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鳩藍屍大行動 (半休台)
122 subscribers
3.25K photos
64 videos
14 files
3.99K links
公海 @fightagainstbluecgroup
本Channel專用Bot @fightagainstbluec_3bot

藍屍五毛資料庫: @bluecwumaodatabase

@bluecwumaodatabasebot
打name/username/id查係咪藍屍

報料/投稿: @fightagainstbluec_bot

Discord Group: https://discord.gg/GsSWWtn

*不作任何煽動
*所有言論不代表本台
Download Telegram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資訊部
警指遊行是行為不檢 沙田區議員李志宏被捕

【蘋果日報】沙田區區議員被警方拘捕。今晨8時許,李志宏在fb發帖稱:「有狗上門,未知咩事,無事會再報平安」,約一小時後,他再另一fb發帖稱:「李志宏議員於今早被警方上門拘捕,相信與今年5月24日港島遊行有關。據悉警方以「公眾地方行為不檢」拘捕李志宏。」(原文

#20201117新聞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資訊部
林卓廷就誹謗索償 高院駁回何君堯上訴需額外付2.6萬訟費

【頭條日報】民主黨林卓廷指控立法會議員何君堯,去年在facebook發布影片,指林卓廷有份煽惑7.21白衣人襲擊事件的言論構成誹謗成份,並入稟高院要求對方賠償。高等法院在上月一次聆訊中,形容何君堯一方提交的抗辯理由內容空泛,並下令他補充詳情兼支付1.6萬訟費。何君堯不服決定申請上訴,但已超上訴期限,並申請法庭擱置訟費命令。法官今在高等法院駁回何君堯的上訴和擱置命令申請,下令他支付額外2.6萬訟費。

法官不接納,何君堯以誤解法律為理由申請逾期上訴,而上訴的基礎亦非前一次聆案官出錯。何投訴,林卓廷屢以法庭傳票提出要求,大可以用文件書信來往的方式提出。但法官認為無論如何,何仍未能按對方要求和法庭命令補充抗辯詳情。故法官在逾期理由和勝算兩個原則上,均拒絕何的上訴申請。既然上訴不成立,何須負責上月聆訊的1.6萬訟費。(原文

#20201117新聞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資訊部
指揮官證警向停車場1樓以上樓層發射催淚彈

【蘋果日報】科技大學男生周梓樂死因庭今展開第二天研訊。研訊主任傳召警方另一小隊的指揮官郭俊希作供,透露約於凌晨12時40分,逾200人在現場集結堵路,並向警方防線掟磚頭及玻璃樽,他遂下令向廣明苑停車場方向發射催淚彈。及至凌晨1時,有人從尚德停車場高處投下雜物。他今供稱,有衝鋒隊由停車場地下發射催淚彈,射向1樓以上樓層,煙霧進入停車場。(全文

#20201117新聞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資訊部
警方清算理大獲救者 要求助查後改口或控暴動

【蘋果日報】理大圍城一年後,香港警察再度展開清算。有去年身處理大、經救護車離開的人士向《蘋果》透露,日前自己被警察以電話通知需「協助調查」,但到達警署後負責警員即改口,稱將控告他「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甚至不排除改控「暴動罪」。他指得悉有類似經歷的同路人近日亦被控告非法集結,聲言「一息尚存,抗爭到底」。

D(化名)去年理大圍城期間滯留校園,最後因身體不適,經登記個人資料後乘救護車送院離開,至日前忽然收到警察來信及電話,要求他在指定時間到警署「協助調查」。他指負責的警員第一句話是「放心唔會告暴動」,但經過一輪查問後,又改口指因去年11月18日晚上警察已將事件定性為非法集結,於是將控告他「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甚至揚言「如果搵到相關證據嘅話唔排除會告暴動」,現時獲無條件保釋,月底再報到。(全文

#20201117新聞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資訊部
沙田區議員李志宏被指「公眾地方喧嘩」 警扣5小時後獲准保釋 11月23日下午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蘋果日報】【14:42】李志宏回覆《蘋果》時表示,警方是於今早7時許上門將他拘捕,拘捕過程算是「禮貌友善」,其間沒有搜屋或帶走任何物品,返到警署亦是進行落口供及正常落案程序,其間在灣仔警察總部則被帶到報案室內的羈留室內。

【14:40】警方表示,今年五月二十四日下午約五時,一名男子在灣仔鵝頸橋底作出喧嘩及擾亂秩序的行為,使群眾起哄。警員隨即拘捕該名二十五歲姓李男子,他其後拒保候查,獲暫時釋放。港島總區重案組人員經進一步調查及諮詢法律意見後,今日於沙田區再拘捕及控以該名男子一項「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行為」罪。案件將於11月23日下午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全文

