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
#梁雅忻裁判官 #審前覆核
👤黃(25) #0908旺角 (本案D3)
控罪1陳述:參與非法集結
控罪1詳情:被告被控於2019年9月8日,在近旺角警署附近一帶,連同李XX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士,參與非法集結。
👇🏻上次聆訊的詳情:
https://t.me/youarenotalonehk_live/23447
=============
上次聆訊簡要:
被告於上次聆訊表示不認罪後,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今日作審前覆核。
[14:53開庭]
準備審訊:
控方說已將承認事實和審前覆核問卷傳真予法庭,並打算在今天將兩份文件的正本呈遞法庭。
控方說經控辯雙方的商討後,希望法庭將案件押後至2023年11月作3天審訊。
裁判官說不希望將案件押後至11月,而且不是連續3個工作天作審訊,因為案件是早於2019年發生,以及法庭於9月是可以為本案撥出連續3個工作天作審訊。因此,裁判官希望控辯雙方可以就審訊日子再作商討。
[14:57處理另案]
[15:08 重新處理本案]
控方說經控辯雙方的商討後, 他們在2023年9月25日的整個星期都可以處理本案。
經裁判官詢問後,辯方確認本案不牽涉不在場證據。
經裁判官詢問後,控方確認只會依賴兩條閉路電視片段,時長共約30分鐘。
處理好案件管理事宜後,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2023年9月25日至27日在第13法庭進行為期3天的中文審訊,並批准被告在候審期間繼續以原有條件保釋✅
[15:19 本案處理完畢]
#梁雅忻裁判官 #審前覆核
👤黃(25) #0908旺角 (本案D3)
控罪1陳述:參與非法集結
控罪1詳情:被告被控於2019年9月8日,在近旺角警署附近一帶,連同李XX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士,參與非法集結。
👇🏻上次聆訊的詳情:
https://t.me/youarenotalonehk_live/23447
=============
上次聆訊簡要:
被告於上次聆訊表示不認罪後,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今日作審前覆核。
[14:53開庭]
準備審訊:
控方說已將承認事實和審前覆核問卷傳真予法庭,並打算在今天將兩份文件的正本呈遞法庭。
控方說經控辯雙方的商討後,希望法庭將案件押後至2023年11月作3天審訊。
裁判官說不希望將案件押後至11月,而且不是連續3個工作天作審訊,因為案件是早於2019年發生,以及法庭於9月是可以為本案撥出連續3個工作天作審訊。因此,裁判官希望控辯雙方可以就審訊日子再作商討。
[14:57處理另案]
[15:08 重新處理本案]
控方說經控辯雙方的商討後, 他們在2023年9月25日的整個星期都可以處理本案。
經裁判官詢問後,辯方確認本案不牽涉不在場證據。
經裁判官詢問後,控方確認只會依賴兩條閉路電視片段,時長共約30分鐘。
處理好案件管理事宜後,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2023年9月25日至27日在第13法庭進行為期3天的中文審訊,並批准被告在候審期間繼續以原有條件保釋✅
[15:19 本案處理完畢]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
#蘇文隆主任裁判官 #提堂
👤文(31) #20220902紅磡
🛑已還押逾10個月🛑
控罪1:有意圖而管有爆炸品
被告被控於2022年9月2日,在紅磡鶴園東街恒藝珠寶大廈2樓201至207單位e多迷你倉2954號櫃,非法及惡意管有爆炸品,即約300克思疑低性能炸藥、約10公斤思疑可用作製造炸藥的化學品、約5克自製延時保險絲及30枚煙花製品,意圖藉以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害。
控罪2:管有攻擊性武器
被告被控於2022年9月2日,在紅磡鶴園東街恒藝珠寶大廈2樓201至207單位e多迷你倉2954號櫃,管有攻擊性武器,即3把刀、2把斧頭、1支棒球棍、2支木棍,及1個彈射器連43粒金屬彈丸,意圖將其作非法用途使用。
上次聆訊內容👇🏻
https://t.me/youarenotalonehk_live/23625
=============
[10:30處理本案]
控方表示由於現時還有一份專家報告未完成,因此申請將案件押後六星期,其間亦會索取法律意見。
辯方表示不反對將案件押後,被告亦沒有保釋申請。
