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 #共同富裕 #人均生产总值 #劳动报酬 #人均可支配收入 #城乡差距 #城市化 #公共服务 #教育 #托管 #抚养 #老龄化 #房地产 #棚户区改造
【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
一、全面细化落实发展目标
...经济发展质量效益明显提高,人均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经济体水平。创业创新创造动能充分释放,市场主体总量达到1100万户...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7.5万元,劳动报酬占GDP比重超过50%,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人均生产总值之比持续提高。中等收入群体规模不断扩大、结构持续优化、生活品质不断提升,家庭年可支配收入10—50万元的群体比例达到80%、20—60万元的群体比例力争达到45%。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城乡居民收入和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5%,城乡居民收入倍差缩小到1.9以内,设区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最低倍差缩小到1.55以内,城镇居民、农村居民内部高低收入人群收入差距持续缩小,低收入群体增收能力、生活品质和社会福利水平明显提升。...
...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更高水平推进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基本建成学前教育、公共卫生、养老照料、体育健身等“15分钟公共服务圈”,实现城乡区域公共服务更加普惠均等可及。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每千人口拥有婴幼儿照护设施托位达到4.5个,二级以上幼儿园、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分别达到75%、90%以上;高质量教育体系基本建成,教育主要发展指标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县域义务教育校际差异系数持续缩小,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70%以上,儿童平均预期受教育年限达到15.5年,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劳动报酬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基本同步,技能人才占从业人员比例大幅提高到35%;健康浙江基本建成,人群主要健康指标全面达到高收入国家水平,人均预期寿命超过80岁,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例控制在26%以下,优质医疗资源供给更加充分、布局更加均衡,县域就诊率90%以上;社会保障和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实现法定人员社保全覆盖,基本养老触手可及,优质养老全面推进,老有所乐老有所为;共同富裕现代化基本单元建设加快推进,租住困难有效解决,老旧小区需改尽改,未来社区、乡村新社区全域推进,城镇住房保障受益覆盖率达到23%;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新时代社会救助体系全面建立,低保标准增幅不低于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人人共享的数字社会加快形成。...
三、实施居民收入和中等收入群体双倍增计划,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先行示范
9.实施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倍增计划。
11.实施居民收入十年倍增计划。
四、健全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推进公共服务优质共享先行示范
15.率先构建育儿友好型社会。
21.打造“浙里安居”品牌。...基本实现城镇集中成片棚户区改造,建设棚改安置住房(含货币安置)13万套。...
五、拓宽先富带后富先富帮后富有效路径,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先行示范
27.大力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集成改革。
28.率先探索以土地为重点的乡村集成改革。
内详👉(浙江新闻)
【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
一、全面细化落实发展目标
...经济发展质量效益明显提高,人均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经济体水平。创业创新创造动能充分释放,市场主体总量达到1100万户...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7.5万元,劳动报酬占GDP比重超过50%,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人均生产总值之比持续提高。中等收入群体规模不断扩大、结构持续优化、生活品质不断提升,家庭年可支配收入10—50万元的群体比例达到80%、20—60万元的群体比例力争达到45%。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城乡居民收入和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5%,城乡居民收入倍差缩小到1.9以内,设区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最低倍差缩小到1.55以内,城镇居民、农村居民内部高低收入人群收入差距持续缩小,低收入群体增收能力、生活品质和社会福利水平明显提升。...
...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更高水平推进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基本建成学前教育、公共卫生、养老照料、体育健身等“15分钟公共服务圈”,实现城乡区域公共服务更加普惠均等可及。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每千人口拥有婴幼儿照护设施托位达到4.5个,二级以上幼儿园、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分别达到75%、90%以上;高质量教育体系基本建成,教育主要发展指标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县域义务教育校际差异系数持续缩小,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70%以上,儿童平均预期受教育年限达到15.5年,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劳动报酬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基本同步,技能人才占从业人员比例大幅提高到35%;健康浙江基本建成,人群主要健康指标全面达到高收入国家水平,人均预期寿命超过80岁,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例控制在26%以下,优质医疗资源供给更加充分、布局更加均衡,县域就诊率90%以上;社会保障和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实现法定人员社保全覆盖,基本养老触手可及,优质养老全面推进,老有所乐老有所为;共同富裕现代化基本单元建设加快推进,租住困难有效解决,老旧小区需改尽改,未来社区、乡村新社区全域推进,城镇住房保障受益覆盖率达到23%;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新时代社会救助体系全面建立,低保标准增幅不低于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人人共享的数字社会加快形成。...
