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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
#張天雁裁判官
#轉交文件 #1118尖沙咀
王,證,鄧,賴,吳,趙,葉,羅,王(16-28)
控罪:非法集結 管有攻擊性武器
控方呈交轉交文件申請 無修訂控罪
保釋條件更改申請:
D1 更改報到時間及申請豁免今日報到
D2 更改報到時間及更改報到警署
D8 申請今日豁免報到
D9 申請豁免今日報到
申請均獲批准
案件將於 11月6日 0930 於西九龍法院(暫代區域法院) 進行
#張天雁裁判官
#轉交文件 #1118尖沙咀
王,證,鄧,賴,吳,趙,葉,羅,王(16-28)
控罪:非法集結 管有攻擊性武器
控方呈交轉交文件申請 無修訂控罪
保釋條件更改申請:
D1 更改報到時間及申請豁免今日報到
D2 更改報到時間及更改報到警署
D8 申請今日豁免報到
D9 申請豁免今日報到
申請均獲批准
案件將於 11月6日 0930 於西九龍法院(暫代區域法院) 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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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
#張天雁裁判官
#轉交文件 #1118尖沙咀
陳,羅,蔡,杜,鄧,彭,陳,麥,周,葉(18-31)
控罪:非法集結 管有攻擊性武器
控方呈交轉交文件申請 無修訂控罪
保釋條件更改申請:
D2 申請豁免今天報到 更改報到警署 及希望撤銷宵禁令
D3 更改報到時間及警署
D4 申請豁免今天報到
D8 新增居住地址
D9 新增居住地址
D10 申請豁免今天報到
申請均獲批准
案件將於 11月6日 1000 於西九龍法院(暫代區域法院) 進行
#張天雁裁判官
#轉交文件 #1118尖沙咀
陳,羅,蔡,杜,鄧,彭,陳,麥,周,葉(18-31)
控罪:非法集結 管有攻擊性武器
控方呈交轉交文件申請 無修訂控罪
保釋條件更改申請:
D2 申請豁免今天報到 更改報到警署 及希望撤銷宵禁令
D3 更改報到時間及警署
D4 申請豁免今天報到
D8 新增居住地址
D9 新增居住地址
D10 申請豁免今天報到
申請均獲批准
案件將於 11月6日 1000 於西九龍法院(暫代區域法院) 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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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
#張天雁裁判官
#轉交文件 #1118尖沙咀
吳,何,陳,高,曾,陳,王,許,洪(18-37)
控罪:非法集結 管有攻擊性武器
控方呈交轉交文件申請 無修訂控罪
保釋條件更改申請:
D1 申請豁免今天報到
D2 更改報到時間 希望撤銷宵禁令
D3 申請減少報到次數及後申請更改時間
申請均獲批准
案件將於 11月6日 1100 於西九龍法院(暫代區域法院) 進行
#張天雁裁判官
#轉交文件 #1118尖沙咀
吳,何,陳,高,曾,陳,王,許,洪(18-37)
控罪:非法集結 管有攻擊性武器
控方呈交轉交文件申請 無修訂控罪
保釋條件更改申請:
D1 申請豁免今天報到
D2 更改報到時間 希望撤銷宵禁令
D3 申請減少報到次數及後申請更改時間
申請均獲批准
案件將於 11月6日 1100 於西九龍法院(暫代區域法院) 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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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
#張天雁裁判官
#20200202美孚
#答辯
陳,陳,陳,李(18-31)
控罪:
(1)在公眾地方或交通造成阻礙
D1-D4被控於2020年2月2日在美孚巴士總站一帶與其他不知名人士聚集,對公眾場合或交通造成阻礙。
(2)襲擊警務人員
D2陳被控於同日同地襲擊執行職責的警員X 70637。
(3)襲擊警務人員
D4李被控於同日同地襲擊執行職責的警司X15399。
背景 https://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200206/mobile/odn-20200206-0206_00176_026.html
就控一:
D1 明白案情
D2不認罪❌
D4 不認罪❌
就控二:
D2不認罪❌
就控三:
D4不認罪❌
D3同意案情,控方撤回起訴🥳
簽保守行為$800一年
證物處理:E33-37、39-41歸還,證物38充公
D1未準備答辯
押後以索取警方文件以及片段,同埋商討其他方式處理。
D1案件押後到2020年12月9號1430再訊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
D2,D4審期為2月10-11日,預計審期兩天,期間以原有條件保釋,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七庭審訊。
#張天雁裁判官
#20200202美孚
#答辯
陳,陳,陳,李(18-31)
控罪:
(1)在公眾地方或交通造成阻礙
D1-D4被控於2020年2月2日在美孚巴士總站一帶與其他不知名人士聚集,對公眾場合或交通造成阻礙。
(2)襲擊警務人員
D2陳被控於同日同地襲擊執行職責的警員X 70637。
(3)襲擊警務人員