主任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2023年8月17日09:30在1號法庭提訊。
[10:31本案處理完畢]
#蘇文隆主任裁判官 #提堂
👤文(31) #20220902紅磡
🛑已還押逾10個月🛑
控罪1:有意圖而管有爆炸品
被告被控於2022年9月2日,在紅磡鶴園東街恒藝珠寶大廈2樓201至207單位e多迷你倉2954號櫃,非法及惡意管有爆炸品,即約300克思疑低性能炸藥、約10公斤思疑可用作製造炸藥的化學品、約5克自製延時保險絲及30枚煙花製品,意圖藉以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害。
控罪2:管有攻擊性武器
被告被控於2022年9月2日,在紅磡鶴園東街恒藝珠寶大廈2樓201至207單位e多迷你倉2954號櫃,管有攻擊性武器,即3把刀、2把斧頭、1支棒球棍、2支木棍,及1個彈射器連43粒金屬彈丸,意圖將其作非法用途使用。
上次聆訊內容👇🏻
https://t.me/youarenotalonehk_live/23625
=============
[10:30處理本案]
控方表示由於現時還有一份專家報告未完成,因此申請將案件押後六星期,其間亦會索取法律意見。
辯方表示不反對將案件押後,被告亦沒有保釋申請。
主任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2023年8月17日09:30在1號法庭提訊。
[10:31本案處理完畢]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
#蘇文隆主任裁判官 #提堂
👤文(31) #20220902紅磡
🛑已還押逾10個月🛑
控罪1:有意圖而管有爆炸品
被告被控於2022年9月2日,在紅磡鶴園東街恒藝珠寶大廈2樓201至207單位e多迷你倉2954號櫃,非法及惡意管有爆炸品,即約300克思疑低性能炸藥、約10公斤思疑可用作製造炸藥的化學品、約5克自製延時保險絲及30枚煙花製品,意圖藉以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害。
控罪2:管有攻擊性武器
被告被控於2022年9月2日,在紅磡鶴園東街恒藝珠寶大廈2樓201至207單位e多迷你倉2954號櫃,管有攻擊性武器,即3把刀、2把斧頭、1支棒球棍、2支木棍,及1個彈射器連43粒金屬彈丸,意圖將其作非法用途使用。
上次聆訊內容👇🏻
https://t.me/youarenotalonehk_live/23625
=============
[10:30處理本案]
控方表示由於現時還有一份專家報告未完成,因此申請將案件押後六星期,其間亦會索取法律意見。
辯方表示不反對將案件押後,被告亦沒有保釋申請。
主任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2023年8月17日09:30在1號法庭提訊。
[10:31本案處理完畢]
#蘇文隆主任裁判官 #提堂
👤文(31) #20220902紅磡
🛑已還押逾10個月🛑
控罪1:有意圖而管有爆炸品
被告被控於2022年9月2日,在紅磡鶴園東街恒藝珠寶大廈2樓201至207單位e多迷你倉2954號櫃,非法及惡意管有爆炸品,即約300克思疑低性能炸藥、約10公斤思疑可用作製造炸藥的化學品、約5克自製延時保險絲及30枚煙花製品,意圖藉以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害。
控罪2:管有攻擊性武器
被告被控於2022年9月2日,在紅磡鶴園東街恒藝珠寶大廈2樓201至207單位e多迷你倉2954號櫃,管有攻擊性武器,即3把刀、2把斧頭、1支棒球棍、2支木棍,及1個彈射器連43粒金屬彈丸,意圖將其作非法用途使用。
上次聆訊內容👇🏻
https://t.me/youarenotalonehk_live/23625
=============
[10:30處理本案]
控方表示由於現時還有一份專家報告未完成,因此申請將案件押後六星期,其間亦會索取法律意見。
辯方表示不反對將案件押後,被告亦沒有保釋申請。
主任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2023年8月17日09:30在1號法庭提訊。
[10:31本案處理完畢]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
#蘇文隆主任裁判官 #答辯
👤11名被告(21-39) #0831太子
D1顧(27)/ D2劉(28)/ D3葉(21)/
D4許(29)/ D5蔡(26)/ D6郭(39)/
D7劉(26)/ D8黎(25)/ D9楊(28)/
D10林(32)/ D11鍾(31)
控罪1:襲擊警務人員