三、实施居民收入和中等收入群体双倍增计划,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先行示范
9.实施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倍增计划。
11.实施居民收入十年倍增计划。
四、健全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推进公共服务优质共享先行示范
15.率先构建育儿友好型社会。
21.打造“浙里安居”品牌。...基本实现城镇集中成片棚户区改造,建设棚改安置住房(含货币安置)13万套。...
五、拓宽先富带后富先富帮后富有效路径,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先行示范
27.大力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集成改革。
28.率先探索以土地为重点的乡村集成改革。
内详👉(浙江新闻)
#中部地区 #制造业 #芯片 #产业转移 #跨地区 #城市化 #水利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二、坚持创新发展,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支撑的现代产业体系
(三)做大做强先进制造业。统筹规划引导中部地区产业集群(基地)发展,在长江沿线建设中国(武汉)光谷、中国(合肥)声谷,在京广沿线建设郑州电子信息、长株潭装备制造产业集群,在京九沿线建设南昌、吉安电子信息产业集群,在大湛沿线建设太原新材料、洛阳装备制造产业集群。建设智能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电子信息等产业基地。打造集研究开发、检验检测、成果推广等功能于一体的产业集群(基地)服务平台。深入实施制造业重大技术改造升级工程,重点促进河南食品轻纺、山西煤炭、江西有色金属、湖南冶金、湖北化工建材、安徽钢铁有色等传统产业向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发展。加快推进山西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和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
三、坚持协调发展,增强城乡区域发展协同性
(八)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以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共建共享为重点,加强长江中游城市群、中原城市群内城市间合作。支持武汉、长株潭、郑州、合肥等都市圈及山西中部城市群建设,培育发展南昌都市圈。加快武汉、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增强长沙、合肥、南昌、太原等区域中心城市辐射带动能力,促进洛阳、襄阳、阜阳、赣州、衡阳、大同等区域重点城市经济发展和人口集聚。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以县域为单元统筹城乡发展。发展一批特色小镇,补齐县城和小城镇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短板。有条件地区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农村供水规模化建设和水利设施改造升级,加快推进引江济淮、长江和淮河干流治理、鄂北水资源配置、江西花桥水库、湖南椒花水库等重大水利工程建设。
内详👉(新华社)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二、坚持创新发展,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支撑的现代产业体系
(三)做大做强先进制造业。统筹规划引导中部地区产业集群(基地)发展,在长江沿线建设中国(武汉)光谷、中国(合肥)声谷,在京广沿线建设郑州电子信息、长株潭装备制造产业集群,在京九沿线建设南昌、吉安电子信息产业集群,在大湛沿线建设太原新材料、洛阳装备制造产业集群。建设智能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电子信息等产业基地。打造集研究开发、检验检测、成果推广等功能于一体的产业集群(基地)服务平台。深入实施制造业重大技术改造升级工程,重点促进河南食品轻纺、山西煤炭、江西有色金属、湖南冶金、湖北化工建材、安徽钢铁有色等传统产业向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发展。加快推进山西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和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
三、坚持协调发展,增强城乡区域发展协同性
(八)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以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共建共享为重点,加强长江中游城市群、中原城市群内城市间合作。支持武汉、长株潭、郑州、合肥等都市圈及山西中部城市群建设,培育发展南昌都市圈。加快武汉、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增强长沙、合肥、南昌、太原等区域中心城市辐射带动能力,促进洛阳、襄阳、阜阳、赣州、衡阳、大同等区域重点城市经济发展和人口集聚。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以县域为单元统筹城乡发展。发展一批特色小镇,补齐县城和小城镇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短板。有条件地区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农村供水规模化建设和水利设施改造升级,加快推进引江济淮、长江和淮河干流治理、鄂北水资源配置、江西花桥水库、湖南椒花水库等重大水利工程建设。
内详👉(新华社)
#城乡 #城市化 #走私 #农药 #化肥 #土地 #留守儿童 #女性 #老人 #邪教 #宗教 #宗族 #封建 #村霸 #农民工 #土地 #集体经济 #宣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
4.依法惩处涉重要农产品违法犯罪行为...从严从快惩处走私大米、玉米、食糖等农产品犯罪行为...严厉打击超剂量超范围用药、违规使用原料药、不执行间隔期休药期等违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推动农药兽药残留治理工作...
