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 #义务教育 #统计 #作业 #减负
【教育部:对于要求家长批改作业等行为发现一起严处一起】
针对“杜绝将学生作业变成家长作业”的问题,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副司长俞伟跃10日表示,将从健全作业布置的机制、提升作业的质量、加强日常监管等三个方面落实好作业的管理工作。对于违反有关规定,特别是布置惩罚性作业、要求家长完成或批改作业等明令禁止的行为,发现一起,严处一起。(中国新闻网)
辍学方面:截至2020年11月30日,全国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由台账建立之初的约60万人降至831人,其中20万建档立卡辍学学生实现动态清零,为实现2020年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的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中国新闻网)
学前教育方面:截至2019年底,全国公办园达10.8万所,普惠性民办园达9.5万所,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83.4%,普惠园覆盖率达76.01%。
义务教育方面:截至2019年底,中国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4.8%,比2015年提高了1.8个百分点。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大幅改善。全国30.9万所义务教育学校(含教学点)办学条件达到基本要求,占义务教育学校总数的99.8%。
县级教育方面:全国95.3%的县通过了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验收。全国义务教育大班额、超大班额比例分别降至3.98%和0.24%,提前一年完成基本消除大班额(控制在5%以内)的目标任务。(中国新闻网)
【教育部:对于要求家长批改作业等行为发现一起严处一起】
针对“杜绝将学生作业变成家长作业”的问题,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副司长俞伟跃10日表示,将从健全作业布置的机制、提升作业的质量、加强日常监管等三个方面落实好作业的管理工作。对于违反有关规定,特别是布置惩罚性作业、要求家长完成或批改作业等明令禁止的行为,发现一起,严处一起。(中国新闻网)
辍学方面:截至2020年11月30日,全国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由台账建立之初的约60万人降至831人,其中20万建档立卡辍学学生实现动态清零,为实现2020年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的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中国新闻网)
学前教育方面:截至2019年底,全国公办园达10.8万所,普惠性民办园达9.5万所,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83.4%,普惠园覆盖率达76.01%。
义务教育方面:截至2019年底,中国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4.8%,比2015年提高了1.8个百分点。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大幅改善。全国30.9万所义务教育学校(含教学点)办学条件达到基本要求,占义务教育学校总数的99.8%。
县级教育方面:全国95.3%的县通过了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验收。全国义务教育大班额、超大班额比例分别降至3.98%和0.24%,提前一年完成基本消除大班额(控制在5%以内)的目标任务。(中国新闻网)
#扶贫 #脱贫 #乡村振兴局 #普查 #自来水 #义务教育 #医疗 #住房 #两不愁三保障
【国家脱贫攻坚普查公报(第一号):国家脱贫攻坚普查如期完成】
国家脱贫攻坚普查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为解决贫困问题而开展的大型专项普查,是对脱贫攻坚成效的一次全面检验。
普查登记于2020年7月至8月、2020年12月至2021年1月分两批实施。22省(区、市)21万多名基层普查人员克服新冠肺炎疫情、洪涝灾害、低温冰雪天气等不利因素影响,对83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享受片区政策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7个市县(统称国家贫困县),以及在中西部22省(区、市)抽取的100个非国家贫困县,共计939个普查县,19万普查行政村和1563万建档立卡户逐一实地完成数据采集报送。