D1被控於或約於2019年8月31日,在香港九龍旺角港鐵太子站月台,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即警員16147。
控罪2,3: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
D2,D3被控於或約於2019年8月31日,在香港九龍旺角港鐵太子站月台,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即警員16147 (D2)和警員33531 (D3)。
控罪4:企圖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
D4被控於或約於2019年8月31日,在香港九龍旺角港鐵太子站月台,企圖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即警員10507、警員7889、和警員33531。
控罪5:襲擊警務人員
D5被控於或約於2019年8月31日,在香港九龍旺角港鐵太子站月台, 與王XX,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即警員7889。
控罪6,7,8,9,11: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D6,D7,D8,D9,D11各被控於或約於2019年8月31日,在香港九龍旺角港鐵太子站月台的公眾地方,無合法辯解和權限而管有攻擊性武器,即1個能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
控罪10: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
D10被控於或約於2019年8月31日,在香港九龍旺角港鐵太子站月台,在沒有領取電訊牌照的情況下,管有1部作無線通訊之用的器具,即1套"Baofeng"無線電收音機。
===================
辯方向法庭申請將本案押後至2023年9月6日14:30作答辯,因為他們於稍早時間才收到一大疊文件,需要時間給予被告們法律意見。控方沒有反對。法庭批准。
D3大律師向法庭申請更改報到警署。控方沒有反對。法庭批准。
現時D2,D10,D11沒有律師代表。他們在法庭詢問下不反對押後答辯。D2,D11表示會於下次聆訊時有律師代表;D10想自己處理本案。裁判官了解D10面對的控罪性質不包括在當值律師服務的範圍後,批准D10自行處理本案。
最後,蘇文隆主任裁判官表示:「下次見,退庭」。
#蘇文隆主任裁判官 #答辯
👤11名被告(21-39) #0831太子
D1顧(27)/ D2劉(28)/ D3葉(21)/
D4許(29)/ D5蔡(26)/ D6郭(39)/
D7劉(26)/ D8黎(25)/ D9楊(28)/
D10林(32)/ D11鍾(31)
控罪1:襲擊警務人員
D1被控於或約於2019年8月31日,在香港九龍旺角港鐵太子站月台,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即警員16147。
控罪2,3: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
D2,D3被控於或約於2019年8月31日,在香港九龍旺角港鐵太子站月台,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即警員16147 (D2)和警員33531 (D3)。
控罪4:企圖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
D4被控於或約於2019年8月31日,在香港九龍旺角港鐵太子站月台,企圖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即警員10507、警員7889、和警員33531。
控罪5:襲擊警務人員
D5被控於或約於2019年8月31日,在香港九龍旺角港鐵太子站月台, 與王XX,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即警員7889。
控罪6,7,8,9,11: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D6,D7,D8,D9,D11各被控於或約於2019年8月31日,在香港九龍旺角港鐵太子站月台的公眾地方,無合法辯解和權限而管有攻擊性武器,即1個能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
控罪10: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
D10被控於或約於2019年8月31日,在香港九龍旺角港鐵太子站月台,在沒有領取電訊牌照的情況下,管有1部作無線通訊之用的器具,即1套"Baofeng"無線電收音機。