5.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
9.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促进乡村和谐稳定。持续推进农村地区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依法严惩宗族恶势力和“村霸”“市霸”“行霸”“路霸”等农村黑恶势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依法惩处侵害农村留守儿童、妇女和老年人以及残疾人、困境儿童合法权益犯罪行为,加大对农村留守儿童、妇女和老年人以及残疾人、困境儿童等特殊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力度,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妇女和老年人以及残疾人、困境儿童的关爱服务。加大对农村非法宗教活动和境外渗透活动的惩处力度,严厉打击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防止邪教向农村渗透。协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农村应急管理工作机制,依法制止利用宗教、邪教干预农村公共事务,促进稳固农村基层政权。
17.依法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权益,不断提升农民群体获得感、幸福感。依法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对于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人民法院可通过司法手段支持保护其按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退还给集体经济组织。
22.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良好乡村建设法治环境。...推动法治文化与民俗文化、乡土文化的有机融合,创作具有乡土文化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作品,助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积极推进法治乡村建设。
内详👉(最高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
4.依法惩处涉重要农产品违法犯罪行为...从严从快惩处走私大米、玉米、食糖等农产品犯罪行为...严厉打击超剂量超范围用药、违规使用原料药、不执行间隔期休药期等违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推动农药兽药残留治理工作...
5.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
9.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促进乡村和谐稳定。持续推进农村地区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依法严惩宗族恶势力和“村霸”“市霸”“行霸”“路霸”等农村黑恶势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依法惩处侵害农村留守儿童、妇女和老年人以及残疾人、困境儿童合法权益犯罪行为,加大对农村留守儿童、妇女和老年人以及残疾人、困境儿童等特殊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力度,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妇女和老年人以及残疾人、困境儿童的关爱服务。加大对农村非法宗教活动和境外渗透活动的惩处力度,严厉打击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防止邪教向农村渗透。协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农村应急管理工作机制,依法制止利用宗教、邪教干预农村公共事务,促进稳固农村基层政权。
17.依法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权益,不断提升农民群体获得感、幸福感。依法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对于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人民法院可通过司法手段支持保护其按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退还给集体经济组织。
22.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良好乡村建设法治环境。...推动法治文化与民俗文化、乡土文化的有机融合,创作具有乡土文化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作品,助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积极推进法治乡村建设。
内详👉(最高法)
#土地 #拆迁 #征地 #宅基地 #城乡 #城市化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次全面修订】
完善土地征收程序
增加征收土地预公告制度,明确预公告应当包括征收范围、征收目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等内容。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及时落实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等有关费用。有关费用未足额到位的,不得批准征收土地。强化被征地农民参与制度,保障其有效行使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加强农民宅基地合法权益保障
明确宅基地申请、审核批准程序,要求地方政府依法安排建设用地指标,合理保障农村村民宅基地需求。禁止侵犯农民依法取得的宅基地权益,禁止违背农民意愿强制流转宅基地,禁止违法收回农民依法取得的宅基地,禁止以退出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禁止强迫农民搬迁退出宅基地。
内详👉(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新华网)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次全面修订】
完善土地征收程序
增加征收土地预公告制度,明确预公告应当包括征收范围、征收目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等内容。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及时落实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等有关费用。有关费用未足额到位的,不得批准征收土地。强化被征地农民参与制度,保障其有效行使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加强农民宅基地合法权益保障
明确宅基地申请、审核批准程序,要求地方政府依法安排建设用地指标,合理保障农村村民宅基地需求。禁止侵犯农民依法取得的宅基地权益,禁止违背农民意愿强制流转宅基地,禁止违法收回农民依法取得的宅基地,禁止以退出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禁止强迫农民搬迁退出宅基地。
内详👉(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新华网)
#城市化 #城镇 #水费 #水价 #阶梯水价 #高尔夫 #旅游
【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修订印发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和定价成本监审办法】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修订印发《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和《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其中《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摘要如下:
第七条 制定城镇供水价格,以成本监审为基础,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方法,先核定供水企业供水业务的准许收入,再以准许收入为基础分类核定用户用水价格。供水企业供水业务的准许收入由准许成本、准许收益和税金构成。
第九条 准许收益按照有效资产乘以准许收益率计算确定...准许收益率的计算公式为:准许收益率=权益资本收益率×(1-资产负债率)+债务资本收益率×资产负债率。其中:权益资本收益率,按照监管周期初始年前一年国家10年期国债平均收益率加不超过4 个百分点核定;...