通过普查,全面掌握了国家贫困县建档立卡户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有保障实现情况,享受帮扶政策情况,以及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情况。通过抽样调查,摸清了中西部22省(区、市)非国家贫困县建档立卡户“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有保障实现情况。(国家乡村振兴局 @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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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2-25 国家乡村振兴局正式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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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查登记于2020年7月至8月、2020年12月至2021年1月分两批实施。22省(区、市)21万多名基层普查人员克服新冠肺炎疫情、洪涝灾害、低温冰雪天气等不利因素影响,对83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享受片区政策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7个市县(统称国家贫困县),以及在中西部22省(区、市)抽取的100个非国家贫困县,共计939个普查县,19万普查行政村和1563万建档立卡户逐一实地完成数据采集报送。
通过普查,全面掌握了国家贫困县建档立卡户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有保障实现情况,享受帮扶政策情况,以及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情况。通过抽样调查,摸清了中西部22省(区、市)非国家贫困县建档立卡户“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有保障实现情况。(国家乡村振兴局 @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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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 #教师 #师德 #问责 #收入歧视 #义务教育 #歧视 #阶层下移 #阶级歧视 #有教无类
【官方通报对比家长收入歧视学生教师处理情况:撤销教师资格】
津南区教育局对网传肖某某在教育学生过程中存在不当言论事件展开调查。经调查,并与有关人员核实,情况属实。肖某某作为教师,严重违背师德师风,造成极其恶劣影响。经区教育局党委研究决定:给予肖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降低岗位等级,依据《教师资格条例》撤销其教师资格,调离岗位;对学校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在全区教育系统中深入开展师德师风整顿,深刻反思、汲取教训、举一反三、 引以为戒,坚决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一份音频显示,一位女性称往届学生家长不是高官就是富商,这届学生都是平民百姓。
“你爸妈一个月挣多少钱,别怪我瞧不起你!XX的妈妈一年挣的钱都比你妈五十年挣的多,你们素质能一样吗?”,“以往送到我班里的学生,家里都是当官的,要么条件特别好。……你妈妈挣多少钱哪?”
同时,网传一份疑似当事人的回应,“第一想到的是这个孩子,老师向你道歉,我给你提供了素材,你录了,你的无心之举让我火了,你不要有任何心理负担,我不会找你(麻烦),这个你放心”,“就当你成长过程和我开了个玩笑,我依旧把你们当成自己的孩子教育,你们不努力,就会不如你的父母,就会阶层下移!望各位家长把这段话读给自己的孩子,让孩子安心,别怕!”
记者接着联系当事学校,试图进行求证,未果。
(澎湃新闻)(澎湃新闻)(津南教育动态 @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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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9-01 苏州一所外来务工人员子弟学校借用重点小学校舍办学,遭遇原学校家长实名联合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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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南区教育局对网传肖某某在教育学生过程中存在不当言论事件展开调查。经调查,并与有关人员核实,情况属实。肖某某作为教师,严重违背师德师风,造成极其恶劣影响。经区教育局党委研究决定:给予肖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降低岗位等级,依据《教师资格条例》撤销其教师资格,调离岗位;对学校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在全区教育系统中深入开展师德师风整顿,深刻反思、汲取教训、举一反三、 引以为戒,坚决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一份音频显示,一位女性称往届学生家长不是高官就是富商,这届学生都是平民百姓。
“你爸妈一个月挣多少钱,别怪我瞧不起你!XX的妈妈一年挣的钱都比你妈五十年挣的多,你们素质能一样吗?”,“以往送到我班里的学生,家里都是当官的,要么条件特别好。……你妈妈挣多少钱哪?”
同时,网传一份疑似当事人的回应,“第一想到的是这个孩子,老师向你道歉,我给你提供了素材,你录了,你的无心之举让我火了,你不要有任何心理负担,我不会找你(麻烦),这个你放心”,“就当你成长过程和我开了个玩笑,我依旧把你们当成自己的孩子教育,你们不努力,就会不如你的父母,就会阶层下移!望各位家长把这段话读给自己的孩子,让孩子安心,别怕!”
