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对于“确诊权”(即将病例确诊为新型肺炎并予以公开的权力)这一说法,我暂且蒙在古里,因为完全没有找到任何可以支撑这一论点的证据。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监测方案(第二版)》中所述,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发现疑似病例之后应当上报给所在辖区的疾控机构。而各省级行政区发现的首例病例是否确诊,才需要将标本或PCR扩增产物送达中国疾控中心或国卫委指定的第三方机构复合确认后,由中央专家确诊。但首例确认之后,其他病例则可以由各省自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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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二版)的附件1: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监测方案(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