===================
辯方向法庭申請將本案押後至2023年9月6日14:30作答辯,因為他們於稍早時間才收到一大疊文件,需要時間給予被告們法律意見。控方沒有反對。法庭批准。
D3大律師向法庭申請更改報到警署。控方沒有反對。法庭批准。
現時D2,D10,D11沒有律師代表。他們在法庭詢問下不反對押後答辯。D2,D11表示會於下次聆訊時有律師代表;D10想自己處理本案。裁判官了解D10面對的控罪性質不包括在當值律師服務的範圍後,批准D10自行處理本案。
最後,蘇文隆主任裁判官表示:「下次見,退庭」。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
#蘇文隆主任裁判官
#0831太子 #答辯
D10:林(32)
控罪: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
被控於或約於2019年8月31日,在香港九龍旺角港鐵太子站月台,在沒有領取電訊牌照的情況下,管有1部作無線通訊之用的器具,即1套「Baofeng」無線電收音機。
——————
D10沒有法律代表,休庭後表示希望今日答辯,再開庭處理。
⏺️答辯
承認控罪🔴
案件押後至9月6日作判刑,期間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以現有條件繼續保釋🟢
💛感謝臨時直播員💛
#蘇文隆主任裁判官
#0831太子 #答辯
D10:林(32)
控罪: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
被控於或約於2019年8月31日,在香港九龍旺角港鐵太子站月台,在沒有領取電訊牌照的情況下,管有1部作無線通訊之用的器具,即1套「Baofeng」無線電收音機。
——————
D10沒有法律代表,休庭後表示希望今日答辯,再開庭處理。
⏺️答辯
承認控罪🔴
案件押後至9月6日作判刑,期間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以現有條件繼續保釋🟢
💛感謝臨時直播員💛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
#蘇文隆主任裁判官
#20220902紅磡 #提堂
👤文(31) 🛑已還押逾11個月🛑
控罪1:有意圖而管有爆炸品
被告被控於2022年9月2日,在紅磡鶴園東街恒藝珠寶大廈2樓201至207單位e多迷你倉2954號櫃,非法及惡意管有爆炸品,即約300克思疑低性能炸藥、約10公斤思疑可用作製造炸藥的化學品、約5克自製延時保險絲及30枚煙花製品,意圖藉以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害。
控罪2:管有攻擊性武器
被告被控於2022年9月2日,在紅磡鶴園東街恒藝珠寶大廈2樓201至207單位e多迷你倉2954號櫃,管有攻擊性武器,即3把刀、2把斧頭、1支棒球棍、2支木棍,及1個彈射器連43粒金屬彈丸,意圖將其作非法用途使用。
=============
控方已索取法律意見,案件需轉交區域法院處理,控方需時準備法律文件,案件押後至9月22日0930九龍城裁判法院第八庭處理轉交文件。
今日辯方沒有保釋申請,被告繼續還押🛑
💛感謝臨時直播員💛
#蘇文隆主任裁判官
#20220902紅磡 #提堂
👤文(31) 🛑已還押逾11個月🛑
控罪1:有意圖而管有爆炸品
被告被控於2022年9月2日,在紅磡鶴園東街恒藝珠寶大廈2樓201至207單位e多迷你倉2954號櫃,非法及惡意管有爆炸品,即約300克思疑低性能炸藥、約10公斤思疑可用作製造炸藥的化學品、約5克自製延時保險絲及30枚煙花製品,意圖藉以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害。
控罪2:管有攻擊性武器
被告被控於2022年9月2日,在紅磡鶴園東街恒藝珠寶大廈2樓201至207單位e多迷你倉2954號櫃,管有攻擊性武器,即3把刀、2把斧頭、1支棒球棍、2支木棍,及1個彈射器連43粒金屬彈丸,意圖將其作非法用途使用。
=============
控方已索取法律意見,案件需轉交區域法院處理,控方需時準備法律文件,案件押後至9月22日0930九龍城裁判法院第八庭處理轉交文件。
今日辯方沒有保釋申請,被告繼續還押🛑
💛感謝臨時直播員💛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08月17日 星期四】
以下法庭聆訊需要報料:
🕤09:30
✅(已有)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 #提堂
🕙10:00
📍#西九龍法院大樓第三庭 #續審[108/90]
📍#區域法院第廿三庭 #續審[12/30]
