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鳩藍屍大行動 (半休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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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屍五毛資料庫: @bluecwumaodatab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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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言論不代表本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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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一庭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
#提堂
#1013葵芳

D1:陳(17)
D2:曾(17)
D3: * (15)
D4:鄒(54)
D5: *(14)
D6:林(17)
D7:黃(18)

控罪:
刑事損壞

詳情:
同被控於19年10月13日,在葵涌新都會廣場優品5樓574A號舖優品360內,與一名不知名男子損壞屬於彩鷗國際有限公司的財產,意圖摧毀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摧毀或損壞

辯方申請押後看cctv證物本月15日才收到,索取更多文件及同控方商討

🚧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12日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期間相同條件保釋。


保釋條件如下:
。現金2000元擔保
。不得離港
。每週警署報到一次
。不可直接或間接接觸證人,即店員
。禁足於新都會廣場(除非轉乘交通工具)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屯門裁判法院第七庭
#梁雅忻裁判官
#1001屯門 #續審 [2/3]

馬(23)

控罪: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被控於2019年10月1日,在屯門杯渡路管有355毫升打火機汽油、兩個打火機和兩個士巴拿

控方案情:在10月1日1630警員在屯門杯渡路燈位GD1561截停被告,並搜出3M防毒面罩、濾罐、355ml 汽油罐、打火機、士巴拿、手套、眼罩等等,其後拘捕被告。

不認罪

——————

表證成立‼️

💛感謝臨時直播員💛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一庭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
#提堂
#20200722青衣

D1:黃 (19)
D2:黃 (23)

控罪:
刑事損壞

詳情:
被控於20年7月22日,在青衣青敬路33號近青衣城青衣北橋橋墩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香港特別行政區路政署啲三條橋墩,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涉噴上「721、831」及「Free HK」等字眼)

控方申請押後繼續調查

🚧案件押後至2021年1月12日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其間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沙田裁判法院第七庭
#香淑嫻裁判官
#審訊 [1/2]
#0714葵涌

(24)

控罪:3項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

案情簡略:
被控於2019714日在新城市廣場涉嫌參與非法集結被捕,其後遭帶返葵涌警署301C室內調查,其間涉嫌指罵並用頭撼向其中一名警員,之後拳打及抓傷另外兩名警員。
- - - - - - - - - - - - - - - -


案發時為高級偵緝警員913,現為警長許智星,亦即本案第一證人(PW1 )

第二證人(PW2),即警員焦國榮5965現註守新界南反三合會行動組一隊。

第三證人(PW3),即警員梁健聰

以上三名證人,昨天雙方已主問和盤問完畢。

*******
10:10開庭
(因有另一非聲援案件,所以延遲開庭)

今傳召第四證人(PW4),即現為偵緝警長49512作供。雙方完成主問及盤問。

10:56小休
11:11 開庭
(內庭旁聽接近滿坐)

傳召第五證人(PW5),即女警WPC6949作供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屯門裁判法院第七庭
#梁雅忻裁判官
#1001屯門 #續審 [2/3]

馬(23)

控罪: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被控於2019年10月1日,在屯門杯渡路管有355毫升打火機汽油、兩個打火機和兩個士巴拿

——————

表證成立‼️

案件押後至12月11日1430屯門裁判法院第八庭裁決
期間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感謝臨時直播員💛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區域法院第廿八庭
#姚勳智法官
#0831銅鑼灣 #續審 [2/14]

A1:陳 A2:金
A3:劉 A4:郭
A5:許 A6:陳 A7:鄒

控罪:
(1)暴動 [A1-A7]
被控於2019年8月31日在銅鑼灣記利佐治街1號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

(2)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 [A1]
被指管有一個未經當局批准的無線通訊器具

共有22個控方證人,全部為警務人員,其中PW4至PW8為控罪(2)相關證人,將安排在審訊最後盤問。

——————

傳召PW1前女高級督察(今年五月離職)
潘資深盤問

💛感謝臨時直播員💛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區域法院第廿七庭

今日派籌安排:
1-20 內庭
21-44 視像庭
45-94 後備

1430 案件有12張家屬飛
1530 案件有10張家屬飛

1221 12人排隊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一庭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
#審前覆核
#1209旺角

D1:曾(17)
D2:陳(17)

控罪:
(1)D1-2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

(1)D1-2同被控於19年12月9日,在旺角洗衣街與山東街交界附近,無合法權限或解釋與其他不知名人士陳列木板、道路標筒及其他物件,對上述公眾地方的人或車造成阻礙、不便或危害

兩天審訊
3名控方證人:拘捕警員
辯方除被告外無其他證人
D1爭議ID身份爭辯
D2爭議ID 身份爭辯

2021年1月20~21西九第九庭進行兩天中文審訊
其間原條件擔保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資訊部
林卓廷就誹謗索償 高院駁回何君堯上訴需額外付2.6萬訟費

【頭條日報】民主黨林卓廷指控立法會議員何君堯,去年在facebook發布影片,指林卓廷有份煽惑7.21白衣人襲擊事件的言論構成誹謗成份,並入稟高院要求對方賠償。高等法院在上月一次聆訊中,形容何君堯一方提交的抗辯理由內容空泛,並下令他補充詳情兼支付1.6萬訟費。何君堯不服決定申請上訴,但已超上訴期限,並申請法庭擱置訟費命令。法官今在高等法院駁回何君堯的上訴和擱置命令申請,下令他支付額外2.6萬訟費。

