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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依 本來就很 #貼心 #善良 #溫柔 #理性 #感性 兼俱

只是藝人生活圈比較小 依依更是如此 雖朋友不多 且 社交恐懼 一旦是朋友 對朋友超好

但我觀察依依的親人與親近的人或重要合作伙伴或另外一半或是自己千萬在簽約上不可隨意簽約

每次一定要律師看過才行 不然只要涉及文字

往往 #依依 和重要夥伴就不在行 自己因重視口頭信用 所以文字上大喇喇的

每次都需要 #專業 #律師 #背書 否則必然容易發生不必要的模糊地帶問題 發生不必要的契約小紛爭

不然就不要文字簽約 反而比較沒事 純粹靠信用固定口頭約定默契才好

依依說自己比較沒有安全感 十分被動不社交的 又忙碌還社恐 說希望交更多朋友 但是她自己也說 真正要認識更多新朋友也是秒孬那種

但是一旦認定是朋友就是長久不變的

依依今生主要是在專業歌藝上進步成就非凡與大眾結緣非常廣 繼續過去生的願力比過去生結緣更廣 這世界上稀有的無念頻率 集體意識合一 沐浴美好音樂喜樂與眾分享

依依對於大眾的同情心非常深非常深 是好人 廣結善緣 的善良正直心美也凡事很注重實用不打高空的憨憨純歌手

演藝圈是非很多 不容易處理 只要涉及人是我非情緒那種 依依就會立馬奔走或直接龜縮大鱉精與昏倒無助那種 毫無招架能力

所以經紀公司才需要特別保護 她自己只有辦法負責專業把歌唱好和身體照顧好而已 只能跟公司分工合作 其他專業以外 她是真的完全都不在行的

反正 #韓紅 真的很 #準確 形容依依 唱歌像大師一樣 沒錯她本來就是這樣 只來做好 #專業大師級 #歌手 這件事而已

https://youtu.be/95uko09Av-Y?si=bi0Frk68gPahGICF
新春第一炮
告發蕭美琴《國籍門》記者會
台灣納稅人權益維護協進會、藍天行動聯盟、中華泛藍聯盟、司法改革黨等共同發起單位籲請各團體及各中華民國國民一起委由張靜律師為 #義務 #告發代理人 ,於2024 年1 月2 日上午9 時30 分在台北、台中、高雄三地 #地檢署 #同步 #召開 #記者會 ,並於上午10 時整 #同步 #按鈴 #申告 #告發 #民主進步黨 #副總統 #候選人 #蕭美琴 #偽造文書#詐欺#中央選舉委員會 #主任 #委員 #李進勇 、內政部部長 #林右昌 #貪瀆 #圖利

敬請各界,包括各個 #團體 (請 #帶 #大小章#登記 #證書 #影本 )或 #個人#簽名 即可),當天上午9 時起至記者會現場簽名、用印於告發狀尾頁,共同擔任告發人。
目前 #賴皮寮 已經重創賴蕭配的形象,但是賴皮寮一案無法否定賴蕭配的參選資格。而蕭美琴的國籍問題卻能直接否決 #賴蕭配 參加正副總統選舉的資格!所以,我們要動員所有希望有個 #公平#公正#公開 #選舉 的朋友們,大家一起來抗議且進行 #民間團體#個人 #聯合告發行動
共同發起單位:
#台灣納稅人權益維護協進會 :創會永久名譽會長 #簡振興 (半農)博士
#藍天行動聯盟 :理事長 #錢達 前僑選立委
#中華泛藍聯盟#理事長 #林忠山 #教授
#司法改革黨#黨主席 #張靜 #律師
所有相關 #聯合團體 #理監事#成員 敬邀
👍👍👍👍👍👍👍👍👍
我最喜歡 #依依 的歌之一就是 #空耳 超級 #完美#台灣 #作曲家 #王子 #原創 #創作 好像香港 #關浩德#改編 #編曲 方式

