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鸦观察
#清朗 #财经自媒体 #自媒体 #唱空 #唱衰 #解读 #搬运 #小道消息 #断章取义 #房地产 #敲诈勒索 #恶性事件 #认证 #网信办 【国家网信办启动清朗·商业网站平台和“自媒体”违规采编发布财经类信息专项整治】 国家网信办决定以严惩“黑嘴”、打击敲诈勒索、遏制造谣传谣为重点,将封禁关停一批充当“黑嘴”、敲诈勒索、造谣传谣的“自媒体”账号。 ... 国家网信办有关负责同志介绍,此次专项整治重点聚焦财经类“自媒体”账号、主要公众账号平台、主要商业网站平台财经版块、主要财经资讯平台等4类网上传播主体,重点打击8类违规问题:…
#清朗 #财经自媒体 #自媒体
【中国网信办:一批财经“黑嘴”账号被关停封禁】
8月27日,国家网信办启动清朗·商业网站平台和“自媒体”违规采编发布财经类信息专项整治以来,主要商业网站平台迅速行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集中整治扰乱财经领域网络传播秩序8类违规突出问题。目前,已处置违规“自媒体”账号2929个,清理有害信息47153条,其中,关停封禁账号1793个,包括3个100万以上粉丝账号。主要商业网站平台已发布公告,公布整治工作进展,并设置举报入口,欢迎广大网民积极举报,共建清朗网络空间。(中国网信办)
【中国网信办:一批财经“黑嘴”账号被关停封禁】
8月27日,国家网信办启动清朗·商业网站平台和“自媒体”违规采编发布财经类信息专项整治以来,主要商业网站平台迅速行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集中整治扰乱财经领域网络传播秩序8类违规突出问题。目前,已处置违规“自媒体”账号2929个,清理有害信息47153条,其中,关停封禁账号1793个,包括3个100万以上粉丝账号。主要商业网站平台已发布公告,公布整治工作进展,并设置举报入口,欢迎广大网民积极举报,共建清朗网络空间。(中国网信办)
#律师 #违规 #炒作 #联署签名 #公开信 #舆情 #自媒体 #未成年 #披露 #直播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禁止违规炒作案件的规则(试行)】
第四条 律师及其所在律师事务所应当依法依规履行职责,不得以下列方式违规炒作案件:
(一)通过联署签名、发表公开信、组织网上聚集、声援等方式或借个案研讨之名,制造舆论压力,影响案件依法办理;
(二)通过媒体、自媒体等平台就案件进行歪曲、有误导性的宣传、评论,以转发、评论等方式炒作误导性、虚假性、推测性的信息;
(三)侮辱、诽谤办案人员、对方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或者通过披露有损办案人员、当事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隐私等不正当方式,歪曲、丑化办案人员、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形象;
(四)违规披露未成年人案件中涉案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或者在非未成年人案件中以未成年人案件为噱头进行宣传,煽动舆论,制造影响;
(五)煽动、教唆当事人或其他人员通过网络等传播媒介对案件发表不当评论,制造影响,向办案机关施压;
(六)其他以不正当方式违规炒作案件的情形。
第五条 公开审理的案件,承办律师不得披露、散布通过会见、阅卷、调查取证等执业活动获取的可能影响案件依法办理的重要信息、证据材料。不公开审理的案件,承办律师不得披露、散布案件信息、材料,但法律准许公开的除外。
案件承办律师不得通过当事人、他人变相披露上述信息、材料。
案件承办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以及其他知晓案情的律师参照执行。
第六条 未经法庭许可,案件承办律师不得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摄影,或者对外传(直)播庭审情况;不得通过接受采访、撰写文章、发表评论或者其他方式,对外披露未经公开的庭审细节和情况。
第七条 案件审理终结后,律师、律师事务所如认为生效判决确有错误,应当引导当事人依法通过法定程序解决。不得通过违规炒作案件,为后续可能产生的再审、抗诉、申诉等法律程序制造舆论压力。
