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warded from (關台)親友上庭先去旁聽嘅廢柴(公開)親友都是自私狗
需要收信的手足(🔴係已正式服刑,有啲唔肯定出嚟未)服刑係最condom因為難回信就無人寫❌⚠️``要多關心``係視乎手足背景而加
🔴#0609金鐘 梁(19)周(20)教導所‼️(耐啲),葉(23)張(25)王(24)四個月
🔴#0611上環 馬(20)十個月
#0626警總 畫家(31)
#0701立法會 女村(24)
🔴#0714沙田 梁(24)龔(51)四年,李(17)三年四
#0720荃灣 盧(27)
🔴#0727元朗 朱(18)勞教(唔知出未)
#0728上環 簡(24)(認罪‼️)
🔴#0805觀塘 蘇(32)兩年八(⚠️無咩朋友,要多關心)
#0813機場 賴(19)何(28)葉(23)(認罪‼️)
🔴#0816上水 李(21)一年半
🔴#0831太子 鍾(33)一年
🔴#0903太子 冼(23)一年
🔴#0904北角 梁(37)三年
🔴#0907旺角 梁(20)更生(唔知出未)
#0914淘大 石(28)(認罪‼️)
🔴0915將軍澳 15歲更生(⚠️無人送車‼️)
#0921元朗 張(30)陳(25)(⚠️張要多關心‼️)
#1006旺角 羅(56)黃(22)埃及籍(35)(認罪‼️)
🔴#1006石硤尾 李(17)更生
🔴#1006旺角 鄧(30)四個月
🔴#1011黃埔 鄧(20)伍(20)更生,鄧(22)三個月三(⚠️哥要多關心)
#1012九龍塘 曾(26)(⚠️要多關心)
#1013旺角 謝(30)
🔴#1013將軍澳 姚(23)四年
🔴#1013觀塘 梁(16)更生
#1015大角咀 董(23)丁(17)
#1020旺角 鄺(22)
#1027深水埗 鄭(32)
🔴#1027尖沙咀 杜(28)八個月
🔴#1031旺角 黃(38)七個月(⚠️要多關心)
#11月元朗 李(24)
#1102灣仔 鄭(21)楊(22)丘(24)莫(21)黃(19)
🔴#1102旺角 14歲更生(⚠️無人送車‼️)
🔴#1102旺角 石(17)勞教(⚠️要多關心)
🔴#1102中環 張(22)五個半月
🔴#1103元朗 關(25)十個月
🔴#1103元朗 林(20)更生
#1106屯門 董(32)
#1109將軍澳 陳(58)黃(29)(認罪‼️)
#1110旺角 趙(25)(認罪‼️)
#1110旺角 諸(33)
🔴#1110屯門 陳(17)兩年八
🔴#1111大埔 伍(17)更生
🔴#1111銅鑼灣 殷(24)十三個月(唔知出未)
🔴#1111紅磡 劉(25)六個月(⚠️有另案候審)
🔴#1111將軍澳 龔(18)30日(⚠️極需要關心‼️)
#1113上水 劉(17)陳(16)
🔴#1114中環 王(17)勞教
🔴#1114屯門 李(56)一年
🔴#1118觀塘 陳(16)更生
#1208灣仔 黃(21)吳(23)彭(33)蘇(18)蔡(20)賴(29)(⚠️呢堆要多關心因為有3個同案送晒中‼️‼️)
🔴#1209旺角 陳(18)九個月
#1214屯門 關(27)徐(28)何(41)
🔴#1215沙田 謝(16)更生
🔴#20200101灣仔 岑(37)一年
🔴#20200105上水 吳(22)十個月(⚠️要多關心啊‼️)
#20200105上水 聶(⚠️無人記起)
#20200108元朗 15歲勞教(⚠️仲有929暴動‼️)(⚠️要多關心)
#20200114旺角 黃(21)
#20200116沙田 陳(27)
🔴#20200126粉嶺 何(22)勞教
🔴#20200129葵涌 陳(17)三年十(⚠️需要極多關心‼️🙏🙏)
#20200229旺角 鈕(19)
#20200307爆炸 何(36)李(25)吳(27)張(29)(⚠️張要多關心‼️)
#20200323上水 黃(62)
#網上言論 開掛 蕭(32)
#20200421長沙灣 王(50)(⚠️要多關心)
#20200523牛頭角 15歲 16歲魯 15歲
#網上言論 工程巴 許(28)
#20200609元朗 陳(38)
