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 #象山 #平板 非一日之寒
【象山南门中学对初一新生倡议加入平板电脑实验班】
对初一新生倡议加入平板电脑实验班,目标是帮助学生利用电脑更有效的学习,平板电脑2800元一个(学校统一采购),流量费365元一年。
(2015年8月28日)(象山在线)
【关于网友反映“象山石浦中学强制学生购买教学平板电脑”情况的说明】
2020年5月10日晚,有网友在微博中反映“浙江宁波象山石浦中学变相强制学生购买5000元平板电脑”,象山县教育局获悉后,立即着手调查核实,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
费用由三部分组成:
一是硬件费。该公司平板价格为2700元,非强制性要求购买,家长可自行选择其他品牌。
二是软件费。学生端APP含收费和免费两个板块,收费板块三年费用共1000元,由家长自主决定是否购买,免费板块面向所有学生开放。
三是技术服务费。有两种自主选择方式,一种为分年支付,每年800元,三年共2400元;另一种为一次性收取三年费用1500元,主要用于系统升级维护、驻地指导学生、组织学生开展信息化活动等。
经核查,该公司收费标准在全国是统一的。另外,所用费用均由家长自主缴纳给科技公司,与学校无涉。
...
(宁波象山教育)
【象山南门中学对初一新生倡议加入平板电脑实验班】
对初一新生倡议加入平板电脑实验班,目标是帮助学生利用电脑更有效的学习,平板电脑2800元一个(学校统一采购),流量费365元一年。
(2015年8月28日)(象山在线)
【关于网友反映“象山石浦中学强制学生购买教学平板电脑”情况的说明】
2020年5月10日晚,有网友在微博中反映“浙江宁波象山石浦中学变相强制学生购买5000元平板电脑”,象山县教育局获悉后,立即着手调查核实,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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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由三部分组成:
一是硬件费。该公司平板价格为2700元,非强制性要求购买,家长可自行选择其他品牌。
二是软件费。学生端APP含收费和免费两个板块,收费板块三年费用共1000元,由家长自主决定是否购买,免费板块面向所有学生开放。
三是技术服务费。有两种自主选择方式,一种为分年支付,每年800元,三年共2400元;另一种为一次性收取三年费用1500元,主要用于系统升级维护、驻地指导学生、组织学生开展信息化活动等。
经核查,该公司收费标准在全国是统一的。另外,所用费用均由家长自主缴纳给科技公司,与学校无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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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象山教育)
#浙江 #宁波 #鄞州 #行政滥诉 #信息公开
【4年“告官”179次 浙江3人因行政滥诉被驳回系列起诉案】
3名当事人4年里提起行政诉讼179次,其中有不少与其自身并无直接利害关系。澎湃新闻8月26日从浙江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获悉,日前,该院依法向3名被认定为行政滥诉的当事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对3人近期已提起的一系列行政案件均不予登记立案。
据介绍,在作出决定前,当地公、检、法、司4家单位先后对行政滥诉人员进行联合甄别与规制。这在浙江省内尚属首次。
……鄞州区法院综合衡量三原告提出的一系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认为三原告在这些案件中实质上并无值得司法保护的合法利益,该行为已超越了《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之范畴,其行为已经使有限的公共资源在维护个人利益与他人利益、公共利益之间有所失衡,超越了权利行使的界限,已涉嫌构成诉讼权利的滥用。
8月21日,鄞州区公、检、法、司4家单位联合召开甄别、规制滥用行政诉权联席会议,对上述3名当事人进行甄别认定。会议一致认为,在充分保护当事人行政诉权的同时,也要依法制止滥用诉权等行为。3名当事人不以保护合法权益为目的,长期、反复提起大量诉讼,滋扰行政机关、扰乱诉讼秩序,已经构成滥用行政诉权,应当依法予以规制,并将其纳入滥用行政诉权人员名单。
目前,涉及3人的已经进入审理程序的案件,裁定驳回起诉。法院表示,纳入滥用行政诉权人员名单后,今后3人提起的类似政府信息公开或履职申请,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申请检察监督的,均需出具合理说明,在无合理说明的情况下,法院将不予处理。(中国新闻网)
source:https://t.me/NewsFW/9101
【4年“告官”179次 浙江3人因行政滥诉被驳回系列起诉案】
3名当事人4年里提起行政诉讼179次,其中有不少与其自身并无直接利害关系。澎湃新闻8月26日从浙江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获悉,日前,该院依法向3名被认定为行政滥诉的当事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对3人近期已提起的一系列行政案件均不予登记立案。
据介绍,在作出决定前,当地公、检、法、司4家单位先后对行政滥诉人员进行联合甄别与规制。这在浙江省内尚属首次。
……鄞州区法院综合衡量三原告提出的一系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认为三原告在这些案件中实质上并无值得司法保护的合法利益,该行为已超越了《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之范畴,其行为已经使有限的公共资源在维护个人利益与他人利益、公共利益之间有所失衡,超越了权利行使的界限,已涉嫌构成诉讼权利的滥用。
8月21日,鄞州区公、检、法、司4家单位联合召开甄别、规制滥用行政诉权联席会议,对上述3名当事人进行甄别认定。会议一致认为,在充分保护当事人行政诉权的同时,也要依法制止滥用诉权等行为。3名当事人不以保护合法权益为目的,长期、反复提起大量诉讼,滋扰行政机关、扰乱诉讼秩序,已经构成滥用行政诉权,应当依法予以规制,并将其纳入滥用行政诉权人员名单。
目前,涉及3人的已经进入审理程序的案件,裁定驳回起诉。法院表示,纳入滥用行政诉权人员名单后,今后3人提起的类似政府信息公开或履职申请,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申请检察监督的,均需出具合理说明,在无合理说明的情况下,法院将不予处理。(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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