(截至1127)
🔰請按此報料
💛其他法庭暫不需要,請留意本台更新💛
以下法庭聆訊需要報料:
🕤09:30
✅(已有)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 #提堂
🕙10:00
📍#西九龍法院大樓第三庭 #續審[108/90]
📍#區域法院第廿三庭 #續審[12/30]
(截至1127)
🔰請按此報料
💛其他法庭暫不需要,請留意本台更新💛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
#蘇文隆主任裁判官
#0831太子 #判刑
D10:林(32)
控罪: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
被控於或約於2019年8月31日,在香港九龍旺角港鐵太子站月台,在沒有領取電訊牌照的情況下,管有1部作無線通訊之用的器具,即1套「Baofeng」無線電收音機。
——————
D10早前已認罪,但他沒有代表律師,法庭工作人員向他解釋報告,報告建議判處社會服務令,D10表示同意報告。
法庭最後判處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感謝臨時直播員💛
#蘇文隆主任裁判官
#0831太子 #判刑
D10:林(32)
控罪: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
被控於或約於2019年8月31日,在香港九龍旺角港鐵太子站月台,在沒有領取電訊牌照的情況下,管有1部作無線通訊之用的器具,即1套「Baofeng」無線電收音機。
——————
D10早前已認罪,但他沒有代表律師,法庭工作人員向他解釋報告,報告建議判處社會服務令,D10表示同意報告。
法庭最後判處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感謝臨時直播員💛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
#蘇文隆主任裁判官 #答辯
#0831太子
D1顧(27)/ D2劉(28)/ D3葉(21)/
D4許(29)/ D5蔡(26)/ D6郭(39)/
D7劉(26)/ D8黎(25)/ D9楊(28)/
D11鍾(31)
控罪1:襲擊警務人員
D1被控於或約於2019年8月31日,在香港九龍旺角港鐵太子站月台,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即警員16147。
控罪2, 3: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
D2, D3被控於或約於2019年8月31日,在香港九龍旺角港鐵太子站月台,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即警員16147 (D2)和警員33531 (D3)。
控罪4:企圖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
D4被控於或約於2019年8月31日,在香港九龍旺角港鐵太子站月台,企圖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即警員10507、警員7889、和警員33531。
控罪5:襲擊警務人員
D5被控於或約於2019年8月31日,在香港九龍旺角港鐵太子站月台, 與王XX,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即警員7889。
控罪6, 7, 8, 9, 11: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D6, D7, D8, D9, D11各被控於或約於2019年8月31日,在香港九龍旺角港鐵太子站月台的公眾地方,無合法辯解和權限而管有攻擊性武器,即1個能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
——————
法庭讀出控罪內容,D4明白控罪 ;D4申請押後至11月6日(審前覆核當天)進行答辯,申請原因是需要拿取文件D4法律代表表示4/11前會通知法庭答辯意向,並在6/11答辯。
D11 沒法律代表。
以下為各被告的答辯意向:
❗️認罪:D2、7、8❗️
❌不認罪:D1、3、5、6、9、11❌
D2、7、8明白控罪詳情,法庭判處罪名成立。
控方指D2有被拍攝到片段,庭上播放片段。
各認罪被告的求情理由:
D2最大求情理由是認罪,當日作出錯誤的判斷,伸手觸碰被制服人士。由被捕至進行司法程序整個過程都飽受壓力,辯方請法庭考慮D2當時沒穿一般示威者的裝束,今天母親到庭支持,請求考慮短的刑期及索取背景報告。