#20200611西貢 盧(23)
#20200611元朗 李(38)
#20200701旺角 李(24)(⚠️要多關心‼️‼️手足亦被圍毆)
#20200701銅鑼灣 黃(24)(⚠️要多關心‼️)
#20200701灣仔 唐(23)
#20200804青衣 張(16)關(18)
#網上言論 Sucker 伍(26)
#20200820灣仔 入境處 孔(25)
#20200924粉嶺 賣軍火 呂(23)
講多次,服刑係最condom因為難回信就無人寫
@youarenotalonehk_l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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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言論 工程巴 許(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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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11西貢 盧(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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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01旺角 李(24)(⚠️要多關心‼️‼️手足亦被圍毆)
#20200701銅鑼灣 黃(24)(⚠️要多關心‼️)
#20200701灣仔 唐(23)
#20200804青衣 張(16)關(18)
#網上言論 Sucker 伍(26)
#20200820灣仔 入境處 孔(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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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多次,服刑係最condom因為難回信就無人寫
@youarenotalonehk_live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十四庭
#王詩麗裁判官
#0826深水埗 #判刑
#攻擊性武器 #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
胡(20)🛑已還押14日
控罪:
1.管有攻擊性武器(經審訊後罪成)
2.管有物品議題損壞財產(經審訊後罪成)
3.未能出示身份證(審訊前已認罪)
案情:
於2019年8月26日在香港青山道及九龍道交界管有一支雷射筆;同日在石硤尾邨管有一罐噴漆以及未能向警員譚浩銘出示身份證明文件。
裁決按此
🌟辯方求情🌟
背景報告內容正面,顯示被告與家人關係良好,會定期一同吃飯及交談。被告本身並無不良嗜好/黑社會背景,生活集中於學業及兼職,閒時會遠足或與友人聚會,生活作息良好。被告有悔意,雖然被告的悔意是遲來的,但被告在會面時有和盤托出控罪相關的來龍去脈,有深切反省;並承諾今後會用和平的手法表達政治訴求。被告的雙親對其有予以讚賞,尤其是其父。
勞教中心報告則指出被告不適合被判入勞教中心,報告中未有詳細講述緣由,辯方律師相信是基於被告的眼疾。報告形容被告與相關官員會面時態度良好、有禮貌,從會面中看到被告有悔意,被告在會面時亦有和盤托出控罪相關的事情。辯方希望裁判官能輕判,好讓被告能及早獲釋以繼續完成學業。總括而言,被告在會面中表現有悔意,有關官員對其印象良好;唯因被告的體能測試不達標,勞教中心不接納其。
就著控罪一,辯方希望法庭考慮到事件中沒有警員受傷、其被照射過程短暫及被告遲來的悔意,可以酌情予以一個較低的量刑起點。
