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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 深水埗的士私了案 男被告認罪判囚3年】

【全文】https://ly.hkfture.com/thiHp

2019年10月5日引《緊急法》訂立《禁蒙面法》,翌日(6日)多名示威者在深水埗一帶聚集及堵路,隨後大約於下午5時17分發生一名的士撞向人群的事故,的士司機鄭國泉及後遭到示威者拖出車外襲擊。是次案件有兩名被告,分別為第一被告張子龍(34歲,人力資源經理)及第二被告鍾泳儀(25歲,教師)。

案情指他們於欽州街與長沙灣道交界,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及在非法集結中使用蒙面物品,案件今日於區域法院進行審訊及判刑。

第一被告張子龍承認以上兩項罪名,經求情後判囚3年。而第二被告鍾泳儀在審訊前逝世,控方已終止其控罪。庭上指警方仍在調查鍾泳儀的死因,未知會否召開死因庭,據悉鍾死於意外,非染疫或自殺。

採訪 / 實習記者黎𧘲妤
#法庭— 官:警憑Whatsapp群組語音「憑聲辨認」欠說服力 東海堂刑毁案判兩少年無罪】

【全文】https://ly.hkfture.com/cddfE

2020年8月7日凌晨,位於將軍澳廣場的「東海堂」遭5名蒙面黑衣人破壞,隨後5名少年被控刑事毀壞及縱火罪,案件10月24日於區域法院(移師西九龍法院)裁決。其中2名少年(第三及第四被告)早前否認兩項控罪,現裁定罪名不成立。

區域法院暫委法官許肇強於裁決時數次提及「疑點利益歸於被告」之原則,認為控方的舉證未能排除所有合理疑點,包括沒有證人目擊該2名少年便是黑衣人,加上閉路電視片段的清晰度不足,因此在各人有戴口罩的情況下,雖然外形相當近似,仍不能單靠髮色及面型等特徵便斷定片中人身份。

本案的其中一個爭議點為控方第二證人偵緝警員吳德雄(音)(警員編號19145)的證供。第三被告(案發時15歲、現年17歲)在案發約一個月後,在Whatsapp 群組發布了一段拍攝着東海堂的片段,該片段是從第4被告所檢取的iPhone XR 手機內容,包括在一個有案中四名被告的WhatsApp 群組中,一段於2020年9月7日發出的17秒片段及8秒語音訊息。

片中的男聲說:「係一個窿一笪黑色都冇囉(是穿了一個洞,連一片燻黑也沒有呀),但係⋯⋯我咩咗嗰張枱呢,佢冇用啦依家(我什麼了那張桌,現在沒用了)⋯⋯」。

負責拘捕第三被告的吳稱認出該男聲便是第三被告,皆因吳聲稱二人曾有多次的接觸,其中一次是他目睹第三被告在接見室與母親閒談家事。惟第三被告在私疑干犯嚴重罪行後,是否還有心情閒談家事,許官對此表示懷疑⋯⋯

採訪 / 黎𧘲妤
#法庭 — 理大校外非法集結案 8人無罪2人罪成 無罪被告親友情緒激動】

【全文】https://ly.hkfture.com/SeUmn

2019年11月網上發起全港罷工罷課行動,警方圍堵理工大學多日,逾百人涉於同月18日早上,在尖沙咀科學館廣場一帶聲援被困校內的示威者。其中10名男子早前否認非法集結罪。

法官李俊文於20日在區域法院指,首被告及第7被告的裝束和身上物品與示威者脗合,故裁定2人罪成,還柙至2月7日求情及判刑;另8人則不排除是無辜過路人,裁定罪名不成立。事發於3年前的案件,終於告一段落,被判無罪的被告部分親友聞訊後情緒激動,有人不禁落淚,散庭後​​向律師激動說:「唔該晒!」。

8位被告有中學老師、學生、健身教練及地盤工人,他們各人對於自己身處的地點作出的角釋,有被告稱處理母親身後事,有被告指前往理大尋找懷疑被困的弟弟,亦有被告稱勞工手套是是用作清路障⋯⋯,他們提出的證據獲法官接納。一宗非法集結案,10名被告,8人被判無罪,是近兩年脫罪率高的非法集結案。

▢ 被告附訂單及對話截圖 證處理母親後事

其餘8被告罪名不成立,次被告羅曉峰(32歲,中學教師)早前供稱,其母親於同年 11月3日離世,當日是前往紅磡樂福殯儀交訂金及處理後事,並相約太太下午到醫院探望外母。李官根據呈上的的殯儀館報價單、母親死亡證、父親及殯儀館與他的 Whatsapp截圖,還有外母的藥單等資料,法官接納其解釋。

法官認為,羅具大學學歷,是名品格良好的老師;按常理指,正常兒子在母親去世後仍參與非法集結的機會甚微。

至於羅帶備的泳鏡、未開封的藍口罩和黑上衣,他在警誡下解釋,由於當日需到殯儀館處理後事,自己患鼻敏感,曾因嗅到催淚氣體感不適,故一直放在背包內。李官信納其供詞,並考慮到被告當天身穿粉紅上衣和米色褲,與示威者「格格不入」,裁定罪名不成立。羅在庭上甚少表露情緒,在得悉罪脫時亦表現平靜,眼神一直向下望,惟㪚庭時隨即與太太相擁,首次見他瞇起笑眼。

採訪 / 黃嘉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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誌㒰人祝各位兔年老老實實 平平安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