D7呈上親撰的求情信,最大求情理由是認罪。而他希望盡快完成刑期,照顧母親。案中沒直接證據顯示D7當日用雷射筆,辯方請法庭先索取背景報告,並考慮短的刑期。
D8最大求情是有悔意,沒浪費法庭時間。D8向法庭呈上的感謝狀,可反映D8熱心助人,其家人、上司、師長的求情信亦顯示D8只是當時受社會氣氛易影響,一時魯莽,案中亦沒直接證據顯示D8當日使用雷射筆,辯方請法庭先索取背景報告,並考慮短的刑期。
認罪的D2、D7、D8押後至2023年9月27日上午9:30 判刑,候判期間還押🛑。
其餘不認罪被告的案件押後至2023年11月6日進行審前覆核,以原有條件保釋。
💛感謝臨時直播員💛
#蘇文隆主任裁判官 #答辯
#0831太子
D1顧(27)/ D2劉(28)/ D3葉(21)/
D4許(29)/ D5蔡(26)/ D6郭(39)/
D7劉(26)/ D8黎(25)/ D9楊(28)/
D11鍾(31)
控罪1:襲擊警務人員
D1被控於或約於2019年8月31日,在香港九龍旺角港鐵太子站月台,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即警員16147。
控罪2, 3: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
D2, D3被控於或約於2019年8月31日,在香港九龍旺角港鐵太子站月台,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即警員16147 (D2)和警員33531 (D3)。
控罪4:企圖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
D4被控於或約於2019年8月31日,在香港九龍旺角港鐵太子站月台,企圖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即警員10507、警員7889、和警員33531。
控罪5:襲擊警務人員
D5被控於或約於2019年8月31日,在香港九龍旺角港鐵太子站月台, 與王XX,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即警員7889。
控罪6, 7, 8, 9, 11: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D6, D7, D8, D9, D11各被控於或約於2019年8月31日,在香港九龍旺角港鐵太子站月台的公眾地方,無合法辯解和權限而管有攻擊性武器,即1個能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
——————
法庭讀出控罪內容,D4明白控罪 ;D4申請押後至11月6日(審前覆核當天)進行答辯,申請原因是需要拿取文件D4法律代表表示4/11前會通知法庭答辯意向,並在6/11答辯。
D11 沒法律代表。
以下為各被告的答辯意向:
❗️認罪:D2、7、8❗️
❌不認罪:D1、3、5、6、9、11❌
D2、7、8明白控罪詳情,法庭判處罪名成立。
控方指D2有被拍攝到片段,庭上播放片段。
各認罪被告的求情理由:
D2最大求情理由是認罪,當日作出錯誤的判斷,伸手觸碰被制服人士。由被捕至進行司法程序整個過程都飽受壓力,辯方請法庭考慮D2當時沒穿一般示威者的裝束,今天母親到庭支持,請求考慮短的刑期及索取背景報告。
D7呈上親撰的求情信,最大求情理由是認罪。而他希望盡快完成刑期,照顧母親。案中沒直接證據顯示D7當日用雷射筆,辯方請法庭先索取背景報告,並考慮短的刑期。
D8最大求情是有悔意,沒浪費法庭時間。D8向法庭呈上的感謝狀,可反映D8熱心助人,其家人、上司、師長的求情信亦顯示D8只是當時受社會氣氛易影響,一時魯莽,案中亦沒直接證據顯示D8當日使用雷射筆,辯方請法庭先索取背景報告,並考慮短的刑期。
認罪的D2、D7、D8押後至2023年9月27日上午9:30 判刑,候判期間還押🛑。
其餘不認罪被告的案件押後至2023年11月6日進行審前覆核,以原有條件保釋。
💛感謝臨時直播員💛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
#蘇文隆主任裁判官 #答辯
#0831太子
D1顧(27)/ D2劉(28)/ D3葉(21)/
D4許(29)/ D5蔡(26)/ D6郭(39)/
D7劉(26)/ D8黎(25)/ D9楊(28)/
D11鍾(31)
控罪1:襲擊警務人員
D1被控於或約於2019年8月31日,在香港九龍旺角港鐵太子站月台,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即警員16147。
控罪2, 3: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