D4李被控於同日同地襲擊執行職責的警司X15399。
背景 https://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200206/mobile/odn-20200206-0206_00176_026.html
就控一:
D1 明白案情
D2不認罪❌
D4 不認罪❌
就控二:
D2不認罪❌
就控三:
D4不認罪❌
D3同意案情,控方撤回起訴🥳
簽保守行為$800一年
證物處理:E33-37、39-41歸還,證物38充公
D1未準備答辯
押後以索取警方文件以及片段,同埋商討其他方式處理。
D1案件押後到2020年12月9號1430再訊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
D2,D4審期為2月10-11日,預計審期兩天,期間以原有條件保釋,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七庭審訊。
東方日報
涉美孚襲警堵路 兩男准保
兩名被告為文員陳曉陽(廿四歲)和學生李佳俊(十八歲)。陳被控於本月二日,在長沙灣美荔道與荔枝角道交界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即用障礙物堵路,並在上址襲擊一名警司。李則被控於同一日,在港鐵美孚站A出口外用障礙物堵路及襲擊警員。控方不反對被告擔保,但要求他們宵禁,以及禁足饒宗頤文化館和翠雅山房一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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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七庭
#張天雁裁判官
#審訊 [1/1]
#1224旺角
劉(20)
承上:
https://t.me/youarenotalonehk_live/8925
控罪:
1)在公眾地方 #管有攻擊性武器 》❌不認罪❌
2)無牌 #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 》早前已認罪
案情:
被控於 2019 年 12 月 24 日在旺角亞皆老街與康樂街交界的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即一個能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
審訊:
控辯雙方相議後,控罪一穫控方不提證供起訴,撒消控罪;控罪二罪款五千元。
#張天雁裁判官
#審訊 [1/1]
#1224旺角
劉(20)
承上:
https://t.me/youarenotalonehk_live/8925
控罪:
1)在公眾地方 #管有攻擊性武器 》❌不認罪❌
2)無牌 #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 》早前已認罪
案情:
被控於 2019 年 12 月 24 日在旺角亞皆老街與康樂街交界的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即一個能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
審訊:
控辯雙方相議後,控罪一穫控方不提證供起訴,撒消控罪;控罪二罪款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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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七庭
#張天雁裁判官
#1006石硤尾 #審訊[1/2]
#管有工具作非法用途
陳(19)
被告被控於2019年10月6日在九龍大埔道56號後巷管有可發出激光射線的儀器,意圖將其作任何非法用途使用。
被告不認罪。
是日傳召 PW1 及 PW2
控辯雙方均完成盤問。
為免審訊內容外流,本案詳情後補。
案件押後至明日0930 於同庭續審,期間被告以原有條件保釋。
#張天雁裁判官
#1006石硤尾 #審訊[1/2]
#管有工具作非法用途
陳(19)
被告被控於2019年10月6日在九龍大埔道56號後巷管有可發出激光射線的儀器,意圖將其作任何非法用途使用。
被告不認罪。
是日傳召 PW1 及 PW2
控辯雙方均完成盤問。
為免審訊內容外流,本案詳情後補。
案件押後至明日0930 於同庭續審,期間被告以原有條件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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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七庭
#張天雁裁判官
#1006石硤尾 #續審[2/2]
#管有工具作非法用途
陳(19)
被告被控於2019年10月6日在九龍大埔道56號後巷管有可發出激光射線的儀器,意圖將其作任何非法用途使用。
PW3 PW4作供完畢,主要就證物處理方面作供。
休庭5分鐘,之後傳召PW5。
#張天雁裁判官
#1006石硤尾 #續審[2/2]
#管有工具作非法用途
陳(19)
被告被控於2019年10月6日在九龍大埔道56號後巷管有可發出激光射線的儀器,意圖將其作任何非法用途使用。
PW3 PW4作供完畢,主要就證物處理方面作供。
休庭5分鐘,之後傳召PW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