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破不入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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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理の囈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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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栏目就叫每天晚上讲一个老歌的故事好了)

这是我听过的第一首,真正 100% 意义上的「网络歌曲」。

十几年前,它火到还是初中生的我都听过。但并没有正式发行。这首歌的作者从未公开过自己的真实身份,他把歌的成品发布在网上之后,自己又把这首歌的分轨文件给搞丢了。后来他宣布自己要发一张专辑,但最终销声匿迹。

http://bit.ly/2LwCtHC
已读回执的正确用法。
《Call Me Maybe》是 2012 年最火的歌之一。恰好高三的我在高考完的晚上听了一通宵这歌,一次性把我给恶心透了。

但无论这首歌有多么无聊以及恶俗,一炮而红的 CRJ 三年之后还是拿出了《E•MO•TION》这样的作品。这种美国流行文化的自净力,是一个奇妙而值得学习的东西。

http://bit.ly/2AoXUoZ
一年前说到想去 Yosemite 玩,结果现在还是没去成😢😢😢
我一直不懂粤语,对广东、香港的文化也没有太多的兴趣。但在我只有几岁的时候,最早听过的粤语歌,一定包括这一首《下一站天后》。

直到 10 年之后,我才慢慢能理解其歌词的意义所在:
「在時代的廣場誰都總會有獎,我沒有歌迷有他景仰。」

https://apple.co/2Az9LB0
基于民主和法制的语境下,我对「技术对公共空间的监控」这件事其实还是相当乐观的。我一直认为,在发达国家,只要合理的政治制度能够把握住法律的底线,用技术对公共空间进行监控是没什么太大问题的。

但现在有一个更紧要的问题是,对公共空间的监控正在重塑我们的道德观。他会剥掉一些「道德的外衣」,并且很容易使我们走向「道德虚无」or「道德绝对」两个极端。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287656023/answer/457413146
“Persistence” is the keyword. Going back to New Grounds, there were so many moments when I was a kid that I thought I had something special. I worked so hard for months on some of those movies, and when I finally put them up, the reception was “gay”. And that was crushing for me. But for some reason, I kept going back again, and again, and again. And eventually, eventually, I got better.

这就是我说的「沉迷游戏」也可以沉迷出点东西。

https://jesor.me/2018/celeste-review-strawberry-of-3675-deaths/
小破不入渠🌏 pinned «“Persistence” is the keyword. Going back to New Grounds, there were so many moments when I was a kid that I thought I had something special. I worked so hard for months on some of those movies, and when I finally put them up, the reception was “gay”. And that…»
Forwarded from 一分世界
除了何不食肉糜还可以问一句话:何不不食肉糜?

省吃俭用买奢侈品的行为在我国是被嫌鄙的,但 1960、70 年代的爵士乐迷就是这种人,她们把钱都用来看演出,买唱片,和在当时并不便宜的音响器材。日文管这叫「一点豪华主义」。并不是负面的。

买二手货和一点豪华主义是对抗消费主义(而不是对抗消费)的法门。

可耻的不是省钱买便宜货,而是看到别人有什么自己也得有不然就心里不平衡的多点豪华主义白痴。
陈一发这个遭遇就说明了,为什么要追求「酷」。

而且这不完全是政治问题,本质一样的类似情况不是不会发生在美国。
我总觉得 Superorganism 的编曲技法里有一些我很熟悉的东西,后来看 Anthony 的乐评发现,原来是复用了 The Books 的《The Lemon of Pink》里的一些技法。

当年我是听过《The Lemon of Pink》的,听过不止 5 遍,但显然其过多的「独立」或「实验性」让我对它没有很深的印象,更没有确切的喜爱。但 Superorganism 重拾其某些技法,并跟其他的一些东西重组在一起的时候,于我的耳朵,效果就要理想很多了。

虽然我常常说在欣赏艺术要让自己「不舒服」,但我又完全能理解丁勾老师那种「听多了难听的独立音乐直到 literally 抑郁」的境况。所以实验艺术很多时候更像是一种「技术的探索」,造出一个新的零件,然后它可能可以被用于那些范式化的、流行的艺术作品。当然,这并不是在说流行的就一定是令人舒服的,独立、实验的就一定是令人不舒服的,两者之间的界限其实是很模糊的,也是一个动态地交流和融合的过程。

就像诺兰会大量借鉴今敏的导演技法,Edgar Wright 跟 Quentin Tarantino 通过画面塑造戏剧性桥段的方式有共通之处,《I Wish You Would》最初的创作是基于一轨合成器的声音来做的,但最后还是融合了很多的 80 年代的配器风格来使整首歌更有趣也更具完成度。这种元素和技法的拼接融合,是艺术创作的过程中很关键的东西。而「强迫自己」去接受独立的、实验的艺术,很大一部分意义是训练你的感官,让你在需要的时候能够听出来它到底用了什么调料,包含了一种什么东西在里面。

以及,为什么 Apple Music > Spotify?就是因为 Apple Music 试图挖出不同作品之间的这种联系(尽管它做得并不算很好)。但至少它试图在做,Spotify 完全没做。

以以及,作为流行艺术的创作者的话,就一定更是要多去了解实验艺术。否则就会变成 Michael Bay 那样的只会把《West Side Story》里的一个技巧用到死的烂作者。
这种文章的矛盾就在于,它一边嫌鄙那些小剂量的快感,呼吁大家学会长时间地将自己的注意力集中到一件事上,一边又在自己的文字里写一两百个字就要插一张巨大的图,恐怕读者无法专注地把文字真正地读完。

原来我们都在“退化” - 叶芊言的文章 - 知乎
https://zhuanlan.zhihu.com/p/41262400
Vivo Nex 和 OPPO Find X 的本质就是 Instagram 广告中常出现的那种「又轻又薄,踩到玻璃也没事,跟脚趾完美贴合,可以丢进洗衣机洗的袜鞋」,「防盗、防水、放跌,并且空间巨大的神奇背包」,「套在镜头上可以防尘防水的终极橡胶镜头套」,「可以变成一辆电动车骑在上面跑的旅行箱」……

这些东西在上个世纪往往是属于电视购物和上门推销领域的:魔术拖把、魔术抹布、擦丝器,在 3 分钟之内让主妇 buy the magical idea 是第一要务,至于一周之后这个东西好不好用,根本不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