#依依 與其相關團隊一生只要不隨便與人或公司 #簽約 凡事有多個 #律師#參謀 或者都 #不簽約 將會非常成功

依依一生到老都不缺什麼物資錢財 但是要避獸印 要有智慧提早糧食自耕自種自給自足

感情方面就比較不拿手 都不是她能控制的 無論和誰在一起 另外一半都蠻強勢的

所以憨憨純也是猶豫不決 而且歌迷們也蠻強勢的需要 未來世界確實是很需要 #依依 #無念頻率

只是依依要避獸印要平安健康快樂才能保持頻率

私下不要臉的美國光明會在中國的白手套

可能會給依依與老闆許多壓力

希望依依能看懂看明白 別做光明會的走狗 就會逐漸失去自己 失去無念頻率 絕對要守住

只有遍及全球的歌迷才是依依的永遠的依靠 歌迷也會不准依依退休的

問題是憨憨純沒時間顧及兩邊 感情與歌迷事業 太忙了 沒空

#依依 不喜歡複雜人事 她喜歡單純人事 依依說自己不社交是真的 她討厭是真的

她是誠實的人 她若說人事煩就是真的煩

有網軍說她會有那麼多機會是因為陪很多人上床 那就太不瞭解依依了 那是絕對不可能的

當然很多垃圾人渣覬覦依依是真的 但是依依絕不可能接受的

依依的機會真的是因為實際的 #時機因緣 中國同胞市場大量需求 頻率提升所致 當然我是特別能感受無念頻率者 耳朵感受如寵物般敏感

我本人也受惠於依依的歌聲無念頻率 所以我一定會盡所能幫助依依

我會迴向給她因為對她的聲音對地球無論東西方的正直善良溫柔順利無念集體意識合一 非常重要

我也會幫助中華民族 最大化利益 小心羅斯柴爾德家族對中國嚴重的管制在第三十三首 觀音靈籤 菩薩說羅氏管制中國利用的也是兩手策略與習近平替身

我們中華民族要小心絕對拒絕碳權被美國收黑道保護費

絕對拒絕美國搞毛澤東替身崇拜 不准崇拜任何人 人人平等 永遠記得美國如何用毛蔣替身讓兩岸國共內戰 意識形態洗腦文革 崇拜智障的

不准再崇拜任何人只能平等欣賞而已

不能崇美媚日或崇拜任何東西與人

#聖人 說連真實開悟者被稱為聖人都不可以跪拜

當然大家看聖經啟示錄耶穌說不能拜獸及獸印 會非常慘的

我是誠實的統派中國人

忠誠於中華民族中華文化的寵物般的直播主

我當預言預先告知 盡力貢獻一切我所知與預知 祈願所有中華民族提早準備糧食自耕自種自給自足躲過獸印 口耳相傳 我心之忠言 我之忠言必然逆耳 但是是誠實善良的獨家預告