记者接着联系当事学校,试图进行求证,未果。
(澎湃新闻)(澎湃新闻)(津南教育动态 @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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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卖 #中介 #童工 #智力残疾 #营利性陪侍 #卖淫 #乡村振兴 #扶贫 #就业 #义务教育 #强制报告 #毒品 #吸毒 #性别比例 #女性 #代孕 #DNA #猥亵 #隔空猥亵 #强迫乞讨 #器官移植 #湄公河 #一带一路 #男女平等 #基本国策 #男尊女卑 #传宗接代 #传统文化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2021—2030年)的通知】
(一)健全预防犯罪机制。
——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清理整治非法职业中介市场,严厉打击使用童工违法行为。加大对非法使用精神残疾人、智力残疾人或者非持工作居留许可证的外国人从事劳动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加强娱乐休闲场所经营管理和治安管理,完善娱乐场所从业人员名簿、营业日志和巡查制度,坚决依法取缔营利性陪侍,严厉打击卖淫嫖娼等违法犯罪,完善对被拐妇女和被拐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和帮扶安置工作机制。
...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发展壮大乡村产业,为帮助更多农村劳动力就近就业创造条件。加大对脱贫地区妇女的扶持力度,提升农村妇女和农村低收入人口的就业创业能力,不断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鼓励学生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发现疑似拐卖情形及时向学校或公安机关报告。
——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促进农村有外出务工意愿的妇女、残疾人、失业下岗妇女、女大学生和解救的被拐卖妇女就业创业,落实好促进就业创业各项政策,组织开展实用技术、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培训。
...
——加强对有长期或多次吸毒、赌博、卖淫等违法行为人员的管理,做好对吸毒人员的强制戒毒和跟踪帮教,做好对有吸毒、赌博、卖淫等违法行为人员的安置帮扶工作,做好对服刑和强制戒毒人员的缺少监护人的未成年子女的监护帮助,防止拐卖人口犯罪发生。
——加强拐卖人口罪犯教育改造工作,采取措施帮助刑满释放人员重新回归社会,完善对有拐卖人口犯罪前科人员的跟踪管控机制,切实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
(3)加大拐卖人口犯罪“买方市场”整治力度...
——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大力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综合治理工作。
——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公安机关与医疗卫生机构的孕产信息联网,进一步做好孕产妇出入院信息登记和身份核实制度,严禁以他人名义入院就医和分娩。严厉打击代孕等违法行为。...医护人员发现疑似拐卖妇女儿童情形的,应当及时向医院或有关部门报告和制止,落实好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
...
——完善维护妇女权益、促进性别平等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提高农村社区治理法治化水平,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消除男尊女卑、传宗接代等落后观念,提高女孩受教育水平,营造尊重女性、保护女童的社会氛围。确保女性在农村平等享有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和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权利。
(二)打击犯罪和解救被拐卖受害人。
(1)持续组织开展全国打击拐卖人口犯罪专项行动
...
——认真开展来历不明儿童摸排工作。各地公安机关负责采集失踪儿童父母血样,检验录入全国打拐DNA(脱氧核糖核酸)信息库,并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及时发现来历不明、疑似被拐卖的儿童,采血检验入库。
(2)依法严惩拐卖人口犯罪。
——明确办理拐卖人口犯罪案件的法律适用标准,对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强抢儿童或者出卖亲生子女、借收养名义拐卖儿童、出卖捡拾儿童等行为,坚决依法惩处。建立统一的办理拐卖人口犯罪案件证据审查认定规则和量刑标准。
——对组织卖淫、强迫卖淫、引诱卖淫以及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等犯罪,坚决依法惩处。依法严惩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加大对网络拐卖人口犯罪的打击力度。对利用网络对儿童实施“隔空猥亵”或者制作、贩卖、传播儿童淫秽物品等犯罪,坚决依法惩处。
——对收买、介绍、强迫被拐卖受害人从事色情服务、淫秽表演及强迫劳动的单位和个人,严格依法追究其行政、民事、刑事责任。坚决取缔非法职业中介、婚姻中介机构。对组织强迫儿童、残疾人乞讨,强迫未成年人、残疾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依法予以惩处,及时查找受害人亲属并护送受害人前往救助管理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等救助保护机构。完善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制度,依法惩治盗窃人体器官、欺骗或强迫他人捐献器官、组织贩卖人体器官等犯罪行为。
(三)加强被拐卖受害人的救助、安置、康复和回归社会工作。
(四)完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
(五)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
(六)加强国际合作。
——积极参与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反拐进程等各项国际反拐合作机制,推动建立“一带一路”框架下国际反拐合作机制。
内详👉(国务院)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2021—2030年)的通知】
(一)健全预防犯罪机制。
——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清理整治非法职业中介市场,严厉打击使用童工违法行为。加大对非法使用精神残疾人、智力残疾人或者非持工作居留许可证的外国人从事劳动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加强娱乐休闲场所经营管理和治安管理,完善娱乐场所从业人员名簿、营业日志和巡查制度,坚决依法取缔营利性陪侍,严厉打击卖淫嫖娼等违法犯罪,完善对被拐妇女和被拐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和帮扶安置工作机制。
...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发展壮大乡村产业,为帮助更多农村劳动力就近就业创造条件。加大对脱贫地区妇女的扶持力度,提升农村妇女和农村低收入人口的就业创业能力,不断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鼓励学生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发现疑似拐卖情形及时向学校或公安机关报告。
——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促进农村有外出务工意愿的妇女、残疾人、失业下岗妇女、女大学生和解救的被拐卖妇女就业创业,落实好促进就业创业各项政策,组织开展实用技术、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培训。
...
