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第七庭 #陳露怡聆案官#0714沙田 #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核對列表審核聆訊#其他案件梁子健 與 杜(23)
與 懲教署署長 (並非訴訟一方的人)
杜在本案令警員梁子健的右手無名指骨折,令梁子健造成損失,故梁子健入稟區域法院,要求陪償。
在本案遭咬斷手指的另一警員梁啟業於本年5月入稟高院,循民事向杜追討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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訟方不打算委派律師
一般同類案件有28天抗辯申請,法庭考慮到訟方沒有法律代表以及因服刑中,會有郵遞延誤,因此批准於60天內遞交申請。
案件柙後至2023年7月25日早上10:30於區域法院第十三庭應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