#20201117新聞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資訊部
劉公子涉「中環和你Sing」違限聚令 罰款$4,500

【蘋果日報】4.28「撤回修訂引渡條例」遊行一周年,有網民於中環ifc發起「中環和你Sing」活動。及至傍晚時分,數十人在中庭位置大合唱,防暴警員進入驅散,並向5人發出限聚令告票。同志富商劉公子劉定成放棄抗辯,今日罰款了事。同場的李國永則向法庭申請押後案件至下月29日獲批。

劉定成曾於上周五前往法庭欲交罰款,惟時限已過,今日須再上庭。裁判官林希維指,若需法庭再開庭處理,理論上可以提高罰款金額,惟鑑於劉曾於上周到過法庭,遂酌情維持罰款4,500元,當中包括定額罰款2,000元、延期費用2,000元,以及堂費500元。

劉繳交罰款後,在兩位區議員陪同下,於庭外接受訪問時,稱:「終於可以鬆一口氣。俾人出賣,百般滋味在心頭。」他指經徵詢過法律意見後得知,若作出抗辯,一旦罪成可罰款至2.5萬元,而且或留有案底,實無必要,「倒不如將啲錢資助下被拘禁的12位,好過益咗個夕陽政府」。(全文

#20201117新聞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資訊部
男海關員無牌管有弩及彈簧鋼棒 押12月訊不得離港

【頭條日報】35歲男海關關員涉在家中無牌管有弩及彈簧鋼棒,被控一項無牌管有槍械罪及一項管有違禁武器罪,案件今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訊。被告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12月15日再訊,以讓辯方索取文件及向被告提供法律意見。被告獲准以5000元保釋,期間不得離港,須居於報稱地址。

被告被控於2020年7月14日,在九龍城紅磡忠孝街60號愛民邨的家中,無牌管有一把拉力逾6公斤的弩,及管有違禁武器,即一支彈簧鋼棒。(全文

#20201117新聞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資訊部
律政司介入撤銷西灣河開槍案及的士撞人案 許智峯今入稟司法覆核

【東網】民主黨議員許智峯早前就去年反修例期間的西灣河警長開槍案及深水埗的士司機撞人案提出私人檢控,原獲法庭批出傳票,惟律政司介入要求撤銷2案的私人檢控,並獲西九龍裁判法院裁判官批准。許今日(17日)向法院提出司法覆核,質疑律政司介入及撤控違憲,及剝奪市民具私人檢控的權利及原意。

許智峯指,今次就2案提出司法覆核的原因,是因為律政司的介入及撤控不合理,所提的證據亦不公開及黑箱作業,違反私人檢控的原意,即公民抗衡政權的不作為或偏頗,故應屬違憲,故他入稟要求法院宣布律政司介入的決定是違法及違憲,並撤銷該決定。

被問及對法庭接納司法覆核的機會有多大,許表示,私人檢控被律政司撤控再上訴未有先例,所以很難說。代表律師楊浩然指,律政司起初不就案件提出檢控,直至有人提出私人檢控時又插手撤銷案件,情況特別,故必須法庭介入,亦相信法庭介入機會很高。(全文)

#20201117新聞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資訊部
快必案非以國安法起訴 控方仍申請由指定法官審理

【蘋果日報】人民力量副主席「快必」譚得志被指多次在擺街站及遊行期間引發對政府的憎恨和藐視,因而被控,自今年9月提堂後一直還柙。案件今在區域法院首度提訊,由首席法官高勁修處理。控方今申請將案件交由負責處理危害國家安全案件的指定法官處理;辯方反對,直指本案不涉及國安法控罪。法官高勁修將案件押後至下月2日,以聆聽雙方進一步陳詞。快必今再申請保釋,但被拒絕,須繼續還柙。(全文

#20201117新聞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資訊部
男警涉盜用他人信用卡買電話 被控3罪明日提堂

【東網】柴灣太古城道18號一商場,警方於去年10月14日接獲一名姓王(40歲)男子報案,指其信用卡早前在上址不見了,其後發現信用卡被人盜用購買2部手提電話,價值約25,000元。東區警區重案組人員其後接手調查案件,於今年4月7日在柴灣區以涉嫌盜竊及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拘捕一名姓李(28歲)男子,人員經調查及諮詢法律意見後,該名被捕男子已被控一項盜竊罪及2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案件將於明日(18日)上午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據了解,李為一名警務人員,事發當日,李在康怡戲院買戲票期間,見到有人遺漏信用卡後,即上前檢走收起,隨後轉往太古城商場盜用該張信用卡購買2部手提電話。(全文

#20201117新聞 #貪心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