必須要停止 #碳稅 #碳權 開始 不停止碳權被美國收 #黑道 #保護費 是完全智障的做法 絕對不能妥協 牽涉到氣象武器

https://youtu.be/VhSL3uK8W2U?si=KVmT8h84bILLDrAl
鐵證如山, #蕭美琴 不具備 #競選 #副總統 #資格

#刑事告發狀

告發人  如後附件一所列各告發人團體及附件二各告發人個人

共同告發代理人  #張靜 #律師

被告  #蕭美琴 女52歲(民國60年8月7日生)
居台北市北平東路30-1號

#李進勇 男72歲(民國40年8月1日生)
居台北市徐州路5號10樓

#林右昌 男52歲(民國60年3月10日生)
居台北市徐州路5號

上列被告因貪瀆等案件,依法告發事:
被告蕭美琴於西元1971年8月7日出生在日本兵庫縣神戶市,母親蕭邱碧玉是歐裔美國人,因美國國民之國籍取得係採出生地主義,故蕭美琴並不因在日本出生即取得美國國籍,而是於其出生後由其母為其申請取得美國國籍。至蕭美琴之父蕭清芬是於1935年出生在台南,當時尚係日據時代,並無我國國籍法之適用,故對當時出生的台灣人而言,並無出生時就取得中華民國國籍可言,而且因蕭清芬從小就被一對外國基督徒夫婦收養,故其極有可能並無中華民國國籍。如此,被告蕭美琴在其出生時就未必因其父之國籍而能取得中華民國國籍。況依被告蕭美琴於2004年出版的自傳《一個人也可以》自承:「以『美國公民』身分擔任總統府顧問,我因此成為立法院資詢的焦點。」且又表示:「不是我不要中華民國籍,是我要不到啊!我的情況卻和別人不同,別人是有兩個國籍,放棄一個外國國籍,還有一個中華民國的國籍,而我卻只有一個美國的國籍,如果我放棄了美國國籍,馬上就成為沒有國籍的人。我在約八年前回到台灣替民進黨工作時,就想要申請中華民國國籍,但因為媽媽是美國人,我在日本出生,出生時就是美國人,這樣的身分在過了二十歲後要申請中華民國籍和護照都非常困難。我想,既然要在台灣工作,國籍和戶籍是必要的。但沒想到承辦單位的官僚態度很差,吃了數不清的次數,……幾乎跑斷了腿。……後來,實在無法辦成。還好,在民進黨內任職,並沒有限定不能是外國籍,申請在台工作許可證即可。」(告證1)是依蕭美琴在其自傳自承,她出生時的確是沒有中華民國籍的。
依我國國籍法第2條規定,屬中華民國國籍之情形只有兩種,一係出生取得,二係歸化取得。茲被告蕭美琴既然於出生時並未取得中華民國國籍,則其於出生30餘年後方取得中華民國國籍,就必屬歸化取得無疑。至於被告蕭美琴於歸化取得中華民國國籍時,有無在先或同時放棄美國國籍,並不影響其歸化取得之中華民國國籍,只是其有無雙重國籍而已。惟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20條第2項規定,「回復中華民國國籍、因歸化取得中華民國國籍……者,不得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另同法第21條第1項及第3項尚規定:「總統、副總統候選人,應備具中央選舉委員會規定之表件及保證金,於規定時間內,向該會聯名申請登記。未聯名申請登記、表件或保證金不合規定,或未於規定時間內辦理者,不予受理。」、「同一組總統、副總統候選人,如經審定一人或二人資格不符規定,則該組候選人應不准予登記。」茲被告蕭美琴既係因歸化取得中華民國國籍,惟其備具之「表件」就必然隱藏其歸化取得中華民國國籍之事實,自不符合中央選舉委員會(下稱中選會)規定之「表件」,中選會理應認定蕭美琴之資格不符,而不准賴清德、蕭美琴此組總統、副總統候選人向中選會聯名登記才屬正辦。
其實,單就被告蕭美琴是歸化入中華民國籍者,就足以說明其作為副總統候選人之資格不符。再者,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27條第1項第3款還有規定,具有外國國籍者,也不得申請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被告蕭美琴出生後由其母為其申請取得美國國籍,此已見其在《一個人也可以》自傳中所自承,故如其不曾放棄美國國籍,她就會因具有外國國籍,仍不得申請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且據美國律師邱彰表示,蕭美琴應該沒有放棄美國國籍,因蕭美琴迄今仍有美國社會安全號碼是146-xx-0326,就應從1993年至2023年都有向美國國稅局報稅的紀錄,此有請檢察官查明,是否只有美國國民才有向美國繳稅之義務?被告蕭美琴如有向美國政府繳稅,是基於何種身分?此外,所有放棄美國國籍的人在成功放棄之後,應都會收到美國國務院寄來的一封信“Certificate of Loss of Nationality”,如被告蕭美琴確有放棄美國國籍,應該可以提出此封信,用以證明其放棄美國國籍之說法為真(告證2),是亦有請檢察官命被告蕭美琴提出。
按被告李進勇身為中選會主任委員,為刑法第10條第2項第1款所規定之公務員,對總統、副總統候選人聯名申請登記,是其主管及監督之事務,而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21條第3項,中選會本應以「表件」不合規定,即被告蕭美琴之中華民國國籍為歸化取得為由,或以其仍具有外國國籍為由,不准賴清德、蕭美琴聯名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卻未盡主管或監督之責而違法准予登記,又不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28條第1項第1款及第3款規定,在公告前或投票前撤銷賴清德與蕭美琴的總統、副總統候選人登記。是被告李進勇自應構成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律、法律授權之法規命令、職權命令……、委辦規則或其他對多數不特定人民就一般事項所作對外發生法律效果之規定,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之直接圖利他人即賴清德、蕭美琴得以總統、副總統候選人身分參選之不法利益。
再按被告林右昌為內政部部長,亦為刑法第10條第2項第1款所規定之公務員,其身為國籍事務主管機關(國籍法雖未明定主管機關為內政部,但依國籍法第3條第2項、第3項、第6條第6項、第8條、第12條、第14條、第17條、第19條第1項、第3項、第5項、第22條都規定由內政部「定之」、「許可」,向內政部「為之」之規定即可知其然)之代表人部長,就中華民國國民之歸化與否及是否具有外國國籍有爭議時,尤其涉及總統、副總統候選人之資格爭議時,理應負有歸化國籍及外國國籍查證與對外發布之義務,以避免總統、副總統選舉在未來選舉結束後可能產生當選無效(參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105條、第28條)之重大爭議。雖然選舉事務並非內政部部長所主管或監督之事務,但對於總統、副總統候選人之國籍是否有歸化或具有外國國籍之事實,仍屬其主管或監督之事務,被告林右昌既明知蕭美琴之屬歸化取得中華民國國籍及仍具有外國國籍,卻違背法令,直接或間接圖為民主進步黨之黨主席賴清德與其副手蕭美琴即總統、副總統候選人不法選舉之利益,且也已獲得總統、副總統候選人資格之不法利益,竟不加查證也不對外公布而隱瞞蕭美琴歸化及仍具有外國國籍之事實,自應同負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之貪瀆圖利罪嫌。
復按中選會印製散發之總統副總統選舉公報及中選會准予總統、副總統聯名登記之內部公文與總統、副總統候選人之公告,都是刑法第10條第3項所規定之公文書。而被告蕭美琴既明知其係歸化取得中華民國國籍及尚具有外國國籍,卻以出生時即已取得中華民國國籍及已放棄美國國籍之不實事項,向中選會登記為副總統候選人,而中選會承辦公務員包含被告李進勇在內,也均明知蕭美琴係以出生取得國籍與不具美國國籍之不實事項申請登記,卻仍基於與蕭美琴共同之犯罪意思聯絡及行為分擔,將之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上揭各個公文書(包括公報、公告及內部公文)上,足生損害於公眾,核被告蕭美琴與被告李進勇就共同涉犯有刑法第213條之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此外,被告蕭美琴還以非歸化取得國籍及已放棄美國國籍之詐騙手段,圖為自己及第三人賴清德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包括當選後總統、副總統之薪資、獎金、特支費及官邸、飛機、座車等之免費使用及卸任後之各項禮遇),在蕭美琴當選就任副總統前,她還只是涉犯刑法第339條第2項、第3項詐欺得利未遂罪,惟一旦當選就任後,她就涉犯刑法第339條第2項之詐欺得利(既遂)罪,是請檢察官一併偵辦。
綜上,請檢察官依法偵查起訴被告等,以落實司法改革還給人民公道為禱。
證據:

#蕭美琴 自傳《一個人也可以》第116至119頁影本。

#美國 #律師 #邱彰 2023年12月5日 #臉書 1則影本。

謹  狀
台灣台北地方檢察署 公鑒
中華民國113年1月2日
具狀人  如附件一、附件二所示
撰狀人  #張靜 #律師
#2024年 #總統 真正要選福國利民 不問結果的話

真的只能選擇 #張靜 #律師

張靜才會真實做實事

真實慈悲智慧喜樂

全心全意利益台灣同胞

張靜律師的男人的手

猶如 #翠玉凝脂

男人中的天賜男人

是非常正直善良溫柔尊貴的 #手相

做事做得一手好事

大腦打得一手好牌

精通內外運籌帷幄

皆能一手掌握

親和真誠雙手布施

救濟貧窮平等無二

凡所作都周全待人

凡所行事精緻美好

恰到好處完美呈現

面相也端正通情達理

為人也理性感性兼具

正直現代包青天領導

智慧如海 高風亮節

廣利眾生 福國利民
#網友爆料

#台北 #高等法院 #勞訴庭
#陳心婷 #法官#惡官 #離譜至極 #嚴重袒護被告 #官官相護 實該撤換掉 #惡官

#當庭 叫告訴人一直講不必等書記官

卻 早已 #指揮 #書記官 #江佩菱

在告訴當事人 陳述時 不聽 當事人陳述 逐字打字

只聽法官陳心婷 自己的口語陳述 #逐字 #打字 #嚴重 #違法

輪到 被告乃 #公務員 其律師陳述 書記官 #江佩菱 完全快速跟隨被告說謊律師逐字打字 說謊律師名字 #林慶皇 #先生 當庭說謊 法官完全袒護被告

另外法官與被告律師當庭合意 兩人同時意指

法律所說 #西醫 #醫療院所 才能成為 #法院證據 #中醫醫療院所不能成為 #法院證據

還意指法律醫療院所的所字不是 「#診所 」所以復健科診所兩千五百元一個小時的徒手治療與物理治療 不能當作法院證據 沒有證據可信度

最好是 「 #大醫院 #急診」才能當作法院證據 請問急診有什麼專業比物理治療更專業 在外表無法馬上顯現但是早已內部骨折還未照X光( #輻射線 其實非常 #傷人 )時

專業神經學確認神經本身有#延遲 (多日) #現象

有些內傷只會內部痛無外痕 不可能馬上顯現

請問難道醫療院所到所字 指的是 「 #廁所」嗎?

