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鸦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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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狱乌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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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 #美国 #数据传输 #安全港 #隐私盾 没有特权

【欧盟最高法院裁决 欧美的数据传输协议无效】

7月16日,欧洲法院裁定,基于对美国监听的担忧,此前达成的跨大西洋个人数据传输协定——《欧美隐私盾牌》无效。

路透社当天指出,这一裁决将美国的待遇拉到同非欧盟成员国类似,实际上结束了美国公司在获取欧盟用户个人数据上的特权。

《欧美隐私盾牌》设立于2016年,其目的在于代替此前被裁定无效的《安全港协议》,用以保护被送往美国的欧盟用户个人数据。截至目前,已有超过5000家公司签约使用了隐私盾牌,其中有65%是中小企业或初创企业,当然也不乏科技和工业巨头。

根据协定,美国被定义为“与欧盟基本等同”的国家和地区,可以不需要特别授权而直接传输数据,用于商业目的个人数据从欧盟传输到美国后,将享受与在欧盟境内同样的数据保护标准。如果欧盟用户认为某家公司或美国政府滥用了他们的数据,他们有权向美国法院提起诉讼。

但法院认为,美国的监听制度将美国国家利益置于个人利益之上,不尊重欧盟公民的权利,这不满足有关数据在美国受到“与欧盟基本等同”保护的标准,其条款也“没有赋予欧洲人在法庭上对美国政府提起诉讼的权利”。

当然,这次裁决并不意味着美欧间个人用户数据传输的终结。据英国广播公司(BBC)报道,两地官员目前正就数据传输进行谈判。另外还有一项“标准合约条款”机制仍在运行。在此协议下,欧盟可以起草一份不容谈判的法律合同,而受影响的公司必须签署它,如果不能保护好个人数据,隐私监管机构会暂停对外的数据传输。使用“标准合约条款”意味着美国将与其他国家地位等同,不再拥有传输上的特权。

2015年,马克斯·施雷姆斯(Maximilian Schrems)由于担心美国情报机构可能访问欧盟的用户数据,向法院上诉,要求判定《欧美隐私盾牌》的前身——《安全港协议》无效,并最终胜诉。(联合早报-国际)(路透社)(观察者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