第八条 律师、律师事务所对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公共事件和涉法问题等发表评论,应当依法、客观、公正、审慎,不得通过以下方式进行违规炒作:
(一)散布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否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言论,攻击、诋毁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
(二)制造舆论,煽动对党和政府的不满情绪,激化社会矛盾;
(三)明显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四)发表与律师职业身份不符,严重损害律师职业形象的评论。
第九条 律师、律师事务所在媒体、自媒体等平台,以文字、音视频等方式发表评论意见时,应核查信息真实性,确保意见专业合法,不得损害律师职业尊严和律师行业形象。
内详👉(中国律师网)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禁止违规炒作案件的规则(试行)】
第四条 律师及其所在律师事务所应当依法依规履行职责,不得以下列方式违规炒作案件:
(一)通过联署签名、发表公开信、组织网上聚集、声援等方式或借个案研讨之名,制造舆论压力,影响案件依法办理;
(二)通过媒体、自媒体等平台就案件进行歪曲、有误导性的宣传、评论,以转发、评论等方式炒作误导性、虚假性、推测性的信息;
(三)侮辱、诽谤办案人员、对方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或者通过披露有损办案人员、当事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隐私等不正当方式,歪曲、丑化办案人员、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形象;
(四)违规披露未成年人案件中涉案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或者在非未成年人案件中以未成年人案件为噱头进行宣传,煽动舆论,制造影响;
(五)煽动、教唆当事人或其他人员通过网络等传播媒介对案件发表不当评论,制造影响,向办案机关施压;
(六)其他以不正当方式违规炒作案件的情形。
第五条 公开审理的案件,承办律师不得披露、散布通过会见、阅卷、调查取证等执业活动获取的可能影响案件依法办理的重要信息、证据材料。不公开审理的案件,承办律师不得披露、散布案件信息、材料,但法律准许公开的除外。
案件承办律师不得通过当事人、他人变相披露上述信息、材料。
案件承办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以及其他知晓案情的律师参照执行。
第六条 未经法庭许可,案件承办律师不得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摄影,或者对外传(直)播庭审情况;不得通过接受采访、撰写文章、发表评论或者其他方式,对外披露未经公开的庭审细节和情况。
第七条 案件审理终结后,律师、律师事务所如认为生效判决确有错误,应当引导当事人依法通过法定程序解决。不得通过违规炒作案件,为后续可能产生的再审、抗诉、申诉等法律程序制造舆论压力。
第八条 律师、律师事务所对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公共事件和涉法问题等发表评论,应当依法、客观、公正、审慎,不得通过以下方式进行违规炒作:
(一)散布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否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言论,攻击、诋毁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
(二)制造舆论,煽动对党和政府的不满情绪,激化社会矛盾;
(三)明显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四)发表与律师职业身份不符,严重损害律师职业形象的评论。
第九条 律师、律师事务所在媒体、自媒体等平台,以文字、音视频等方式发表评论意见时,应核查信息真实性,确保意见专业合法,不得损害律师职业尊严和律师行业形象。