第十六条 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价格制度。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设置应当不少于三级,级差按不低于1:1.5:3 的比例安排。其中,第一阶梯水价原则上应当按照补偿成本的水平确定,并应当考虑本期生产能力利用情况。...
第十七条 非居民用水及特种用水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原则上水量分档不少于三档,二档水价加价标准不低于0.5 倍,三档水价加价标准不低于1 倍,具体分档水量和加价标准由各地自行确定。缺水地区要根据实际情况加大加价标准,充分反映水资源稀缺程度。
第十九条 以旅游业为主或季节性消费特点明显的地区可以实行季节性水价。在枯水期实行较高的价格,丰水期实行较低的价格。
【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修订印发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和定价成本监审办法】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修订印发《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和《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其中《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摘要如下:
第七条 制定城镇供水价格,以成本监审为基础,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方法,先核定供水企业供水业务的准许收入,再以准许收入为基础分类核定用户用水价格。供水企业供水业务的准许收入由准许成本、准许收益和税金构成。
第九条 准许收益按照有效资产乘以准许收益率计算确定...准许收益率的计算公式为:准许收益率=权益资本收益率×(1-资产负债率)+债务资本收益率×资产负债率。其中:权益资本收益率,按照监管周期初始年前一年国家10年期国债平均收益率加不超过4 个百分点核定;...
第十六条 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价格制度。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设置应当不少于三级,级差按不低于1:1.5:3 的比例安排。其中,第一阶梯水价原则上应当按照补偿成本的水平确定,并应当考虑本期生产能力利用情况。...
第十七条 非居民用水及特种用水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原则上水量分档不少于三档,二档水价加价标准不低于0.5 倍,三档水价加价标准不低于1 倍,具体分档水量和加价标准由各地自行确定。缺水地区要根据实际情况加大加价标准,充分反映水资源稀缺程度。
第十九条 以旅游业为主或季节性消费特点明显的地区可以实行季节性水价。在枯水期实行较高的价格,丰水期实行较低的价格。
#北京 #城市化 #农民工 #新时代农民工 #80后 #90后 #互联网 #软件 #码农 #劳动密集型 #劳动者权益 #租房 #房地产
【2020年北京市外来新生代农民工监测报告】
为了进一步做好农民工服务工作,了解外来农民工在京工作、生活需要,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在全市范围开展了农民工市民化进程动态监测调查,2020年监测数据显示,新生代农民工占比达到50.1%,已经成为农民工的主体。新时代农民工指,出生于20世纪80年代以后,年龄在16周岁及以上,在异地以非农就业为主的农业户籍人口。
一、新生代农民工总体特征
...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新生代农民工占比增加。新生代农民工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占比为21.2%,比上年提高7.9个百分点。其中,大学本科学历的占比为20.0%,研究生学历的占比为1.2%。
...
二、新生代农民工就业情况
(一)就业集中于劳动密集型行业,从事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新生代农民工占比大幅提高...
(二)收入水平整体提高,内部差距拉大
新生代农民工从业人数最多的七个行业按照收入水平排序依次为: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交通运输、 仓储和邮政业,制造业,批发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月均收入分别为10571元、6587元、6489元、6017元、5888元、5668元和5195元。...