法官不接納,何君堯以誤解法律為理由申請逾期上訴,而上訴的基礎亦非前一次聆案官出錯。何投訴,林卓廷屢以法庭傳票提出要求,大可以用文件書信來往的方式提出。但法官認為無論如何,何仍未能按對方要求和法庭命令補充抗辯詳情。故法官在逾期理由和勝算兩個原則上,均拒絕何的上訴申請。既然上訴不成立,何須負責上月聆訊的1.6萬訟費。(原文

#20201117新聞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搜證部
⚠️需要被捕時拍片者
⚠️麻煩大家share去唔同平台

編號:#EVI089
案發日期:2019年8月31日
案發時間:晚上8點15分至9點
案發地點:#銅鑼灣 H&M門口
需要影片:需要任何於上述時間拍攝到的影片 (最好有影片擁有者)

如果你當時在場請聯絡:
Telegram: @youarenotalonehk_evibot
Email: poposikshitlah@protonmail.ch
又要爆發
林鄭月娥:疫情下逐步重啟與內地和海外人員往來有助恢復經濟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亞洲物流航運及空運會議發表視像演講,指在病毒疫情下,全球和香港經濟都受到影響,其中本港今年客運量大跌,而政府推出的兩大項措施,包括合資格居粵港人本月23日起回港免檢疫安排,以及與新加坡政府落實旅遊氣泡,在疫情下逐步重啟與內地和海外的人員往來,有助恢復經濟。林鄭月娥又表示,本港必須把握大灣區機遇,她早前訪京時,與內地部委和領導會面,討論促進經濟的措施,指目前未能透露詳情。

黃罩評分唔差的
香港人加油,疫情自救,康復香港,時代抗疫!

武漢肺炎Hk及世界疫情報告

先入channel後入群
channel即時出
@A202001020

https://t.me/joinchat/PhfP3VEfxvYxGLKNJ2XMmQ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資訊部
指揮官證警向停車場1樓以上樓層發射催淚彈

【蘋果日報】科技大學男生周梓樂死因庭今展開第二天研訊。研訊主任傳召警方另一小隊的指揮官郭俊希作供,透露約於凌晨12時40分,逾200人在現場集結堵路,並向警方防線掟磚頭及玻璃樽,他遂下令向廣明苑停車場方向發射催淚彈。及至凌晨1時,有人從尚德停車場高處投下雜物。他今供稱,有衝鋒隊由停車場地下發射催淚彈,射向1樓以上樓層,煙霧進入停車場。(全文

#20201117新聞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屯門裁判法院第六庭

1357庭外已有約20人等侯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11月17日 星期二】

以下法庭需要臨時文字直播員報料:
🕝14:30
📍#區域法院第廿七庭 #提訊
📍 #觀塘裁判法院第八庭 #續審

🔰請按此報料

💛其他法庭暫不需要,請留意本台更新💛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11月17日 星期二】

以下法庭需要臨時文字直播員報料:
🕝14:30
📍#區域法院第廿七庭 #提訊
📍 #觀塘裁判法院第八庭 #續審

🔰請按此報料

💛其他法庭暫不需要,請留意本台更新💛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資訊部
警方清算理大獲救者 要求助查後改口或控暴動

【蘋果日報】理大圍城一年後,香港警察再度展開清算。有去年身處理大、經救護車離開的人士向《蘋果》透露,日前自己被警察以電話通知需「協助調查」,但到達警署後負責警員即改口,稱將控告他「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甚至不排除改控「暴動罪」。他指得悉有類似經歷的同路人近日亦被控告非法集結,聲言「一息尚存,抗爭到底」。

D(化名)去年理大圍城期間滯留校園,最後因身體不適,經登記個人資料後乘救護車送院離開,至日前忽然收到警察來信及電話,要求他在指定時間到警署「協助調查」。他指負責的警員第一句話是「放心唔會告暴動」,但經過一輪查問後,又改口指因去年11月18日晚上警察已將事件定性為非法集結,於是將控告他「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甚至揚言「如果搵到相關證據嘅話唔排除會告暴動」,現時獲無條件保釋,月底再報到。(全文

#20201117新聞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觀塘裁判法院第八庭
#莫子聰裁判官
#0902油塘 #續審 [2/8]

D1: 曾 (18)
D2: 許 (22)
D3: 麥 (17)
D4: 李 (19)

控罪:
(1)串謀損壞財產 [D1-D4]
(2)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用作非法用途使用 [D4]
(3)-(5)管有攻擊性武器 [D1-D3]

——————

裁判官指控方早前已經交出所有資料予辯方,認為「唔會多於合理時間押後」,裁定眾被告人須於今天答辯,並宣布休庭讓辯方給予被告人法律意見。

💛感謝臨時直播員💛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
#嚴舜儀主任裁判官 #提堂 #網上言行

區(25)

(1)目的在於使其本人或他人不誠實地獲益而取用電腦
2019年8月13日在九龍第一皮膚專科中心,目的在於使她本人或其他人不誠實地獲益,而取用該中心的電腦。

(2)披露未經資料使用者同意而取得的個人資料。
同日在香港,披露未經該中心同意而取得屬於警員22878的個人資料,即姓名、身分證號碼、出生日期及電話號碼,而上述披露導致該警員蒙受心理傷害。

背景:被告將涉案警員的個人資料發佈至社交平台,並指「死黑警,又嚟睇醫生」,該警員的友人看到相關資料後通知對方。

被告轉了法律團隊,辯方申請押後

控方指這是第二次押後原因,希望這是最後一次押後

案件押後至2020年12月29日1430九龍城法院第一庭再訊,現有條件保釋

⚠️最近留意到有媒體在引用直播台資訊時沒有標明出處。請各位轉用本台資訊時標明出處,以示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