——加强对有长期或多次吸毒、赌博、卖淫等违法行为人员的管理,做好对吸毒人员的强制戒毒和跟踪帮教,做好对有吸毒、赌博、卖淫等违法行为人员的安置帮扶工作,做好对服刑和强制戒毒人员的缺少监护人的未成年子女的监护帮助,防止拐卖人口犯罪发生。
——加强拐卖人口罪犯教育改造工作,采取措施帮助刑满释放人员重新回归社会,完善对有拐卖人口犯罪前科人员的跟踪管控机制,切实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
(3)加大拐卖人口犯罪“买方市场”整治力度...
——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大力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综合治理工作。
——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公安机关与医疗卫生机构的孕产信息联网,进一步做好孕产妇出入院信息登记和身份核实制度,严禁以他人名义入院就医和分娩。严厉打击代孕等违法行为。...医护人员发现疑似拐卖妇女儿童情形的,应当及时向医院或有关部门报告和制止,落实好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
...
——完善维护妇女权益、促进性别平等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提高农村社区治理法治化水平,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消除男尊女卑、传宗接代等落后观念,提高女孩受教育水平,营造尊重女性、保护女童的社会氛围。确保女性在农村平等享有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和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权利。
(二)打击犯罪和解救被拐卖受害人。
(1)持续组织开展全国打击拐卖人口犯罪专项行动
...
——认真开展来历不明儿童摸排工作。各地公安机关负责采集失踪儿童父母血样,检验录入全国打拐DNA(脱氧核糖核酸)信息库,并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及时发现来历不明、疑似被拐卖的儿童,采血检验入库。
(2)依法严惩拐卖人口犯罪。
——明确办理拐卖人口犯罪案件的法律适用标准,对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强抢儿童或者出卖亲生子女、借收养名义拐卖儿童、出卖捡拾儿童等行为,坚决依法惩处。建立统一的办理拐卖人口犯罪案件证据审查认定规则和量刑标准。
——对组织卖淫、强迫卖淫、引诱卖淫以及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等犯罪,坚决依法惩处。依法严惩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加大对网络拐卖人口犯罪的打击力度。对利用网络对儿童实施“隔空猥亵”或者制作、贩卖、传播儿童淫秽物品等犯罪,坚决依法惩处。
——对收买、介绍、强迫被拐卖受害人从事色情服务、淫秽表演及强迫劳动的单位和个人,严格依法追究其行政、民事、刑事责任。坚决取缔非法职业中介、婚姻中介机构。对组织强迫儿童、残疾人乞讨,强迫未成年人、残疾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依法予以惩处,及时查找受害人亲属并护送受害人前往救助管理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等救助保护机构。完善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制度,依法惩治盗窃人体器官、欺骗或强迫他人捐献器官、组织贩卖人体器官等犯罪行为。
(三)加强被拐卖受害人的救助、安置、康复和回归社会工作。
(四)完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
(五)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
(六)加强国际合作。
——积极参与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反拐进程等各项国际反拐合作机制,推动建立“一带一路”框架下国际反拐合作机制。
内详👉(国务院)
#义务教育 #美育 #美术 #音乐 #中考 #艺术
【义务教育阶段大部分省份学校音乐美术课程不低于总课时9%】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在今日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介绍《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有关情况》,其中提到,义务教育阶段,大部分省份学校按照国家课程设置方案保证音乐、美术课程总量不低于总课时的9%;高中教育阶段,全国93.2%的学校开设6个学分的艺术类必修课程;80.7%的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将艺术课程纳入公共基础必修课并保证72学时;高等教育阶段,87.6%的高校面向全体学生开设公共艺术课程。
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指出,2019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艺术学习质量监测结果显示,78.5%的四年级和77.2%的八年级学生演唱能力达到中等及以上水平,91.5%的四年级和65.8%的八年级学生绘画创作与表达能力达到中等及以上水平。