(三)自营人员收入高,工作强度大
自营就业的新生代农民工月均收入6716元,比务工就业人员高568元;自营就业的新生代农民工平均每周工作6.5天,每天工作9.5小时,分别比务工就业人员多0.9天和0.7小时。
三、新生代农民工生活情况
(二)居住性质略有改变
租赁私房人员占比减少,单位提供住房比例提升。从住房性质来看,新生代农民工主要以租赁私房为主,租赁私房的占60.5%,比上年同期降低3.2个百分点;单位提供住房的占33.1%,比上年同期提高4.7个百分点。
(三)网络依赖增加,自我提升类活动减少
上网已经成为新生代农民工业余时间的主要休闲活动。新生代农民工业余时间的主要活动排在前三位的依次是:上网、休息和朋友聚会,其中上网占60.1%,比上年同期提高4.7个百分点。
自我提升类活动减少。业余时间参加学习培训、读书看报的新生代农民工占比分别为3.8%和7.6%,比上年同期分别下降2.5个和1.3个百分点。
内详👉(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
【2020年北京市外来新生代农民工监测报告】
为了进一步做好农民工服务工作,了解外来农民工在京工作、生活需要,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在全市范围开展了农民工市民化进程动态监测调查,2020年监测数据显示,新生代农民工占比达到50.1%,已经成为农民工的主体。新时代农民工指,出生于20世纪80年代以后,年龄在16周岁及以上,在异地以非农就业为主的农业户籍人口。
一、新生代农民工总体特征
...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新生代农民工占比增加。新生代农民工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占比为21.2%,比上年提高7.9个百分点。其中,大学本科学历的占比为20.0%,研究生学历的占比为1.2%。
...
二、新生代农民工就业情况
(一)就业集中于劳动密集型行业,从事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新生代农民工占比大幅提高...
(二)收入水平整体提高,内部差距拉大
新生代农民工从业人数最多的七个行业按照收入水平排序依次为: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交通运输、 仓储和邮政业,制造业,批发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月均收入分别为10571元、6587元、6489元、6017元、5888元、5668元和5195元。...
(三)自营人员收入高,工作强度大
自营就业的新生代农民工月均收入6716元,比务工就业人员高568元;自营就业的新生代农民工平均每周工作6.5天,每天工作9.5小时,分别比务工就业人员多0.9天和0.7小时。
三、新生代农民工生活情况
(二)居住性质略有改变
租赁私房人员占比减少,单位提供住房比例提升。从住房性质来看,新生代农民工主要以租赁私房为主,租赁私房的占60.5%,比上年同期降低3.2个百分点;单位提供住房的占33.1%,比上年同期提高4.7个百分点。
(三)网络依赖增加,自我提升类活动减少
上网已经成为新生代农民工业余时间的主要休闲活动。新生代农民工业余时间的主要活动排在前三位的依次是:上网、休息和朋友聚会,其中上网占60.1%,比上年同期提高4.7个百分点。
自我提升类活动减少。业余时间参加学习培训、读书看报的新生代农民工占比分别为3.8%和7.6%,比上年同期分别下降2.5个和1.3个百分点。
内详👉(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
#国土调查 #水利 #农业 #畜牧业 #城市化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现将全国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 12786.19万公顷(191792.79万亩)。其中,水田3139.20万公顷(47087.97万亩),占24.55%;水浇地3211.48万公顷(48172.21万亩),占25.12%;旱地6435.51万公顷(96532.61万亩),占50.33%。64%的耕地分布在秦岭-淮河以北。黑龙江、内蒙古、河南、吉林、新疆等5个省份耕地面积较大,占全国耕地的40%。
位于一年三熟制地区的耕地1882.91万公顷(28243.68万亩),占全国耕地的14.73%;位于一年两熟制地区的耕地4782.66万公顷(71739.85万亩),占37.40%;位于一年一熟制地区的耕地6120.62万公顷(91809.26万亩),占47.87%。
位于年降水量800mm以上(含800mm)地区的耕地4469.44万公顷(67041.62万亩),占全国耕地的34.96%;位于年降水量400-800mm(含400mm)地区的耕地6295.98万公顷(94439.64万亩),占49.24%;位于年降水量200-400mm(含200mm)地区的耕地1280.45万公顷(19206.74万亩),占10.01%;位于年降水量200mm以下地区的耕地740.32万公顷(11104.79万亩),占5.79%。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7919.03万公顷(118785.43万亩),占全国耕地的61.93%;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1959.32万公顷(29389.75万亩),占15.32%;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1712.64万公顷(25689.59万亩),占13.40%;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772.68万公顷(11590.18万亩),占6.04%;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422.52万公顷(6337.83万亩),占3.31%。
