沒有預謀等,希望法官接受被告只是一時衝動表達情緒,可考慮以緩刑方式處理,但最終趙美英被判囚3個月。不過,她的代表律師隨即為她提出保釋上訴申請,獲鄭官接納,准以現金5萬元一直保釋至今。

#香港法庭
#鄒幸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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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煽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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