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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屯門裁判法院第七庭
#施祖堯裁判官 #審訊 [3/4]
#裁決
#1030屯門 #非法集結

D1:黃(19) / D2:何(22)
D3:魏(25) / D4:魏(36)

控罪:
(1) 非法集結 [D1&D2]
(2) 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 [D3&D4]

🛑 速報: 所有被告罪名成立 🛑
詳情後補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屯門裁判法院第七庭
#施祖堯裁判官
#判刑
#1030屯門 #非法集結

D1:黃(19) / D2:何(22)
D3:魏(25) / D4:魏(36)

控罪:
(1) 非法集結 [D1&D2]
(2) 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 [D3&D4]

D1等候更生中心報告,D2等候勞教中心報告,期間還押
D3, D4被判處21天監禁,詳情後補
休庭等候保釋申請
Forwarded from 每日警暴實錄
今日係2021年8月24日,近日多個車站、其他地點都裝上人面識別裝置,前年今日亦是為了這件事而遊行。
大量人被捕,有人史上第一次於裁判法院被撤銷暴動、有人守行為、有人仍在排期,有人被判監:
#0824黃大仙 非集POOW 21歲陳判五個月,19歲梅判更生(20200210)
https://t.me/youarenotalonehk_live/13604
#0824黃大仙 非集21歲柯判戒毒所(2-12個月)(20210224)
https://t.me/youarenotalonehk_live/13914

另外,觀塘有人爆眼,「我會唔會盲眼架,我會唔會睇唔到野既」,急救人員表示「唔好放棄,我地會盡力幫你」。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十四庭
#黃士翔裁判官 #判刑
#1225葵涌 #非法集結

D1: * (15)/ D2: 周 (16)
D3: 楊(19)/ D4: 陳(23)
D5: 馬(20)/ D6: 周(27)
*以上全為案發或首次提堂時年齡

控罪:非法集結

詳情:
同被控於2019年12月25日,在新界葵涌興芳路223號新都會廣場4樓480-483號鋪元氣壽司外參與一個非法集結。
————
‼️速報:
D1:勞教中心
D2:教導所
D3:勞教中心
D4: 4個月即時監禁
D5: 4個月即時監禁
D6: 4個月即時監禁
IG @hk_fight_for_freedom__
.
不論你係主張「和理非」同係「勇武」,都請你過嚟睇吓,今次嘅判決極有可能順利維持原判,即係共同犯罪原則適用於暴動罪同非法集結
另外就算唔係身處「暴動」現場,你有份參與過就可以將你定罪

#共同犯罪原則 #共同犯罪 #赴湯蹈火案 #暴動 #非法集結 #公民抗命 #沒有暴徒只有暴政 #法治笑話 #法治喪屍周圍咬人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觀塘裁判法院第一庭
#劉淑嫻裁判官 #覆核聆訊
👤陳(57) #1013荃灣 (原案D4)
🛑已服刑3星期🛑

控罪:參與 #非法集結
被告被控於2019年10月13日,連同*(12),*(14)和王(23)在荃灣南豐中心外參與非法集結。

交替控罪: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
被告被控於2019年10月13日,在荃灣南豐中心外的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即在天橋將1個欄杆丟到地面。#行為不檢

(*)交替控罪的詳情並沒有官方版本

裁決:
https://t.me/youarenotalonehk_live/18292

覆核聆訊背景:
https://t.me/youarenotalonehk_live/18480
=============
針對定罪覆核的裁決:

背景:


被告(申請人)被法庭裁定交替控罪罪名成立後,代表被告的張大有大律師針對下列議題向原審裁判官就定罪裁決提出覆核。

“控方在控告被告時是用沒有檢控期限的非法集結罪,但法庭可否在控方已就交替控罪舉證至毫無合理疑點下,裁定就已過檢控期限的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罪名成立。”

討論:

法庭同意本案的交替控罪只能夠以簡易程序條例控告,控方只可以在案發後6個月內提出控告。

FACC7/1999案中指出部分罪行是會因有檢控時限而不能定罪。即法庭在本案中即使有權修訂控罪,但受《裁判官條例》第26條所限。

雖然《刑事訴訟條例》第51(2)條給予法庭權力針對告發、指控或公訴書中的指稱構成或包括屬主審法院司法管轄權範圍內的另一罪行的指稱,裁斷被控人就該另一罪行有罪,或可裁斷被控人就假若有明確控告該另一罪行的告發、指控或公訴書時他可被裁斷有罪的罪行有罪,但由於本案的交替控罪已過檢控期限,因此法庭亦不能以此條例裁定被告罪名成立。

因此,法庭不能在本案判處被告交替控罪罪名成立。

裁決:

考慮以上,法庭批准覆核申請,判處被告無罪釋放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觀塘裁判法院第八庭
#劉淑嫻裁判官 #判刑
👤李(32) #1012旺角 (原案D2)

(1) 參與 #非法集結
被告被控於2019年10月12日,在旺角警署外的公眾地方與陳(20),*(13)和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

(3) 在公眾地方管有 #攻擊性武器
被告被控於2019年10月12日,在旺角警署外的公眾地方管有一個能發出鐳射光束的裝置。

(6) 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
被告被控於2019年10月12日,在旺角警署外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相當可能阻止識辨身分的蒙面物品,即口罩、頭罩及圍巾。#蒙面法
=============

📌院舍證明
D2現時居住在照顧院舍,律師呈上照顧院舍信件,供法庭參考。

📌判刑考慮
判刑時參考監管治療令報告,D2有輕度弱智,容易受他人影響,而且缺乏社區支援,所以不建議監管令,而D2並非患上精神病,所以報告不建議判入精神病院或精神病治療中心,報告建議D2接受監管及治療令。