(二)#园地 2017.16万公顷(30257.33万亩)。其中,果园1303.13万公顷(19546.88万亩),占64.60%;茶园168.47万公顷(2527.05万亩),占8.35%;橡胶园151.43万公顷(2271.48万亩),占7.51%;其他园地394.13万公顷(5911.93万亩),占19.54%。园地主要分布在秦岭-淮河以南地区,占全国园地的66%。
(三)#林地 28412.59万公顷(426188.82万亩)。其中,乔木林地19735.16万公顷(296027.43万亩),占69.46%;竹林地701.97万公顷(10529.53万亩),占2.47%;灌木林地5862.61万公顷(87939.19万亩),占20.63%;其他林地2112.84万公顷(31692.67万亩),占7.44%。87%的林地分布在年降水量400mm(含400mm)以上地区。四川、云南、内蒙古、黑龙江等4个省份林地面积较大,占全国林地的34%。
(四)#草地 26453.01万公顷(396795.21万亩)。其中,天然牧草地21317.21万公顷(319758.21万亩),占80.59%;人工牧草地58.06万公顷(870.97万亩),占0.22%;其他草地5077.74万公顷(76166.03万亩),占19.19%。草地主要分布在西藏、内蒙古、新疆、青海、甘肃、四川等6个省份,占全国草地的94%。
(五)#湿地 2346.93万公顷(35203.99万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7个二级地类。其中,红树林地2.71万公顷(40.60万亩),占0.12%;森林沼泽220.78万公顷(3311.75万亩),占9.41%;灌丛沼泽75.51万公顷(1132.62万亩),占3.22%;沼泽草地1114.41万公顷(16716.22万亩),占47.48%;沿海滩涂151.23万公顷(2268.50万亩),占6.44%;内陆滩涂588.61万公顷(8829.16万亩),占25.08%;沼泽地193.68万公顷(2905.15万亩),占8.25%。湿地主要分布在青海、西藏、内蒙古、黑龙江、新疆、四川、甘肃等7个省份,占全国湿地的88%。
(六)城镇村及 #工矿用地 3530.64万公顷(52959.53万亩)。其中,#城市用地 522.19万公顷(7832.78万亩),占14.79%;建制镇用地512.93万公顷(7693.96万亩),占14.53%;村庄用地2193.56万公顷(32903.45万亩),占62.13%;采矿用地244.24万公顷(3663.66万亩),占6.92%;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57.71万公顷(865.68万亩),占1.63%。
(七)#交通运输用地 955.31万公顷(14329.61万亩)。其中,铁路用地56.68万公顷(850.16万亩),占5.93%;轨道交通用地1.77万公顷(26.52万亩),占0.18%;公路用地402.96万公顷(6044.47万亩),占42.18%;农村道路476.50万公顷(7147.56万亩),占49.88%;机场用地9.63万公顷(144.41万亩),占1.01%;港口码头用地7.04万公顷(105.64万亩),占0.74%;管道运输用地0.72万公顷(10.85万亩),占0.08%。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3628.79万公顷(54431.78万亩)。其中,河流水面880.78万公顷(13211.75万亩),占24.27%;湖泊水面846.48万公顷(12697.16万亩),占23.33%;水库水面336.84万公顷(5052.55万亩),占9.28%;坑塘水面641.86万公顷(9627.86万亩),占17.69%;沟渠351.75万公顷(5276.27万亩),占9.69%;水工建筑用地80.21万公顷(1203.19万亩),占2.21%;冰川及常年积雪490.87万公顷(7362.99万亩),占13.53%。西藏、新疆、青海、江苏等4个省份水域面积较大,占全国水域的45%。(新华社)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现将全国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 12786.19万公顷(191792.79万亩)。其中,水田3139.20万公顷(47087.97万亩),占24.55%;水浇地3211.48万公顷(48172.21万亩),占25.12%;旱地6435.51万公顷(96532.61万亩),占50.33%。64%的耕地分布在秦岭-淮河以北。黑龙江、内蒙古、河南、吉林、新疆等5个省份耕地面积较大,占全国耕地的40%。
位于一年三熟制地区的耕地1882.91万公顷(28243.68万亩),占全国耕地的14.73%;位于一年两熟制地区的耕地4782.66万公顷(71739.85万亩),占37.40%;位于一年一熟制地区的耕地6120.62万公顷(91809.26万亩),占47.87%。