内详👉(中国律师网)
#清朗 #网络谣言 #MCN #直播 #短视频 #算法 #春节 #暑假 #未成年 #流量 #黑公关 #直播打赏 #直播带货 #网红儿童 #偷拍 #跟拍 #搭讪 #自杀 #老人 #标签 #算法黑箱 #弹窗 #自媒体 #浏览器 #网络暴力
【国新办举行2022年“清朗”系列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摘要)】
网信办表示,全年累计清理违法和不良信息2200多万条,处置账号13.4亿个,封禁主播7200余名,下架了应用程序、小程序2160余款,还关闭网站3200余家。
在去年累计清理了招募水军、推广引流违法违规信息262万多条,查处了网络水军沟通联络账号群组290多万个,处置了问题商家1.2万个,问题商品15万多件,下架关停APP、网站300多家。
今年以来,累计清理网络暴力有害信息87.9万条,处置违法违规账号4.1万余个。
今年的专项行动,具体包括十个方面的重点任务:打击网络谣言,整治MCN机构信息内容乱象,整治网络直播、短视频领域乱象,整治应用程序信息服务乱象,进一步规范传播秩序,算法综合治理,整治春节期间网络环境,这项工作我们已经基本完成了,还有整治暑期未成年人网络环境。另外,去年我们开展的“清朗”专项行动当中的两项工作任务,一个是互联网用户账号运营专项整治行动,还有一个是打击流量造假、黑公关、网络水军专项行动,这两项专项行动今年还要继续开展下去,要深入推进。
对于治理网络直播、短视频领域乱象,重点整治“七类问题”,做到“三个规范”。
这“七类问题”,第一个是清理“色、丑、怪、假、俗、赌”等各类违法违规的直播和短视频;二是从严整治激情打赏、高额打赏、诱导打赏,特别是诱导未成年人打赏的行为;三是坚决遏制借未成年人牟利,通过直播、短视频打造“网红儿童”这样一些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问题;四是全面整治劣迹艺人违规复出、被封账号违规转世;五是严惩偷拍跟拍、搭讪骚扰、虚构自杀等各类无底线蹭流量进行违规变现的行为;六是整治直播间营造虚假人气、虚假带货量,短视频账号营造虚假流量等问题;七是打击通过炮制低俗情感剧情,收割老年人的流量,实施营销诈骗。以上“七类问题”都是人民群众意见集中、反映强烈、深恶痛绝的问题。
做到“三个规范”:一是规范功能,推动榜单设置、连麦PK等重点功能规范有序运行;二是规范账号,严格管理主播和短视频账号,对那些问题严重的,要永久封禁一批、处置处罚一批,对那些问题相对来说,属于初犯的,进行敲打提醒。还有一些是需要重点关注的;三是规范打赏行为,要合理设置充值打赏及受赏的额度、频次,要作出规范化限制。
对于打击和治理网络谣言:
一是清理存量。组织网站平台对已经认定的网络谣言信息进行清理,防止其反复传播,重点是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历史和民生科普等领域的谣言信息,开展一次全网清理,打上标签,作出明示,让这些谣言信息没有藏身之处。
二是抑制增量。就是要压实网站平台的主体责任,对敏感领域、敏感事件产生的各种信息加强识别。对影响大、传播广的无权威来源信息,及时查证。快速发现谣言、遏制谣言,努力把谣言信息消灭在萌芽状态,把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三是惩治源头。要严肃追究网上谣言信息发布传播的相关方责任。建立溯源机制,对首发谣言信息的平台和账号加大惩处力度。发挥“黑名单”作用,对多次发布传播谣言信息的账号主体予以严厉惩戒,全网禁止注册新账号。对情节特别严重的,要移送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绝不能让网络成为传播谣言的法外之地。
对于算法歧视问题:
网信办表示,互联网企业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积极整改。对网民反映强烈的“算法黑箱”“信息茧房”等问题,一些企业作出了针对性的整改,例如,公开公示算法的基本原理,提供关闭个性化推荐功能的选择,优化算法模型以防范过度推荐、定价不一致、排序规则不合理等问题。在去年的专项行动中,发现和整改了一些问题,但仍然存在一些网民关注的算法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
网信办强调,督促整改算法不合理应用带来的“信息茧房”“算法歧视”“大数据杀熟”等影响网民生产生活的问题,切实维护好网民合法权益。
对于网上传播秩序规范