D2, D3被控於或約於2019年8月31日,在香港九龍旺角港鐵太子站月台,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即警員16147 (D2)和警員33531 (D3)。
控罪4:企圖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
D4被控於或約於2019年8月31日,在香港九龍旺角港鐵太子站月台,企圖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即警員10507、警員7889、和警員33531。
控罪5:襲擊警務人員
D5被控於或約於2019年8月31日,在香港九龍旺角港鐵太子站月台, 與王XX,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即警員7889。
控罪6, 7, 8, 9, 11: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D6, D7, D8, D9, D11各被控於或約於2019年8月31日,在香港九龍旺角港鐵太子站月台的公眾地方,無合法辯解和權限而管有攻擊性武器,即1個能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
——————
法庭讀出控罪內容,D4明白控罪 ;D4申請押後至11月6日(審前覆核當天)進行答辯,申請原因是需要拿取文件D4法律代表表示4/11前會通知法庭答辯意向,並在6/11答辯。
D11 沒法律代表。
以下為各被告的答辯意向:
❗️認罪:D2、7、8❗️
❌不認罪:D1、3、5、6、9、11❌
D2、7、8明白控罪詳情,法庭判處罪名成立。
控方指D2有被拍攝到片段,庭上播放片段。
各認罪被告的求情理由:
D2最大求情理由是認罪,當日作出錯誤的判斷,伸手觸碰被制服人士。由被捕至進行司法程序整個過程都飽受壓力,辯方請法庭考慮D2當時沒穿一般示威者的裝束,今天母親到庭支持,請求考慮短的刑期及索取背景報告。
D7呈上親撰的求情信,最大求情理由是認罪。而他希望盡快完成刑期,照顧母親。案中沒直接證據顯示D7當日用雷射筆,辯方請法庭先索取背景報告,並考慮短的刑期。
D8最大求情是有悔意,沒浪費法庭時間。D8向法庭呈上的感謝狀,可反映D8熱心助人,其家人、上司、師長的求情信亦顯示D8只是當時受社會氣氛易影響,一時魯莽,案中亦沒直接證據顯示D8當日使用雷射筆,辯方請法庭先索取背景報告,並考慮短的刑期。
認罪的D2、D7、D8押後至2023年9月27日上午9:30 判刑,候判期間還押🛑。
其餘不認罪被告的案件押後至2023年11月6日進行審前覆核,以原有條件保釋。
💛感謝臨時直播員💛
#蘇文隆主任裁判官 #答辯
#0831太子
D1顧(27)/ D2劉(28)/ D3葉(21)/
D4許(29)/ D5蔡(26)/ D6郭(39)/
D7劉(26)/ D8黎(25)/ D9楊(28)/
D11鍾(31)
控罪1:襲擊警務人員
D1被控於或約於2019年8月31日,在香港九龍旺角港鐵太子站月台,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即警員16147。
控罪2, 3: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
D2, D3被控於或約於2019年8月31日,在香港九龍旺角港鐵太子站月台,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即警員16147 (D2)和警員33531 (D3)。
控罪4:企圖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
D4被控於或約於2019年8月31日,在香港九龍旺角港鐵太子站月台,企圖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即警員10507、警員7889、和警員33531。
控罪5:襲擊警務人員
D5被控於或約於2019年8月31日,在香港九龍旺角港鐵太子站月台, 與王XX,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即警員7889。
控罪6, 7, 8, 9, 11: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D6, D7, D8, D9, D11各被控於或約於2019年8月31日,在香港九龍旺角港鐵太子站月台的公眾地方,無合法辯解和權限而管有攻擊性武器,即1個能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
——————
法庭讀出控罪內容,D4明白控罪 ;D4申請押後至11月6日(審前覆核當天)進行答辯,申請原因是需要拿取文件D4法律代表表示4/11前會通知法庭答辯意向,並在6/11答辯。