位于年降水量800mm以上(含800mm)地区的耕地4469.44万公顷(67041.62万亩),占全国耕地的34.96%;位于年降水量400-800mm(含400mm)地区的耕地6295.98万公顷(94439.64万亩),占49.24%;位于年降水量200-400mm(含200mm)地区的耕地1280.45万公顷(19206.74万亩),占10.01%;位于年降水量200mm以下地区的耕地740.32万公顷(11104.79万亩),占5.79%。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7919.03万公顷(118785.43万亩),占全国耕地的61.93%;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1959.32万公顷(29389.75万亩),占15.32%;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1712.64万公顷(25689.59万亩),占13.40%;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772.68万公顷(11590.18万亩),占6.04%;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422.52万公顷(6337.83万亩),占3.31%。
(二)#园地 2017.16万公顷(30257.33万亩)。其中,果园1303.13万公顷(19546.88万亩),占64.60%;茶园168.47万公顷(2527.05万亩),占8.35%;橡胶园151.43万公顷(2271.48万亩),占7.51%;其他园地394.13万公顷(5911.93万亩),占19.54%。园地主要分布在秦岭-淮河以南地区,占全国园地的66%。
(三)#林地 28412.59万公顷(426188.82万亩)。其中,乔木林地19735.16万公顷(296027.43万亩),占69.46%;竹林地701.97万公顷(10529.53万亩),占2.47%;灌木林地5862.61万公顷(87939.19万亩),占20.63%;其他林地2112.84万公顷(31692.67万亩),占7.44%。87%的林地分布在年降水量400mm(含400mm)以上地区。四川、云南、内蒙古、黑龙江等4个省份林地面积较大,占全国林地的34%。
(四)#草地 26453.01万公顷(396795.21万亩)。其中,天然牧草地21317.21万公顷(319758.21万亩),占80.59%;人工牧草地58.06万公顷(870.97万亩),占0.22%;其他草地5077.74万公顷(76166.03万亩),占19.19%。草地主要分布在西藏、内蒙古、新疆、青海、甘肃、四川等6个省份,占全国草地的94%。
(五)#湿地 2346.93万公顷(35203.99万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7个二级地类。其中,红树林地2.71万公顷(40.60万亩),占0.12%;森林沼泽220.78万公顷(3311.75万亩),占9.41%;灌丛沼泽75.51万公顷(1132.62万亩),占3.22%;沼泽草地1114.41万公顷(16716.22万亩),占47.48%;沿海滩涂151.23万公顷(2268.50万亩),占6.44%;内陆滩涂588.61万公顷(8829.16万亩),占25.08%;沼泽地193.68万公顷(2905.15万亩),占8.25%。湿地主要分布在青海、西藏、内蒙古、黑龙江、新疆、四川、甘肃等7个省份,占全国湿地的88%。
(六)城镇村及 #工矿用地 3530.64万公顷(52959.53万亩)。其中,#城市用地 522.19万公顷(7832.78万亩),占14.79%;建制镇用地512.93万公顷(7693.96万亩),占14.53%;村庄用地2193.56万公顷(32903.45万亩),占62.13%;采矿用地244.24万公顷(3663.66万亩),占6.92%;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57.71万公顷(865.68万亩),占1.63%。
(七)#交通运输用地 955.31万公顷(14329.61万亩)。其中,铁路用地56.68万公顷(850.16万亩),占5.93%;轨道交通用地1.77万公顷(26.52万亩),占0.18%;公路用地402.96万公顷(6044.47万亩),占42.18%;农村道路476.50万公顷(7147.56万亩),占49.88%;机场用地9.63万公顷(144.41万亩),占1.01%;港口码头用地7.04万公顷(105.64万亩),占0.74%;管道运输用地0.72万公顷(10.85万亩),占0.08%。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3628.79万公顷(54431.78万亩)。其中,河流水面880.78万公顷(13211.75万亩),占24.27%;湖泊水面846.48万公顷(12697.16万亩),占23.33%;水库水面336.84万公顷(5052.55万亩),占9.28%;坑塘水面641.86万公顷(9627.86万亩),占17.69%;沟渠351.75万公顷(5276.27万亩),占9.69%;水工建筑用地80.21万公顷(1203.19万亩),占2.21%;冰川及常年积雪490.87万公顷(7362.99万亩),占13.53%。西藏、新疆、青海、江苏等4个省份水域面积较大,占全国水域的45%。(新华社)