此外,教育部指导各地多措并举破解中小学美育教师紧缺问题。实施“美育浸润行动计划”,首批支持20所高校对口支持18个省(区、市)的农村中小学校,提供持续、稳定、有效的精准帮扶和志愿服务。全国义务教育阶段美育教师人数由2015年的59.9万人增加到2020年的77.8万人,五年来增加17.9万人,平均增速为7.8%。美育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比例由2015年的6.5%提高到2020年的7.6%,提升了1.1个百分点。(中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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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5-06 教育部:进一步推进学生艺术测评制度,推进中考美育改革试点 - 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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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教育部网站消息,在今日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介绍《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有关情况》,其中提到,义务教育阶段,大部分省份学校按照国家课程设置方案保证音乐、美术课程总量不低于总课时的9%;高中教育阶段,全国93.2%的学校开设6个学分的艺术类必修课程;80.7%的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将艺术课程纳入公共基础必修课并保证72学时;高等教育阶段,87.6%的高校面向全体学生开设公共艺术课程。
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指出,2019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艺术学习质量监测结果显示,78.5%的四年级和77.2%的八年级学生演唱能力达到中等及以上水平,91.5%的四年级和65.8%的八年级学生绘画创作与表达能力达到中等及以上水平。
此外,教育部指导各地多措并举破解中小学美育教师紧缺问题。实施“美育浸润行动计划”,首批支持20所高校对口支持18个省(区、市)的农村中小学校,提供持续、稳定、有效的精准帮扶和志愿服务。全国义务教育阶段美育教师人数由2015年的59.9万人增加到2020年的77.8万人,五年来增加17.9万人,平均增速为7.8%。美育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比例由2015年的6.5%提高到2020年的7.6%,提升了1.1个百分点。(中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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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教育 #义务教育 #国有资产 #基层组织 #监督机构 #境外教材
【教育部:民办学校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占比超三分之一】
近日,国务院发布了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教育部17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实施条例》有关情况。数据显示,2020年,全国共有民办学校18.67万所,占全国各级各类学校总数的比例超过1/3;在校生5564.45万人,占比接近1/5。(中新社)
【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第二条 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可以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各级各类民办学校;但是,不得举办实施军事、警察、政治等特殊性质教育的民办学校。
第七条 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学校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学校,也不得转为民办学校。其他公办学校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营利性民办学校。但是,实施职业教育的公办学校可以吸引企业的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举办或者参与举办实施职业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
第八条 地方人民政府不得利用国有企业、公办教育资源举办或者参与举办实施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
第二十条 民办学校只能使用一个名称。
第二十七条 民办学校应当设立监督机构。监督机构应当有党的基层组织代表,且教职工代表不少于1/3。教职工人数少于20人的民办学校可以只设1至2名监事。
第二十九条 ...实施普通高中教育、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可以基于国家课程标准自主开设有特色的课程,实施教育教学创新,自主设置的课程应当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实施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不得使用境外教材。(中国政府网)
【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规范“大学”“学院”名称登记使用的意见】
近年来,一些企业内设培训机构、社会组织,未经批准冒用“大学”“学院”名称,并对外开展宣传、招生等活动,造成社会公众误解,扰乱了教育秩序,产生了不良影响。为全面清理整顿“大学”“学院”名称使用乱象,规范名称登记使用行为,牢牢坚守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
三、除经批准设立的大学、学院以及由其设立的内部机构或由其发起并依法登记的组织机构外,其他组织机构不得在牌匾、广告等对外宣传以及其他各类活动中使用“大学”“学院”字样。
...