抓住稿源管理这个基础,严打重点传播平台违规采编、超范围转载、篡改新闻标题、违规PUSH弹窗推送等行为。
抓住“自媒体”规范这个重点,在网信办去年开展的“自媒体”违规发布财经类信息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我们将继续深化“自媒体”涉新闻信息网络传播乱象治理,持续重拳出击,集中清理违规账号和信息。
抓住流量入口治理这个关键,聚焦手机浏览器、网址导航、主流工具类应用扰乱传播秩序突出问题,划定红线、靶向治疗。
对于MCN机构
网信办指出,有的MCN机构为骗取流量,频繁在网上制造一些舆论话题,蹭炒热点事件,煽动网民对立,破坏网络秩序。有的MCN机构制作软色情信息,炒作娱乐八卦,发布低俗庸俗媚俗的信息。有的MCN机构操纵旗下账号,在知识科普、学术研究、历史文化、国际关系等领域联动发布含有错误价值导向的信息内容,干扰视听,误导民众。
加强平台管理。督促网站平台建立MCN机构分级管理制度,通过平台MCN机构入驻协议,明确MCN机构信息内容业务活动的标准和责任,加强日常监管,强化违规处置。
加强政府监管。进一步明确标准,划出红线,严禁MCN机构造舆论、蹭热点,严禁MCN机构为牟利打造“网红儿童”,严禁MCN机构操控旗下账号虚构关注度、浏览量、评价评分,严禁MCN机构批量发布同质化内容,歪曲事实真相、误导公众等。
加强社会监督。要求平台加强信息披露,以适当方式公布入驻MCN机构及旗下账号的名单,在账号信息页面展示该账号所属MCN机构名称,建立专门针对平台入住MCN机构的举报受理渠道,全方位接受网民的监督。
对于网络暴力
精准识别处置。指导网站平台建立网络暴力行为监测模型,通过分析用户的评论、弹幕等环节的异常行为,综合举报数量频次,准确识别网暴苗头,努力从机制上、源头上来解决这个问题。
加大惩治力度。在清理违法违规信息的基础上,针对参与网络暴力的账号,督促网站平台采取批量禁言、暂停私信等处置措施,防止网暴升级蔓延。研判行为性质,对其中首发、多发、煽动发布网暴信息的账号,采取永久禁言、关闭账号等措施,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强化用户保护。指导网站平台进一步调整优化产品功能,督促网站平台完善防控机制,包括上线“一键防护功能”,限制陌生人私信、评论和转发,上线发文警示功能,引导用户友善评论等措施。
内详👉(国新办)(澎湃新闻)
【国新办举行2022年“清朗”系列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摘要)】
网信办表示,全年累计清理违法和不良信息2200多万条,处置账号13.4亿个,封禁主播7200余名,下架了应用程序、小程序2160余款,还关闭网站3200余家。
在去年累计清理了招募水军、推广引流违法违规信息262万多条,查处了网络水军沟通联络账号群组290多万个,处置了问题商家1.2万个,问题商品15万多件,下架关停APP、网站300多家。
今年以来,累计清理网络暴力有害信息87.9万条,处置违法违规账号4.1万余个。
今年的专项行动,具体包括十个方面的重点任务:打击网络谣言,整治MCN机构信息内容乱象,整治网络直播、短视频领域乱象,整治应用程序信息服务乱象,进一步规范传播秩序,算法综合治理,整治春节期间网络环境,这项工作我们已经基本完成了,还有整治暑期未成年人网络环境。另外,去年我们开展的“清朗”专项行动当中的两项工作任务,一个是互联网用户账号运营专项整治行动,还有一个是打击流量造假、黑公关、网络水军专项行动,这两项专项行动今年还要继续开展下去,要深入推进。
对于治理网络直播、短视频领域乱象,重点整治“七类问题”,做到“三个规范”。
这“七类问题”,第一个是清理“色、丑、怪、假、俗、赌”等各类违法违规的直播和短视频;二是从严整治激情打赏、高额打赏、诱导打赏,特别是诱导未成年人打赏的行为;三是坚决遏制借未成年人牟利,通过直播、短视频打造“网红儿童”这样一些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问题;四是全面整治劣迹艺人违规复出、被封账号违规转世;五是严惩偷拍跟拍、搭讪骚扰、虚构自杀等各类无底线蹭流量进行违规变现的行为;六是整治直播间营造虚假人气、虚假带货量,短视频账号营造虚假流量等问题;七是打击通过炮制低俗情感剧情,收割老年人的流量,实施营销诈骗。以上“七类问题”都是人民群众意见集中、反映强烈、深恶痛绝的问题。
做到“三个规范”:一是规范功能,推动榜单设置、连麦PK等重点功能规范有序运行;二是规范账号,严格管理主播和短视频账号,对那些问题严重的,要永久封禁一批、处置处罚一批,对那些问题相对来说,属于初犯的,进行敲打提醒。还有一些是需要重点关注的;三是规范打赏行为,要合理设置充值打赏及受赏的额度、频次,要作出规范化限制。