#山西 #教育 #义务教育 #城市化 #寄宿 #撤并
【山西多地推动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小学向乡镇以上集中】
“加快小学向乡镇以上集中,中学向县城集聚。”近期,山西省 #文水 县政府官网公布了该县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优化实施方案。
目前,文水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为125所,其中小学及小学教学点107所,在校学生29234人;初中18所,在校学生14461人。....文水县不断加强和完善农村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今年整合农村小规模小学14所,整合乡镇初中2所,2021年8月20日前完成优化整合工作。在布局优化过程中,要充分兼顾农村贫困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防止造成学生辍学流失。
澎湃新闻注意到,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分解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优化工作任务的通知》(晋教基函〔2021〕9号),山西多地已在推进相关工作。
《#洪洞 县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优化实施方案》指出....近年来,伴随城镇化的快速发展,部分乡村出现“空心化”,农村适龄儿童持续减少,全县学校布局总体呈现点多、规模小的特点。154所完全小学中,百人以下学校75所,占比48%;67个教学点212个教学班,班容量不足3人;53所小学上年招生不足10 人,7所小学、19个教学点一年级无生源。
洪洞县提出,利用三年时间,通过撤并、新建和改扩建学校,使全县80%以上的小学集中到乡镇以上,90%以上的初中集聚在城区或工业园区。从效益上看,以公办学校为例,完全小学从原来154所整合为69所,学校容量从现在校均规模213人提升到511人;初中学校从原来的27所整合为10所,学校容量从现在校均规模444人提升到1199人。优化学校布局后,多数小学为2轨或以上,多数初中为6轨以上。
《#祁县 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优化方案》也提到...通过3年左右时间,努力使全县80%以上的小学集中在乡镇以上,90%以上的初中集中在县城...3年内,新建和改扩建2所学校,撤并8所乡镇中学,撤并41所农村小学,9个教学点,改建乡镇寄宿制小学4所。(澎湃新闻)
【山西多地推动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小学向乡镇以上集中】
“加快小学向乡镇以上集中,中学向县城集聚。”近期,山西省 #文水 县政府官网公布了该县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优化实施方案。
目前,文水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为125所,其中小学及小学教学点107所,在校学生29234人;初中18所,在校学生14461人。....文水县不断加强和完善农村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今年整合农村小规模小学14所,整合乡镇初中2所,2021年8月20日前完成优化整合工作。在布局优化过程中,要充分兼顾农村贫困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防止造成学生辍学流失。
澎湃新闻注意到,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分解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优化工作任务的通知》(晋教基函〔2021〕9号),山西多地已在推进相关工作。
《#洪洞 县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优化实施方案》指出....近年来,伴随城镇化的快速发展,部分乡村出现“空心化”,农村适龄儿童持续减少,全县学校布局总体呈现点多、规模小的特点。154所完全小学中,百人以下学校75所,占比48%;67个教学点212个教学班,班容量不足3人;53所小学上年招生不足10 人,7所小学、19个教学点一年级无生源。
洪洞县提出,利用三年时间,通过撤并、新建和改扩建学校,使全县80%以上的小学集中到乡镇以上,90%以上的初中集聚在城区或工业园区。从效益上看,以公办学校为例,完全小学从原来154所整合为69所,学校容量从现在校均规模213人提升到511人;初中学校从原来的27所整合为10所,学校容量从现在校均规模444人提升到1199人。优化学校布局后,多数小学为2轨或以上,多数初中为6轨以上。
《#祁县 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优化方案》也提到...通过3年左右时间,努力使全县80%以上的小学集中在乡镇以上,90%以上的初中集中在县城...3年内,新建和改扩建2所学校,撤并8所乡镇中学,撤并41所农村小学,9个教学点,改建乡镇寄宿制小学4所。(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