五、对企业设立的、无需审批登记的内设培训机构,有关部门要指导和督促其规范名称使用行为,不得使用“大学”“学院”字样的名称及简称开展任何形式的宣传等活动。
...(教育部)
【教育部:民办学校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占比超三分之一】
近日,国务院发布了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教育部17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实施条例》有关情况。数据显示,2020年,全国共有民办学校18.67万所,占全国各级各类学校总数的比例超过1/3;在校生5564.45万人,占比接近1/5。(中新社)
【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第二条 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可以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各级各类民办学校;但是,不得举办实施军事、警察、政治等特殊性质教育的民办学校。
第七条 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学校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学校,也不得转为民办学校。其他公办学校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营利性民办学校。但是,实施职业教育的公办学校可以吸引企业的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举办或者参与举办实施职业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
第八条 地方人民政府不得利用国有企业、公办教育资源举办或者参与举办实施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
第二十条 民办学校只能使用一个名称。
第二十七条 民办学校应当设立监督机构。监督机构应当有党的基层组织代表,且教职工代表不少于1/3。教职工人数少于20人的民办学校可以只设1至2名监事。
第二十九条 ...实施普通高中教育、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可以基于国家课程标准自主开设有特色的课程,实施教育教学创新,自主设置的课程应当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实施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不得使用境外教材。(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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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一些企业内设培训机构、社会组织,未经批准冒用“大学”“学院”名称,并对外开展宣传、招生等活动,造成社会公众误解,扰乱了教育秩序,产生了不良影响。为全面清理整顿“大学”“学院”名称使用乱象,规范名称登记使用行为,牢牢坚守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
三、除经批准设立的大学、学院以及由其设立的内部机构或由其发起并依法登记的组织机构外,其他组织机构不得在牌匾、广告等对外宣传以及其他各类活动中使用“大学”“学院”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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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对企业设立的、无需审批登记的内设培训机构,有关部门要指导和督促其规范名称使用行为,不得使用“大学”“学院”字样的名称及简称开展任何形式的宣传等活动。
...(教育部)
#四川 #民办教育 #义务教育
【四川暂停审批设立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近日,四川省教育厅、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出《关于暂停审批设立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通知》(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意见>的通知》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和教育部联合召开的规范民办义务教育专项工作推进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合理控制民办义务教育办学规模,四部门决定暂停审批设立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通知》要求,四川各市(州)、县(市、区)要认真贯彻落实“原则上不得审批设立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要求,无条件立即停止审批设立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和完全中学,下同)。四川各市(州)、县(市、区)不得批准已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设立新校区,不得同意已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扩大办学规模、要适当缩减2021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各地编制、民政、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把好注册登记关。
《通知》强调,四川各地要高度重视,务必令行禁止。对于置若罔闻、顶风审批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行政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完)(中新社)
【四川暂停审批设立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近日,四川省教育厅、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出《关于暂停审批设立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通知》(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意见>的通知》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和教育部联合召开的规范民办义务教育专项工作推进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合理控制民办义务教育办学规模,四部门决定暂停审批设立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通知》要求,四川各市(州)、县(市、区)要认真贯彻落实“原则上不得审批设立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要求,无条件立即停止审批设立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和完全中学,下同)。四川各市(州)、县(市、区)不得批准已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设立新校区,不得同意已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扩大办学规模、要适当缩减2021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各地编制、民政、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把好注册登记关。
《通知》强调,四川各地要高度重视,务必令行禁止。对于置若罔闻、顶风审批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行政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完)(中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