📌判刑
社會福利署監管及治療令18個月🛑

💛感謝臨時直播員💛
在2019年612金鐘衝突中右眼受傷的前中學通識教師楊子俊,前日被控2項非法集結罪,其獲准保釋後於社交網站發文。

Posted by IG @hillway.culture
#楊子俊 #六一二 #非法集結 #保釋
兩學生涉2019年 #三罷 #非法集結
罪成即時還押 兼需賠港府圍欄費用

香港2019年反送中運動期間,有人在全港各區發起「三罷」,包括 #中環 一帶發生警民衝突,5名學生被控 #暴動、非法集結罪名。其中2人周五(20日)出庭聆訊,承認「非法集結」罪,並即時還押。

法官指,案件押後至6月6日下午於區域法院審理,期間索取勞教及教導所報告。辯方問是否能取更新中心報告,惟法官回應稱:「我決定了命令。」拒絕辯方要求,並下令兩人即時還押。

另外,因被告損壞圍欄,需賠償維修費用,金額是27,600港元,各人支付一半即每人支付13,800港元,獲法官確認,賠償抬頭的受害人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和你lunch #沒有暴徒只有暴政 #國家亂人民才上街 #暴政 #極權 #清算
Forwarded from Channel C TG頻道 🎞
康文署今11pm起封維園足球場中央草坪等範圍
至周日凌晨 防非法集結
全文:https://bit.ly/3teA3RF

康文署表示,因應警方留意到有人透過不同途徑煽動其他人明日(4日)在維多利亞公園一帶非法集結,可能利用有關場地進行非法活動,署方將於今日晚上11時起關閉維多利亞公園部份範圍,至周日(5日)零時30分,以防止有人利用維園進行未經批准的公眾集會,影響公共安全及公共秩序,並且避免因群眾聚集而引致的病毒傳播風險。

#維園 #疫情 #中央圖書館 #足球場 #籃球場 #集會 #非法集結 #channelc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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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四33・政權虛怯|維園封閉25個半小時變禁區 警方以言入罪拘59歲大埔男】

六四前夕,香港籠罩於一片白色恐怖之中。康文署周五(3日)公佈,因應警方留意到「有人透過不同途徑煽動其他人明日在維多利亞公園一帶非法集結」,晚上11時起會關閉維園部份範圍直至6月5日凌晨零時30分為止,往日集會的六個足球場與中央草坪都變成禁區。警方同時拘捕一名59歲男子,指控他「宣傳及鼓吹在明日舉行非法集會」,及聲稱要殺害警務人員。警方稱,六四當天會在相關地點部署足夠警力執法及進行拘捕。

全文請到Patreon免費閱覽
https://www.patreon.com/posts/67294795

#六四 #維園 #非法集結 #香港警察 #以言入罪
若有日天涯重遇 望相視而笑

2019年10月1日,警員在荃灣開槍射中 #曾志健 左胸,理大博士生 #邱宏達 上前營救被捕,一度被控 #暴動,經協商他最終承認 #非法集結,去年10月判監一年,他今日(6月11日)刑滿出獄。

他在入獄前曾專受《眾新聞》訪問,指希望已經流亡的曾志健,可以繼續努力生活,「如果有日我喺天涯海角再撞返你嘅時候,你記得點頭笑下。」

IG @renews_hk 報導
#十一國殤 #沒有國慶 #荃灣 #全港開花 #槍殺人
反修例運動爆發至今已逾3年,警方共拘捕10,278人,其中約有2,850人被落案起訴。截至2022年6月12日,共有874人被裁定罪成入獄。撇除代替監禁式刑罰,非法集結(244宗)、暴動(144宗)及持攻擊性武器罪(143罪)合共佔所有判囚罪名51%。

另有8宗與普通法煽動相關的案件被定罪;與國安法相關的定罪案件則有6宗。至今仍有大量與國安法相關的案件尚未完成審判,可預期相關數字將於未來大幅提升。至於現正還押候審及還押待判決的案件可見圖二。

數據來源:香港民主協會數據庫、整合傳媒報導
IG @hillway.culture 報導

#反修例運動 #反送中 #逃犯條例 #非法集結 #暴動 #沒有暴徒只有暴政 #鐳射筆 #汽油彈 #煽動 #國安法
平安夜「#和你sing」女教師2年後被起訴
非法集結襲警囚4個月

5男1女事隔兩年被指於2019年12月24日 #平安夜#朗豪坊 響應網民號召的「和你Sing願平安歸香港」,被控 #非法集結#襲警#阻差辦公#拒捕 等8罪。其中一名女幼兒教師早前承認一項非法集結及兩項襲警罪,案件今(22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徐綺薇主任裁判官判處被告4個月監禁。

IG @boomheadhk 報導
全文: www.instagram.com/p/CfGeC9hJrhj
#法庭線 @thewitnesshk 報導
*圖片非案發時相片

被控 2019 年 8 月兩處非法集結 「王婆婆」開審後改認罪 判囚 32 周

人稱「王婆婆」的王鳳瑤被指在 2019 年 8 月在港鐵鰂魚涌和太古站參與非法集結,案件周三(13 日)展開為期 30 天的審訊,惟王於開審後指「咁樣龜速審訊,我唔死喺獄中都幾難」,改為認罪。

翻查資料,王於 2022 年 2 月主動撤銷擔保,料扣除還押日日數後,將於短期內出獄。

#王婆婆 #王鳳瑤 #反修例 #非法集結 #鰂魚涌站 #太古站 #政治執法 #欲加之罪 #冤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