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三庭
#蘇文隆主任裁判官 #新案件
#港區國安法 #賢學思政
D1:王逸戰 賢學思政召集人 (20歲)
D2:陳枳森 前賢學思政秘書長 (20歲)
D3:朱慧盈 前賢學思政發言人 (18歲)
控罪:串謀煽動他人實施顛覆國家政權罪
控罪詳情:
3人一同被控於2020年10月15日至2021年6月16日期間(包括首位兩日),在香港,一同串謀和與黃沅琳及其他人串謀,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下以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行為,即:
(1) 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
(2) 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
控方代表為高級檢控官 #李庭偉。王逸戰、陳枳森由 #黃宇逸大律師 代表。
--------------------------
3人明白控罪,今天毋須答辯,蘇官聽畢雙方陳詞後,拒絕各被告的保釋申請,。本案將押後至2021年11月3日 14:30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待控方處理將本案轉介至區域法院的文件。
王逸戰、陳枳森保留8天保釋覆核權利,暫定於9月29日 14:30處理2人的保釋覆核。
❗3人須還押懲教看管❗
【15:52】完
#蘇文隆主任裁判官 #新案件
#港區國安法 #賢學思政
D1:王逸戰 賢學思政召集人 (20歲)
D2:陳枳森 前賢學思政秘書長 (20歲)
D3:朱慧盈 前賢學思政發言人 (18歲)
控罪:串謀煽動他人實施顛覆國家政權罪
控罪詳情:
3人一同被控於2020年10月15日至2021年6月16日期間(包括首位兩日),在香港,一同串謀和與黃沅琳及其他人串謀,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下以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行為,即:
(1) 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
(2) 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
控方代表為高級檢控官 #李庭偉。王逸戰、陳枳森由 #黃宇逸大律師 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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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明白控罪,今天毋須答辯,蘇官聽畢雙方陳詞後,拒絕各被告的保釋申請,。本案將押後至2021年11月3日 14:30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待控方處理將本案轉介至區域法院的文件。
王逸戰、陳枳森保留8天保釋覆核權利,暫定於9月29日 14:30處理2人的保釋覆核。
❗3人須還押懲教看管❗
【15:52】完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三庭
#羅德泉署理總裁判官 #提堂
#羊村繪本案 #言語治療師工會
#港區國安法
👩🏻D1: 黎 (25)
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主席
👩🏻D2: 楊 (27) (因另案守行為中)
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副主席
👩D3: 伍(28)
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工會秘書
🙎🏻♂️D4: 陳(25)
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司庫
🙎🏻♂️D5: 方(26)
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委員
🛑黎,楊已還押逾2個月;伍,陳,方已還押1個月
📍控罪:
(1)串謀刊印發布、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 [全部被告]
控罪詳情:
違反香港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10(1)(c)、159A及159C條。黎、楊、伍、陳、方,5人被控於2020年6月4日至2021年7月22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串謀其他人刊印、發佈、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包括3本名為《羊村守衛者》、《羊村十二勇士》及《羊村清道夫》的書,意圖包括:引起憎恨或藐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煽惑他人使用暴力; 及/或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
【14:49 開庭】控方申請將本案轉介至區域法院審理,押後至2021年10月12日 [星期二] 14:30在灣仔區域法院提堂。辯方確認已收妥控方的文件,各被告沒有保釋申請。
❗5人須繼續還押❗
【14:53 休庭。完】
#羅德泉署理總裁判官 #提堂
#羊村繪本案 #言語治療師工會
#港區國安法
👩🏻D1: 黎 (25)
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主席
👩🏻D2: 楊 (27) (因另案守行為中)
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副主席
👩D3: 伍(28)
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工會秘書
🙎🏻♂️D4: 陳(25)
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司庫
🙎🏻♂️D5: 方(26)
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委員
🛑黎,楊已還押逾2個月;伍,陳,方已還押1個月
📍控罪:
(1)串謀刊印發布、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 [全部被告]
控罪詳情:
違反香港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10(1)(c)、159A及159C條。黎、楊、伍、陳、方,5人被控於2020年6月4日至2021年7月22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串謀其他人刊印、發佈、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包括3本名為《羊村守衛者》、《羊村十二勇士》及《羊村清道夫》的書,意圖包括:引起憎恨或藐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煽惑他人使用暴力; 及/或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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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9 開庭】控方申請將本案轉介至區域法院審理,押後至2021年10月12日 [星期二] 14:30在灣仔區域法院提堂。辯方確認已收妥控方的文件,各被告沒有保釋申請。
❗5人須繼續還押❗
【14:53 休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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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月25日 星期五】
以下法庭需要文字直播員:
🕘09:00
📍#西九龍法院大樓第八庭 #審訊 (改期)
🕤09:30
📍#東區裁判法院第四庭 #判刑
📍#屯門裁判法院第七庭 #審訊
🕙10:15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三庭 #提堂
🕙10:30
📍#高等法院第一庭 #不服定罪上訴
🔰請按此報料
💛其他法庭暫不需要,請留意本台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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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0
📍
🕤09:30
📍#東區裁判法院第四庭 #判刑
📍#屯門裁判法院第七庭 #審訊
🕙10:15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三庭 #提堂
🕙10:30
📍#高等法院第一庭 #不服定罪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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