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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官捐贈 |回應特首「恥辱」論 盧寵茂:針對造謠者,無知與無恥有別】

全文:http://bitly.ws/Fssw

立法會今日(25日)通過醫療衛生界議員林哲玄動議議案,促請政府盡快落實與內地器官移植合作的法律框架,推進有關技術探討和程序。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在會上重申,當局會採用第二層分配機制,當兩地器官無法在各自制度下成功配對,才會啟動跨境互動機制。他指當局會加強解說,「要識穿少數人在今次議題內的造謠作假,意圖製造矛盾」,破壞器官捐贈的文化和氛圍。

盧寵茂在會後被問到,日前特首李家超用「恥辱」形容取消登記行為,如此強硬說辭會否嚇怕大眾,令制度更難做下去?盧回應時強調,器官捐贈名冊由登記到取消,是市民自願及有權去做,當中不涉及違法行為,又指特首言論是「針對造謠作假的人,相信無知與無恥雖然有些相似,但有很大分別」。他說市民不知道真實的消息、貿然自己做決定去取消,或者被網上虛假消息引導,因網上有消息指不去取消就會被視作登記等,絕對不用擔心。

會上議員發言時,何君堯建議用提供免費骨灰龕等方式鼓勵器官捐贈,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回應指,這牽涉到器官捐贈的無償原則,需要小心處理;有「港漂」議員呼籲官員「以身作則」登記捐贈。

港府與內地探討建立恆常器官移植互助機制,取消器官捐贈的數字急增,由去年12月到今年4月共有5785個取消登記,其中一半(2905個)是無效取消。行政長官李家超周二(23日)表示,留意到數字有不尋常,很多涉及重複取消。他又指出:「如果一個人沒有登記而又被取消,這是非常可疑的」, 嚴厲譴責破壞系統人士,形容行為是「恥辱」,已要求警方調查是否涉及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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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條|草案刊憲 叛國、叛亂可囚終身 立法會主席:議員光榮,冇死線

全文:https://bitly.ws/3fhJK

《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今日刊憲,立法會召開三節會議,11時在會議廳召開大會,首讀及二讀《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下午2 時 30 分及 4 時 40 分召開《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委員會會議。草案建議,叛國、叛亂、煽惑中國武裝力量成員叛變、勾結勢外勢力意圖危害國安而損壞公共基礎設施,最高刑罰可判終身監禁。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表示,草案已首讀、二讀,法案委員會主席廖長江會跟委員會盡一切努力,完成工作。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表示,立法有必要性和急切性,應合力盡快堵塞國家安全缺口,按議事規則,今日召開立法會會議,以盡快履行《基本法》23條立法的憲制責任。他表示,過去 27 年未完成憲制責任,「在這重要時刻,能堅負歷史任務,我們第七屆立法會感到光榮,亦是責任重大,全體議員一定上下一心、全力以付,審慎審議法案條文,以履行我們的憲制職能」。

梁君彥表示,無立法死線和時間表,法案委員會主席廖長江及議員,會盡一切努力完成工作,之後到內務委員會匯報、再到大會,「我哋係靜候佳音,希望廖長江同所有議員一齊工作,我哋目標都係早一日得一日,現時係冇死線、亦都冇時間表」。

他再次表示,立法是「我哋第七屆立會光榮,大家盡一切時間去做」。他指開會通知趕急,有議員在外地工作,漏夜回港,「這是我們的責任和榮幸」。

被問到立法程序是否太趕?他回應指,為何如此趕急,是因有需要盡快立法,維護國家安全,「你看其他國家,他們用一天、兩周、三周便立法,他們立了 15 至 20 條法,那為何香港不能迅速地做?你告訴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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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社工例|註冊局八選任委員七劈炮 黎汶洛願過渡 勞福局長:真心宣誓可為新成員

全文:https://bit.ly/4csqHq5

2024年社會工作者註冊(修訂)條例草案周三(7月3日)在立法會0票反對下,三讀通過。在草案通過前,現任社工註冊局八名選任委員,有七人已辭任,只有前眾志副主席黎汶洛表示願宣誓過渡。孫玉菡表示,留意到原有註冊局,有七位由選舉產生成員選擇辭職。他指出,如離開任期不足一年,不須補選。他又指,有另一委委員表示會出席周五宣誓。他表示,會嚴格按條例要求,確保每位委員真心真誠宣誓,「只要佢真心真誠宣誓,佢就可通過宣誓要求,成為新的社工註冊局成員」。

修例後,社工註冊局將會改組。成員將由 15 位增至 27 位,其中新增 11 名成員由行政長官直接委任,以及新增一名為公職人員的註冊社工。當局及支持法案的委員多次強調,改組後的註冊局的民選成員數量不變,又指修例後仍會有至少超過一半成員( 14 名)為註冊社工。惟經法案委員「強烈建議」後,修例現時亦規定註冊局政府主席皆由行政長官委任,並需要在政府官員的監督下進行宣誓,如拒絕宣誓則不得就任或繼續擔任註冊局成員。

另外,最新版本的條例草案亦刪去違反國安罪行人士的「逃生門機制」。修例前,如果註冊社工干犯《條例》附表2中的嚴重罪行,包括謀殺、性罪行,以及 2022 年加入的「危害國家安全相關」的罪行等,該人士將被拒絕註冊或註冊續期申請。然而,若獲註冊局全體成員同意,則可獲得註冊成為社工。修例後,「危害國家安全相關」的罪行將移至附表2a,並取消逃生門機制,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相關」罪行的註冊社工將被永久除名、註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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