对于打击和治理网络谣言:
一是清理存量。组织网站平台对已经认定的网络谣言信息进行清理,防止其反复传播,重点是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历史和民生科普等领域的谣言信息,开展一次全网清理,打上标签,作出明示,让这些谣言信息没有藏身之处。
二是抑制增量。就是要压实网站平台的主体责任,对敏感领域、敏感事件产生的各种信息加强识别。对影响大、传播广的无权威来源信息,及时查证。快速发现谣言、遏制谣言,努力把谣言信息消灭在萌芽状态,把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三是惩治源头。要严肃追究网上谣言信息发布传播的相关方责任。建立溯源机制,对首发谣言信息的平台和账号加大惩处力度。发挥“黑名单”作用,对多次发布传播谣言信息的账号主体予以严厉惩戒,全网禁止注册新账号。对情节特别严重的,要移送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绝不能让网络成为传播谣言的法外之地。
对于算法歧视问题:
网信办表示,互联网企业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积极整改。对网民反映强烈的“算法黑箱”“信息茧房”等问题,一些企业作出了针对性的整改,例如,公开公示算法的基本原理,提供关闭个性化推荐功能的选择,优化算法模型以防范过度推荐、定价不一致、排序规则不合理等问题。在去年的专项行动中,发现和整改了一些问题,但仍然存在一些网民关注的算法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
网信办强调,督促整改算法不合理应用带来的“信息茧房”“算法歧视”“大数据杀熟”等影响网民生产生活的问题,切实维护好网民合法权益。
对于网上传播秩序规范
抓住稿源管理这个基础,严打重点传播平台违规采编、超范围转载、篡改新闻标题、违规PUSH弹窗推送等行为。
抓住“自媒体”规范这个重点,在网信办去年开展的“自媒体”违规发布财经类信息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我们将继续深化“自媒体”涉新闻信息网络传播乱象治理,持续重拳出击,集中清理违规账号和信息。
抓住流量入口治理这个关键,聚焦手机浏览器、网址导航、主流工具类应用扰乱传播秩序突出问题,划定红线、靶向治疗。
对于MCN机构
网信办指出,有的MCN机构为骗取流量,频繁在网上制造一些舆论话题,蹭炒热点事件,煽动网民对立,破坏网络秩序。有的MCN机构制作软色情信息,炒作娱乐八卦,发布低俗庸俗媚俗的信息。有的MCN机构操纵旗下账号,在知识科普、学术研究、历史文化、国际关系等领域联动发布含有错误价值导向的信息内容,干扰视听,误导民众。
加强平台管理。督促网站平台建立MCN机构分级管理制度,通过平台MCN机构入驻协议,明确MCN机构信息内容业务活动的标准和责任,加强日常监管,强化违规处置。
加强政府监管。进一步明确标准,划出红线,严禁MCN机构造舆论、蹭热点,严禁MCN机构为牟利打造“网红儿童”,严禁MCN机构操控旗下账号虚构关注度、浏览量、评价评分,严禁MCN机构批量发布同质化内容,歪曲事实真相、误导公众等。
加强社会监督。要求平台加强信息披露,以适当方式公布入驻MCN机构及旗下账号的名单,在账号信息页面展示该账号所属MCN机构名称,建立专门针对平台入住MCN机构的举报受理渠道,全方位接受网民的监督。
对于网络暴力
精准识别处置。指导网站平台建立网络暴力行为监测模型,通过分析用户的评论、弹幕等环节的异常行为,综合举报数量频次,准确识别网暴苗头,努力从机制上、源头上来解决这个问题。
加大惩治力度。在清理违法违规信息的基础上,针对参与网络暴力的账号,督促网站平台采取批量禁言、暂停私信等处置措施,防止网暴升级蔓延。研判行为性质,对其中首发、多发、煽动发布网暴信息的账号,采取永久禁言、关闭账号等措施,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强化用户保护。指导网站平台进一步调整优化产品功能,督促网站平台完善防控机制,包括上线“一键防护功能”,限制陌生人私信、评论和转发,上线发文警示功能,引导用户友善评论等措施。
内详👉(国新办)(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