D11 沒法律代表。
以下為各被告的答辯意向:
❗️認罪:D2、7、8❗️
❌不認罪:D1、3、5、6、9、11❌
D2、7、8明白控罪詳情,法庭判處罪名成立。
控方指D2有被拍攝到片段,庭上播放片段。
各認罪被告的求情理由:
D2最大求情理由是認罪,當日作出錯誤的判斷,伸手觸碰被制服人士。由被捕至進行司法程序整個過程都飽受壓力,辯方請法庭考慮D2當時沒穿一般示威者的裝束,今天母親到庭支持,請求考慮短的刑期及索取背景報告。
D7呈上親撰的求情信,最大求情理由是認罪。而他希望盡快完成刑期,照顧母親。案中沒直接證據顯示D7當日用雷射筆,辯方請法庭先索取背景報告,並考慮短的刑期。
D8最大求情是有悔意,沒浪費法庭時間。D8向法庭呈上的感謝狀,可反映D8熱心助人,其家人、上司、師長的求情信亦顯示D8只是當時受社會氣氛易影響,一時魯莽,案中亦沒直接證據顯示D8當日使用雷射筆,辯方請法庭先索取背景報告,並考慮短的刑期。
認罪的D2、D7、D8押後至2023年9月27日上午9:30 判刑,候判期間還押🛑。
其餘不認罪被告的案件押後至2023年11月6日進行審前覆核,以原有條件保釋。
💛感謝臨時直播員💛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
#蘇文隆主任裁判官
#判刑
#0831太子
D2劉(28)
D7劉(26)
D8黎(25)
🛑三人已還押21日
控罪:阻差辦公及2項管有攻擊性武器
————————————
[0957開庭]
裁判官先處理其他案件
[1004開始處理本案判刑]
🔸辯方法律代表表示已交背景報告
D2劉 代表求情指已有悔意,母因案受極大困擾。辯方法律代表呈案例,另指事件已相隔很久,且案發時D2衣着與一般市民無異。
D7劉 代表求情指其成長因父早年離家十分艱難,由母撫養成長,最擔心母親無人照顧。
D8黎 代表表示,黎自力更新,得家人支持,懇請輕判輕刑期。另引一霍氏案例,上訴人裁定是示威者,判刑5個月,法律代表表示本案情節比霍案輕,希望輕判4個月。
‼️裁判官宣判監禁刑期‼️
D2劉 判監六星期
D7劉 判監三個月
D8黎 判監三個月
[1015 聆訊畢]
💛感謝臨時直播員💛
#蘇文隆主任裁判官
#判刑
#0831太子
D2劉(28)
D7劉(26)
D8黎(25)
🛑三人已還押21日
控罪:阻差辦公及2項管有攻擊性武器
————————————
[0957開庭]
裁判官先處理其他案件
[1004開始處理本案判刑]
🔸辯方法律代表表示已交背景報告
D2劉 代表求情指已有悔意,母因案受極大困擾。辯方法律代表呈案例,另指事件已相隔很久,且案發時D2衣着與一般市民無異。
D7劉 代表求情指其成長因父早年離家十分艱難,由母撫養成長,最擔心母親無人照顧。
D8黎 代表表示,黎自力更新,得家人支持,懇請輕判輕刑期。另引一霍氏案例,上訴人裁定是示威者,判刑5個月,法律代表表示本案情節比霍案輕,希望輕判4個月。
‼️裁判官宣判監禁刑期‼️
D2劉 判監六星期
D7劉 判監三個月
D8黎 判監三個月
[1015 聆訊畢]
💛感謝臨時直播員💛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
#蘇文隆主任裁判官
#判刑
#0831太子
D2劉(28)
D7劉(26)
D8黎(25)
🛑三人已還押21日
控罪:阻差辦公及2項管有攻擊性武器
————————————
[0957開庭]
裁判官先處理其他案件
[1004開始處理本案判刑]
🔸辯方法律代表表示已交背景報告
D2劉 代表求情指已有悔意,母因案受極大困擾。辯方法律代表呈案例,另指事件已相隔很久,且案發時D2衣着與一般市民無異。
D7劉 代表求情指其成長因父早年離家十分艱難,由母撫養成長,最擔心母親無人照顧。
D8黎 代表表示,黎自力更新,得家人支持,懇請輕判輕刑期。另引一霍氏案例,上訴人裁定是示威者,判刑5個月,法律代表表示本案情節比霍案輕,希望輕判4個月。
‼️裁判官宣判監禁刑期‼️
D2劉 判監六星期
D7劉 判監三個月
D8黎 判監三個月
[1015 聆訊畢]
💛感謝臨時直播員💛
#蘇文隆主任裁判官
#判刑
#0831太子
D2劉(28)
D7劉(26)
D8黎(25)
🛑三人已還押21日
控罪:阻差辦公及2項管有攻擊性武器
————————————
[0957開庭]
裁判官先處理其他案件
[1004開始處理本案判刑]
🔸辯方法律代表表示已交背景報告
D2劉 代表求情指已有悔意,母因案受極大困擾。辯方法律代表呈案例,另指事件已相隔很久,且案發時D2衣着與一般市民無異。
D7劉 代表求情指其成長因父早年離家十分艱難,由母撫養成長,最擔心母親無人照顧。
D8黎 代表表示,黎自力更新,得家人支持,懇請輕判輕刑期。另引一霍氏案例,上訴人裁定是示威者,判刑5個月,法律代表表示本案情節比霍案輕,希望輕判4個月。
‼️裁判官宣判監禁刑期‼️
D2劉 判監六星期
D7劉 判監三個月
D8黎 判監三個月
[1015 聆訊畢]
💛感謝臨時直播員💛