另外重點是任何法官憑什麼可以阻止告訴人公平正義第三方醫院鑑定 法官有什麼權利阻止 請問任何法官是醫師嗎? 當同樣是台大醫院內部不同醫師專業看法不同時 當然必須交由第三方公平正義醫院鑑定 法官與被告律師憑什麼阻止

美國日本歐洲即使亞洲都是認可第三方公正鑑定以利公正判斷 只有台灣法官可以不認可 #第三方 #公正 #醫院 #鑑定 不認可 多家醫院鑑定的 #惡官 #陳心婷 等惡官 實該接受懲戒

#台灣 真的必須 #司法改革黨 #張靜 #律師 #主席 #做實事 (不再認可口號說謊拖延打高空了 人民極度厭倦 貪腐 惡法 惡官 惡法官 #亂判 #有錢判生 #沒錢判死 #官官相護 )大力 #整頓

https://t.me/JOYLI917/55341
#網友爆料

#台北 #地方法院 #民事庭
#蕭清清 #法官#惡官 #離譜至極 #嚴重袒護被告 #官官相護 實該撤換掉 #惡官

#當庭 不假思索立即說不給原告受傷骨折者第三方鑑定


輪到 被告乃 #公務員 其律師說謊律師 名字 #林慶皇 #先生 當庭說謊 法官完全袒護被告

另外法官與被告律師當庭合意 兩人同時意指

法律所說 #西醫 #醫療院所 才能成為 #法院證據 #中醫醫療院所不能成為 #法院證據

還意指法律醫療院所的所字不是 「#診所 」所以復健科診所兩千五百元一個小時的徒手治療與物理治療 不能當作法院證據 沒有證據可信度

最好是 「  #大醫院 #急診」才能當作法院證據 請問急診有什麼專業比物理治療更專業 在外表無法馬上顯現但是早已內部骨折還未照X光( #輻射線 其實非常 #傷人 )時

專業神經學確認神經本身有#延遲 (多日) #現象

有些內傷只會內部痛無外痕 不可能馬上顯現

請問難道醫療院所到所字 指的是 「 #廁所」嗎?

另外重點是任何法官憑什麼可以阻止告訴人公平正義第三方醫院鑑定 法官有什麼權利阻止 請問任何法官是醫師嗎? 當同樣是台大醫院內部不同醫師專業看法不同時 當然必須交由第三方公平正義醫院鑑定 法官與被告律師憑什麼阻止

美國日本歐洲即使亞洲都是認可第三方公正鑑定以利公正判斷 只有台灣法官可以不認可 #第三方 #公正 #醫院 #鑑定  不認可 多家醫院鑑定的 #惡官 #蕭清清#惡官 實該接受 #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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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 責成 #作票 #糟蹋人 #糟蹋台灣人 #系列

已經和 #張靜 #大 #律師 通電話了 ,本來台北市就是公佈 #封條要蓋印章#中選會 呼嚨大家 ,#李博士 做的是對的,接下來這些叫架她走的人都要 #吃牢飯😡
👍👍👍👍👍👍👍👍👍

全民務必全力保護支持張靜 鍾琴 邱彰 等重要人士


全力、全面徹查「#當選無效 」!

#質疑 #蕭美琴 還有 #美國籍

#律師 #告 #中選會 :當選就提 #當選無效 之訴!

#律師 #張靜 、前新聞局長 #鍾琴 等認為 #民進黨 #副總統 #候選人 #蕭美琴#未放棄美國籍 ,卻由 #選務機關 #認定 #符合 #候選人資格 ,今天前往 #台北地檢 #告發 中選會主委 #李進勇#內政部長 #林右昌#蕭美琴#偽造文書#貪汙圖利罪 ,檢方已分由「 #選他案 」偵處。

全台民眾都在等一個真相!
這些都是「記錄在案」的事實,只要順著「時間軸」去查,不會是什麼困難的事。
#美國 #執業 #律師 #邱彰 都可以順利取得的資訊,相信檢方更能取得「 #完整#記錄 」才是。

何時能起訴?
何時要審理?
台灣司法,是不是還值得民眾信賴?
就看這一回了!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7680852?from=taboola-relatednews_ch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