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動態 #EU #德國 #Deutschland
歐盟條例生效 德國修改對外出口防護用品的限制
針對疫情,德國危機指揮部 3 月 4 日決定限制個人防護用品的對外出口,該規定針對德國以外的所有國家,並於 3 月 12 日生效。15日,歐盟關於授权個人防護物資等出口到第三国的規定 - 歐盟法案(EU 2020/402)生效。有效期为六周,六周期限结束时,自動失效。
據歐盟法案說明,已根据《联合采购协议》启动了个人防护设备的采购程序。根据时间表和市场情况,該程序可能会在4月初完成。目前,联盟内部个人防护设备(如口罩)的生产集中在少数几个成员国,即捷克共和国,法国,德国和波兰。尽管已鼓励增产,但联盟目前的生产水平和现有库存不足以满足联盟内部的需求。
法案規定,向歐盟以外的地方出口个人防护设备時,必須有出口授權書。未经出示该出口授权书,禁止出口。主管部門處理出口申請的期限,不超過 5 個工作日,特殊情況不超過 10 個工作日(更多規定,請參考原文)。
3 月 19 日,聯邦經濟部 #BMWi 宣佈(官方新聞稿),因歐盟法規的出臺,此前頒佈的德國防護用品對外出口限制條例正式取消。经修订的总法令已經在《联邦公报》(Bundesanzeiger) 上发布並生效。
聯邦經濟部補充到,欧盟内部的交貨、裝運等,不受法规(EU 2020/402) 的限制。出口到 #EFTA 国家(挪威 #Norway,冰岛 #Iceland,列支敦士登 #Lichtenstein,瑞士 #Schweiz)、《欧洲联盟功能条约》附件二(PDF文件 第 284 页)中列出的海外国家和地区,及法罗群岛,安道尔,圣马力诺和梵蒂冈 #Vatikan(基於 EU 2020/426 修正案)等,也不受法規約束。
#2C
歐盟條例生效 德國修改對外出口防護用品的限制
針對疫情,德國危機指揮部 3 月 4 日決定限制個人防護用品的對外出口,該規定針對德國以外的所有國家,並於 3 月 12 日生效。15日,歐盟關於授权個人防護物資等出口到第三国的規定 - 歐盟法案(EU 2020/402)生效。有效期为六周,六周期限结束时,自動失效。
據歐盟法案說明,已根据《联合采购协议》启动了个人防护设备的采购程序。根据时间表和市场情况,該程序可能会在4月初完成。目前,联盟内部个人防护设备(如口罩)的生产集中在少数几个成员国,即捷克共和国,法国,德国和波兰。尽管已鼓励增产,但联盟目前的生产水平和现有库存不足以满足联盟内部的需求。
法案規定,向歐盟以外的地方出口个人防护设备時,必須有出口授權書。未经出示该出口授权书,禁止出口。主管部門處理出口申請的期限,不超過 5 個工作日,特殊情況不超過 10 個工作日(更多規定,請參考原文)。
3 月 19 日,聯邦經濟部 #BMWi 宣佈(官方新聞稿),因歐盟法規的出臺,此前頒佈的德國防護用品對外出口限制條例正式取消。经修订的总法令已經在《联邦公报》(Bundesanzeiger) 上发布並生效。
聯邦經濟部補充到,欧盟内部的交貨、裝運等,不受法规(EU 2020/402) 的限制。出口到 #EFTA 国家(挪威 #Norway,冰岛 #Iceland,列支敦士登 #Lichtenstein,瑞士 #Schweiz)、《欧洲联盟功能条约》附件二(PDF文件 第 284 页)中列出的海外国家和地区,及法罗群岛,安道尔,圣马力诺和梵蒂冈 #Vatikan(基於 EU 2020/426 修正案)等,也不受法規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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