至於控罪二,考慮到判刑的整體性,基於控罪一、二的事件都是在差不多的地點及時間發生、控罪中的噴漆並未被使用過,從而希望兩項控罪的刑罰可以全部同期執行。
總括而言,辯方希望法庭考慮到被告的背景及身體狀況,判處一個較輕的刑罰,讓被告可以儘早獲釋繼續完成學業。
🌟判詞🌟
感化官報告正面;勞教報告表示被告以往兼職時準時、盡責。被告曾於2014年參與傘運、並於2019年參與反修例示威運動。被告是魯莽衝動下犯案,其後承諾今後會和平表達政見。
裁判官指出,就著控罪一的審訊,控方證人高級督察盧永楷的證供是根據相關標準作出的,其專業資格備受認可。其指出控罪一中的雷射筆運作正常,是屬於3B級別的雷射筆。雷射筆照射警員會對警員造成一定的傷害,具有一定的危險性和殺傷力。裁判官引用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李運騰於一宗上訴案件的判詞(見註1),指出就算沒有資料顯示雷射筆對眼睛造成的實際傷害有多大,但那畢竟是對眼睛的傷害,因而認為雷射筆有相當程度的危險性及殺傷力是正確的判斷。
裁判官再指出,其他同類案件的案情多是從被告身上搜出相關物品,此案的被告則是曾確實使用過雷射筆照射警員,此案案情相對嚴重。
此外,裁判官引用潘兆初高等法院首席法官、彭偉昌上訴庭法官及彭寶琴法官於一宗覆核聆訊的案件中的判詞(見註2),指出對年輕犯人的判刑不能側重更生方面,必須具阻嚇作用。再指被告在案發時已十九歲,理應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裁判官指出,毫無疑問,現時社會的同類案件有上升趨勢,故此判刑必須具有阻嚇作用;因被告不適合被判入勞教中心,因而唯一適合的刑罰必然是監禁。裁判官再三強調刑罰需具阻嚇性。
就著控罪一,裁判官表示自己已儘量取一個較輕的量刑起點(未有提及量刑起點實為多久),被告其後雖有表達其悔意,但太遲了,如果被告於第一時間認罪就可以獲得三分一扣減;裁判官指出於辯方求情中未有看到減刑因素。控罪一判處監禁八個月。
就著控罪二,則判處監禁三個月。裁判官表示兩項控罪的刑罰理應分期執行,但鑑於兩項控罪的性質相近、事實背景一樣,因而兩項控罪的刑期全數同期執行。
控罪三因及早認罪,罰款金額得到扣減,罰款五百元,於保釋金中扣除。
🌟值得一提的是,裁判官於辯方陳詞結束後表示自己將參照兩宗上訴庭案件的量刑起點(見註1、3)。反之,辯方於求情時並沒有引用任何案例。
備註:
1.案件編號HCMA165/2020,見第三十四段中的//另外,P4發出的光束...正確的裁斷。// ( #20200122屯門 )
2.案件編號CAAR1/2020,見第五十五段。( #20200108元朗 )
3.案件編號HCMA101/2020。( #0727元朗 )
#王詩麗裁判官
#0826深水埗 #判刑
#攻擊性武器 #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
胡(20)🛑已還押14日
控罪:
1.管有攻擊性武器(經審訊後罪成)
2.管有物品議題損壞財產(經審訊後罪成)
3.未能出示身份證(審訊前已認罪)
案情:
於2019年8月26日在香港青山道及九龍道交界管有一支雷射筆;同日在石硤尾邨管有一罐噴漆以及未能向警員譚浩銘出示身份證明文件。
裁決按此
🌟辯方求情🌟
背景報告內容正面,顯示被告與家人關係良好,會定期一同吃飯及交談。被告本身並無不良嗜好/黑社會背景,生活集中於學業及兼職,閒時會遠足或與友人聚會,生活作息良好。被告有悔意,雖然被告的悔意是遲來的,但被告在會面時有和盤托出控罪相關的來龍去脈,有深切反省;並承諾今後會用和平的手法表達政治訴求。被告的雙親對其有予以讚賞,尤其是其父。
勞教中心報告則指出被告不適合被判入勞教中心,報告中未有詳細講述緣由,辯方律師相信是基於被告的眼疾。報告形容被告與相關官員會面時態度良好、有禮貌,從會面中看到被告有悔意,被告在會面時亦有和盤托出控罪相關的事情。辯方希望裁判官能輕判,好讓被告能及早獲釋以繼續完成學業。總括而言,被告在會面中表現有悔意,有關官員對其印象良好;唯因被告的體能測試不達標,勞教中心不接納其。
就著控罪一,辯方希望法庭考慮到事件中沒有警員受傷、其被照射過程短暫及被告遲來的悔意,可以酌情予以一個較低的量刑起點。
至於控罪二,考慮到判刑的整體性,基於控罪一、二的事件都是在差不多的地點及時間發生、控罪中的噴漆並未被使用過,從而希望兩項控罪的刑罰可以全部同期執行。
總括而言,辯方希望法庭考慮到被告的背景及身體狀況,判處一個較輕的刑罰,讓被告可以儘早獲釋繼續完成學業。
🌟判詞🌟
感化官報告正面;勞教報告表示被告以往兼職時準時、盡責。被告曾於2014年參與傘運、並於2019年參與反修例示威運動。被告是魯莽衝動下犯案,其後承諾今後會和平表達政見。
裁判官指出,就著控罪一的審訊,控方證人高級督察盧永楷的證供是根據相關標準作出的,其專業資格備受認可。其指出控罪一中的雷射筆運作正常,是屬於3B級別的雷射筆。雷射筆照射警員會對警員造成一定的傷害,具有一定的危險性和殺傷力。裁判官引用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李運騰於一宗上訴案件的判詞(見註1),指出就算沒有資料顯示雷射筆對眼睛造成的實際傷害有多大,但那畢竟是對眼睛的傷害,因而認為雷射筆有相當程度的危險性及殺傷力是正確的判斷。
裁判官再指出,其他同類案件的案情多是從被告身上搜出相關物品,此案的被告則是曾確實使用過雷射筆照射警員,此案案情相對嚴重。
此外,裁判官引用潘兆初高等法院首席法官、彭偉昌上訴庭法官及彭寶琴法官於一宗覆核聆訊的案件中的判詞(見註2),指出對年輕犯人的判刑不能側重更生方面,必須具阻嚇作用。再指被告在案發時已十九歲,理應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裁判官指出,毫無疑問,現時社會的同類案件有上升趨勢,故此判刑必須具有阻嚇作用;因被告不適合被判入勞教中心,因而唯一適合的刑罰必然是監禁。裁判官再三強調刑罰需具阻嚇性。
就著控罪一,裁判官表示自己已儘量取一個較輕的量刑起點(未有提及量刑起點實為多久),被告其後雖有表達其悔意,但太遲了,如果被告於第一時間認罪就可以獲得三分一扣減;裁判官指出於辯方求情中未有看到減刑因素。控罪一判處監禁八個月。
就著控罪二,則判處監禁三個月。裁判官表示兩項控罪的刑罰理應分期執行,但鑑於兩項控罪的性質相近、事實背景一樣,因而兩項控罪的刑期全數同期執行。
控罪三因及早認罪,罰款金額得到扣減,罰款五百元,於保釋金中扣除。
🌟值得一提的是,裁判官於辯方陳詞結束後表示自己將參照兩宗上訴庭案件的量刑起點(見註1、3)。反之,辯方於求情時並沒有引用任何案例。
備註:
1.案件編號HCMA165/2020,見第三十四段中的//另外,P4發出的光束...正確的裁斷。// ( #20200122屯門 )
2.案件編號CAAR1/2020,見第五十五段。( #20200108元朗 )
3.案件編號HCMA101/2020。( #0727元朗 )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資訊部
涉煽惑非法集結 光復元朗發起人鍾健平事隔2年再被捕
【東方日報】元朗前年7月27日爆發大規模警民衝突,警方當日最少拘捕13人,包括申請「光復元朗」遊行、被警方發出「反對通知書」的鍾健平,涉嫌組織未經批准集結,他及後獲准保釋。據了解,警方經調查後取得新進展,通知他今午(23日)3時到大埔警署預約拘捕,涉嫌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全文)
#20210823新聞 #0727元朗
【東方日報】元朗前年7月27日爆發大規模警民衝突,警方當日最少拘捕13人,包括申請「光復元朗」遊行、被警方發出「反對通知書」的鍾健平,涉嫌組織未經批准集結,他及後獲准保釋。據了解,警方經調查後取得新進展,通知他今午(23日)3時到大埔警署預約拘捕,涉嫌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全文)
#20210823新聞 #0727元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